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就招标代理进行业务合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遵守法律、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利用双方各自优势,积极开展业务合作。乙方开展业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地方法规的规定。
二、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同意就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进行合作。
三、收入分配、费用承担及结算
1、乙方独立联系业务、协调有关各方面业务关系,以公司为主体进行招标代理工作。乙方具体负责各项业务工作过程,甲方可派人作为业务支持配合乙方工作。
2、招标代理合同(含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费收入)收入的分配比例为:①以乙方为主,乙方负责项目承接及项目各项业务具体过程实施,甲方给予技术支持。分配比例为甲方,乙方。②以甲方为主,乙方负责项目承接,甲方负责项目各项业务具体实施,在扣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后,分配比例为甲方,乙方。
3、招标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收费项目必须提交至公司财务处,由公司财
务处统一开具票据。
4、结算实行一项目一结算。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协助、配合乙方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2)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工作;
(3)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义务时,有权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发现乙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发生侵犯公司利益或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时,甲方将终止本协议,该地区的业务由甲方直接派人执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以甲方公司名义承接并组织实施招标代理业务;
(2)在承接业务时可以要求公司给与配合;
(3)应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承担并组织实施各项业务过程中要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开展工作,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
(4)若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出现由于乙方过错而造成的违反法律、法规事件,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