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生产备案需要的资料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5号令)和《无锡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自查表》,需要准备下列资料
1、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2、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3、压力表、安全阀安全附件的或检测
4、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机使用登记证
5、温度计、流量计、可燃气体报警器检验报告
6、消防设施检验报告
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检测报告
8、设备及管道耐压试验、吹扫、气密试验、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合格的证明材料
9、成立试生产的领导小组文件
10、投料试车方案
11、应急预案
12、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13、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14、质量监督手续
1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1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证书
1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1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
19、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2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2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22、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凭证
23、缴纳工伤保险凭证
24、职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试生产备案需要的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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