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师多点执业聘用证明
(参考样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实施意见》的规定,拟聘用 ,身份证号 ,第一执业地点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到本机构开展相关治疗活动,拟聘用执业范围为 ,拟聘用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特此证明。
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新增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一份留存聘用单位。
2.“证明”中未明事宜,新增执业地点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可要求聘用机构及医师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河北医师多点执业聘用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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