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社会保障卡知识题库 判断题

发布时间:2020-03-02 23:10: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社会保障卡知识题库 判断题(50题)

(一)判断题(50题)

1.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需要缴纳工本费。×

2.凡在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等各类人员,均需申领社会保障卡。

3.持卡人在社会保障卡补(换)期间急需用卡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社会保障卡。

4.临时社会保障卡具备金融功能。× 5.临时社会保障卡有效期为两个月。×

6.社会保障卡只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7.持卡人在省内发生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无需换卡,所持社会保障卡在新参保地仍可继续使用。

8.持卡人可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或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咨询服务电话、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查询个人基本信息。

9.持卡人忘记社保账户密码的,可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社保账户密码重置。

10.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因持卡人未修改初始账户密码或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人社部门承担。×

11.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或伪造他人社会保障卡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予以追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2.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正式使用后,原医保卡自动停用。√ 13.社会保障号码每人唯一。√

14.社会保障卡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而原医保卡仅应用于医疗保险业务。

15.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可以向参保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社会保障卡制卡进度查询、社会保障卡状态查询等服务。√ 1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为12333。√ 17.社会保障卡首次办卡不需要缴纳工本费。√ 18.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的初始密码为123456。√

19.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可以兼容医保卡的原有功能。√ 20.持卡人可凭社会保障卡办理本地及省内异地医疗费用结算。√

21.持卡人只有在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后才能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社会保险费。

22.持卡人只有在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后才能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23.社会保障卡可以转借给他人使用。×

24.持卡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非社会保障卡卡面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社保账户个人信息变更。

25.持卡人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后应由本人(或代理人)注销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

26.修改社保账户密码可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 27.修改社保账户密码只能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 28.中国公民的社会保障号码与公民身份证号码相同。√

29.社会保障卡挂失分为口头(临时)挂失和正式(书面)挂失。√ 30.持卡人可以先行办理口头挂失,再办理正式挂失,也可以直接办理正式挂失。√

31.持卡人不能在未办理口头挂失的情况下直接办理正式挂失。× 32.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失业登记。√ 33.个人直接办理业务时,可以凭社会保障卡进行参保登记。√ 34.个人直接办理业务时,不能凭社会保障卡进行缴费申报。×

35.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6.个人直接办理业务时,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离退休资格审核。√

37.个人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

38.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 39.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门诊统筹登记。√ 40.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特检特治等多种特殊医疗待遇。√

41.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42.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工伤认定。√ 43.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劳动能力鉴定。√ 44.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45.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办理人事代理业务。√

46.个人不能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计划生育门诊。× 47.个人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住院登记。√

48.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行为。

49.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名举报相关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0.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工伤认定。

养老保险知识

1.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目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为8%。√

3.灵活就业人员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4.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由最初只覆盖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及职工,逐步明确将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并且已经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5.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过去要负担本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和人员管理工作。为保证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政府积极推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6.我国从2003起开始实施“金保工程”,目标是实现社会保障信息的全国计算机联网运行。目前,已初步实现养老保险信息的中央和省级联网、省级和市县的联网。√

7.企业年金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管理。

8.1978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由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目前这两个办法仍然是退休退职政策中的基础性文件。

9.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岁退休,女年满55岁退休。√ 10.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在全国转移接续。√

1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2.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13.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14.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5.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6.对参保人员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17.参保人员到国外、境外定居或者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1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9.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失业保险知识

1.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就是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 2.失业保险基金可以通过再投资实现收支平衡。

3.某县饮料厂破产清算期间,职工要求解决生活问题,县领导指示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这种做法符合失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

4.某食品厂因暂无资金缴纳失业保险费,欲将煤炭10吨交给该县失业保险所抵交当月失业保险费,该县失业保险所不同意该食品厂的做法。√

5.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报经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就可执行。

6.某领取失业金人员要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补缴失业前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这种要求符合现行规定。

7.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动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8.失业保险基金无需设立支出户,由财政专户直接支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

9.某用人单位没有为赵某职工参加失业保险,职工赵某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生失业保险争议,经劳动仲裁调解后,用人单位要求补缴失业保险费,经办机构办理了补缴手续。

10.某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相关手续时,提出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想让经办机构将现金发给他本人,经办机构明确告知他这种想法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知识 1.在任何一家医疗机构就医都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

2.持社会保障卡可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3.持社会保障卡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4.持社会保障卡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都可以按比例报销。

5.社会保障卡中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与金融账户余额可以自由转账。 6.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无需额外缴费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相关待遇。√

7.我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职工医疗保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

8.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参加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9.持社会保障卡可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其出售的所有商品。 10.社会保障卡中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转移、接续和继承。√ 1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自愿选择参加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 12.退休人员需缴费后才能参加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

13.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14.计划内分娩婴儿在出生当年可按规定参加当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5.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参保职工本人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16.参保人员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免交卡工本费。(豫人社[2013]44号)√ 17.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正式使用后,原医保卡可继续使用。(社保卡使用手册)

18.社会保障卡丢失补换新卡后又找到丢失的卡片,原卡还能继续使用。 19.持卡人在省内发生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需换卡,所持社保卡在新参保地不可继续使用。(豫人社[2013]44号)

20.持社会保障卡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申请(转诊、转 院、异 地 安 置等)业务。(豫人社卡办〔2015〕4号)√

21.社会保障卡可以记录持卡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变更信息。(豫人社卡办〔2015〕4号)√

22.必须年满18周岁的参保人员才能办理河南省社会保障卡。

23.为确保持卡人的权益,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必须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柜台办理金融功能的激活手续。

24.社会保障卡有两个密码,即社保账户密码和银行账户密码。

25.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有利于促进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 (豫政 [2012]45号)√

26.凡通过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的参保人员,可终身享受相应待遇。 27.定点零售药店可以为其它药店和医疗机构提供代刷社保卡服 务。

28.省直参保单位不按规定时间申报医疗保险费缴费数额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暂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确定其缴费数额。

29.异地居住人员在异地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及门诊重症慢性病费用,在审核报销时,不降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30.参保人员外转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所属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首先垫付。

3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2.定点医疗机构有诊治能力而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相关责任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33.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医疗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34.基本医疗保险费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减免。

工伤保险知识

1.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同时也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

2.我国工伤保险实行的是协商费率。

3.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4.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5.参保单位申请单位注销工伤保险登记的,应结清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6.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7、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8.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9.非婚生子女不能被认定为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10.工伤职工可以不缴纳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费。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2.每个工伤职工都可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 13.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一经核定,不再调整。 1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6个月。

15.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6.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17.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康复治疗无需报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即可自主就医。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民法》规定建立的以保障参保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标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一。

2、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参保人员不需要缴费。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无论在哪里缴费,只要不间断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不会受损。

6、国家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7、参保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不允许补缴,缴满15年后,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8、城乡居民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国家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本息。

9、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重新建立个人账户,重新按迁入地规定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0、现阶段,国家对于需要帮助的困难人群、为国家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贡献和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积极组织引导、支持他们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按照各项制度待遇不允许叠加,提高其生活保障水平。

11、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只适用于曾经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

12、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如果满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可以按规定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的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经领取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也应予以退还。

13、参保人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双向转移的条件是城镇职工养老缴费必须满15年。

14、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账户全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算。

15、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个人账户存额除单位缴纳部分外,需全部转入新制度个人账户。

16、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17、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转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分别支付。

18、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19、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除领导批准的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20、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省级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1、听取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社会保险监督权的一种重要方式。( √)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六条。

2、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月末无余额。( √) 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六条(财社字[1999]60号)。

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时,可以由一名监督人员进行。( ) 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第八条。应有两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进行。

4、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依据:《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豫劳社基金[2008]1号)第十五条。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七条。

6、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八条。

7、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计息账户,在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

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十九条(财社字[1999]60号)。

8、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十一条。

9、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追回。(√)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九十一条。

10、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是指涉及基金金额10万以下的。()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3号)第六条。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是指涉及基金金额50万元以下的。

11、社会保险基金重大要情是指涉及基金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性质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3号)第六条。

1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七条。

13、《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适用于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所有从事社会保险工作的人员,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行政人员和经办人员,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人员等。(√)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99号)第一部分。

14、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依据:《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15、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第二条。

16、企业年金基金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可以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

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第五十三条。企业年金基金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

17、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六十九条。

18、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知识

1、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的原则是“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确保”。(√)

2、离休干部医药费实行“单独筹集、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单独使用”。(√)

3、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卡可以转借他人使用。( )

应为“离休干部应妥善保障医疗保障卡,不得转借他人。”

4、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卡丢失必须及时挂失,因挂失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经办机构不承担责任。( √)

5、离休干部就医、购药可以到任何一家医院或药店。( )

应为“离休干部就医、购药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

金融业务相关知识

1.社会保障卡的理念是“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2.社会保障卡只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3.持社会保障卡人跨行ATM上取现,如需另外支付跨行取现手续费。银行将从您的账户中自动扣收这部分款项。 √

4.客户调整社会保障卡卡片信息时,可打电话委托银行办理。 5.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机构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

6.社会保障卡如果丢失,客户在无法提供开户所用的身份证件的情况下,不能凭本人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7.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凭社会保障卡和卡密码在异地跨行ATM机上办理查询、取款、改密和转帐业务。

8.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通过电话银行查询个人及对公账户。 9.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内的存款不计利息。

10.社会保障卡只供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凡因出租和转借造成的金融账户资金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11.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利率和计息方法计付利息。√

12.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挂失后,金融账户仍能正常使用。 13.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激活可由亲属在银行网点代为激活。

14.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激活可在药店直接进行,不必须在银行网点激活。

15.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挂失有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两种类型。√ 16.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密码挂失可由他人持有效证件代挂失。 17.社会保障卡的补办不得变更合作银行。

18.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在省内同行取款时,银行不应加收手续费。√ 19.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应当按照规定每年缴纳银行卡年费。

20.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通过银行系统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21.社会保障卡虽然加载了金融账户,但不能实现同传统银行卡相似的刷卡消费功能。

22.社会保障卡属于非接触式芯片卡。

2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无需激活金融账户,可直接使用。

24.河南社保卡背面: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无隐形磁条。

25.河南社保卡正面:银行LOGO、卡号、社保部门标志、银联标志、服务电话、持卡人信息等。√ 26.社保卡发生丢失的,持卡人应及时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咨询服务电话、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站申请口头挂失,并到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书面挂失。社保卡金融账户的挂失按照相应银行规定执行。√

27.凡在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等各类人员,均需申领社会保障卡。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应先到当地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按程序申领社会保障卡。√

28.河南社会保障卡中的金融账户和社保账户两者是完全独立的关系。 29.中国银联客服电话是95516。√

30.社保金融IC卡在补换卡后又找到丢失的卡片,原卡还能继续使用。 31.河南省社会保障卡既是社保卡,又是银行卡。√

32.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只挂失社保账户就可以了,不用挂失金融账户。

33.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只能在银行办理存取款交易,不能办理其他理财、汇款等业务。

34.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可以到社保部门或银行进行挂失。√ 35.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因破损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需要到人社部门指定办理机构申办新卡。√

36.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不收年费。

37.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具有金融电子现金账户。

38.河南省社会保障卡金融电子现金账户可以在银联POS机上,进行非接触消费。

39.河南省社会保障卡未来可以用于乘坐公交或地铁。

40.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可以在河南博物院代替身份证进馆使用。

41.河南省社会保障卡需要在柜台进行卡激活交易后,客户才可以正常使用。

42.持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 4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在银行开立的可办理转账支付结算及现金存取业务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44.各级机构在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中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银行和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45.有权机关冻结后,不得再为客户办理存款证明冻结、质押贷款冻结、挂失冻结等业务。

46.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到银行办理挂失可以代办。

47.只有18岁以上人群才可以办理河南省社会保障卡,18岁以下的人群不能办河南省社会保障卡。

48.只有18岁以上人群的社会保障卡可以开金融账户,18岁以下的人群的社会保障卡没有金融账户。

49.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到银行办理挂失,需要支付10元-20元不等的挂失手续费。

50.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可以在银行补换一张普通借记卡用来转移原社保卡金融账户的资金。

51.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医保账户的余额,可以通过银行ATM取出来。

52.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医保账户的余额可以就诊、购药,不可以在银行取出。

53.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的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是两个互相独立的账户。√ 54.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的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可以互相通用,如医保账户的资金可以通过银行ATM取出。

55.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可以替代身份证,在银行进行个人账户开户使用。 56.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可以替代身份证使用。 57.凡是有身份证的人均可申领社会保障卡。

58.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记录为征信不良的人,不能申领河南省社会保障卡。

59.河南省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仅在河南地区使用,不能出河南地区使用。 60.河南省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具有银联标志,在任一有银联标志的机具上都可以使用。√

61.河南省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以透支,当信用卡使用。

62.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在药店购买药品时,可以首先使用医保卡账户,余额不够时,可以继续使用金融账户。

63.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发放后金融账户即可使用,不用到银行激活。 64.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发放后金融账户激活后才能使用。√

65.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内政府发放的养老金,在银行取出时要收取手续费。 6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卡片的属性是借记卡。√ 67.社会保障卡仅支持接触式通讯方式。√

68.持卡人连续3次输入错误密码社保卡社保账户将被锁定,锁卡后须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社保账户密码解锁手续。

69.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348号)规定,现阶段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仅限境内使用。

7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348号)规定,拟发行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商业银行属首次发卡的,应首先通过人民银行的技术标准符合性和系统安全性审核,再申请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借记卡)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核。

7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348号)规定,现阶段的金融社保卡中,金融功能仅限借记应用。

72.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或人力资源保障部单独批准后即可。

73.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因破损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需要到人社部门指定办理机构申办新卡。√ 74.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不收年费。√ 75.任何人都可以办理社会保障卡。 76.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是12315。

77.社保卡丢失后,必须本人办理挂失手续。

78.当社保卡持卡人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时,只能注销后重新办理新卡。

79.为确保社保卡账户使用安全,若持卡人将社保账户密码连续6次输入错误,该卡将不能使用并提示密码锁定。√

80.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忘记,可到发卡银行进行办理密码重置。 81.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密码忘记,可到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密码重置。 82.不满16周岁的参保人员不允许办理社会保障卡。

83.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实现各类缴费和待遇领取。包括个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等。√

84.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本地和跨地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

85.社保卡金融账户享有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卡挂失费及省内同行存取手续费等优惠措施。

86.社保卡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查询终端、SN12333查询网站、12333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社会保障卡的个人基本信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情况及待遇享受情况。

87.申领社会保障卡时,参保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和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像片或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申请。

88.社会保障卡初次申领收费。

89.持卡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要及时办理换卡,换卡时须缴纳适当的工本费。

90.领取社保卡时,可由本人或单位代办机构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领取。√ 91.当领到新的社会保障卡首次使用时,原医保卡会自动作废。√ 92.社保卡口头挂失的有效时间为7天。√

93.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有两个密码,一个是社保应用密码,修改后方可使用。一个是金融应用密码。√

94.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必备的重要凭证,是记录个人参保情况的重要载体,也是实行金融业务应用的重要介质,所以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弯折、压皱、高温、水浸,避免靠近手机、磁铁等具有强磁场的物品。

95.社会保障卡的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都设置初始密码,参保人领取新卡后,须及时持卡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修改社保账户密码,就近到银行服务网点修改金融账户密码。

96.社会保障卡的特点可归纳为:“一卡、一号、功能多、覆盖广”。√ 97.医保卡和社会保障卡能同时使用。

风险题

1.持社会保障卡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都可以按比例报销。()

2.持社会保障卡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3.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主体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和康复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或工亡待遇。(√)

5.职工治疗工伤,急救时,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

6.因工死亡职工,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7.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8.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激活、挂失、解除挂失、密码解锁、密码重置、注销等手续,按照人社部门规定执行。() 9.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咨询服务电话办理临时挂失手续后,可直接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补(换)卡手续。()

10.社会保障卡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而原医保卡仅应用于医疗保险业务。(√)

11.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不用激活也可以使用。() 12.社会保障卡补卡换卡都是免收工本费的。()

13.年满18周岁的参保人员才能办理河南省社会保障卡。()

14.河南省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统一规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面向我省社会公众发行。()

15.原医保卡注销后,新社会保障卡才能正式使用。()

16.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

17.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或伪造他人社会保障卡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予以追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8.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

19.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和社保账户是相互独立的。(√) 20.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为磁条卡。()

21.社会保障卡密码包括两个密码,即金融账户密码和社保账户密码。(√) 22.使用社会保障卡到医院就医结算、药店购药结算时需输入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

23.我省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理念是:“发一张,用一张,用好一张”。(√)

24.参保人应当在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及时修改社保账户初始密码。(√) 25.持卡人可以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医院、药店或通过自助服务设备修改社保账户密码。(√) 26.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社保应用与金融应用共置于同一个芯片之中。(√)

27.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背面(B面)指定区域可以包括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定义内容和相应合作金融机构自定义内容。(√)

28.已办理正式挂失且完成补领申请的社会保障卡,不允许办理解除挂失。(√)

29.人员在省内流动产生就业地或者参保地变化时,社会保障卡不需更换。(√)

30.除依法对持卡人采取强制措施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压社会保障卡。(√)

3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监护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代办社会保障卡社保帐户业务。(√)

32.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管理由相应合作金融机构负责。(√)

33.需要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的业务,个人也可凭社会保障卡办理。(√)

3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服务实名登记,凭卡接受各类服务。(√)

35.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实名登记,凭卡接受培训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3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办理签到手续。(√) 37.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38.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单位、社区(村)集体办理,也可由申领人到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39.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贷记卡的功能.() 40.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主要是针对困难企业的。()

41.某事业单位人员刘某说自己根本不会有失业风险,所以不用参加失业保险,这种说法是对的。()

42.在A省B市务工的人员王某在当地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将失业保险待遇转回家乡我省C市,B市当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00元/月,C市当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100元/月,王某要求按照B市1300元/月失业金标准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这种要求是正确的。()

43.急诊挂号费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44.急救车费、急诊留观床位费均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 45.各地的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编码规则必须遵循部颁标准。(√) 46.缴费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医疗保险费申报的, 可以不予申报。()

47.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必须均达到规定标准才能办理相关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社会保障卡知识题库 简答题

社会保障卡知识题库 抢答题选择题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

社会保障卡相关知识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知识竞赛题库(判断题)

党史知识题库:判断题

社会保障卡相关知识简介

党团知识竞赛判断题题库

社会保障卡知识题库 判断题
《社会保障卡知识题库 判断题.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