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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毕业生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3-01 23:59: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2届毕业生注意事项

一、报到证是每位高校毕业生正常毕业时都必须持有的,但延长学年、结业、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毕业生不能发放报到证。签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后即可取得报到证,结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可申请补发报到证。

二、报到证有效期限:报到证的报到期限为一个月,毕业生必须一个月内凭报到证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后果自负。如发现报到证的姓名、性别、报到单位有误,请及时将报到证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更正。

三、在报到期限内,报到证遗失,毕业生可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补发报到证;超过报到期限遗失报到证不能补办。

四、暂缓就业毕业生两年内可随时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领取报到证,并凭报到证返校办理迁移户口手续。

五、改派手续:2012年7月20日至2013年6月30日,一年内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程序:

1、凭原报到证回报到地址所在的人事局(非师范)或教育局(师范生)申请异地就业,获批准并盖章;

2、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获市(县)人事局(非教育系统)或教育局(教育系统)同意盖章;

3、交学生处办理,每月最后一周由学校统一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六、暑假期间值班安排:毕业生上交改派材料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综合楼107)时间安排:7月1日至7月15日、7月26日、8月27日的上午9:00到11:30、下午3:30至5:00,其余时间不受理毕业生事宜。

七、户口迁移:毕业生及时校对本人户口迁移证是否同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一致,有出入的同学到学生处或保卫处查询。如户口没有迁入学校的毕业生,现异地就业(获人事局或教育局批准)的同学可持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回户口所在地迁移户口。

八、毕业生档案7月20日前整理完毕寄出,未签订就业协议或暂缓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其档案将寄到生源地所在市人事局或教育局(广州市档案统一送广州市人事局)。档案查询电话:0752-2529130。

惠州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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