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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22:45: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兴庆区第十八小学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及兴庆区委有关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创建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促进兴庆区社会和谐,民族团结,按照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16〕73号)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不断推进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结合学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争创兴庆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为目标,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按照银川市十四次党代会确立的“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宏伟目标,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坚持高位推进、协同推进,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成立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玉梅(校长)

副组长:魏林忠(书记、副校长)

白云兰(副校长) 韩建忠(副校长)

成 员:秦鲜梅、韩小平、宋明华、王倩、刘强

全体教师、家委会成员

三、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17年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2017年4月1日——2017年6月1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普通党员上党课活动,将宣传活动纳入党小组

学习计划,系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引导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的思想。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动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借助校园泛在学习环境、走廊、墙报,定期推送民族团结知识、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校园开展民族团结六个一活动:一次主题队会、一次国旗下演讲、一次专题讲座、一次手抄小报、一次学校特色活动等方式对我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同时组织开展民族知识、绘画与手工、演讲、民族歌舞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活动,组织师生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之间结对帮学等活动,使民族团结意识深入人心。

5、通过家长学校、班级QQ群进行拓展性民族团结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做到家校同步,协同教育。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6月1日——2017年10月1日)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

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少数民族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

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6月份,组织教职工排球比赛。

6、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以“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新局面,为学校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17年10月1日——2017年11月1日)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17年11月1日——2017年12月1日)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1日)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

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兴庆区第十八小学

2017.5.3

学校创建_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规划

中小学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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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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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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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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