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承诺书
京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本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已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京山县房产管理局有关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规定,特向贵局申请预售许可、入网销售并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恪守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维护本县房地产市场秩序,遵守《京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实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杜绝下列有违诚信的行为:
(一)以抬高销售价格或者虚构已成交信息等方式拒绝购房者购买可供销售的商品房;
(二)不通过网上备案操作系统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
(三)不按规定在正式合同打印、签约并网上备案30日内,为购房者办理实物备案手续;
(四)其他违背诚信的商品房销售活动。
二、本公司向京山县房地产管理局申报的本次商品房预售许可材料中所有资料是合法真实的。如有不实,由本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接受贵局对商品房网上销售行为的监督,妥善处理购房客户的诉求。贵局要求对购房客户诉求事项进行调查和解释的,本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反馈,确属有违有关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我公司及时改正并消除影响。
四、在入网销售期间,本公司有违有关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贵局可通过“京山县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网站予以通报并载入本公司的诚信档案。
申请人:
(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商品房预售许可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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