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卷 装 订 顺 序
一、正卷装订顺序
1、卷内文件目录
2、立案审批表(从此页开始用铅笔在右上角编码)
3、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文)
4、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责令暂停销售通知书(财物清单附上述文书后);责令改正通知书、询问通知书等。
5、送达回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6、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举证的证据材料、行政机关取得的证据材料、抽样取证记录、鉴定报告、授权委托书等(同种类的证据按照时间先后排列),以及现场检查笔录(在前)、询问调查笔录(在后)。
7、财物处理单据,包括罚款缴纳通知书留存联复印件、罚没款收据复印件(各粘贴一页);山东省罚没、扣留物资票据附卷联。
8、其他有关材料(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照片等)
二、副卷装订顺序
1、封面文件目录
2、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包括投诉、申诉、举报书面材料以及案源登记表、涉企检查审批或备案表。
3、调查终结报告及批件,包括: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建议书—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扣留等)—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行政处罚建议审批)--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扣留(罚没)物品入库登记表、扣留物品出库审批表、罚没物品处置审批表
4、工商所案件初审书
5、法制核审表
6、结案报告表
7、其他材料(行政处理告知记录、案后回访记录等)
《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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