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协议书
太原工业学院(乙方)和(甲方)根据各自的需要,经协商甲方同意接受太原工业学院毕业班学生在甲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为了确保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学生参加校外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得到乙方认可,题目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的大小要符合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的要求,并在系部备案。学生按任务书进度要求完成所定课题;接受学校中期检查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甲方的指导教师,不仅应在业务上指导学生,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规定的训练,而且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责任心、职业道德等提出相应的严格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毕时应当给予正式的书面评语。
3、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完毕,学生应当在学院进行答辩,毕业设计(论文)全套资料原则上由乙方保存,若甲方需要可协商解决。
4、学生在甲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甲方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研究与设计工作条件。党、团员学生可以安排在相应小组中过组织生活。
5、若毕业研究或设计项目在乙方教师为主指导下完成,研究或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6、在按照双方同意的计划执行过程中,参加甲方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遵守各项纪律与要求,遵守法律法规,乙方也应当给予相应的教育与管理。
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补充说明。
甲方:(签章)
负责人:
电话:
日期:
乙方:太原工业学院(签章) 负责人: 电话: 日期:
《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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