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湘中文武职业学校
学校门卫(含车辆)管理制度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必须24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停入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摆放。
五、寄宿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写好请假条,并由班主任老师签字,经学生处同意盖章后,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卫室登记,学生离校时必须通过正常的请假手续后家长方可带学生离校。
七、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学校门卫(含车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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