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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实务培训

发布时间:2020-03-02 15:15: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辅导员工作实务培训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解读

突发事件的应对及处理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解读

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005年9月1日起施行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高校管理办法。是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保障依据。

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实施的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五十三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

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三、违纪事件的查处、处理程序:

(一) 调查取证及时。学生涉及违法和治安案件牵头调查部门为综合处保卫科,学工部(处)、二级学院配合;学生涉及考试作弊等教学方面的,教研处牵头、学工部(处)、二级学院配合;其他方面的,学工部(处)、二级学院负责调查。

(二)处分定性准确

(三)处理程序正当

听取学生本人(代理人)陈述、申辩----复查(重新取证)--------处分-------处分送达(本人签字、告知申诉权利)------申诉(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送达复查决定书------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四)尊重人格、保护隐私、维护权益

典型案例一:

案情经过

2008年4月30日中午,动漫艺术设计与制作0701班学生唐**指使校外同学偷盗同班葛**同学笔记本电脑,且在事发后协助调查过程中采取不配合态度,经辅导员及家长劝导后仍保持沉默。后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查清唐某某偷盗事实。唐某某被新区园区派出所处以刑事拘留处罚,后取保候审。

典型案例二:

案情经过

2008年6月8日晚上,动漫艺设计与制作0701班学生沙**被全班女生举报偷窃一事,经班主任、辅导员及家长教育后调查显示:该生承认偷盗物品及现金累计金额超过1500元(约1870元),且为多次偷盗。

2008年10月9日上午一二节课外包管理学院汽营0701班单**在c104上课,下课后将其手机遗忘在教室课桌内,第三节课后单**发现手机遗失后马上回该教室寻找手机,此时动漫0701正在该教室上课, 单**询问此时正在该教室上课的所有同学有无看见她手机,并详细告知大家她的手机为白底篮框的步步高音乐手机,沙*此时已经捡到该手机,但却没告知单**自己捡到其手机,直至沙**宿舍同学发现其有一款同牌子同型号手机,并于一周(08.10.16)一二节课后寻找单**并告知她的手机可能在沙**手中。事后调查过程中沙**还一口咬定自己那款手机为朋友所送,当辅导员和班主任告知她会请失主前来认定手机时才承认该手机确实为汽营0701班单**同学的,并最终偿还该手机。

典型案例三:

案情经过:

2007年5月,外语系某班同学唐某,因参加健美操表演,于5月16日晚至基础部某宿舍练习健美操。当晚,该宿舍同学因为不满同班陈某将她们编排的健美操动作教给别人,将陈某喊至宿舍进行集体体罚。期间,该宿舍成员及唐某使用扔垃圾篓、打耳光、用木条打、言语漫骂等形式体罚侮辱陈某。其采用的手段较为恶劣、侵害人身,给某个人和学院都带来较坏影响,致使陈某受到“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心理上受到一定影响。

突发事件的应对及处理

大学生突发事件的本质特征就在于事件发生上的突发性,往往令高校管理者有预料或始料不及;再就是会给高校现有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造成干扰或冲击,具有一定危害性,只有突发性和危害性二者同时具备,才构成一个完整的高校突发事件。

一、突发事件种类:

1、实验室或学生宿舍发生的电器火灾、爆炸、搂舍倒塌、人员踩踏等事件。这些灾难性的事件都是事故,有人为因素。

2、公共卫生事件,高校是个人员高度聚集的地方,也是最容易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地方。

3、安全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在高校校园内或者是与高校师生直接相关、影响国家或地方政治及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程序的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4、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主要是指高校主管或主办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施设备故障和灾害性事件。

5、教育考试安全事件 。教育考试时高校的一项经常性的大量的工作,这方面的安全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在国家考试或者学校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事件,考试实施中出现的舞弊(特别是群体舞弊)、阻碍考试等突发事件,以及网络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及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非正常死亡事件

6、非正常死亡包括自杀、他杀和意外死亡。目前这是高校遇到比较多并且难以处置的事件。可以说每一起非正常死亡都是突发事件。都必须妥善应对和处置。

二、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高校突发事件,主要要以下几个方面特征:

1、组织行为难以预测的隐蔽性。

在大学校园或者在大学生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从引起突发事件的原因来看,他是通过一定的诱发契机引发的。而这个契机是偶然的。因此,高校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实际规模、具体形态和影响深度等,都是难以预测的,具有很大的突然性。

2、行为的过激性

高校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由于大学生是一个高度集中的群体,并且是青年人,火气大,难以自控。因此,一旦在大学生中发生某种事件,很容易出现聚集、罢课罢餐甚至打砸、抢等过激行为,甚至造成严重事件。由于高校是备受社会关注的地方,大学生是高度敏感的群体,因此,大学校园里或者大学生中发生某种突发事件,更容易引起社会反响,处置难度也会增大,并且极容易被社会上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客观上“放大”和“加深”其危害的范围和程度。

3、事件不良影响迅速波及的扩散性

在现代媒体、网络等的作用下,高校发生的突发事件,很容易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传播扩散。作为高校的管理者,当事件发生后,如果不在极短的时间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一旦事件的信息急剧传播,加之在传播中有意无意的添油加醋,甚至歪曲事实真相,就很可能在短时间内就造成难以控制甚至是难以收拾的局面。

4、不良影响的存在具有持久性

高校的大学生群体,不同于社会上的普通群体,他们是由知识、有思想、热情高的青年学生群体。他们关注社会发展,对非常规事物有天然的好奇心,并且具有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特有的热情和冲动。一旦某个事件发生后,如果处置不当,留下的印记是深刻的,留下的影响是深远的,如果不是有重大机遇使他们改变看法、观点,这种影响将长时间的留存在他们心里,甚至影响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至于影响他们一生的思想和行为。

5、事件的作用具有两面性

高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就其客观效果来说,可以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突发事件发生后,客观上破坏了正常的教学、工作程序,给高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也对社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这是其“危机”的一面。另一方面如果高校的决策者、管理者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正确应对,积极消除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化“危机”为“转机”,化“危机”为“契机”,就会极大的推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三、高校应对突发事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教育部对全国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处置,规定了五条原则。这五条原则是: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遵循这条原则,就是要把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突发事件,都要本着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为最高原则。同时要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平时就切实做好应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高校发生的突发事件,凡涉及到社会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职能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凡只涉及学校内部的事件,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由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比如,学生意外死亡事件发生后,一般应在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直接负责,学工、保卫、学生所在院(系)的负责同志参与,负责对善后事宜的处理。

3、部门联动,快速反应。高校中突发事件,不是只靠某个部门或几个部门就可以处置好的,需要相关各有关本部门的参与和配合,相互支持和帮助,使处置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各个层级都有部门负责,有人员负责。同时,这种负责不是被动应付,而是积极主动的,能做出快速反应。

4、科学规范,依法处置。高校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都必须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因此作为高校的领导者,不只是要懂教育教学,是教育家,还要有很高的政策法学水平(当然可以咨询法律顾问),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能做到猝然临之而不惊,胸有成竹,有条不紊,没有良好的心里素质和很高思想政策水平,是做不到的。

5、把握主动,正确引导。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任何一起突发事件都会引起社会和媒体的高度关注,甚至成为舆论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高校的领导者、管理者,应当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去年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有的高校平时无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总怕新闻舆论曝光,造成工作被动,因而既不愿接受媒体采访,也不主动发布相关信息,从而造成小道消息传播,甚至谣言四起。这种情况是必须改变的。

以上这五条原则,是整个教育系统在处置突发事件时都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四、不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对方法与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采取的主要应急处置措施:

(1)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可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心理抚慰等救助工作;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闭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教学设备、用具以及其他应急物资;

(6)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校舍、教学设施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

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7)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教职工和大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除上述措施以外,还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应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发生恐怖袭击、治安刑事案件等),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本校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自主或协助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对可能影响师生情绪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立即动员组织党员、班团干部、班主任、骨干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深入师生开展教育引导和必要的心理咨询工作,化解矛盾,稳定和疏导师生情绪;

(2)对师生参与社会群体性事件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劝阻和带离现场;

(3)对严重危害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要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挽救和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

(4)加强对易受冲击的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的警卫,在校园通讯、广播、有线电视、涉外区域等校园重要部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

(5)封闭有关场所、对有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整个校园或有关区域内的活动;

(6)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水电热气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报请有关部门对网络、通信等进行管控;

(7)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8)严重危害校园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应报请公安机关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校园或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9) 除上述措施以外,还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1)当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因病毒攻击、非法入侵、系统崩溃等原因出现异常或瘫痪时,立即组织相关单位或人员采取技术措施,尽快恢复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必要时报请电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运营商给予支援,防止事件蔓延至其他网络系统,同时将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当网络信息内容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有害信息或其他不良信息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有效阻止网上有害或不良信息的传播,同时根据不同性质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

(3)全面了解网络和信息系统所受波及与影响,检查影响范

围,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上报;

(4)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调查取证,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对于人为破坏活动,应及时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和调查工作,并视情况依法依规处置。

(5)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发生后应采取的应对处置措施

(1)迅速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上级考试机构;

(2)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的突发事件并影响考试工作的,按照有关预案并结合考试工作特点确定处置方案;

(3)其他类别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报告当地考试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考试机构,妥善处置。如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应及时报告,协同处置;

(4)偶发事件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处置并逐级上报;

(5)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5、当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一般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A、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的一般工作程序

(1)救人。

(2)报警

(3)保护现场

(4)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一般授权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其他校领导配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通知死者亲属

(6)由公安机关向死者亲属通报案情

(7)与死者亲属协商处理事宜(包括火化尸体的时间、补偿事宜等)。如果协商能达成一致,事件很快就能处理完毕。如果协商不成,就要进行下一步。

(8)调解。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请学校所在地的司法机关进行调解。如果学校所在地的司法机关调解不成,可请死者家里所在地的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参与调解。

(9)签订协议。协议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签字,如父母亲。

(10)后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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