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目标
一、组织保障
镇(办)教研中心主任是其辖区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园长是所在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以单位正职为负责人的安全领导组织,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保证安全工作所需的经费、装备得到落实。
二、责任明确
一岗双责,管理业务的同时要管理业务内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熟悉制度的要求;安全目标要层层细化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要落实到人,做到问责有人;全面设防,不留空挡和死角。
三、措施落实
深入开展“安全巩义”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危、旧校舍改造力度,完善人防、技防、物防等基础设施,做好门岗、宿舍、食品卫生、消防、治安、交通、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防范煤气中毒、溺水、拥挤踩踏、意外伤害、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火灾、学生心理脆弱等事件,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四、隐患排查和整改
1、学校、幼儿园每周全面安全排查不少于1次;教研中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并根据季节特点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项检查。
2、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
3、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坚持月报制,各单位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后,(每月25日)报市教体局安监科。对突发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
五、安全教育
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教师、学生和工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100%。教职员工熟悉安全工作要求,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具备基本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
六、应急救援和报告
应对食物中毒、火灾、集体活动、治安侵害、拥挤踩踏、校车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并迅速上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或迟报。
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积极收集学校周边信息,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共同维护学校周边秩序。教研中心、学校配合当地政府,严厉打击非法办学(班),取缔非法办学机构。
八、日常管理
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突出安全教育管理环节。
1、坚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对上级各项安全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传达和安排部署及时、到位。
2、积极落实教体局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和提出的其他工作要求;按时参加教体局组织的安全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报表、材料。
3、安全档案资料齐全、规范;各种计划、方案内容具体,切实可行,各种报表、记录、总结内容真实、规范。
4、每学期安全工作专项资金投入不低于总支出的5%。
九、责任追究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一票否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坚持关口前移。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或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 “事前责任追究”。民办单位和学校食堂、商店,逾期整改不到位,将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