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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建副部长在全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03-03 15:51: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张小建副部长在全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5月25日)

贯彻落实15号文件 强化质量管理 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同志们:

这次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视频会议,是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发布后,劳动保障系统召开的第一个全国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中央15号文件精神,分析高技能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高技能人才评价重点,交流经验,部署任务,推动工作。今天上午,中组部人才局时玉宝副局长介绍了中央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我们深入学习和理解15号文件精神很有帮助。培就司于法鸣同志、鉴定中心刘康同志分别就技能人才评价和加强鉴定质量管理做了工作报告,我都同意。上海、江西、深圳和兵器工业、中国石化、中国二重以及北京工贸技师学院等7家单位分别从地方、行业、企业、院校等不同角度介绍了工作,这些经验都来自实践,各有特点,相信对大家都有启发。下面,围绕学习中央文件精神,做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15号文件精神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即中办发15号文件,是在“十一五”开局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高技能人才工作走上快车道,必将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当前,要认真学习领会15号文件精神,明确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这里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我们学习的体会。

(一)15号文件将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15号文件特别强调了在本世纪头20年,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提升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要求;把这项工作的意义深化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的程度,提升到关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15号文件曾先后经过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三次会议研究审议,是中央最高层的重大决策。在审议过程中,中央领导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都再三强调了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对解决这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5号文件对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所做的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技能人才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做好这项工作的殷切期望,必然带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重视程度,加大支持力度。我们要从这个角度学习和理解文件精神,把思想认识和工作理念提高到中央文件的高度上来,统一到中央文件的精神上来。

(二)15号文件对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新要求

中央领导同志在审议15号文件时,曾明确指出,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很必要。第一,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教育是基础,尤其要办好职业教育。要按照市场需求改革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是适合市场需求,培养内容要结合生产实际。第二,要研究如何加强岗位培训,真正的技师、高级技师是在岗位工作中培养出来的。我国加工制造业的水平如何,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作用。第三,严格考核鉴定评价工作。因为技能人才是在企业工作的,要充分发挥企

业作用,同时又要严格管理,防止把这件事搞乱,避免水平没提高,比例却上去了。中央领导的要求,切中当前高技能人才工作实际,高屋建瓴地指出了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点和方向。15号文件围绕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总目标,对政府、企业、学校和劳动者分别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文件强调政府的重视和引导作用,要求各级政府要把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要探索建立多渠道培养、多元化评价、多层次使用、多方式激励、多方位服务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文件强调企业行业的参与和支持作用,要求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工作中,要发挥培养主体的作用,积极进行评价机制改革,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关键作用,完善能力业绩与工资待遇相挂钩的收入分配办法。文件强调院校的教育和培养作用,要求职业院校紧密结合企业岗位要求,对照国家职业标准,确定和调整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文件还强调劳动者的能动作用,鼓励技能劳动者参加培训和考核、开展技术交流、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为劳动者实现技能成才开辟了广阔空间。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理解15号文件精神实质,明确新要求,掌握新政策,扎扎实实地做好高技能人才各项工作。

(三)贯彻15号文件必将开创高技能人才工作新局面

“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都对高技能人才队伍提出了新挑战。一是经济发展、产业优化升级、企业提高竞争力,迫切需要提高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整体素质。当前,我国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总量比重较低,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占全国城镇从业人员的33%,与发达国家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总量的比重在50%以上的情况相比,有很大差距。技能劳动者结构不合理,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比例偏低,我国高级工以上包括技师和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21%,与发达国家高技能劳动者比例一般为30%的情况相比,更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制造、加工等传统产业和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解决这方面问题,必须加大力度,加快速度,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跨越发展。二是严峻的就业任务,对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正面临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就业再就业压力非常集中。一方面是就业供大于求矛盾仍严重存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尚未完全解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地农民等新的就业矛盾进一步突出。另一方面是劳动力素质和就业能力已越来越成为就业关键因素:新成长劳动力要实现市场主导就业和自主就业,必须具备相应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下岗失业人员要实现再就业,必须具备转换职业的能力;而农村劳动者要实现转移和进城就业,就必须具备打工的技能。因此,我国就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提高劳动者素质能力,这就需要结合就业岗位的开发,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实现由数量就业向素质就业的转变。

针对“十一五”时期形势发展的需求,15号文件在总结各地、各部门和有关行业企业的实践基础上,对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从总体目标来说,到“十一五”末,高级技工(职业资格三级)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要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的梯次发展;从工作任务来说,要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15号文件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我们就一定能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创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局面。我们也一定能克服困难,努力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我们所指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是对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的考核和评定,是职业技能鉴定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中央人才会议和人才文件的统一要求,在现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下来的。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要有一个周期,从现在抓起,两三年后才能见效;对高技能人才的评价,则是即时的工作,从现在抓起,马上就可见效。因此,我们贯彻落实15号文件在做出全面部署的同时,首先抓评价这个环节。

(一)充分认识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经过这十几年的发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不断健全,鉴定网络遍布全国,标准题库形成一套系统,全国城乡劳动者中已有6000万人(次)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得到企业、院校和劳动者广泛认可,在求职就业上的“通行证”作用、在带动培训工作上的“牛鼻子”作用进一步显现出来,同时也为搞好高技能人才评价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这几年来,通过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高技能人才年均增长8%左右,评价工作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量新技师的成长,有多年来培养积累的基础,更有评价工作改革突破、大力加强的促进作用。这方面的进展和成绩,也是与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行业企业的艰苦努力和辛勤工作密不可分的。

但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工作的需求相比,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整体上说,高技能人才评价能力跟不上社会对鉴定工作的需要,影响了高技能人才的成长。用人单位普遍反映,许多劳动者在企业工作岗位中,技能已经达到高级工以上水平,但由于评价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他们还不能被认定相应的职业资格,其能力和才干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成长受到制约,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受到严重影响。二是就一些鉴定机构而言,对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不高,影响了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一些地区、行业的鉴定机构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造成鉴定质量的“假、次、低”,即: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以低顶高。鉴定工作的质量问题也集中表现在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直接影响到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声誉。各地呼吁必须从高端开始,严格质量管理,强化鉴定质量,保证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走上一个健康的发展轨道。三是从机制上说,高技能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环节没有形成有效联动,导致评价在高技能人才工作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高技能人才评价应该作为岗位使用与待遇的依据,并能够引导劳动者积极参加培训、提高技能,但在实际工作中,评价工作还没有做到这一点,致使评价工作难以发挥作用。社会各方面和广大技能劳动者都强烈呼吁要加快建立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联动的机制,以促进广大劳动者立足岗位、技能成才。

面对新的挑战,我们还应该看到,15号文件的贯彻实施将使高技能人才工作步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高技能人才工作面临最好的发展机遇,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地方、各部门形成了协调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三是国家和地方层层制定相关政策,明确目标任务,并安排了相应的资金投入。四是行业、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广大劳动者等各方面积极性空前高涨,工作主动性不断增强。五是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因此,我们要坚定信念、再接再厉,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和新的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任务

搞好评价工作,并使之与培养、使用、激励等工作进一步有机结合,是实现高技能人才工作新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证。“十一五”期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要由目前的21%提高到25%,提高4个百分点,总量要净增890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由4%提高到5%,提高1个百分点,数量要净增190万人。任务是相当繁重的,同时也是经过努力奋斗可以实现的。根据工作基础和培养能力分析,最近两年,高级工和技师、高

级技师年均增长8%左右。以此推算,在2006-2010年的五年中,通过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高技能人才年均增长率提高到9%左右,是能够实现工作目标的。这其中,评价工作的任务首当其冲,不仅现有达到相应技能水平的劳动者,要通过评价产生出来;还要把正在培训的后备劳动者,通过评价送上成长通道,以此来保证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当前,搞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落实四个突破,实现制度创新。15号文件明确要求,要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要落实这一要求,对于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后备高技能人才,要及时组织考核鉴定。对于在岗工作多年并具有相应技能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核心骨干职工,要普遍开展技能评价。对于在职业技能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要按规定直接晋升和优先组织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要从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开始,积极创新高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要探索建立社会化、企业、院校等多元评价机制,使各职业领域、各类群体中的高技能人才都能得到科学、规范、及时的评价,为他们实现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铺平道路。

二是要规范社会鉴定,确保评价质量。高技能人才评价是社会化鉴定工作的形象和标志。上海等城市的经验做法,值得总结推广。他们对高技能人才评价建立了一整套管理和程序化模式,加强考、评、督、巡质量监控,并结合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鉴定服务,使高技能人才评价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各地特别是中心城市,都要学习借鉴这些做法。我们要从规范社会鉴定、强化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和建设公共实训鉴定基地三个方面,进一步严格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和公共服务,搞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三是结合企业生产,注重业绩考评。大批高技能人才是从企业中产生的,企业在评价中承担了重要任务。企业的评价工作要突出生产现场的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的业绩评定。一些企业的经验做法值得总结推广。中国石化探索的“过程写实评定法”、“典型工件抽样法”,重点对员工生产工作业绩进行考察。中国二重结合生产岗位要求,综合考核员工的工作能力、业绩及表现。各地、各行业要认真学习借鉴,大胆探索,建立适合企业特点的评价方式,提高企业竞争力和职工队伍素质。

四是要强化校企结合,开发技师资源。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院校是后备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要实现校企结合,评价工作也要及时跟上。一些院校的经验做法值得总结推广。北京工贸技师学院等学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深化教学内容,突出技能训练,强化校企结合,实现高技能就业。我们要在更多的职业院校推广这种做法,对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作好引导、支持和服务。同时,要按照15号文件的要求,在职业院校中组织开展预备技师试点。这项试点工作的目标,是进一步发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推动校企合作,强化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的责任,缩短人才成长周期,实现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规模化。要在总结的基础上,由点及面,逐步推开。

五是要通过高端带动,提升整体水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高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奠定了基础,高技能人才评价也要为职业技能鉴定树立标杆和样板。高技能人才评价是一项技术含量高、质量要求严、社会影响广的工作。要通过做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现高端带动,在评价技术基础、组织实施、质量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创建出一整套科学严谨规范的评价模式,并发挥示范效应,提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突出抓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当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已对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

示和15号文件要求,把质量作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标准,健全程序,加大质量管理工作力度,对重点职业领域和重点工作环节进行督导和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地、有效地防止不正之风。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制度的执行。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明确质量管理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做好监督检查三方面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市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在具体落实执行鉴定质量管理要求和执行制度上严格把关,实行质量保证责任制。各地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从基层基础工作抓起,并实行鉴定考评全过程质量管理,切实做到严格执行制度规范,严格贯彻质量要求,及时查处质量问题。

第二,要明确重点,强化对社会、企业、院校鉴定质量问题的治理。要对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治理,达到保证鉴定质量的目标。对社会职业技能鉴定,要抓住考培不分、考场作弊、考务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企业职业技能鉴定,要以规范鉴定工作程序,加强督导,严格管理为重点,避免企业鉴定无序操作,盲目攀比,一哄而起。对院校职业资格认证,要根据职业标准要求,重点强化教学过程中的职业技能鉴定,保证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要求。

第三,要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原则,要做到凡属职业技能鉴定对象应该了解的信息,凡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组织鉴定过程中应该让群众了解的信息,一定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让群众知情,让社会监督。坚持公平原则,要做到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严肃考场纪律,规范考评行为,杜绝弄虚作假、考场作弊和违规评判,坚决制止职业技能鉴定中的不正之风。坚持公正原则,要保持鉴定过程和鉴定结果的公正,使其经得起时间考验和社会监督。要对鉴定质量问题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增强鉴定的公信度。第四,要加强制度规范、技术保证和人员管理。在制度规范方面,要坚持用制度来保证质量。要在加强鉴定工作各个环节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建立专门的质量督导制度,通过加强督导使鉴定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要在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全面质量普查的基础上,建立质量通报制度和鉴定所(站)质量管理红黑名单。对列入红名单的予以表彰,对列入黑名单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资格依法制裁。在技术保证方面,要加强以技术手段强化质量保证。如提高证书防伪的技术含量、开展网上证书鉴别、组织鉴定考场远程监控,强化标准题库工作,保证鉴定质量等等。在人员管理方面,要加强对影响鉴定质量关键人的管理,实行质量保证承诺和纪律制约。对考评人员和管理人员要严格资质准入,严格考评过程监督,使质量管理真正落实到人。

(二)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群体,也是需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好服务的重点群体。各地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36号文件要求,做好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根据当地就业需求,结合下岗失业人员培训情况,引导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国家规定的鉴定经费补贴政策。要通过对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及时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引导他们通过参加培训提高技能,实现再就业。各地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5号文件要求,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掌握进城就业技能。要根据农村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在劳动力输入数量较大的地区,重点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要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在加工制造、建筑环卫、饮食服务等就业领域,选择就业需求量大、操作技能简单易学的就业技能,组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合格人员免费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三)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工作在鉴定工作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基础工作主要涉及职业标准开发、题库建设、教材开发、考评技术研究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是搞好鉴定工作的前提,是保证鉴定质量的先决条件。做好基础工作,部里主要承担标准、题库等技术开发、教材服务和信息化推动工作,其中有些工作要与各地、各有关行业共同进行。在这方面,一定要做到加快开发速度,保证工作质量,满足实际需求。各地各行业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基础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标准,运用国家题库,选用推荐教材,搞好信息网底层建设,要通过加强基础工作,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技术含量和整体水平。

(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队伍建设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鉴定专家工作在鉴定第一线,是鉴定工作的生命线,他们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直接关系到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和水平。要根据鉴定工作对他们的职责要求,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强这四支队伍建设。对于管理人员,要重点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就业政策培训,使之熟悉了解鉴定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和具体工作要求,明确职责任务,提高管理水平。对于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要重点加强专业化建设,要建立定期培训、资格管理和诚信档案制度,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提高工作要求,使之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质量把关的核心作用。对于鉴定专家,要重点培育一支具备较高素质、专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的职业分析分类和考评技术研究专家队伍,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种培训交流活动,切实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几点要求

刚才,我重点围绕评价工作谈了几点想法。下面,就做好高技能人才整体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通过贯彻落实15号文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当前,落实15号文件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首先要从任务分解和制定配套政策两个方面做好工作。从任务分解方面,中组部正在研究15号文件工作分解落实方案;下一步,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根据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头抓好落实。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落实高技能人才工作任务,强化责任,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从制定配套政策方面,有关部门将制定配套文件,各地也要根据15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制定实施意见,细化操作办法。部门和地方文件,一方面要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要求,另一方面,还要结合实际,进行扩展和充实。要研究制定力度大、可操作的配套政策,并逐项抓好落实。

(二)通过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进一步推动“5+1”计划行动的深入实施,促进培训与就业工作紧密结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按照全国职教会的部署,劳动保障部围绕加快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能力,在全国组织实施“5+1”计划行动。一是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动技能劳动者素质的整体提高。二是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深入推动再就业培训,以培训促就业。三是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发挥其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四是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转移就业效果。五是实施“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全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和技能成才。最后是一项行动,就是“技能岗位对接行动”,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为技能劳动者培训后的就业提供更好的服务。“5+1”计划行动突出通过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岗位工作能力,从而实现更多更好的就业。这是根据我国国情实际,在几个领域中加强职业培训的一揽子计划,不仅对职业培训做实、做细有明确要求和指导,并且突出了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培训促就业特点,符合我国就业工作从数量就业向素质就业、技能就业转化的大趋势。

实施“5+1”计划行动,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带动总体推进。当前,要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着力点,推动“5+1”计划行动的深入实施。要把高技能人才培养与提高就业素质更好地结合起来,推动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项工作得到普遍加强。

(三)通过实施部门间的联合行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扩大高技能人才工作影响力。目前,在部级层面上,我们已经建立了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由组织、劳动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防科工、财政、人事、国资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加,负责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部里也专门成立了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集合部内有关司局力量,共同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搞好正在进行中的各项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项目,并以“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为统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联合行动。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尽快商请组织部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和团体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要在组织部门的宏观指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在更大范围实现更大发展。

(四)通过组织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竞赛等活动,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15号文件颁布后,在中组部、中宣部的统一领导下,劳动保障部、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个部门在全国联合组织开展了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活动。今年下半年,我们和中组部初步商定,拟召开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组织第八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把高技能人才工作推向一个新高潮。此外,劳动保障部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系列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主办高技能人才主题论坛等。各地在配合组织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分主题、分阶段宣传15号文件的有关内容,宣传十大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宣传各地、各部门和有关行业企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具体行动;要采取多种方式,如组织宣传周、张贴宣传画,组织征文比赛、读书演讲活动等,形成宣传高潮,培育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好环境好氛围。

同志们,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经济发展,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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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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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建副部长在全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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