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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转化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14 21:02:12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人才引进服务指南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人才引进

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沪人[2007]18号)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0〕28号)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力发(2010)44号)

政策意义:

对上海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实行政策聚集和服务聚集,引导各类人才向重点领域集聚。

细则要点:

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认定推荐,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主要投资者、参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者、项目经理等组织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以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中解决关键、创新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上述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学位)的,在申请人才引进办理户籍迁沪手续时,优先办理。

适用范围: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企业。

申报条件:

1、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经营管理者;

2、组织实施转化项目的科技人员,如总工程师、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

3、参与项目转化的科 技成果主要完成者或解决关键、创新技术难题的科技人员。 注:

2、3项要求严格专业对口,1-3项都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学位)

申报材料:(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单位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项目介绍,申请事项和理由);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参与者名单、项目认定申请书。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申报材料

7、居民身份证、引进人才居住证、户口簿(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8、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已婚:结婚证书。

(3)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9、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

(1)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

(2)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职称证书及其它业绩相关奖励证书。

11、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包括:

(1)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各受理点受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引进人才需提供本市就业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本市落户证明,包括:

(1)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4)落户在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提供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13、申请人外省市调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保管证明原件。

14、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

(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15、未成年子女随迁材料,包括:

(1)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

1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推荐第2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证好处[优秀]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证好处

上海敏硕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长期从事科技政策咨询及知识产权代理申报,拥有丰富的公共关系资源为有需求的客户解决知识产权申报过程中所产生之问题;丰富的申报经验,帮助企业编撰申报材料;拥有一支从事企业认证、知识产权体系构建、税务筹划等专家队伍。

业务范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加急办理;双软认定(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商标代理;创新基金申请等相关业务。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条件

符合《上海市高新技产业和技术目录》,并且完成实验室或中试工作,拟实施生产或试销售的成果转化项目;

引进国外成果消化吸收或二次开发,形成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

在上海注册的法人、自然人或拟在上海注册的外省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主要优惠政策

税收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五年内(否则三年)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给予减免,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资金扶持:优先享受科技基金支持、财政担保贷款支持。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无形资产作价:无形资产作价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达70%。

人才引进:项目主要转化人户口迁入本市免交城市建设费。

职称评定:项目转化人可破格评定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转化项目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材料

项目认定申请书:包括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基本情况、转化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及技术特点、应用领域及目标等,还包括项目转化的必要性、转化内容、市场前景预测、目标规模、资金筹措、企业、法人概况、建设期限、经济效益预测。

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意见等或样品、样机的测试报告或质量检验报告、实用情况等(凡属医药项目,需备有新药证书或二期临床试验批文);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列入市级各类计划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明、先进技术企业证明、上年度项目单位财务报表的复印件(以上若无可免)。科技成果检索、查新报告(须经国家和市科委认可的检索查新机构提供结论)。

上海敏硕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小姐

Tel: 021-51978289-602

Fax: 021-51978289

QQ:1429376545

Add:浦东新区金豫路100号3号楼1215室

网址:http://

推荐第3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优惠政策

对于获得认定成功的企业可获得以下优惠政策:

一:税收减免:申报产品产生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部分享受财政补贴(3年全额补助2年减半补助)(说明:增值税中的25%为地方税,企业所得税的40%为地方税)。

二:贷款贴息:经认定的企业可以获得贷款额利息30%--50%的贴息。

三:人才引进:对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主要负责人如果是外地人可以优先办理上海户籍、落实上海户口政策(本科以上)。

申请条件:

1、凡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指导目录》范畴的成果转化项目,无论法人或自然人,内资或外资企业,均可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

2、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利用国内科技成果(或专利)在本市实施转化的

2)、在引进国外成果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并形成新技术、新产品。

3)、引进国外尚未转化的高科技成果(或专利)在本市实施转化的。

4)、自行研制开发并获得专利的科技成果。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每个月都可以组织申报,本项目常年受理。

推荐第4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www.daodoc.com 上海市2016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为加快本市科教兴市主战略实施,切实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06)12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本市各类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转化项目)、本市企事业单位投资于转化项目以及投资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进行专项扶持。

二、专项资金扶持的政策

1、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转化项目(一般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三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两年,给予减半扶持。

2、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3、本市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www.daodoc.com 上述1-3类扶持对象由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90%用于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10%纳入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集中使用。

4、在本市注册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以近三年的税后利润投资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形成或增加企业的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五年的,在第二年度内,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扶持。

5、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用其从成果转化中获得的收益投资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的,在第二年度内,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

三、转化项目核定程序

转化项目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先期核定:

1、企业应在取得高新技术成果认定证书后二个月内,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享受转化项目财政扶持。

2、申请企业应填报《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核定表》,并将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技术成果转让合同送主管税务部门。

3、审核程序:主管税务部门初审,同级财政部门复审。

4、信息反馈:主管税务部门将核定结果告知企业。

四、专项扶持资金兑付程序

(一)企业申请转化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兑付程序

企业应持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专项扶持资金申请:

1、《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请/审核表》;

2、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

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财政扶持政策核定表》;

4、工商登记复印件;

5、分月销售明细表;

6、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表;

7、纳税明细表;

8、税单复印件;

9、会计报表复印件;

10、自主知识产权认定证书及复印件;

11、财税部门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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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daodoc.com 企业的申请材料应由主管税务部门初审,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审定后办理专项扶持资金拨付手续。

(二)企业申请投资转化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兑付程序 企业应持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专项扶持资金申请:

1、投资协议、验资报告;

2、被投资单位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会计年报、经财税部门审核盖章的对应投资额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企业纳税清单和企业所得税缴款书复印件;

4、转化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

5、《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审核表》;

6、财税部门审核需要的其他资料。

企业的申请资料应由主管税务部门初审,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审定后办理专项扶持资金拨付手续。

(三)个人申请专项扶持资金兑付程序

1、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应在取得转让收益后填写《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让成果完成人收益确认表》,并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向规定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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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在个人所得税缴纳后一个月内填写《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让专项扶持资金申请审核表》,并持下列材料向纳税地财政部门提出专项扶持资金申请。(1)个人所得税纳税税单;

(2)纳税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让成果完成人收益确认表》; (3)纳税地财政部门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纳税地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纳税地财政部门办理专项扶持资金拨付手续。

五、监督管理

1、各级财税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按规定及时落实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有关财政扶持政策。要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定期向市局报送有关政策享受情况汇总表,及时反馈信息和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2、各级财税部门应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落实政策审核不及时、执行不准确的,应及时予以纠正,相关政策落实工作列入财税部门行政信用等级评定、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推荐第5篇:海淀区企业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通知

海淀区企业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1日 17:47 信息来源: 字号:

(一)支持范围

对于实施技术先进、市场需求度高并且取得实际货币收入在500万以上的专利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根据其转化投入、经济效益及知识产权成果数量等,给予资金支持。

(二)申报对象

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的企业。

(三)支持措施和项目申报

1、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推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对于技术先进、市场需求度高并且实际货币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根据其专利交易成本、经济效益等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50万元。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条件

(1)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良好的信誉。

(2)申报企业为专利权人,申报企业具备实施专利技术的相关条件且注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申报项目条件

(1)拟实施的专利必须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并且该专利技术的产品已取得实际货币收入在500万以上 (生物医药领域的专利授权期限可适当延长)。

(2)专利技术需为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

(3)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电子与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核应用技术、现代农业技术动植物优良新品种、以及适合首都经济发展特点的其他高新技术及其产品。

(4)通过项目实施取得较多知识产权成果的项目优先考虑。

(5)对海淀区经济有重大贡献,并取得较好绩效的项目优先考虑。

(6)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的企业优先考虑。

3、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海淀区企业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请书》。

(2)申请书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4、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马慧泉、何云龙

联系电话:8849826

5、88493625

5、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请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可从区政府网站专项资金申报链接进入),查看专项申报指南。如确定进行专项申报,点击专项资金名称,网络登录后(已是“海淀区人民政府行政办事中心”用户,可直接登录,否则请新注册用户),浏览事项说明,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

(2)到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知识产权处报送纸质材料

(3)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评审

(4)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理支持资金拨付手续 附件下载:

6、海淀区企业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申请书.doc 海淀区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指导规范3448.doc

推荐第6篇:河南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写作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研发能力及科技投入情况3.生产能力情况

4.销售能力情况

5.质量保证体系

6.人力资源建设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2.目前已形成的生产能力及生产设备运行情况

3.项目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4.项目产品质量情况

5.生产管理情况

6.工艺技术及主要设备运行情况

7.环境保护情况

三,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2.资金主要用途

3.资金投入效果分析

四,项目效益分析

1.产品市场需求分析

2.经济效益分析

3.社会效益分析

五,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

六,结论

主题词:高新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05年11月24日印发

——

推荐第7篇: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的申报:

(一) 项目申报对象:

1、凡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北京市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单位,均可申报;不受所有制和技术发源地的限制。

2、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单位,在明确所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后,可单独申报;

3、通过技术转让获得项目生产许可的单位,在明确所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后,可单独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条件

1、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定义:是指在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研究与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实现产业化的项目。

(1) 申报项目必须完成研发,已经是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

(2) 申报项目应正处于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的阶段,目前的经济规模(产值、销售收入)不能

超过项目预计达产时总规模的30%。

(3)医药类项目须取得临床批件后方能申报。

2、项目建设时间:2002年1月1日以后的新建项目

3、项目申报领域:符合《北京市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的范围:103类。

(1)一般项目:信息产业、生物工程和新医药产业、先进制造(原为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产业、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等五大高新技术产业的103类项目。(103类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2)重大项目的范畴:14个范畴

网络设备与技术;软件产品;第三代数字移动通信系统;高清晰度数字电视系统;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现代中药;现代农业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半导体、膜等新材料;纳米技术及纳米材料;新型电池及清洁燃料车;环保新技术;航空航天技术;先进装备技术。

(3)原则上不鼓励申报的项目范围:

1)不在北京市实施成果转化,属纯流通性质的项目

2)保健品、常规食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3)化妆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

4)OEM产品

5)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4、项目的技术水平:

(1)一般项目的技术水平应属国内先进;

(2)重大项目的技术水平应属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5、项目实际投资额:

指对申报项目已经完成的投资,已完成的投资中包涵申报项目研发阶段的投资。

一般项目实际投资额须300万元以上,软件产品5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实际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软件产品500万元以上。

(三)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并按要求录制软盘;然后把这些材料送交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由转化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上报认定小组审定。

1、认定申报表(见本指南附件二)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必备的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项目实施所应具备的固定资产证明(固定资产清单、购置发票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3) 申报单位上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财务报表应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最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

(4)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等的复印件等。

(5)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4、辅助的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为了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帮助项目审核人员、评审专家和认定小组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酌情提交下列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材料:

(1)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鉴定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2)产品(样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检测报告;

(3)若涉及环境污染问题,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或有关解决污染问题的技术方案(报告);

(4)用户使用意见等相关材料;

(5)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批准证书。

(7)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资金落实合同等)。

推荐第8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 (1999年9月22日发布,2006年3月1日第一次修订,2009年1

2月31日第二次修订)

一、认定条件

凡是运用高新技术成果首次实现转化并形成样品、样机或服务的项目可以申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高转项目”)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高转中心”)常年受理高转项目认定申请。高转项目认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的核心技术需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指导目录》,该目录采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近3年内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项目的知识产权可以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或是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在全球范围内5年以上的知识产权实施权。

3、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通过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凡属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项目所形成的产品(服务)属于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5、项目的总体技术与其它同类产品(服务)相比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且项目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前景。申请项目属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

1、一般性的工艺改进或产品改型所形成的产品(服务);

2、已形成规模销售(提供)的成熟产品(服务)。

二、申报材料

申请高转项目认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简称“认定申请书”)。

2、相关的证明材料:

(1)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证书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证明材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依法经有关部门备案的知识产权独占许可合同,受让、受赠、并购合同等权益关系证明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特种经营行业的生产许可资质证明。

(3)企业上年度及项目申报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4)项目所形成产品的相关资质:有关检测机构2年内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须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证书。

除以上材料外,项目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辅助材料:

(1)具有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的成果转化项目查新咨询报告;

(2)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获奖证书、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3)用户试用或使用报告、产品采用的标准、环保达标证明等;

(4)可以证明申报项目符合认定条件、有利于享受相关政策的其他材料。

三、认定程序

1、单位注册和在线申请

项目申报单位登陆“上海科技网()”或“上海科技成果转化网()”进行注册。

完成注册后进入“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事项的“在线受理”一栏,在线填写“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认定申请书须在线填报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须网上提交原件的扫描件。

2、书面材料报送和初审

网上填报完成的“认定申请书”须在线打印形成标准格式的纸质材料,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的公章,形成完整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四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初审。项目申报材料的报送及初审按以下情形分类进行:

(1)税收由区县税务部门征收的项目申报单位,报送至纳税所在地的区县科委,由区县科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的申报项目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书面材料上加盖公章后报市高转中心。

(2)税收由市级税务部门征收的项目申报单位,报送至所属企业集团的科技管理部门,由科技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的申报项目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书面材料上加盖公章后报市高转中心。

企业集团、高新园区、企业孵化器或高校的科技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高转项目认定,并协助区县科委做好推荐工作。

3、审查受理

市高转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项目予以受理。每月10日前确认当月组织评审的受理项目。

4、评审认定

市高转中心将申报项目按技术领域分组,并在专家库中选择相关领域专家评审。专家按照独立公正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和评价,并由市高转中心汇总专家评价意见后提交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审定。

评委会通过投票方式对申报项目实行审定。

5、公示与公告

经评委会审定通过的项目,由市高转中心在“上海科技网”、“上海科技成果转化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市高转中心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提请评委会重新审定。公示无异议的,由市高转中心拟文并报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以下简称“认定办公室”)审批。

经审批认定的高转项目,由认定办公室发文至相关委办局和业务主管部门,并向项目申报单位颁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认定证书”),同时在“上海科技网”、“上海科技成果转化网”上公告认定结果。

四、认定项目管理

1、经认定的高转项目可依照有关规定,在认定有效期内申请享受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和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扶持。经认定的高转项目须定期完成年度转化情况的网上填报。

2、高转项目认定的有效期为自认定次月起5年,若项目的核心技术获得中国境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可向市高转中心申请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经认定办公室批准确认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其认定有效期可延长为自认定次月起8年,并重新核发认定证书。

3、经认定的高转项目的所属单位如有更名的,应向市高转中心提出认定证书变更申请,经市高转中心确认后报认定办公室重新核发认定证书,项目编号、认定日期和有效期不变。

高转项目一经认定,其项目名称及认定申请书的内容不再变更。

五、其他

本认定程序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原《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修订稿)》(沪科〔2006〕第095号)同时废止。

推荐第9篇:北京市科委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核准类)

2007年09月19日

审批项目名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核准类)

审批项目编号:北京行审核准类科技006号-2002号

审批依据:

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1]38号

2.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京科政发[2001]657号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机构: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兰平

联系人:王兰平

办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

邮编:100101

电话:64874216

传真:64878783

电子信箱:cyzx@bjcy.net.cn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

审批程序:

受理

条件:所有在本市实施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不受所有制和技术发源地的限制。

申办单位(或个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一式五份)

1.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十条);

2.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附件:

项目实施所应具备的固定资产证明(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十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十条);新药证书或临床试验批准文件,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相关材料(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十条);列入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计划证明(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十一条)。

标准:申办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即时。

二、审核

标准:

1.符合《北京市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七条)。

2.项目范畴:信息产业、生物工程和新医药产业、光机电一体化产业、新材料产业、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等五大高新技术产业的

重大项目范畴:网络设备与技术;软件产品;第三代数字移动通信系统;高清晰度数字电视系统;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现代中药;现代农业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新型半导体、膜等新材料;纳米技术及纳米材料;新型电池及清洁燃料车;环保新技术;航空航天技术;先进装备技术。11号创业大厦8:45—12类项目。00,下午1 00—5:00::91

(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七条)。

3.项目实际投资额300万元以上,软件产品5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软件产品500万元以上。(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第八条)。

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向申报单位书面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时限:9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向申报单位出具《受理单》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和免予评审通过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将上报认定小组审

定。

时限:5个工作日

四、核发

标准:

1.《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或《北京市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与申办材料的企业名称一致。

2.退件通知书签字齐全。

认定小组通过认定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将向申报单位发放认定证书;未通过认定的项目,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将向申报单位出具未认定项目通知书。

时限:1个工作日

告知:电话通知企业领取《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或《北京市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行政审批事项补充内容。

申报单位从收到受理单到收到认定证书(未认定项目通知书)的期限在37个工作日内。

结果公示

推荐第10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副本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申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好处:

1、税收扶持:如果是发明专利授权,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五年内给予减免,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设计版图登记证书则享受三免两减半。(中资企业拿到受理通知书即可办理)。

地税:增值税的25%,营业税的100%,企业所得税的40%。

2、资金扶持:优先享受科技基金支持(如科技创新基金,小巨人基金等)

3、财政担保贷款支持: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后给予该项目连续12个月贷款贴息支持。转化中业绩突出者,可申请市人才资金资助、享受政府津贴。

4、人才引进:项目主要研发人户口(及配偶和子女)迁入本市、免城建费。

5、职称评定:项目转化人可破格评定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税收抵扣: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在沪的企业(包括外商)以企业税后利润投资于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返还对应的已征所得税的地方收入部分。

一、项目名称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二、申请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简称“认定申请书”)。

2、相关的证明材料:

(1)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证书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证明材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依法经有关部门备案的知识产权独占许可合同,受让、受赠、并购合同等权益关系证明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特种经营行业的生产许可资质证明。

(3)企业上年度及项目申报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4)项目所形成产品的相关资质:有关检测机构2年内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须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证书。

除以上材料外,项目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辅助材料:

(1)具有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的成果转化项目查新咨询报告;

(2)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获奖证书、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3)用户试用或使用报告、产品采用的标准、环保达标证明等;

(4)可以证明申报项目符合认定条件、有利于享受相关政策的其他材料。

三、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时限

常年受理。

第11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支持方向

附件

12015年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

重点支持方向

一、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以完善产业结构、引领产业发展为目标,重点培育和支持光通信、新一代移动通信、微电子器件、激光器等骨干企业,进一步巩固我市在国内行业集群的地位,推动全市产业发展。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9项。重点支持方向:

(一)基于4G网络关键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二)特种光纤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三)基于遥感遥测定位的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四)消费类激光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联系人:高新处祁利

联系电话:65692245

二、先进装备制造领域

瞄准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优势领域和新兴领域,集中支持一批具有显著的技术持续创新能力、能促进企业快速技术升级、提高产品制造能力和水平、能加快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4项。重点支持方向:

(一)基于国产核心部件的大型数控车床和激光切割机

产业化

(二)工业及特种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

(三)用于轨道交通的大型盾构机产业化

(四)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化

联系人:高新处胡寅

联系电话:65692148

三、新材料领域

围绕我市新材料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领域,重点培育完善高性能钢铁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形成门类齐全、配套完善的新材料产业链,发挥新材料产业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4项。重点支持方向:

(一)新型高分子纳米复合材料规模化制备技术及产业化

(二)高强度及模具用特种钢材料技术及产业化

(三)钢结构建筑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四)高强度焊接材料技术及工艺研发及产业化

联系人:高新处陈健

联系电话:65692150

四、高技术服务业领域

围绕加快推进我市地球空间信息产业高端化集聚发展、武汉智慧城市技术与标准试点示范和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以应用和服务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以及商业模式创新,促进高技术服务业

集群的形成和发展,提升产业总体规模和竞争力。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5项。重点支持方向:

(一)智慧城市技术及其标准研究及应用示范

(二)基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的应用系统研发及产 业化

(三)大数据分析与处理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四)数字化基础教育及全民终身教育服务平台开发 (文化创意)

(五)动漫游戏及衍生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文化创意) 文化创意 联系人:社发处黄凰联系电话:65692161 其它方向 联系人:高新处杨念联系电话:65692221

五、生物技术与新医药领域

重点支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药物、创新制剂的开发以及先进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在生物医药与人口健康领域的应用推广,全面提升武汉地区生物技术与新医药领域的研究水平及产业化能力,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本计划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6项。重点支持方向: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药物、创新制剂、医疗器械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

(二)先进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在医疗健康管理与服务、药品流通、新药研发以及临床诊疗等领域的应用推广

联系人:社发处罗勇

联系电话:65692243

六、节能环保领域

针对我市改善空气质量的紧迫形势,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开展成果推广及工程示范,促进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推动态文明建设,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2项。重点支持方向:

(一)大气污染监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二)工业烟气多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与产业化 联系人:社发处黄凰

联系电话:65692161

七、现代农业领域

围绕种业、畜禽(不包括育种)、农产品与食品精深加工三个领域,集中支持一批具有显著的技术创新能力、能促进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成果转化能力并能引领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单项支持强度不低于10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13项。重点支持方向:

(一)绿色畜禽制品精深加工与产业化

(二)优质、高产、抗病粮油作物繁育与产业化

(三)新型畜禽饲料添加剂的开发与产业化

(四)新型健康粮食制品精深加工及产业化

(五)设施蔬菜安全生产及溯源的技术研究和示范

(六)星火科技示范村、示范户以及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建设

优先支持:(需在申报材料中提供附件证明)

农业科技型企业,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联系人:农村处周肖荣

联系电话:65692153

第12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申报指引

附件4:

2014年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

申报指南

(管理处室:高新处、社发处、农村处)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主要支持武汉地区的企业进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旨在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本类计划实施期限一般为2-3年。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必须为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的企业。

2、企业具有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团队、产业化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鼓励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以产学研联盟的方式申报。

3、企业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市级科研经费与企业自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4,并提供相关自筹资金证明。

4、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经取得居国内同行业领先且具备产业化开发条件的、重大的中试科

-1- 技成果;在项目完成后,项目新增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

5、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一般不低于5000万元(农业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业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

6、申报生物医药领域的项目,申报者必须拥有所申请品种的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

7、申报现代农业领域的项目,如申报单位主业为种植业类的,须不低于1000亩面积;为养殖类的,年出栏生猪不低于1万头,禽不低于10万只,牛存栏不低于1000头,水产养殖水面不低于1000亩。

二、支持方向

(一)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

围绕我市在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领域的优势产业,以完善产业结构、引领产业发展为目标,重点培育和壮大光通信、新一代移动通信、微电子器件、显示产品及检测仪器、高功率激光器等骨干企业,进一步巩固我市在国内行业集群的地位,推动全市产业发展。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7项。

1、光通信及移动通信产业

(1)高速智能光纤同轴一体机接入系统开发及产业化 (2)LTE(4G)移动通信前端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3)电信级TD-LTE CPE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4)高速率远程自由空间激光应急通信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

-2-

2、光电子器件及应用集成系统

(1)多通道并行高速光互连用CXP光模块研究与应用 (2)T比特级模块化分组传送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3、新一代传感器应用及产业化

(1)高压输电线路智能防灾、公路隧道病害在线监测集成系统产业化

(2)面向智能电网的光纤传感在线监测系统 (3)全光纤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研制及产业化

4、新型显示与微电子技术应用及产业化

(1)基于MEMS技术的传感器/执行器研发及产业化 (2)45nm以下大容量存储器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 (3)RFID无源电子标签芯片及卫星导航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

(4)基于激光显示(OLED)新一代面板显示检测仪器的研发及产业化

5、高功率激光器

(1)2千瓦碟片固体激光器及成套设备产业化

(2)高功率高光束质量射频激励CO2激光器研发及产业化

(二)先进装备制造

围绕提升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骨干科技型企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集中支持一批具有显著的技术持续创新能力、能促进企业快速技术升级、提高产品制造能力和水平、能加快我市先进

-3- 制造业产业发展并能替代进口的重大项目。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7项。

1、数控机床制造业

(1)重型数控多轴联动镗铣床研制及产业化 (2)数控切削、成形装备研制及产业化 (3)“数控一代”创新工程应用示范

2、激光设备制造业

(1)高功率CO2激光器、碟片激光器、半导体激光器成套装备产业化

(2)激光切割、熔覆成套设备产业化

3、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 (1)海上多功能工作船研制及产业化 (2)海上工程施工打桩装备产业化

4、电力装备制造业

(1)发电机组整流器、变流器关键部件研制及产业化 (2)高性能水泵、阀门水电基础件研制及产业化

5、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

(1)先进混凝土搅拌楼、泵车的研发及产业化 (2)大型桥梁安全养护检修装备研制及产业化

6、智能制造装备

(1)3D打印设备工业机器人的研制及产业化

(三)新材料

-4- 围绕我市新材料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领域,重点培育完善高性能钢铁材料、光电功能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化工新材料四大产业集群,形成门类齐全、配套完善的新材料产业链,发挥新材料产业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6项。

1、高性能钢铁材料

(1)特种焊接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水性纳米金属防腐蚀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3)高速切削刀具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2、光电功能材料

(1)LED芯片封装及照明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示范 (2)感光聚合物材料制备与产业化 (3)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密封胶的生产

3、新型建筑材料

(1)绿色建筑工厂化生产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示范 (2)节能环保型石材用精细化学品研发与产业化 (3)无机保温装饰砂浆的产业化应用

4、化工新材料

(1)新型烷氧基硅烷及硅烷偶联剂系列产品产业化应用 (2)隔音隔热聚乙烯醇缩丁醛膜片产业化应用

(3)基于石化行业防闪爆防静电功能性涂料的开发和产业化 (4)热塑性聚酯弹性体材料的产业化应用

-5-

(四)高技术服务业

围绕武汉“智慧城市”建设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现代服务业试点,建设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智慧城市”应用示范工程;完善数字内容产业链,开发文化和科技融合产品,加快移动互联网、数字教育、数字演艺、动漫网游、数字出版等特色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强行业应用和拓展公众服务;加强服务业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集成创新,推动传统服务业提升和服务业新兴业态的培育,提升电子商务服务功能与服务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8项。

1、智慧城市

(1)旅游景区数字化展示系统应用示范 (2)智慧城市社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用示范

2、地球空间信息

(1)跨平台移动GIS和在线服务支撑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2)多模导航数据格式动态增量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3、数字内容

(1)媒体机构采编播一体化管理平台

(2)基于大数据与移动互联的城市商业智能应用 (3)舞台效果集成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4)云信息技术服务平台研发及产业化

4、信息技术服务

-6- (1)三维产品模型集成化CAPP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2)面向大型制造企业的智能制造管理支撑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3)基于RFID的钢铁流通综合服务平台研发产业化

5、电子商务

(1)数字家庭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研发与产业化 (2)在线导购系统研发与产业化

(3)供应链优化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及产业化

6、文化创意

(1)动漫产业云服务平台产业化推广

(2)原创动漫、游戏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推广 (3)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示范与推广 (4)数字化基础教育及全民终身教育平台开发

(五)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产业化类项目,重点围绕提升我市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骨干科技型企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能促进企业快速技术升级、提高产品制造能力和水平、能加快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10项。

1、新能源

(1)锂离子电池成组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2)太阳能风能储能系统产业化

-7- (3)太阳能光伏微网技术研究 (4)第二代低成本燃料电池膜电极

(5)太阳能、风能等光热生光互补发电工艺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2、新能源汽车

(1)即充式纯电动客车的研发及产业化 (2)制动能量回收ABS/ESC控制系统产业化 (3)电动汽车轻量化技术与系统

(4)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5)小型高品质纯电动轿车产业化技术 (6)车辆及发动机设计分析软件技术研究与开发 (7)电驱动自动变速器的产业化

(8)电动车用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

(六)生物技术与新医药

重点支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药物、创新制剂的开发,完成一批武汉地区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与技术标准,提高药品疗效,全面提升武汉地区生物技术与新医药领域的研究水平及产业化能力,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6项。

1、生物医药

(1)新型治疗性抗体、新型疫苗、重大血液制品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开发

-8- (2)缓释、控释以及靶向制剂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开发 (3)抗肿瘤、抗抑郁、抗病毒及心脑血管、消化系统新药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开发

(4)武汉地区中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

2、生物医学工程

(1)光电高端医疗器械的研发与产业化

3、生物服务

(1)基因测序、医学特检、分子诊断等先进生物技术服务以及新药研发全流程技术服务的推广及示范

(2)区域智慧医疗体系的建设与示范

(七)节能环保

针对我市节能环保领域需要解决的问题,突出循环经济、低碳减排,在节能关键技术、大气污染防控、固废处置与资源利用等方面开展工程示范,形成产业化,推动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改善,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4项。

1、节能

(1)节能关键技术及装备制造产业化

2、大气污染防控

(1)工业锅炉烟气脱硫脱硝示范工程 (2)PM2.5监测仪器产业化

(3)工业废气控制及回收利用系统产业化

-9-

3、固废处置与资源利用

(1)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及产业化 (2)废旧汽车拆解及资源利用示范工程 (3)生物质能源转化技术及产业化

(八)现代农业

围绕提升我市现代农业龙头、骨干科技型企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集中支持一批具有显著的技术持续创新能力、能促进企业快速技术升级、提高企业的成果转化能力和水平、能加快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并能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单项项目支持强度不低于100万元,项目数不超过17项。

1、淀粉糖及淀粉衍生物加工关键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

2、生物质燃料高效利用技术及产业化

3、蔬菜中天然色素及功能物提取技术与产业化

4、高效环保新型昆虫病毒生物农药的开发与产业化

5、生物、有机、缓释肥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6、鱼虾深加工、下脚料提取多肽多糖新工艺研究及产业化

7、风味鱼制品高效加工技术及产业化

8、大宗粮油加工及高附加值方便粮食制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9、传统酱卤禽肉产品、蛋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

10、高附加值蜂胶、蜂蜜及花粉等系列蜂产品深加工的开发与产业化

-10-

11、茶叶新品种自动化加工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

12、乳制品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13、绿色芽苗菜工厂化、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14、高产、优质、高抗大田作物(马铃薯、功能性薯类)新品种选育与产业化

15、渔用中草药产品研制及产业化

16、快长、优质、高效、抗病畜禽新品种(系)选育与快速扩繁研究与产业化

17、高效安全畜禽专用饲料的开发与产业化

18、“三新”科技成果推广、星火科技示范、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示范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附件:

(1)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成果鉴定材料、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或其他证明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4)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医药、生物、农药等)

(5)与合作单位的有关协议

-11- (6)销售合同 (7)工商企业营业执照 (8)银行承贷证明

(9)开户行出具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10)其他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1、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领域

高新处

联系人:胡

联系电话:65692149

2、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高技术服务业领域

社发处

联系人:黄

联系电话: 65692161

3、现代农业领域

农村处

联系人:周肖荣

联系电话:65692153

-12-

第13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优秀]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

一、概况

1、申报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开业时间、人员总数、注册资金、单位经济类

型、主管单位名称。

2、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简况。

3、企业人员及开发能力论述

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技术专长,创新意识、开拓能力及主要工作业绩。

企业管理层知识结构;企业人员平均年龄;管理、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人员比例;产产品开

发情况、技术开发投入额,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是否设有研发机构。

4、企业管理情况

企业管理制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情况;产权明晰,经营网络建设;企业信用等级、企业商

誉、企业获奖情况。

5、简述项目的社会经济意义、目前的进展情况、申请中试补助和贴息的必要性。

二、技术可行性分析

1、产品的技术开发论述

本产品知识产权情况介绍,关键技术及创新点新颖程度和难易程度的论述,产品的技术性能水

平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包括技术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的研究开发论述。

*

2、技术成熟性论述和产品可靠性论述

技术成熟阶段的论述、有关部门对本项目技术成果的技术鉴定情况:该技术进行生产条件下小

批量、小规模试生产的情况;本项目产品的技术检测、分析化验的情况;小批量试生产质量的

稳定性、成品率;本产品在实际使用条件下的可靠性、耐久性、安全性的考核情况等。

3、本产品对国家现有规范、标准的符合程度。

三、产品市场调查和需求预测(应说明调查数据及选用的预测方法)

1、国内外市场调查和预测

本产品的主要用途,目前主要使用待业的需求量,未来市场预测;产品经济寿命期,目前处于

寿命期的阶段,开发新用途的可能性。

本产品国内及本地区的主要生产厂家、生产能力、开工率;在建项目和拟开工建设项目的生产

能力,预计投产时间。

从产品质量、技术、性能、价格、配件、维修等方面,预测产品替代进口量或出口量的可能性

,分析本产品的国内处市场竞争能力;国家对本产品出口及进口国对进口的政策、规定(限制

或鼓励)。

分析本产品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及防范的主要措施。

*

2、产品销售预测

本产品推销方式和保障措施。

*

3、产品方案、建设规模

产品选择规格、标准及选择依据。

生产产品的主要设备装置,设备来源,年生产能力;本产品不同规模的效益分析,说明本项目

确定的建设规模的合理性。

四、原辅材料、能源供应

论述本项目所需重点资源、原辅材料、能源用量的来源、供应情况等。

五、项目实施方案

*

1、技术方案论述

根据确定的建设规模、产品标准等,进行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装置的方案比较;从

产品质量、原材料要求与单耗,主要技术参数、单位能耗与综合能耗、投资、技术先进性可靠

性等方面评述。

2、项目准备

本单位已具备的条件,需要增加的生产条件,包括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目前已进行的技术、生产准备情况。

特殊行业许可证报批情况

如国家专卖、专控产品、食品、医药产品、交通安全产品、压力容器产品、通信产品等许可报

批情况说明。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资金筹集,工艺设计和设备订货,施工和生产准备,试产和正式投产等

阶段。

六、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1、环境保护

简述生产过程“三废”处理的措施和方案。

2、劳动保护和安全

生产过程职业危害因素分析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七、新增投资估算、资金筹措

1、新增投资估算、资金筹措

应逐项计算,包括新增设备、引进设备、电力增容、环保设备等,特别是其它费用和备用费用

类不应有缺项。根据计算结果,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

2、流动资金估算

项目实施后所需资金的数量和计算依据。流动资金估算应包括单位管理费、人员培训费、创新

活动所需经费等。根据计算结果,编制流动资金估算表。

3、资金筹措

按资金来源渠道,分别说明各项资金来源、使用条件。对风险贷款部分,需详细说明其用途和

数量。利用银行贷款的,要说明贷款落实情况。单位自有资金部分应说明筹集计划和可能。

4、投资使用计划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筹资方式,编制投资使用计划。对风险贷款部分,需单独开列明细表说明

八、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

按财务制度的规定、估算生产成本和总成本,并分别列表计算结果。按预测产品销售和生产能

力,逐年计算销售收入。

2、财务分析以动态分析为主,对项目的获利能力、债务偿还能力进行分析。以财务内部收益率、货款偿还期、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和利税率、投资净现值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进行分析。

3、项目的风险性及不确定性分析

对项目的风险性及不确定因素进行识别,包括技术风险、人员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

4、社会效益分析对提高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对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影响,对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以及对

节能的影响等。

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说明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基本情况、负责人、联系电话。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者姓名、年龄、学历、所学专业、职称、工作单位、职务。

注:*栏目内容申请中试补助的初创企业可不填写。怎样写可行性报告

不论是国企还是外企,在决定上一个新产品,一条新生产线,或者建一个新工厂时,总要提交一份可行性报告供上级批准。国企的可行性报告本人曾经阅读过几份来自国企的可行性报告,但发现其目的和内容都与外企的可行性报告有很大差别。先说其目的,国企的可行性报告是为了说服上级领导并得到相应的批准和支持,并假定上级领导比他们自己更了解情况。而报告一旦被批准,上级领导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的上的差别自然导致内容上的差别。这里有几个主要的方面:一是国企的可行性报告强调为什么要上这个项目,但忽视如何进行这个项目,似乎要等项目批准之后才去考虑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二是国企的可行性报告中宏观的、模糊的数据多,而微观的、具体的数据和信息少,如果上级领导不了解相应的市场和用户的状况,很难作出判断,只能闭着眼睛签字; 三是国企的可行性报告没有或很少有具体的、可以量化的衡量标准和责任分配,这为以后出现大的偏差和问题打好了伏笔,便于“过关”;四是国企的可行性报告对今后几年的市场预测偏于乐观,似乎不这样乐观就得不到批准,对可能发生的各方面的“不测风云”认识不足,甚至有认识也不写上去。这样出现偏差时就可以强

调客观原因,归结到不可预测性上;五是国企的可行性报告对市场、用户、竞争和风险的评估太粗、太少,没有考虑到自己企业投资一个热门项目的同时,其他企业也可能在准备上类似的项目,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所以就不讲市场份额的问题,把市场总规模当成了决策的主要参考标准,自然也就没有“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这样一些概念。外企的可行性报告。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下外企是如何来写他的可行性报告。

首先外企的可行性报告从目的上讲是写给自己企业看的,是为了说服自己而不是说服别人,尽管一些大项目也要上级批准,但其目的主要是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达成共识,对机会、挑战、困难和风险有详细的分析。从内容上讲,外长的可行性报告有几个特点:一是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采用同样的或类似的报告格式,便于统一标准,统一分析方法,便于他人理解,同时也便于企业去搜集信息、整理数据、准备报告;二是宏观的和微观的数据并存,有

量化的数据和信息以及其“出处”(信息来源),对结果做出最差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和最佳情况下的三种预测;三是将今后几年如何实施这个项目写得很具体,从人员、资金、设备、组织结构等方面做出全盘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和预算,以保证项目能按规划顺利实施并完成,同时由于每个月或每个季度都有明确的“里程碑”式的分阶段目标和检查方法,就便于及时调整和修正,以达到最终目标;四是对市场和潜在市场、用户和潜在用户、竞争与潜在竞争、风险与潜在风险、问题与潜在问题分析讲得很具体,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偏差有一个基本的估计,并对客观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发展趋势做出一系列假定和预测,这样企业就必须从主观上检查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强调客观原因;五是对执行的方式和方法,流程和步骤有一个明确的描述,便于上级领导和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和分析,因为这两类人不会比企业自己的相关人员更了解所在的市场、用户、竞争等方面的情况,但他们对方式和方法、流程和步骤却有很深入的理解和掌握,能从这些方面提出一些疑问、提醒、建议和对策,使可行性报告更完整更全面,对风险和问题有足够的认识。

很多国企领导也经常谈论市场经挤、市场导向、用户导向、目标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也能从宏观上讲得很明白,做一个非常出色的报告和职工动员大会,但接下来人们能做什么,企业如何去实施这些概念则不甚了。可行性报告可以说是目标管理的一个具体体现,是达成共识,统一思想与认识的第一步。如果企业内部,企业与上级部门之间没有共同的理解和共同的语言,是谈不上目标管理的,因为大家对“目标”的认识不一样、对“管理”的认识也不可能一样。

第14篇:12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一、概述

简述项目提出的背景,技术开发状况,产品的主要用途、性能和社会经济效益,申请单位实施该项目的优势。

二、技术可行性分析

1.关键技术及创新点,关键技术的开发和效果论述。

2.项目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全面综合对比情况。

3.申请单位及其技术依托单位、合作单位的研究开发实力。

三、生产场地基本建设情况及项目实现目标

1.基建项目立项情况。

2.座落地、建设期、建筑面积及建设进度状况。

3.项目完成时实现年生产能力,项目产品达到的技术质量标准。

四、市场需求

1.国内市场状况及产品的发展前景,在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

2.国际市场状况及产品的发展前途,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3.市场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项目投资估算:说明对项目的总投资(总投资分为已完成投资和预计新增投资),并分别对项目的已完成投资和预计新增投资的使用情况及预计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估算,要求列表说明。

2.资金筹措方案:主要分析预计新增投资的资金来源,并说明到位时间。

3.投资使用计划:按项目实施年度说明各阶段资金用途、金额及构成。

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转化期内项目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收入估算。

2.财务分析:以动态分析为主,提供财务内部收益率、贷款偿还期、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财务净现值等指标。

3.不确定性分析:主要进行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对项目的抗风险能力作出判断。

4.财务分析结论(简要概括)。

5.社会效益分析。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按项目实施年度详细说明各阶段进度状况、计划任务及经济指标(包括预期实现的产值、销售收入、交税总额、净利润等)。

八、必要的证明材料

1.特殊行业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或临床批件;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需提交环保合格证明。

2.检测(验)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3.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

4.项目列入相关科技计划的证明文件。

第15篇: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发布单位】80902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0-11-12 【生效日期】2000-11-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二000年十一月十二日修订)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特修订本规定。

1.本市实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制度,并设立专门机构,对在沪开发的或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实施转化的项目,进行技术等级、市场前景、项目风险及知识产权状况等方面的认定。由市政府颁布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目录,法人或自然人均可按照市政府颁布的目录,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本规定的有关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集成电路、现代生物技术和中药产业的成果转化项目,可从优享受本规定的政策和本市相关产业的有关政策。

2.市政府设立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组织有关部门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立项、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和优惠政策的落实等提供“一门式”服务;培育和指导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服务组织;采集、发布应用领域的科技信息,推广国内外科技成果,开展产学研成果信息交流;建立科技界与产业界、金融界的沟通渠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设立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是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专业化权益性资本市场,为科技项目、科技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等提供产权交易和股权融资等服务。

市和区、县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或融资担保。

对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政府优先将其列入市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在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方面给予扶持。

3.鼓励境内外各类资本包括民间资本建立创业投资机构。经批准成立的创业投资公司,可运用其全额资本金进行投资。

在本市注册的创业投资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在本市注册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在本市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其投资于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或政府支持的科技计划及产业化项目的资金,累计超过其对外投资总额70%的,可比照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地方优惠政策。

4.高新技术成果可作为无形资产参与转化项目投资。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占注册资本比例可达35%。合作各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行政机关免收企业注册时的有关费用国家有规定的除外。

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投资的价值,可经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也可经各投资方协商认可并同意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同时出具协议书。企业凭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或投资方的协议书,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5.对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政府返还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部分房产契税可作为政府的补贴返还;免征建设过程中的上水、煤气增容费和供配电贴费。从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之后二年,给予减半扶持。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从认定之日起五年内,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上述由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90%用于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10%纳入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集中使用。

对单位和个人从事转化项目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6.职务成果进行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可根据不同的转化方式,获得与之相当的股权、收益或奖励。

以股权投入方式进行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该项成果所占股份的20%的股权。

以技术转让方式将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转让所得税后净收入20%的收益。

以自行实施转化或以合作方式实施转化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项目盈利后3―5年内,每年可从实施该项成果的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企业自主开发的非本企业主导经营领域的成果,在项目盈利后3―5年内,每年可从实施该项成果的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

对上述贡献突出的成果完成人,经市政府批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鼓励科技企业试行“期权期股”的办法,以激励科技企业的经营者和骨干科技人员。

7.允许和鼓励技术、7.允许和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中进行试点,在实施公司制改制时,可将前三年国有净资产增值中不高于35%的部分作为股份,奖励有贡献的员工特别是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8.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组建的企业,不受工资总额限制,董事会可参照市场劳动力价格和当年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自行决定其职工的工资发放水平,并可全额列支成本。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海外留学生在沪取得的工薪收入,可视同境外收入,在计算个人应纳所得税额时,除减除规定费用外,并可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

9.在沪注册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用1997年1月1日以后企业税后利润投资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形成或增加企业的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五年的,与该投资额对应的已征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在第二年度内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

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用其转化获得的收益投资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企业,其与该投资额相应的已征个人所得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在第二年度内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 10.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开发资金投入。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必须购置的专用、关键的试制用设备、测试仪器所发生的费用,经财税部门认定后,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

11.鼓励外商在本市投资高新技术产业、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和转让先进技术。

在沪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新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政府返还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购置项目所需生产经营用房所缴纳的房产契税的一部分,可作为政府补贴给予支持。

从认定之日起五年内,企业研制、销售产品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上述由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90%用于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10%纳入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集中使用。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强技术开发活动,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经认定的外商投资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企业,报税务部门批准,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可按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其转让技术,比照国内科研机构免征营业税。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参与国内产、学、研合作,并可参与政府科研计划的招投标。

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士向本市转让技术,可持本市技术转让合同登记证明,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请,免征营业税。

鼓励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聘用外籍专家,其薪金可列支成本。

12.经市有关部门批准的孵化基地,属孵化项目缴纳的各项税收的地方收入部门,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以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孵化基地的建设。

13.对中央各部委、13.对中央各部委、外省市和海外留学生以及国外专家带高新技术成果来沪实施转化的项目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经认定后,可优先享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其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可获得同等优先待遇。

外省市来沪从事高新技术成果项目转化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推荐,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本市,并免交城市建设费。

14.提倡大专院校、14.提倡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兼职办科技企业,兼职从事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工作,所在单位应继续为科技人员从事应用研究开发提供科研实验条件。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离岗办科技企业或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允许保留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关系。

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或离岗办科技企业、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应遵守与原单位的约定,保守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使用原单位或他人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应与原单位或他人签订许可或转让协议。

15.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凡具备专利条件,适宜用专利加以保护的,应及时申请专利。对本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市知识产权局资助部分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持费。 16.市政府组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市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作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经营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中介服务组织工作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业绩突出者,可破格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设立上海人才发展资金,主要用以资助高新技术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帮助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主要实施者解决特殊困难。

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科技人员,可优先向人事部推荐申报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和享受政府津贴。“上海市科技功臣奖”重点奖励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产业化实施者。

17.凡政府资助的产品开发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未认真开展转化工作的,暂停对该项目组和项目执行人的政府资助。

凡属应用性研究开发成果范畴而未进入实际应用阶段的科技成果,一般不予受理成果鉴定和申报市级奖励。

18.区、18.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本市已颁布的有关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16篇:技术成果管理办法

技术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技术成果的管理工作,促进技术成果管理的完善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加速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技术成果的定义

本办法中的技术成果是指集团公司技术人员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 第三条 技术成果主要内容

1、列入国家、省、市及有关厅局科技计划内的科研项目所获得的科技技术成果;

2、完成公司批准下达的科技创新计划所获得的科技技术成果;

3、利用公司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项目所获得的科技成果;

4、集团与外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横向)项目所获得的技术成果;

5、集团公司员工在有公开出版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论著和专著、译著、工具书等;

6、在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先进技术中取得的科技成果。第四条 技术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技术成果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技术成果管理细则

第五条 技术成果管理的内容

集团公司技术成果管理的内容包括技术项目的征集与计划、成果鉴定、成果登记、成果申报奖励、成果汇编、成果档案、成果保密及推广工作。 第六条 技术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技术项目由技术委员会秘书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2、技术项目评审对象:科技成果、工法、小革新等“五小”、企业标准、优秀设计、优秀标书、优秀施工方案、优秀论文、优秀作业指导书等;

共3页,第1页

3、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填写《企业级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企业级工法申报书》、《企业级小革新等“五小”申报表》、《技术项目推荐表》、《“五小”推广应用情况评估表》,并准备好相关附件资料,经所在单位(部门)认真、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集团总经办,总经办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评审要求的,总经办负责组织评审和确定评审时间、地点、专家名单;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及时反馈意见并退回;

4、企业级科技成果鉴定除填写申请书外,还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 研制报告 (2) 技术报告 (3) 工程运用证明 (4) 经济效益分析

(5) 企业标准(其中(1)、(2)、(3)、(4)为各类科研项目必须提供的资料,第(5)项则根据科研项目的种类提供);

5、企业级工法除填写申请书外,还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 工法的技术内容 (2) 工程运用证明 (3) 效益分析

(4) 工法施工过程的照片

6、企业级小革新等“五小”申报与推广 (1) “五小”申报条件:

A、成果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实施,证明其先进可行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每季度申报的成果须是近阶段之内研制的成果。

C、申报资料齐全,数据详实。包括报表、图纸说明书、图片、标本、模型、实物,经济效益对比分析或社会效益依据。

(2)“五小”推广方式:

各制造部门应在每月底及时提交“五小”成果的应用及推广情况月度评估报告。集团总经办每季度对各制造部门的“五小”成果进行汇总评估,由集团技术委员会对全年度“五小”应用推广情况进行年度评审。

7、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

A.是否完成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共3页,第2页

B.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现实; C.应用技术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D.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条件和前景; E.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8、技术项目评审资料由集团总经办整理后归档,交档案室统一登记、保管。第七条 技术成果的登记

1、项目立项合同书、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获奖证书、工法证书、专利等有关复印件和资料,及时报集团总经办存档备案;

2、集团总经办每年12月对集团公司所有各部门整年度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各类著作、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标准规范等进行一次性收集、登记。以各部门年度技术指标为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供集团人力资源部参考。 第八条 技术成果奖励

申报各级奖励的技术成果,应根据评奖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各申报、实施部门应及时组织好申报材料,经集团总经办审核后,按《安徽伟宏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条 集团公司在此制度之前颁布的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规定、通知等,按此制度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解释、补充。

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共3页,第3页

第17篇:武汉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技术领域:

武汉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盖章) 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电子邮箱:填报日期:年月日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三年制

填写说明

一、说明:

1.组织机构代码: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组织机构代码。

2.行业代码(5位):应根据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按照科技部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编制的行业分类代码规定填写。

3.信用等级:指由本企业的开户银行核定的信用等级。

4.企业总收入:指企业全年的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的销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

5.工业总产值:包括本年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6.计划完成时间:指完成本产业化项目计划目标,达到项目验收的时间。

7.项目计划完成时年度指标:指项目完成时,实现的年度指标,而不是达到的生产能力。此项指标是项目验收时的主要考核依据。

二、报告提供的资料、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三、报告涉及到外文缩写要注明全称。

四、页面不敷可自行加页。

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1、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限1000字)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及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2、项目主要内容及预期达到技术经济指标(限1500字)

3、项目的技术基础(限1000字)

①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

②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

③技术或工艺特点,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

④项目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

4、项目的实施方案(限800字)

①项目建设方案、规模及地点;

②项目的实施管理与设备选型等;

③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提供相关附件)。

5、项目实施的进度安排、阶段考核目标(限1000字)

6、项目承担单位概况(限800字)

①上年度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②项目负责人及协作单位有关基本情况。

7、项目经费预算及用途(限1000字)

①项目投资估算、申请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

②资金筹措、贷款偿还计划、所需流动资金来源;

③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

8、项目效益与风险分析(限800字)

①经济效益分析;

②社会效益分析;

③项目风险分析。

9、推荐单位意见

10、项目申报承诺书(盖章;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

项目申报承诺书

武汉市科技局:

根据《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武汉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单位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申报项目所填的各项材料均真实客观有效,决无虚报隐瞒。

2、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管好用好项目资金;保证项目研究开发资金与单位配套资金按照(比例)及时足额到位,不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

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财务负责人签名

日期

11、附件:

(1)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成果鉴定材料、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或其他证明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4)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医药、生物、农药等)

(5)与合作单位的有关协议;

(6)销售合同;

(7)工商企业营业执照;

(8)银行承贷证明;

(9)开户行出具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10)其他相关材料。

第18篇:关于申报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市科委高新处

2018- 07- 06

字体:[ 大 中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和《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围绕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三城一区”建设,推动企业积极承接高校院所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在京落地转化,现启动2018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24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成果须来源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2.具有国内先进及以上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明晰;

3.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2015年至2017年,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度计算,下同)的年均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4.符合国家的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要求。

(三)支持领域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具体参考《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的通知》。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内的产业不予支持。

(四)已获本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每家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立项项目以后补贴方式择优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登录网络工作系统(http://211.99.138.10:8080/cgzhSys),在线填写注册信息;

2.完成注册的企业,请在网络工作系统按照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所有附件材料(文档附件大小不超过10M);

3.经审核通过后,企业打印系统导出的申报书(带水印),连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报送正式申报材料至受理地点。同时,携带相关附件原件备查。

四、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

(二)申报项目须提供项目来源于高校院所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发票等)。

(三)关于企业历史沿革以及主营业务、人员构成、技术创新、市场销售等方面情况的介绍材料(不超过3000字)。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其它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五)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来各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六)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及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近三年来各个年度的研发投入、销售收入、缴纳税费、净利润和净利润率等数据。事务所应参照《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说明》(附件2)进行审计。

(七)项目实施应具备的固定资产证明(复印件)、房屋产权(复印件)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八)上报市统计部门的2017年度统计报表(复印件)。

(九)对于特殊行业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行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十)企业及项目的知识产权证书,企业人员入选国家和北京市人才引进培育计划证明,企业获国家和北京市科研机构认定证明,企业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证明、企业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证明、项目获科技奖励和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正式上报材料要求:提交原件两份,A4纸打印,左侧胶装成册,材料封面和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五、材料受理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申报项目初审通过后,在申报系统中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64874216,64853165转80

6、808 网络技术支持:13161149996,15510149995

六、其他事项

(1)市科委将视情况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果作为项目认定的依据。企业不配合核查或经核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

(2)市科委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代理活动。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市科委无关。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doc 2.《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说明》.doc 3.《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模板》.doc

市科委高新处

2018年7月6日

第19篇:2.《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说明》

2018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说明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专项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归集范围,特编制此说明。

专项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项目各个年度的实际投资(包含研发支出、项目设备及无形资产购置、项目基建支出、项目产业化费用支出、项目推广支出、其他费用)、近三年(2015—2017)销售收入、缴税税费、净利润和净利润率等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1.研发支出

①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②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项目研发支出总额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2、项目设备及无形资产购置支出

设备及无形资产购置支出是指直接用于项目产业化所购置的设备及无形资产的支出。前期购置的设备及无形资产的折旧及摊销费用不计入。

3、项目基建支出

项目基建支出是指专门为项目产品产业化所发生的厂房等的建造、改造及装修支出等费用。

4、项目产业化费用支出

项目产业化费用支出是指为项目产业化而发生的原材料、人工以及水、电、燃料等生产制造等费用。

5、项目推广支出

项目推广支出是指为推广项目成果、产品而发生的广告费、会议费、展览费、宣传手册印刷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为项目成果产业化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等费用。其他费用总额不应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7、销售收入

① 项目收入确认时,应该确保相关业务的合同已经订立、发票已经开具,以及款项已经收回。 ② 项目收入确认金额均是不含税金额。

8、缴税税费

① 按项目产生的实际入库税金金额计算。

② 计算项目产生的实际入库税金金额时,项目实现的增值税按实际缴纳入库税金金额计算,其它税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项目缴纳税费=企业缴纳税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销售收入/企业全部收入)

9、净利润

测算净利润时,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除外)、营业外支出等不能计入项目损益测算范围。

10、净利润率

净利润率=净利润/收入*100%

附件:2018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模板

第20篇:第6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材料)

2011年第6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

1.2.

3.

4.

5.

6.

7.

8.

9.

基于40nm工艺的TD-SCDMA 多模通信芯片SC8800G 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INTPLE BizOne云计算平台软件 上海引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高灵敏度传感芯片(PE0

23、PE026) 上海源赋创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经邦智能财务决策支持软件 上海经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悦点电子书包软件 上海悦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HDY制冷系统设计与仿真分析软件 上海华电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信息安全多媒体实训平台 上海庚商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KDP型多屏证券期货专用电脑 上海坤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置水安全无忧信息分析控制软件 上海置水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

10.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雪鲤鱼手机娱乐引擎平台软件 上海雪鲤鱼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互软政务信息资源综合检索利用软件V1.0 上海互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VANGRID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平台软件 上海维安格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睿友健康通应用平台软件(简称:睿友健康通) 上海睿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异戊二烯(聚合级、化学级)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T型I类喷涂型聚脲弹性涂料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FPL轻质防火保温材料 上海法普罗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全媒体舆情监测系统 上海梅花信息有限公司 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LHJ220碳晶电散热器 上海尚诺碳晶科技有限公司 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R-MBR膜生物反应系统装置 上海任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

22.

23.

24.

25.

26.

27.

28.

MPS信函分拣机 上海邮政科学研究院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神龙标致307自动换挡操纵机构 德韧干巷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T-GOOD微量物质配料自动控制系统 上海天一高德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静压空气轴承透平膨胀机 上海启元空分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S1000切方机 上海汉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油浸式非晶合金铁心配电变压器 上海休伯康特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紫外火焰检测器 SF-3001UV(探头) SA-3000UV(放大器) 上海神明控制工程有限公司 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汽车发动机支架(968) 上海瑞尔实业有限公司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LCS型空气预热器漏风间隙控制装置 上海市东方海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9.SP1精密数控电火花成形机床

上海汉霸机电有限公司

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0.DK1300A高速墨轮打码机

上海迪凯分离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1.DG型锅炉给水泵

上海水泵集团有限公司

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2.轨道交通屏蔽门/安全门智能指示器

上海天逸电器有限公司

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3.八工位全自动数控内圆切片机

上海安稷实业有限公司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4.JTCX-1200kVA局部放电检测系统

上海杰智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5.接触角仪 SL200

上海梭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6.漏电断路器(S(D)L-400Y)

上海电科博耳电器开关有限公司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7.无油式真空泵(KRF、KRX、KRA、

好利旺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8.PQST汽车专用升降机

上海爱登堡电梯有限公司

KHA、KHF、CBX)

39.

40.

41.

42.

43.

特此通知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立式胶浆混合机 LGH-300L 上海升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企业设立一表制行政审批管理系统V1.0 上海临港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太阳能电池电极银浆 上海匡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ZHC新型复合通孔吸声板 上海众汇泡沫铝材有限公司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高速平缝机伺服系统(WR501) 上海积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

技术成果转化范文
《技术成果转化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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