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核准类)
2007年09月19日
审批项目名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核准类)
审批项目编号:北京行审核准类科技006号-2002号
审批依据:
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1]38号
2.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京科政发[2001]657号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机构: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兰平
联系人:王兰平
办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
邮编:100101
电话:64874216
传真:64878783
电子信箱:cyzx@bjcy.net.cn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
审批程序:
受理
条件:所有在本市实施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不受所有制和技术发源地的限制。
申办单位(或个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一式五份)
1.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十条);
2.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附件:
项目实施所应具备的固定资产证明(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十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十条);新药证书或临床试验批准文件,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相关材料(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十条);列入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计划证明(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十一条)。
标准:申办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即时。
二、审核
标准:
1.符合《北京市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七条)。
2.项目范畴:信息产业、生物工程和新医药产业、光机电一体化产业、新材料产业、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等五大高新技术产业的
重大项目范畴:网络设备与技术;软件产品;第三代数字移动通信系统;高清晰度数字电视系统;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现代中药;现代农业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半导体、膜等新材料;纳米技术及纳米材料;新型电池及清洁燃料车;环保新技术;航空航天技术;先进装备技术。11号创业大厦8:45—12类项目。00,下午1 00—5:00::91
(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七条)。
3.项目实际投资额300万元以上,软件产品5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软件产品500万元以上。(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八条)。
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向申报单位书面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时限:9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向申报单位出具《受理单》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和免予评审通过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将上报认定小组审
定。
时限:5个工作日
四、核发
标准:
1.《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或《北京市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与申办材料的企业名称一致。
2.退件通知书签字齐全。
认定小组通过认定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将向申报单位发放认定证书;未通过认定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将向申报单位出具未认定项目通知书。
时限:1个工作日
告知:电话通知企业领取《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或《北京市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行政审批事项补充内容。
申报单位从收到受理单到收到认定证书(未认定项目通知书)的期限在37个工作日内。
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