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致: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本保函作为山东**铁塔有限公司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方电网公司2011年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第七批(220kV、110kV塔材类,220kV、110kV线材类11-4-4批)项目,标的名称:220kV、110kV钢管杆(标的序号3,招标编号:00000000003901820110804000)的投标而提供的投标保函。 我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410000元的保证金: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同时,我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该保证金最多不超过本保函第二段承诺的金额。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止。如果贵方和投标人一致书面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则本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函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生效,直至投标人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为止。 出函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负 责 人 签 字:
签 发 日 期:2011年9月14日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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