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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0-03-02 12:14: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字„2012‟10号

XXX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修订)

一、总则

1、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营,保证企业和员工的财产和生命的安全,特制定天津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2、本操作规程适用于XXXXXXX有限公司全部业务流程。

二、生产部门操作流程

备件部: 备件定购——>入库——>出库——>运输送船

1、自运

出库——>装车——>司机运输送船——>船舶交接

2、委托运输公司

签订委托运输合同——>出库——>装车——>运输

工程部: 接受工程——>安排人工——>上船施工

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

1、灭火器操作规程;

2、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3、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4、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5、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6、船舶备件交接操作规程;

7、船舶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8、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9、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灭火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保证灭火器的正常使用,特制订本规程。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天津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灭火器的管理。 3 职责

3.1各部门经理应协助公司安全员对区域内的灭火器管理及保护。部经理负责具体工作的监督工作。 3.2 管理部经理负责具体工作的监督执行。

3.3公司安全员负责组织对所有灭火器的检查、保养、维修、分配、摆放、申购的管理。

3.4安监员负责组织对所有灭火器的检查、保养、维修、分配、摆放、申购,确保灭火器可正常使用。 4 管理内容

4.1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及实际情况,配备配齐灭火器。 4.2安全员对公司所有灭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在灭火器上标贴检查结果和检查责任人,以及检查时间。 4.2.1检查干粉灭器有无结块现象。 4.2.2检查密封和安全阀装置。 4.2.3检查碳气压力。

4.3各部每月负责部门区域内灭火器保养一次,保持灭火器干净整洁。

4.4根据各车间、仓库和易燃易爆的不同特征,配备配齐灭火器。 4.5灭火器的摆放位置不得随意因生产或其它原因而搬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搬动,由安全员组织处理,各部门必须配合处理。 4.6灭火器每年进行二次维修和失效灭火药水的再充装。 4.6.1再充装药水应按制造厂的规定和方法进行。 4.6.2充装时不得随意更换灭水剂和品种和质量。 4.6.3充装后的气瓶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不得使用。 4.6.4经复修的灭火器,应有当地消防监督部门的认可标识,并应注明维修单位名称和修复日期。 4.7 灭火器使用方法

4.7.1 上下摇动灭火器几次,拔出保险销,并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 4.7.2 距离灭火距离2~3m压下把手,左右扫射;

4.7.3 喷射时腰部稍弯曲,采取尽可能低的姿势(如站成弓字步),以避开热浪和烟气。

4.8管理人员和使用部门,要严格遵守以上操作规程。如有违规者按公司制度处理。

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做好仓储备件的标识、出入库、贮存等工作的安全作业,防护财产、人身、环境的安全,备件仓库应按照本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2 范围

适用于天津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仓库的日常安全操作。 3 职责

3.1 备件部负责备件入库、保管、出库的安全操作。 3.2 备件部经理负责安全入库,组织做好仓库安全工作。 3.3 管理部经理负责仓库安全作业的检查、监督。 4 方法与步骤 4.1入库

4.1.1备件部人员负责对入库的备件首先检查包装、标识,对包装不完好、破损的备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4.1.2 备件经理根据经营合理控制库存。

4.1.3对退货产品,需更换包装重新入库的,要严格按照判定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4.2安全贮存与防护

4.2.1分类存放:根据供船备件情况进行分类存放。 4.2.2通风

4.2.2.1备件部仓管人员每天上班时打开门、窗、排气扇,下班按时关闭。

4.2.2.2备件部仓管人员保持疏散、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栓斜线区无物品堵塞。

4.2.2.3备件部仓管人员每天检查安全门开启状况,保证开关顺畅。 4.2.3防护

4.2.3.1出现暴风、暴雨天气连续半个小时以上,备件部组织人员执勤防范。

4.2.3.2雨汛时,备件部组织人员清量排水沟杂物,防止产品受潮。 4.3 出库

4.3.1备件部按照船舶备件需求办理出库手续。 4.4违规责任

违反以上操作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影响质量,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5 注意事项

备件部仓管人员对配备的消防器材保管与保护熟练操作。

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做好备件搬运的的安全作业,防护财产、人身、环境的安全,备件部操作人员应按照本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2 范围

适用于天津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的日常安全操作。 3 职责

3.1 备件部操作人员负责船舶备件的安全搬运。 3.2 备件部经理负责安全搬运的组织管理。 3.3 管理部经理负责搬运的安全检查、监督。 4 方法与步骤 4.1 装卸货

4.1.1汽车装卸货物时必须停放在仓库门口,不得进入仓库。 4.1.2搬运过程中,重货放下面,轻货压上面。 4.2 运送

4.2.1运送货物的要摆放整齐,会产生倒塌用绳子捆绑。 4.2.2手拉叉车在叉起拖盘时,要使货物保持平衡,避免倒塌和剧烈晃动。 4.3 机动叉车搬运

4.3.1 机动叉车行驶过程中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转弯时必须先鸣号再缓行。禁止急速启动、刹车、转弯、原地转向。在仓库内行驶车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在仓库内进出门或刹车时行驶车速不能超过3公里/小时。

4.3.2机动叉车安全设施须保持完好状态并正确使用。严禁机动叉车超负荷作业,除叉车司机外禁止叉车上坐人。

4.3.3叉车司机运送重量过重、堆放不稳固的产品时,要采取用橡皮筋捆绑,以确保运输途中的安全性。下雨时,物料上面用彩条雨布盖住,并用皮筋系紧。 5 注意事项

备件部操作人员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加以保管与保护,并能熟练操作。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保证叉车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避免造成人员财产的损失。 2.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天津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叉车使用全过程。 3.职责: 3.1.检查车辆

按规定的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的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3.2起步

3.2.1 起步前观察四周,先鸣笛后起步。

3.2.2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3.2.3载物起步必须用低速档。 3.3行驶

3.3.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毫米,门架须后倾。 3.3.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

3.3.3卸货后应先降落起重架后行驶。

3.3.4转弯时须提前减低车速,除特殊情况,禁止高速急转弯。 3.3.5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高速行驶中急刹车。 3.3.6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3.3.7载物行驶在超过7度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脚制动器。

3.3.8载物高度影响前行视线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3.4装卸

3.4.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3.4.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3.4.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晶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3.4.4货叉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垂直,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3.4.5载物时货叉的起升、下降和门架的前、后倾操作应缓速平稳。 3.4.6禁止高速叉取物品。禁止用铲斗挖掘或向坚硬物碰撞。 3.4.7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和起平衡作用。 3.4.8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近处禁止有人。 3.4.9禁止单叉作业或用货叉顶物、拉物。 3.4.10禁止叉物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3.4.11禁止用货叉等属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3.4.12不准用制动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物品。 3.4.13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 3.4.14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铲装船上的物品。

3.4.15叉车中途停止发动机怠速运转时,应使门架后倾。当发动机熄火停车时,应将起重滑架落下,使货叉水平置于地 3.5车辆使用维护

3.5.1检修车辆时,应将变速杆置于空档,采取制动、掩轮以及支顶起重滑架等防护措施。

3.5.2内燃叉车在发动机没熄火前,不准加注燃料。 3.5.3汽油发动机化油器回火故障未排除前,不得行驶。 3.5.4严禁汽油发动机高压分缸线“吊火”。 4违规责任

违反以上操作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影响质量,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5 注意事项

叉车使用人员负责对叉车的保养与维护,熟练操作。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做好运输船舶备件的安全操作,避免造成安全事故,运输岗位人员应按照本规程操作。 2 范围

适用于天津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货运车辆的日常安全操作。 3 职责

3.1 货车司机负责车辆的驾驶、养护,以及维修申请。 3.2 生产部门经理负责运输任务的安排与司机日常安全工作的检查。

3.3 管理部经理负责车辆证照的办理;运输安全操作的检查、监督。 4 方法与步骤 4.1日常检查、保养

4.1.1驾驶员每周保养车辆,检查车辆配备的安全装置、灭火器材;放置整齐,装置齐全,电路与管道完整畅通。 4.2出车

4.2.1运载质量不能超过车辆的实际负载能力;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应控制车速,保持车身平稳,防止车内货物倒塌或受损。 4.2.2 行驶中发现水温表、机油表有警示信号,驾驶员必须把车辆减速,靠边停放在安全地带,检查修复后方可行驶。 4.2.3 驾驶员必须时刻关注仪表盘,行驶速度按《道路安全法》规定,不可违规超速行驶。

4.2.4 中途停车时,押运员须下车检查停放地点,确认周围没有危险源,方可停车驻放。

4.2.5 车辆回厂,驾驶员检查车厢、电路、轮胎、刹车系统等的运行安全情况,发现异常,需及时修复或上报处理。 4.2.6 车辆使用后,驾驶员打扫干净。

4.2.7 停车时,车辆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

4.3 维修、办证:管理部负责办证,驾驶员负责具体办理车辆的维修。

4.5违规责任:违反以上操作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影响质量,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5 注意事项

5.1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合适操作的驾驶证件。

5.2 运输岗位人员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加以保管与保护,并能熟练操作。

船舶备件交接操作规程

1. 目的:保证备件安全送达船东,避免人员和财产损失。 2. 范围:适用于天津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备件运送人员。 3. 职责:

3.1 备件运送人员负责将船舶备件安全送达船上。 3.2 备件运送人员负责保证备件和人员的安全。 4.操作流程:

4.1 备件运送人员在到达港口、锚地,首先确认环境的安全。 4.2 直接可以交接的小件备件直接联系交付。

4.3 如遇需对方协作卸货备件,取得联系后,确保人员和备件安全装卸。

4.4 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加以强调。 4.5 佩戴安全防护工具。

4.6 对方验收后,取回收货凭证妥善保存,待返回交管理人员。 5.注意事项

5.1 备件运送人员熟悉掌握运输流程具备协调现场能力,能够判断安全隐患,提前做出防范。 6.违章处罚

6.1 发现违反操作规程,一律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船舶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保证施工过程安全,避免人员和财产损失。

2.

范围:适用于天津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船舶施工操作人员。 3.职责:

3.1 施工人员负责将承接的施工项目付诸实施。 3.2 工程主管负责施工队伍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操作流程:

4.1 工程主管带领施工队伍到达港口、锚地。

4.2 工程主管联系船舶联系人,带领施工队伍上船作业。 4.3 工程主管考察施工现场,做出安全交底,提出注意事项。 4.4 工程主管监督施工人员佩戴安全防护工具、设施。 4.5 管理部经理随时上船监督。

4.6 对方验收后,工程主管负责将验收凭证妥善保存,待返回交管理人员。 5.注意事项

5.1 施工人员具备协调现场能力,能够判断安全隐患,提前做出防范。 6.违章处罚

6.1 发现违反操作规程,一律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保证施工过程安全,避免人员和财产损失。

2.

范围:适用于天津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船舶施工操作人员。 3.职责:

3.1 电工负责将承接的施工项目中相关内容付诸实施。 3.2 工程主管负责施工队伍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操作流程: 4.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4.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4.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4.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4.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4.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杆上。

4.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4.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4.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4.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5.注意事项

5.1 电工具备协调现场能力,能够判断安全隐患,提前做出防范。 6.违章处罚

6.1 发现违反操作规程,一律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保证施工过程安全,避免人员和财产损失。

2、范围:适用于天津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船舶施工操作人员。

3、职责:

3.1 焊工负责将承接的施工项目中相关内容付诸实施。 3.2 工程主管负责施工队伍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特性与危害

在焊接作业过程中,焊工与各种易燃易爆气体、压力容器和电机、电器相接触,同时还会产生有毒气体、有害粉尘、弧光辐射、噪声、高频电磁场和射线等,有时要在高空、水下、狭小空间进行工作。因此,使得焊接现场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烫伤、中毒(急性中毒)、触电和高空坠落等工伤事故。焊工也可能身受尘肺、慢性中毒、血液疾病、电光性眼病和皮肤病等职业病危害。 5.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通则 5.1 基本要求

5.1.1 从事本工种工作者,应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定期接受安全教育,方可作业。

5.1.2 电焊作业场所应尽可能设置挡光屏蔽,以免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

5.1.3 电焊作业点与易燃易爆物相距10米以上,并且焊接现场要配备灭火器。

5.1.4 电焊机不准放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气瓶要分开放,距离应不少于5米。

5.1.5 严禁在易燃易爆、带压力的设备、容器和管道上或盛有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工作物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5.1.6 禁止焊接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工件和设备。

5.1.7 露天作业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时应停止焊接作业或高空作业;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5.1.8 电焊机必须设置单独的电源开关,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时接在一个电源开关上;不准私自拆接电源线,电焊机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5.1.9 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3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二次线接头不得超过2个。一二次接线柱处应加防护罩。所有手把导线与地线不准与氧气、乙炔软管混放。 5.1.10 严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

5.1.11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5.1.12 接拆电焊机电源线或焊机的修理应由电气保养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拆修。

5.1.13 焊钳、电焊线应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修好或更换,电焊机外壳必须设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必须定期检查焊机的保护接零线。接线部分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5.1.14 焊接过程发现短路现象应先关好焊机,再寻找短路原因,防止焊机烧坏。

5.1.15 禁止在易燃、易焊物体上和装载易燃易爆的容器内外进行焊接,若需要焊接,应将容器内外所有残存物清洗干净。 5.1.16 禁止在可燃粉尘浓度高的环境下进行焊接作业。 5.2 防护用品的穿戴

5.2.1 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2.2 作业时应该穿戴好必备防护用品,包括:防尘毒器具、绝缘鞋、脚盖、口罩、焊工用工作服、防护面罩或眼镜、带有特制滤光镜片的面罩、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5.2.3 严禁穿化纤服、短袖、短裤、凉鞋,女工辫发必须扎在工作帽内。

5.2.4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 5.3 焊接设备、用具及作业环境的检查 5.3.1 电焊工开始焊接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如:开关、电源线、电缆线、电焊机、电焊机外壳的接地„接零‟保护线、电焊钳、焊条等进行检查、测试。不得有松动或虚连。

5.3.2 使用焊机前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二次线圈和外壳接零或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必须有良好的保护。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

5.3.3 使用焊机前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检查电焊钳柄绝缘是否完好。电焊钳不用时,应放到绝缘体上。 5.3.4 电焊机的配电系统开关、漏电保护装置等必须灵敏有效,开关箱内必须装设二次宽载降压保护器,导线绝缘必须良好。检查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稳压电源指示正确。

5.3.5.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脚手架、钢丝绳、铁板等裸露导体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电焊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机床设备上,焊钳线和回线必须良好。

5.3.6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四周工作环境是否允许烧焊,确认为正常方可开始工作,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

5.3.7 电焊工作台必须装好屏风板,肉眼切勿直视电弧。

5.3.8 电焊机的输入输出线头要接牢固,应有可靠的接地线,焊钳绝缘装置要齐全良好,电焊机工作温度不得超过60℃~70℃。 5.3.9 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5.310 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 °C应冷却。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V(伏);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 5.4 焊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5.4.1 合闸刀开关时,应左手合闸,人体应偏斜站,头部要在开关的侧面,手套与鞋不得潮湿。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

5.4.2 注意保护手把线与回线不受机械损伤,手把线、回线需要穿过铁路时,应从轨道下通过。

5.4.3 焊接密封容器应打开孔洞设立绝缘保护。

5.4.4在容器内焊接,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应把有害烟尘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内油漆未干不准施焊;严禁往容器内输入氧气。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保护。 5.4.5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5.4.6 施工焊地点潮湿时,焊工应站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

5.4.7 在存有毒物质的场所焊按时,要清除残存物,经化验合格后加强通风方可工作,工作者要戴好防毒口罩,工作场所有专人防护,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5.4.8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5.4.9 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5.4.10 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5.4.11 多台焊机在一起同时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防光棚。

5.4.12 转动机器设备进行焊接时,必须断电和设有“修理施工、禁止运转”的安全标志或设专人负责看守。

5.4.13 在焊接各种胎型及笨重物件时,工件必须放置平稳,两人或两人以上抬放工作物,动作要协调,以免碰伤手脚。

5.4.14 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机发生故障或漏电时,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气维修人员修理。

5.4.15 高处焊接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过程中设专人监护;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工作点要牢固,焊条工具等仿要放好,防止掉下伤人,下边做好安全措施和以及防火措施,设专人监视,注意行人等安全工作。严禁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5.4.16 电焊机如有故障或电线破损漏电或保险丝一再烧断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人员修理。

5.4.17 移动电焊机或往远处拉线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行移动;拉动手把线时,要注意防止绊动风动夹具阀门,以防夹具误动伤人。 5.4.18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5.4.19雨天或厂房漏雨时,应将焊机遮盖好,所有导线、手把线应架在干燥或不导电的建筑物上。 5.4.20 焊接笨重工作物需要使用天车时,应严格遵守《起重司索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钢丝绳及吊、卡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吊运时,捆绑牢固、不得倾斜,并应叫周围工作人员让开。 5.4.21 在转胎、交车线及其它移动场地上焊接时,要注意安全联系。 5.4.22 接近高压线作业时,必须经安技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焊接。

5.4.23 仰面焊接时,要扎紧衣领、袖口,防止火花烫伤。 5.4.24 直流焊机起动时,必用星形(Y)接法,待运转正常后,再转至三角形(△)接线进行工作。

5.4.25 焊接有锈工作物、进行除锈或清除焊渣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5.4.26 焊接完的灼热工件,不准放在电线、乙炔橡胶软管及氧气瓶、氧气橡胶软管及安全道上,应放置在规定的或安全的地方。 5.4.27 移动焊机时,不准用手把线或其它导线作捆绑绳索使用。 5.4.28 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严禁在火星能飞溅到的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地方焊接 5.4.29 焊接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的液体或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等)时,必须用清洗液等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后,并打开孔盖或留下30mm的出气孔后,方准焊接。

5.4.30 在地坑或锅炉容器内部焊接时,应设专人监护;下地坑焊接时,应检查有无有毒气体;禁止在坑内使用瓦斯灯或电压超过12V的照明灯。 5.4.31 工作中,不准触摸焊机内部,以免触电; 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5.4.32 进行高处作业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使用的木梯不得有腐朽缺蹬现象,梯子应放置稳固,与地面成60°~70°夹角;不准两个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准爬在梯子最上部的两蹬上作业。

—— 挂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应用绳索传递,不准随手上下抛扔。 —— 高处作业处下面10m范围内,不准放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监护人员。

—— 高处作业时,焊具线应挂在安全可靠处所,地面设监护人员。不准将管线缠在身上,上、下及作业。 5.5 电焊作业消防安全规定

5.5.1 在存在可燃物的场所内进行焊接时,以及焊接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扩散区域施焊前应严格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做好充分准备后,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

5.5.2 施工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防护措施。 5.5.3 在已使用过的罐体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查明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严禁在未查明之前动火焊接。

5.5.4 如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等)时,严禁焊接。

5.5.5 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5.5.6 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5.5.7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一般不得进行焊接作业,需要检修的设备应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在这些场所焊接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要求进行电焊作业的地点要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油库、气柜、堆垛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量远离正在生产易燃易爆的装置、设备和管道。

5.5.8 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施工应确定专人进行看守监护。在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进行电弧焊接时,应有科学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技术方案切实可行,并设有专人看护,施工指导,准备好灭火器材,以确保安全施工。

5.5.9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死角。 5.6 作业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5.6.1 停车时,要先关电焊机,再拉闸刀开关。

5.6.2 电焊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将电源线及焊接线整理好放在指定地点,将焊机擦拭干净,清扫场地,并检查操作地点,确定没有明火后,方可离去。

5.6.3 焊割完的灼热工件,应放在安全地点,工作地点溅落火星应彻底熄灭。

5.6.4 下班前特焊机电源切断,焊线绕好,露天的要盖好焊机,并详细检查工作场地彻底熄灭火种后方可下班。 5.6.5 做好交接班,并与接班者共同检查安全。 5.7 应急措施

5.7.1 焊机不符合规范要求,停止作业,自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立即联系安全员或设备员处理;

5.7.2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切断电源,使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分厂安全员或领导,同时拨打厂内火灾电话;火灾较大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撤离。

5.7.3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或呼叫周围人员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触电场所对受伤人员现场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分厂安全员或领导;对触电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必要时采取人工呼吸或胸外复苏,并将受伤人员送周围医院或拨打120救护车 6.注意事项

6.1 焊工具备协调现场能力,能够判断安全隐患,提前做出防范。 7.违章处罚

7.1 发现违反操作规程,一律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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