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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社会实践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3 18:21:2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实施2011-2012学年寒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资助计划

的通知

编辑:李萌发布时间:11-12-27 16:49:07.000青春山大网站

各学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

为认真贯彻实施《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以及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教育,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更加充分的经费保障,切实让社会实践成为我校学生完成大学生活的一种方式,学校决定本学年寒假继续实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项目资助计划面向寒假开展的各级各类社会实践项目,以社会调查、专题调研为主。

二、资助数量及经费

今年寒假学校计划立项资助社会调查、专题调研社会实践项目约120个,学校平均每个项目资助400元,要求学院配套资助,平均每个项目资助200元,学院配套资助比例不应少于立项资助经费总额的30%,经费来源包括学院本科实践教学经费、研究生培养经费、学院学生工作经费等,经费不足部分由团队成员自筹或寻求社会支持。

学校要求各学院积极开展院级社会调查、专题调研社会实践项目立项,原则上每个学院立项数量不少于20个,资助经费标准及总额不限。

三、资助类别及级别

(一)资助项目类别:

1.社会调查。要鼓励和科学引导青年学生关注社会热点,参与社会发展,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及公民道德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为主题开展社会调查活动;

2.专题调研。各基层团组织要在有关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设计和组织更多的专题调研活动;各单位要主动寻求校内外帮助,从调查调研课题选择、组织实施计划、团队人员构成、指导教师配备、调查调研报告撰写等方面,加强对此类活动的指导和帮助。

(二)资助项目级别:包括校级项目(跨学院组织的项目、校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组织的项目、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项目)、院级项目(由学院不同年级、不同专业或不同学历层次学生组织的项目、院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组织的项目)、支部级项目(由某年级或班级党支部或团支部组织的项目)。

四、立项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前期策划及准备:各学院要指导与帮助学生联系社会实践接收单位,组织项目,为学生开具2011-2012学年寒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样件见附件1),由学生自主与实践接收单位进行联络,并取得实践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样件见附件2)。各学院组织实施2011-2012学年寒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资助计划。

项目组织的基本要求:以个人分散的形式为主、以团队活动的形式为辅参与,组织主体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院、班级、党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课题组等,有1名以上(含1名)指导教师,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区域或者接收单位,有一个社会调查或专题调研课题,有预期的实践成果,利用寒假时间集中性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最终形成1篇社会调查报告或专题调研报告。

(二)立项申请及项目启动:因本学期学生进入考试周较早,时间较为紧张,学校层面立项申请不再组织,各单位可自行组织本单位项目立项评审,对本单位本学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的内容、形式、数量、去向等进行全面掌握。

(三)项目实施: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实践项目按照活动规划、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到接收单位或学生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项目结题:将寒假社会实践报告评比与寒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资助结题结合起来,对评选的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以立项资助的方式进行奖励。开学后,各级各类项目组按照立项预期成果设计,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填写《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资助结题书》(样表见附件3),并提交立项结题报告(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学校在审核书面材料的基础上,举办立项结题暨寒假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评比答辩会,评定结题成绩与奖励等级。学院立项资助项目的结题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五)经费报销:参照项目活动规模,按照立项结题成绩,校团委将分别以不同额度为学校立项项目报销活动经费,学院按照一定标准为学校立项团队、学院立项团队以及实践成绩成果突出的自筹经费团队报销活动经费。经费报销将严格遵照项目实施时间(2012年1月—2月)、路线、地点或区域,与项目实施时间、路线、地点或区域不一致的票据、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以及与社会实践无关的票据不予报销,不允许更换和补充,因此产生的经费损失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传达到位

项目立项资助计划的实施也标志着2011-2012学年寒假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将寒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个团支部、每一名同学,要将《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2011年12月31日前分批送到各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发到每一名同学手中,并做好表格填写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各项保障到位

1.各单位要为学生组织、申报项目提供基地(接收单位)、项目资源及教师指导等各项保障。

2.在联系原有社会实践基地或接收单位的基础上,开拓一批新的学生实践基地及接收单位;进一步探索建立体现学院特色与专业特点、适合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基本模式和内容形式;积极动员专业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中来,切实做好社会调查、专题调研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

(三)争取政策,整合资源,加大支持力度

1.各学院要对学校支持的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对于配套支持经费少于30%的报送项目学校不予结题。

2.各学院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实践教学经费、研究生培养经费、学生工作经费、实践基地支持、关系单位支持等,实施本学院寒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资助计划,资助更多的项目组在充足的经费保障下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四)紧扣主题,明确项目

1.项目组必须围绕社会调查、专题调研主题展开,必须有至少一个、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践项目,必须有一份预期的实践成果,必须进行一项切合实践主题或与实践项目有关的专题调研、社会调查,对“大而空”无明确实践项目、“走走看看”参观考察的报送项目学校不予支持。

2.学院报送项目应兼顾校级、学院级、支部级等各个级别。

3.学校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跨学生学历层次组织项目,以项目组组长所在学院为主报送材料,项目组为其中主要的两个学院共有;报送时,两个学院应充分协商,并在结题书中共同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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