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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存在火灾问题情况

发布时间:2020-03-02 02:47: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 要:本文从四个方面概述了我国目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现状,对我国现行的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得出了问题的成因,提出了推动我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的五点启示,对开展我国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 监管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安全”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特别是近些年来,高层、地下建筑等大型综合性建筑越来越多,且建筑布局及功能日益复杂,使得各类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危害性极大增加,面对消防监督工作中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不断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确保国家经济发展中坚力量的消防安全是我们消防人所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之一。下面本人结合自身实践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我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现状

一是个别重点单位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少数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只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松懈,导致单位整体都不重视,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没有认真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得不到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走过场、消防设施器材疏于维护保养,许多火灾隐患发现不了,即使发现了也不愿意去整改。

二是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习惯性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近几年来,通过消防部门不懈的努力,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整治,使得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商场、市场和宾馆、饭店未办理相关消防审批手续就随意进行装修、改造,变更室内布局;有的单位随意关闭自动消防设施、疏散

通道堆放杂物、防火卷帘下摆放货柜、遮挡消防设施、常闭防火门常开等等这些现象仍层出不穷,各种火灾隐患触目惊心。

三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一些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人员,因工作需要频繁调动;一些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的各类人员,却频繁的参与消防安全管理;还有一些单位将消防控制室交由物业进行管理,这部分人员大都是临时工且文化素质低,根本不能掌握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知识,种种此类现象都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四是很大一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不懂得基本的消防常识。虽然通过消防部门的大力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大部分都能熟练掌握基本消防常识,各单位也依托消防宣传“六进”活动,能定期组织单位员工开展季节性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宣传等活动,但此类活动往往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特别是一些人员密集的公众聚集场所,由于员工流动性大,单位岗前消防培训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员工消防知识匮乏、扑救初期火灾技能缺失,不能合理处置突发的初期火灾。

二、上述问题的主要成因

通过分析研判,我国社会消防工作还存在着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较多、消防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等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消防安全知识过于宽泛和专业,重点单位管理人、责任人难以理解和操作。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已经越来越多地意识到了消防的重要性,重点单位更是渴望学到易懂能做的消防安全知识。但是对于社会单位和普通群众,恰恰消防安全标准过于专业和深奥,消防安全知识比较宽泛,造成社会单位和群众对消防标准、知识的不了解,有的单位虽然存在火灾隐患,但在现实中即使不整改也难以发生火灾,于是整改火灾隐患就难以让单位认可,尤其是一些经营效益不好的企业更是不会在晦涩难懂的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上下功夫。

二是社会面消防监督管理普遍存在警力不足、工作被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现役消防监督警力严重不足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之间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执法力量仍显薄弱。除日常的消防监督外,广大消防监督员还要承担繁重的专项治理、火灾调查、消防宣传和各类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以及其他一些突发性的工作,任务繁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一直处在被动状态,管控能力薄弱,有些派出所在领导层面上就不重视消防监管,设立的消防兼职民警基本没有发挥作用。

三是执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地方行政干预仍然存在。首先公安消防机构做为一支现役制的军队,由公安部垂直领导,公安消防执法往往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职能部门与地方政府因其所处的位置不同,担负责任不同,这就决定了思维方式、目标定位、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差异,从而导致某些地方领导将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软环境对立起来,对某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关停、责令限期改正等。同时消防监督执法在执行各项执法制度方面,如内部分工、逐级执法责任、执法监督制约等方面还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

三、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的思路

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首先要站在社会稳定大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安全环境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没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就谈不上社会稳定,更会影响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其次要站在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企业作为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的安全直接影响我们整个社会的安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是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第三要站在自身生命安全的角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生命对一个人来说是最宝贵的,但生命往往就丧失在一个小小的疏忽中。

二是强化消防监督管理,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事关生命财产的重要工作,不仅需要有意识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一定要

有实实在在的,具体可行的措施予以保障,才能把消防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使用可燃材料装修、影响安全疏散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堵塞消防车通道等各类消防违法行为要下大气力整治。进一步深入开展构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

三是落实消防监管制度,努力建立火灾隐患长效监督机制。落实企业整改责任和责任追究,企业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企业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有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而且还有不容推脱的法律责任。建立火灾隐患长效监督机制,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火灾隐患举报机制,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建立良好的舆论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行的思想,在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的同时,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常规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是从根本上防范火灾事故的重要措施。同时,各单位必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自管理与经营活动之中,做到经济效益和消防安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四是依靠党委政府,充实消防监管力量。针对当前消防监督警力不足的问题,要提请各级政府根据需要开设公安派出所专职消防监督人员事业编制,着力解决现役警力不足、基层消防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并强力督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落实,加强对三级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充实现役消防部队编制数量,积极向上级申请增设消防站队,增加现役编制数量,进一步充实基层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力量;要从大专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中招聘思想政治好、文化程度高的人员,从事文秘、档案管理等非执法岗位的消防行政和技术辅助性工作,置换现役警力充实监督执法一线。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打造消防工作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消防宣传,是保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的基础性工作。要以此次构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契机,在有效发挥现有固定消

防宣传栏目突出作用的同时,积极争取在各大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增设消防宣传栏目,大力宣传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宣传标牌等载体,广泛开展提示性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不断丰富消防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使消防宣传教育真正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充分发挥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强对单位法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防火墙工程,合力打造消防安全防线”的浓厚氛围。

社会单位火灾依然大量存在 陕西消防通报督查

为了扎实推进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顺利开展,近日,陕西省消防总队成立5个督查行动组,抽调5名支队党委成员担任组长,从总队防火部和各基层支队共抽调13名技术业务骨干、5名照摄像人员为成员,采取交叉互查的方式,从消防部门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户籍化”管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以及消防安全形势综合分析评估、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及抄告制度落实、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自查工作等五个方面,对11个支队、22个大队、22个乡镇(街道)、22个公安派出所、55家社会单位、11个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督导。

从检查情况看,一是各级高度重视,层层安排部署。部局“6.9”电视电话会议后,各支队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汇报,迅速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11个市(区)政府(管委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或公安机关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宝鸡、汉中、安康、铜川、延安、榆林、杨凌等7个支队提请政府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排查整治活动;榆林市政府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效纳入各乡镇工作考核内容;西安市公安局与有关警种、各县(区)公安局签订责任书,确保排查整治活动不走过场。全省消防部队全警动员,明确任务,

全力以赴投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地市政府、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抽调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检查督导;二是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行动。各地严格执行“十个一律”硬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安康支队发动260余个基层乡镇(街道)和居(村)委会全力开展摸排工作;咸阳、商洛支队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机制;汉中支队城固大队采取高压措施,拆除了城固县经贸市场9860m2的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彩钢板商铺。截止6月30日,全省共检查社会单位11377家,督促整改隐患34561处,责令“三停”单位74家,临时查封94家、罚款165.86万元,拘留10人,通过强力整治,确保了全省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三是研判安全形势,破解疑难问题。各支队从本地区火灾防范、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灭火救援能力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工作建议和意见。渭南支队采用G1法进行了火灾风险评估;商洛支队运用美国运筹学家匹茨堡大学教授萨蒂的层次分析法进行定量分析;宝鸡支队的分析评估报告切合实际、内容全面,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掌握本地消防安全状况、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宝鸡支队利用市电视台《法制追踪》专栏刊播“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铜川支队利用铜川日报消防专栏《消防新视角》、《消防园地》高频次播发大排查大整治相关内容;汉中、安康支队在当地电视台曝光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单位;渭南支队在《渭南晚报》消防进万家专栏公布了第一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单位;延安支队采取“五大分布”措施,对各层次、各阶段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营造了“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注消防”的消防安全大局面。

社会单位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督察发现,一些已经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检查过的社会单位依然存在不少问题。西安市解放路民生百货大楼商场部分排烟系统未联动,防火分区间无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楼梯间前室正压送风系统不能联动;莲湖区大兴西路西安市冷冻厂消防水泵房无应急照明灯和消防插孔电话;钱柜KTV三楼南侧楼梯间前室及楼梯间设置固定窗户,无其他防排烟设施;高陵县金长城如家酒店北侧两部楼梯疏散出口设置卷帘门。鸡市凤翔县海深酒店楼

梯间堆放杂物,水泵房未设防火门,酒店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损坏;扶风县老实人购物广场疏散通道不畅。阳市世贸中心公馆建筑工地临时工棚彩钢板建筑防火间距不足4米;兴平市家美佳超市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被熟食店占用,且疏散通道数量和宽度不足;兴平市化建大酒店二层封闭楼梯间被改为敞开楼梯间。渭南市陕西比迪欧化工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要求,且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华阴市惠鸥购物广场部分室内消火栓接口直径不符合要求,部分安全出口标志不能正常使用;华阴市华鑫国际酒店末端试水阀门损坏,疏散通道堆有杂物,手动报警按钮被阻挡。汉中市南化有限责任公司室外消火栓设置数量不足,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门卫制度不严格,液氨储罐旁焊工违章进行电气焊操作;中石化城固一站加油岛旁设置玻璃营业厅,安全管理制度不规范,罐区距离周围居住建设的防火间距不足;城固县武商购物广场二层应急照明灯损坏,无排烟窗口,消火栓被遮挡,二层至一层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南郑县竑皓休闲会所三层排烟不符合要求,二层、三层未按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声光报警不能联动。安康市铁路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不健全,储罐区与周围村民住宅防火间距不够,防火罩数量不够且维护保养不好;旬阳世纪嘉悦大酒店消防控制室单人值班,无上岗证且操作不规范,消防电话功能不能实现,控制柜打印纸打印错误,不能正确反映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在管道井设置库房,防烟楼梯间前室设置洗消间,12层喷淋系统无水;旬阳县金都酒店客房占用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水泵房和发电机房未单独设置,消防控制室单人值班且无上岗证,制度未上墙,无消防电话,控制室门未直通室外,且堆放杂物;紫阳县丽水大酒店没有消防水池水泵房,缺少一部疏散楼梯,消防控制室设置位置错误,且无人值班,三楼餐饮部部分跨越防火分区(紫阳大队已报请政府挂牌督办,督导组要求支队立即组织查封);紫阳县家佳福佳慧店未设置排烟窗口,疏散楼梯堆放杂物,消火栓设置位置错位,且开口方向错误;

铜川市王益区真爱时代大酒店KTV未设置自动排烟设施,楼梯设置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安全出口标志设置不足;耀州区耀州宾馆首层通往地下室出口处未

用防火门分隔;新都会住宅小区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临时用房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商洛市柞水县禹龙晨昇大酒店末端试水装置无压力表;柞水县盘龙大酒店部分应急照明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商洛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未演练。榆林市长庆油田公司第二采气厂米脂天然气处理厂消防控制柜存在多个故障点,未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维保;米脂县金泰大酒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上岗证,地下一层防火门闭门器损坏,封闭楼梯未封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压力过低,稳压泵未保持自动开启状态,防火巡查记录流于形式,消防水泵房设置不符合要求;绥德县新世界购物广场消防控制室与库房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上岗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实现自动控制,部分防火卷帘不能联动,无高位水箱,各疏散楼梯内设置空调室外主机,堆放杂物且有无关的管线穿越,无机械排烟风机启动信号;绥德县联丰平价服饰配电控制开关底座为木板,无配电箱且下方堆放可燃易燃物。延安市洛川县嘉华大酒店消防控制室设在3层封闭楼梯间,酒店未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封闭楼梯间未设防火门,2层和7层私自搭建彩钢板房,室内消火栓水带漏水严重,未设消火栓泵,仅依靠管道泵向屋顶水箱供水;安塞县老友记KTV封闭楼梯间使用铁门,楼梯不能直通室外,KTV包厢视频无火灾状态下的紧急切换画面,自喷系统压力开关线路未连接,未设置机械排烟,无声光报警器;中石油安塞徐家沟加油站超过一级加油站标准,手提式灭火器配置不足。杨凌示范区粮食仓储有限公司个别消火栓无水;恒大城建筑工地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

下一步,总队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深刻汲取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履行消防监管责任,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一是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在这次督导中发现,部分地市消防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跟不上,一些监督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塞责、执法不到位,多次检查后的社会单位依然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特别是部分基层单位在执法中“以罚代管”、“以罚代改”、“见了隐患绕道走”的现象大量存在。各级消防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

醒头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摒弃麻痹侥幸思想,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督执法人员和隐患查处整改“责任捆绑”。今后,各级督导组在检查中发现已检查过的社会单位依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对辖区大队长和责任警区监督员一律问责、实行责任倒查;二是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效能。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检查力度,尤其是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要加大对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做到排查一个,放心一个,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迁就;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整改情况,督促按期销案;要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加大对“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管力度,杜绝失控漏管;三是加大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力度。要按照公安部“6.9”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推动住建、民政、工商、文化、教育、卫生、商务、安全监管、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部门扎实开展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四是加大社会单位自查整改力度。要督促社会单位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同时,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督促社会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五是加大群防群治整体联动力度。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广泛发动综治办、安监办、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排查;六是加大宣传培训教育力度。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和基层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社会单位和居民社区集中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发动党政领导、单位法人、干部职工、学生、居民等广泛参与;协调新闻媒体深入开展专题宣传报道,每天在当地主流媒体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鼓励和引导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投诉火灾隐患举报,依托各级媒体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暗访曝光,通过新闻媒体

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定期公布,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浅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深入分析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存在推而不动,上紧下松、层层缩水、避重就轻、边治边反弹、工作效果难以长久保持等问题的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火灾隐患 排查整治 对策 引言

近年来,从部局到总队,每年都根据火灾规律,结合阶段性火灾突发类型,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消防安全。但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仍然存在推而不动,上紧下松、层层缩水、避重就轻、边治边反弹等工作效果难以长久保持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实际工作和个人的思考,从存在问题的分析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关于存在问题的分析

我们认为,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主要受三个方面的制约: 火灾隐患整改难度较大。

失控漏管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仍然存在。一是由于公安消防机构监督不到位,导致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即投入使用的建设,或进行内装

修、改造工程、使用性质变更时未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而造成的火灾隐患。二是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之间不严格履行管辖权限,监管缺位导致的火灾隐患。三是有的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时,未严格遵守审批前置条件,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的火灾隐患。

部分区域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与社会利益之间存在矛盾。部分老城区、“城中村”等小场所集中的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火灾隐患,开展治理工作时将与特定人群的利益发生冲突,甚至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社会事件,导致此类火灾隐患难以整改。

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困难。部分建筑存在多家单位、多个企业共同使用同一套消防设施的情况,对于此类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责任并非唯一,对消防管理责任的相互推诿,导致火灾隐患反弹现象重复出现。

火灾隐患整改资金投入与社会单位的经济效益存在矛盾。现行经济体制下,部分单位衡量商业风险大于火灾风险时,对消防工作的投入就相对减少,甚至出现个别单位由于效益问题无力整改火灾隐患的情况出现,导致其火灾隐患难以整改到位。

责任主体整治目标不一致。

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整治范围内的社会单位均是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在整治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政府职能部门仍然存在本位主义思想。一是相关主管部门参与消防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各职能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不大,措施不强,特别是缺少实质性的制约机制;三是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对于各主管职能部门所辖范围的社会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主管单位不能较好履行职责,监管工作仅限于本职,未将火灾隐患纳入日常工作范围。

公安消防机构参谋助手作用不明显。一是公安消防机构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不够,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未取得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导致部分老大难的、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处理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清除。二是部分基层消防机构领导对整体工作把握不到位,统筹不够,针对性不强,未能将辖区最

集中的火灾隐患与整治工作相结合。三是专项治理工作方法单一,模式化。部分消防监督人员仅满足于按照方案开展检查,下发文书的工作模式,未将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除作为最终整治目的来开展工作,导致部分火灾隐患的消除成为“纸上谈兵”。

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到位。一是消防工作各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法人代表负责,但其实际受益者不一定就是行政领导和法人代表,其实际受益者对危害性认识不足,意识淡薄,导致部分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难以落实到位。二是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技术知识缺乏,导致单位存在自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不高,无法通过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无法自行消除,无法使用有效手段防止消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出现。三是投入低,重效益,轻安全。一部分单位对新形势发展下,经济与消防的关系认识不清,只顾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愿在火灾隐患整改和更新添置消防器材上进行投资,忽视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使企业潜在的消防安全风险越来越大。四是社会单位职业技能培训教育中未将消防工作纳入。在社会单位及企业中,员工成份的多样化发展给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带来难度,导致各类人为原因造成的火灾隐患增加。

消防施工、安装企业及中介机构未严格的履行法定义务。一是施工质量不到位造成的火灾隐患。例如个别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隐蔽工程施工不到位,以及工程施工结束后未履行质保义务而造成的火灾隐患的出现。二是维保工作不到位。一些消防设施维保单位与社会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后,仅进行例行维保,未承担消防责任,导致出现维保公司维保时消防设施正常,维保效果难以持久;或维保单位维保工作不到位,但被维护单位不知情的情况,造成火灾隐患出现。

整治工作机制不完备。

联动的长效机制未形成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模式化、阶段化、战役化,存在“运动式”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误区。专项治理工作重复摸底、排查、

整治、验收的模式,没有认识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效性,没有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一个常态化的工作进行落实。

执法的力度和措施运用不充分。手段和形式相对单一。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消防机构最主要的制约手段是罚款,采取其它强制措施相对较少,手段措施和形式单一导致整治工作效果持续性的减弱。

宣传发动的舆论氛围未与整治同步。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时,宣传工作仅局限于报道整治工作进度,未能引导舆论导向,通过宣传达到社会单位广泛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目的。

跟踪追责问效机制未落实。政府对各职能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跟踪问效措施难以自行落实,社会单位出现火灾隐患多次反弹现象时难以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制约,消防机构内部问责制度执行不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整体效率不高。

工作建议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化”。

《消防法》明确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虽然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类型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和保障条款,消防工作与关系密切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也存在脱节现象。

在部署安排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时,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别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全面推行“三分三定”(分部门、分区域、分重点,定人、定岗、定量)消防监管模式,将消防安全责任“回归”到社会单位自身,真正落实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类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运用综合行政管理措施推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常态化”。

在社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承诺制,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通过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火灾隐患情况,对整个单位的消防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对整治对象实行消防安全综合评定。根据单位履行消防安全承诺的结果,对社会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并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

入社会信用体系。通过与工商、税务、文化、保险、银行等部门行业的联动,制订相关优惠政策,使其在社会单位的税收、证照年检、设施检测、保险、信贷等方面发挥影响,激励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并通过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实现科学分配消防监督警力,提高消防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社会单位对自身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信用的关注度。

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日常化”。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标准,将整治工作量化并设立考评指标,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各类考核评定。在各级考核时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台帐,并将硬性整治指标作为验收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准,如行政处罚指标、强制措施执行次数、下发法律文书量、执法质量等,并对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对成绩突出的,在各类考核中进行加分,予以激励。

增强火灾隐患排查的针对性,提高消防机构开展工作的统筹性。 要推动建立火灾隐患研判机制,使各地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能够集中力量,敢于对老、大、难火灾隐患进行“硬碰硬”,对“冒头”的区域内突出火灾隐患开展针对性、侧重性的工作,结合地区实际,通过有效统筹,合理分配工作力量,以强化整治手段,确保每次整治都能“根治”一批火灾隐患,减少火灾隐患总量。

发挥社会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火灾隐患调控能力,发展消防工作“社会化”。 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难以全面开展有关消防服务的情况下,积极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大力推动各类行业协会、消防技术服务组织的发展。一是要发挥保险公司的防灾职能。通过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促进保险公司对受保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风险评估,从而促进消防工作的开展。二是要引导检测公司向技术服务转变。逐步扩大建筑消防设施年检的范围,通过检测,减少消防监督工作量。同时,引导检测工作从工作性向服务性转变,从经济效益向社会效益转变。三是要推动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承担消防职责。针对部分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维护不到位的情况,要求维保公司承担消防职责,对于维保工作不到位的单位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其业务,从而提高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

率。四是要建立消防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对于新建工程的消防设施,推动建立施工质量保证制度,通过确定消防设施质保期,服务期的方式,降低新建建筑消防设施的隐患增加。

加大消防行政执法力度,执法形式“多元化”。

各级、各部门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时,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紧密配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同时,要丰富行政执法手段,大量运用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对于火灾隐患反复出现的,要依法在自由裁量时从重处罚。通过严格的执法,有效发挥行政手段的警示作用和制约作用。

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宣传渠道“多样化”。

通过做好消防宣传工作,配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通过舆论力量,拓宽消防监督工作,发挥媒体的作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社会单位进行曝光,以引导大众及社会单位自觉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同时,建立数量充足、管理规范、作用显著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培训方案、有考核办法、有激励措施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上门服务、上门宣传、上门帮扶和设立消防夜校、开设消防课程等方法,定期定人开展对应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严格奖惩,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的“制度化”。

各级消防部门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时,要提请政府将经过实践检验、成熟有效的做法进行推广,通过“三个机制”的建立,逐步建立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消防监督执法量化机制。通过“一体化”系统,量化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成绩,定期评比排名,以提高工作积极性。二是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奖励机制。通过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引导群众参与消防监督;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年度评比机制,对各政府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社会单位中开展工作较好的进行物质奖励和政策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三是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工作制度,对工作中发现

的问题,及时督导,及时整改;对于工作中存在的过失,必须紧盯不放,及时问责,跟踪督办,直至彻底解决;对于,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以彻底解决火灾隐患“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问题。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当遵循“坚决杜绝新增火灾隐患,逐步解决遗留火灾隐患,全面提高火灾隐患防范能力”的工作思路,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切实消除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力争做到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目标。

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

【摘要】文章阐述了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意义及其重要性,指出了当前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社会消防管理;创新问题;对策

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探索新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决定平安质量,创新决定竞争力,只有与时俱进,探索建立与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消防管理体系,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科学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一、充分理解和认识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工作

做好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其目的就要以建立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消防理体系,以有效解决影响全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消防安全问题,充分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方式,提升消防安全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幸福安康、加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要真正做好当前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工作,就要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着眼长远,必须要有创新、有发展、有突破。要将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工作具体落实到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推动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加强消防宣传的统一和渗透,坚持科技兴消的战略。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重点要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组织指挥机制,社会管理协调调度机制,社会管理规范引导机制,社会管理综合保障机制,建立社会管理考核奖惩等机制。

二、充分认清当前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们虽然在社会消防创新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取得的成效还达不到一定要求,一定标准,存在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许多社会消防管理方式和办法已经不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要求,一些管理还在简单陈旧,管理过程不够透明,管理程序繁琐、环节多、限制多的情况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有些甚至停滞不前。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对新时期的消防工作形势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没有及时转变观念,解放思想。

二是社会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短板。现役消防警力不足与繁重的消防监督任务之间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执法力量薄弱。除日常监督外,现役消防警力还要承担繁重的专项整治、火灾调查、消防宣传和各类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以及其他一些临时性、突发性的工作,任务繁重。无论是部队内部还是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仍缺乏常态化和服务性。

三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不高。一些地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够完善,特别是基层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不到位,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盲点,火灾防控体系脆弱。四是农村防控火灾能力较弱。这种情况在黔东南特别突出,全州17个县市,有14个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地区经济滞后,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大部分村寨消防建设规划因缺乏资金仅停留在文本上,难以全面实施以“六改”为主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抗御火灾能力较低,农村消防安全环境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123* 五是社会火灾防范体系不健全。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面上的火灾隐患及危险源持续增多,一些局部地域、重点行业的火灾风险仍在增大;一些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在消防安全工作上履职不到位,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不落实。一些地方、单位尤其是社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度、广度不够,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有待提高。

三、大力加强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要树立大消防理念。最近几年国内发生的数起重特大火灾事故,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消防安全传统的防火方式需要加强改革创新,务必树立起全民大消防理念,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消防工作大格局,这种形势已迫在眉睫。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安全放到更高的位置研究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全局考虑,统筹兼顾;要全面加强全民消防安全理念教育,从保障、制度、宣传、培训等方面入手,结合构筑“防火墙”,瞄准长远目标积极推进消防安全大环境建设。

二要创新管理机制。管理机制有没有创新,直接关系到管理的成效和质量。各职能部门,尤其是公安消防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深化管理措施,整合有效资源,切实把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消防监督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多角度、多层面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以确保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要创新监管模式。各级应建立完善联管联查机制和信息互通制度,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消防安全管理,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和加大度监管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不缺位、不错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社会单位的监管,严格行业准入条件。

四要创新责任举措。严格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推动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切实肩负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对主管行业的监管责任;推动各职能部门在对行业单位例行监管的同时,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当作一项常态工作来抓,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每年对本系统下级部门和社会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情况至少开展1至2次检查督导,重点解决消防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

及时、违法违规行为不禁止的问题。

五要创新消防执法监督办法。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指出:“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而做好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正是推进消防安全创新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落实好胡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和标准要求。因此,必须紧密结合消防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执法为民的理念,运用现代管理原理,不断创新消防安全执法监督模式;要深入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制定规范、简单、好用的执法指导手册,在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同时方便基层使用,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

六要建立“全警消防”制度。公安各警种各部门要站在消防安全工作大局的高度,按照公安部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抓消防安全问题上,一定要打破部门界限,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齐心协力推动消防安全工作。

七要借助有效平台。在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活动中,必须借助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村寨以及各种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平台,纳入其中,共同研究,不断创建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和示范区,打造一批典型的消防安全创新管理精品点。 123* 总之,加强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就要充分认识存在的问题,加快创新社会消防管理体制建设,提高社会消防管理水平,强化服务理念。只有充分认识社会消防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求实、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才能得到真正创新,消防工作发展的新局面才能不断得到开创。

浅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深入分析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存在推而不动,上紧下松、层层缩水、避重就轻、边治边反弹、工作效果难以长久保持等问题的原因,并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策

引言

近年来,从部局到总队,每年都根据火灾规律,结合阶段性火灾突发类型,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消防安全。但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仍然存在推而不动,上紧下松、层层缩水、避重就轻、边治边反弹等工作效果难以长久保持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实际工作和个人的思考,从存在问题的分析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关于存在问题的分析

我们认为,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主要受三个方面的制约:

火灾隐患整改难度较大。

失控漏管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仍然存在。一是由于公安消防机构监督不到位,导致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即投入使用的建设,或进行内装修、改造工程、使用性质变更时未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而造成的火灾隐患。二是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之间不严格履行管辖权限,监管缺位导致的火灾隐患。三是有的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时,未严格遵守审批前置条件,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的火灾隐患。

部分区域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与社会利益之间存在矛盾。部分老城区、“城中村”等小场所集中的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火灾隐患,开展治理工作时将与特定人群的利益发生冲突,甚至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社会事件,导致此类火灾隐患难以整改。

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困难。部分建筑存在多家单位、多个企业共同使用同一套消防设施的情况,对于此类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责任并非唯一,对消防管理责任的相互推诿,导致火灾隐患反弹现象重复出现。

火灾隐患整改资金投入与社会单位的经济效益存在矛盾。现行经济体制下,部分单位衡量商业风险大于火灾风险时,对消防工作的投入就相对减少,甚至出现个别单位由于效益问题无力整改火灾隐患的情况出现,导致其火灾隐患难以整改到位。

责任主体整治目标不一致。

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整治范围内的社会单位均是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在整治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政府职能部门仍然存在本位主义思想。一是相关主管部门参与消防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各职能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不大,措施不强,特别是缺少实质性的制约机制;三是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对于各主管职能部门所辖范围的社会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主管单位不能较好履行职责,监管工作仅限于本职,未将火灾隐患纳入日常工作范围。

公安消防机构参谋助手作用不明显。一是公安消防机构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不够,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未取得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导致部分老大难的、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处理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清除。二是部分基层消防机构领导对整体工作把握不到位,统筹不够,针对性不强,未能将辖区最集中的火灾隐患与整治工作相结合。三是专项治理工作方法单一,模式化。部分消防监督人员仅满足于按照方案开展检查,下发文书的工作模式,未将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除作为最终整治目的来开展工作,导致部分火灾隐患的消除成为“纸上谈兵”。

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到位。一是消防工作各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法人代表负责,但其实际受益者不一定就是行政领导和法人代表,其实际受益者对危害性认识不足,

意识淡薄,导致部分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难以落实到位。二是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技术知识缺乏,导致单位存在自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不高,无法通过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无法自行消除,无法使用有效手段防止消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出现。三是投入低,重效益,轻安全。一部分单位对新形势发展下,经济与消防的关系认识不清,只顾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愿在火灾隐患整改和更新添置消防器材上进行投资,忽视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使企业潜在的消防安全风险越来越大。四是社会单位职业技能培训教育中未将消防工作纳入。在社会单位及企业中,员工成份的多样化发展给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带来难度,导致各类人为原因造成的火灾隐患增加。

消防施工、安装企业及中介机构未严格的履行法定义务。一是施工质量不到位造成的火灾隐患。例如个别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隐蔽工程施工不到位,以及工程施工结束后未履行质保义务而造成的火灾隐患的出现。二是维保工作不到位。一些消防设施维保单位与社会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后,仅进行例行维保,未承担消防责任,导致出现维保公司维保时消防设施正常,维保效果难以持久;或维保单位维保工作不到位,但被维护单位不知情的情况,造成火灾隐患出现。

整治工作机制不完备。

联动的长效机制未形成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模式化、阶段化、战役化,存在“运动式”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误区。专项治理工作重复摸底、排查、整治、验收的模式,没有认识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效性,没有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一个常态化的工作进行落实。

执法的力度和措施运用不充分。手段和形式相对单一。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消防机构最主要的制约手段是罚款,采取其它强制措施相对较少,手段措施和形式单一导致整治工作效果持续性的减弱。

宣传发动的舆论氛围未与整治同步。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时,宣传工作仅局限于报道整治工作进度,未能引导舆论导向,通过宣传达到社会单位广泛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目的。

跟踪追责问效机制未落实。政府对各职能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跟踪问效措施难以自行落实,社会单位出现火灾隐患多次反弹现象时难以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制约,消防机构内部问责制度执行不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整体效率不高。 工作建议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化”。

《消防法》明确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虽然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类型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和保障条款,消防工作与关系密切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也存在脱节现象。

在部署安排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时,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别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全面推行“三分三定”(分部门、分区域、分重点,定人、定岗、定量)消防监管模式,将消防安全责任“回归”到社会单位自身,真正落实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类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运用综合行政管理措施推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常态化”。

在社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承诺制,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通过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火灾隐患情况,对整个单位的消防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对整治对象实行消防安全综合评定。根据单位履行消防安全承诺的结果,对社会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并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通过与工商、税务、文化、保险、银行等部门行业的联动,制订相关优惠政策,使其在社会单位的税收、证照年检、设施检测、保险、信贷等方面发挥影响,激励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并通过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实现科学分配消防监督警力,提高消防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社会单位对自身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信用的关注度。

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日常化”。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标准,将整治工作量化并设立考评指标,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各类考核评定。在各级考核时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台帐,并将硬性整治指标作为验收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准,如行政处罚指标、强制措施执行次数、下发法律文书量、执法质量等,并对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对成绩突出的,在各类考核中进行加分,予以激励。

增强火灾隐患排查的针对性,提高消防机构开展工作的统筹性。

要推动建立火灾隐患研判机制,使各地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能够集中力量,敢于对老、大、难火灾隐患进行“硬碰硬”,对“冒头”的区域内突出火灾隐患开展针对性、侧重性的工作,结合地区实际,通过有效统筹,合理分配工作力量,以强化整治手段,确保每次整治都能“根治”一批火灾隐患,减少火灾隐患总量。

发挥社会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火灾隐患调控能力,发展消防工作“社会化”。

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难以全面开展有关消防服务的情况下,积极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大力推动各类行业协会、消防技术服务组织的发展。一是要发挥保险公司的防灾职能。通过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促进保险公司对受保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风险评估,从而促进消防工作的开展。二是要引导检测公司向技术服务转变。逐步扩大建筑消防设施年检的范围,通过检测,减少消防监督工作量。同时,引导检测工作从工作性向服务性转变,从经济效益向社会效益转变。三是要推动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承担消防职责。针对部分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维护不到位的情况,要求维保公司承担消防职责,对于维保工作不到位的单位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其业务,从而提高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率。

四是要建立消防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对于新建工程的消防设施,推动建立施工质量保证制度,通过确定消防设施质保期,服务期的方式,降低新建建筑消防设施的隐患增加。

加大消防行政执法力度,执法形式“多元化”。

各级、各部门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时,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紧密配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同时,要丰富行政执法手段,大量运用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对于火灾隐患反复出现的,要依法在自由裁量时从重处罚。通过严格的执法,有效发挥行政手段的警示作用和制约作用。

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宣传渠道“多样化”。

通过做好消防宣传工作,配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通过舆论力量,拓宽消防监督工作,发挥媒体的作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社会单位进行曝光,以引导大众及社会单位自觉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同时,建立数量充足、管理规范、作用显著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培训方案、有考核办法、有激励措施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上门服务、上门宣传、上门帮扶和设立消防夜校、开设消防课程等方法,定期定人开展对应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严格奖惩,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的“制度化”。

各级消防部门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时,要提请政府将经过实践检验、成熟有效的做法进行推广,通过“三个机制”的建立,逐步建立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消防监督执法量化机制。通过“一体化”系统,量化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任务和

工作成绩,定期评比排名,以提高工作积极性。二是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奖励机制。通过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引导群众参与消防监督;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年度评比机制,对各政府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社会单位中开展工作较好的进行物质奖励和政策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三是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工作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及时整改;对于工作中存在的过失,必须紧盯不放,及时问责,跟踪督办,直至彻底解决;对于,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以彻底解决火灾隐患“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问题。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当遵循“坚决杜绝新增火灾隐患,逐步解决遗留火灾隐患,全面提高火灾隐患防范能力”的工作思路,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切实消除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力争做到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目标。

单位存在问题

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单位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

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社会领域存在的问题》学习心得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

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社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创新社会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社会单位存在火灾问题情况
《社会单位存在火灾问题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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