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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20-03-03 07:11: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通知】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项目申报..时间:2010-4-1 0:00:00 | 来源: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 浏览次数:202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锡科计〔2010〕49号 锡财企〔2010〕17号

各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任务和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创业计划(科技创业、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科技保险资助),科技支撑计划(“530”项目产业化推进、新兴产业培育、农业、社会发展),平台计划(政产学研合作、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望你们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

2.申报单位为无锡市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鼓励联合申报。

3.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4.同一项目不得在市各类计划中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立项资格。

5.无知识产权纠纷。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最多不超过三年;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要严格按照市有关文件落实配套资金,其中:崇安、南长、北塘按配套经费与市拨款经费比例不低于1:1匹配,锡山、惠山、滨湖、新区配套经费与市拨经费比例不低于7:3,优先支持区级已落实配套资金的项目。

7.有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或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申报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计划类别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基本要求

1.所有项目申报由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统一受理(地址:无锡市学前街168号一楼大厅)。

2.申报项目须在无锡科技网(www.daodoc.com)上申报,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22。

3.在网上申报的同时还需报送相关的纸质材料,除报送《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申报项目承诺书》、《无锡市经济发展类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表式可从无锡科技网下载,网址:www.daodoc.com)外,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需报送《无锡市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科技保险资助计划需报送《无锡市科技保险补贴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无锡市科技创业计划、无锡市科技支撑计划(新兴产业培育、农业、社会发展)需报送《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无锡市“530”项目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需报送《无锡市“530”项目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报书》,无锡市政产学合作项目需报送《无锡市政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需报送《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无锡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需报送《无锡市科技基础设施计划项目申报书》,文档格式可在无锡科技网(www.daodoc.com)下载,纸质材料需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一式六份统一报送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区科技局和财政局需填写《无锡市经济发展类政府专项资金配套承诺函》一式二份报送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

报送纸质材料时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受理截止时间

1.“530”项目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常年受理。

2.其它计划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17:00。

四、其它事项

1.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联系人:鲍宜平

丁 晶

联系电话:82706935 82759233。

2.各类计划项目申报的具体条件、要求及联系人电话详见附件中各类“项目指南”。

附件:

1.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创业计划项目指南

2.2010年度无锡市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申请指南

3.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保险资助计划申请指南

4.2010年度无锡市“530”项目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指南

5.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支撑计划(新兴产业培育)项目指南

6.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

7.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8.2010年度无锡市政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指南

9.2010年度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指南

10.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指南

11.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点此下载,MS Office格式]

12.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格式[点此下载,WinRAR格式]

13.无锡市政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格式[点此下载,WinRAR格式]

14.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格式[点此下载,MS Office格式]

15.无锡市“530”项目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点此下载,MS Office格式]

16.无锡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点此下载,WinRAR格式]

17.无锡市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申请表[点此下载,MS Office格式]

18.无锡市科技保险补贴申请表[点此下载,MS Office格式]

19.申报项目承诺书[点此下载,MS Office格式]

20.无锡市经济发展类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点此下载,MS Office格式]

21.无锡市经济发展类政府专项资金配套承诺函[点此下载,MS Office格式]

22.项目网上申报流程[点此下载,MS Office格式]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创业计划项目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锡千人计划促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9〕92号)精神,本年度市科技创业计划着力优化科技资源,培育科技创业企业,扶持科技人才创业,提高我市科技人才创业能力,引导和鼓励全社会更加积极主动地依靠科技创新创业,培育一批科技创业企业,形成一批科技创业人才,转化一批科技成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创业计划项目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09年1月1日后注册于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市、宜兴市)的科技型企业。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需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注册。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万元(工业设计企业不低于10万元)。

(二)科技创业计划主要实施范围为落户(拟落户)到市区“三创”载体的企业,优先支持明确配套支持政策和具有明显特色的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内的科技创业企业。

(三)创业企业研究开发的技术和产品属于传感网(指南代码01)、电子信息(指南代码02)、新能源(指南代码03)、新材料(指南代码04)、环保(指南代码05)、生物(指南代码06)、先进装备制造(指南代码07)、软件动漫(指南代码08)、设计创意(指南代码09)、海洋工程装备(指南代码10)等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申请人资格

(一)创办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获得国内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3.高等院校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二)项目申请人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市场潜力的技术成果。在项目实施期间能够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并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三)申请人应为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

(四)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申请人的创业计划切实可行,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最多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含企业法人或总经理证明文件、学历和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需明确主要盈利模式和投资分析(包括净现值分析、投资回收期分析、投资回报等)。

(三)与创业相关的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联系人:科技局高新处 潘东敏

联系电话:82722771

附件2:

2010年度无锡市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申请指南

本计划旨在引导企业提高研发投入强度,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一、申报条件

1.注册于本市市辖区的大中型企业和成长型、规模型科技企业;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和无锡市科技创新试点企业;

2.企业主导产品和R&D投入的项目属于传感网、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先进制造、生物医药和创新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3.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2009年度实际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以2009年度R&D清查填报数据为准);

4.企业2009年度技术开发项目通过无锡市备案审核,且备案的研发投入数额比上年度有所增长;

5.2009年度申请专利2项以上(其中至少1项发明专利)。

二、申报材料

1.《无锡市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08和2009年度《企业技术开发项目备案通知书》及《技术开发项目备案表》;

4.企业2009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5.企业2009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清单(加盖财务专用章);

6.其它佐证材料。

联系人:科技局高新处 胡 建

联系电话:82705341

附件3:

2010年度科技保险资助计划申请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发挥科技保险推动科技型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风险保障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2010年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积极引导相关保险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科技保险,营造我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险种范围

科技保险险种根据国家科技部、中国保监会规定,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等由中国保监会和科技部批准的其它科技保险险种。重点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专利保险。

二、申报条件

1.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2.企业主营产品属于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高新技术产业,传感网产业、“三谷三基地”和新能源产业优先支持。

3.市区内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具地方特色和发展前景。

4.企业经营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申报材料

l.无锡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2.申请人同相关保险公司签订的科技保险合同(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3.支付科技保险费的原始发票(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4.申请人的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申请人的合法收款收据、银行帐号、开户银行;

6.其它相关的材料。

联系人:科技局高新处 吉 林

联系电话:82749600

附件4:

2010年度无锡市“530”项目产业化推进计划项目指南

根据《关于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创业项目产业化推进计划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8〕270号),为加快实现“530”项目的产业化,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一批新兴产业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对象

已实现销售并取得银行贷款的“530”企业和已设立被评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530”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银行贷款贴息项目

1.2009年度实现一定规模销售。

2.计划实施期内每年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年销售收入保持20%以上增长。

(二)建设研发机构补贴项目

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并被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列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质证明材料,如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销售开票证明、发明专利等能证明项目具备产业化能力和市场前景的材料;

(三)企业向银行贷款的相关证明以及相应的还息证明,企业建立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证明材料;

(四)《项目申报书》。

四、扶持政策

银行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在计划实施的连续三年内,企业完成本息还贷后对实际发生银行贷款还息额度进行贴息;

建设研发机构补贴项目按照锡政发〔2008〕270号文件政策执行。

联系人:科技局国际处 边建锋

联系电话(传真):0510-82705831

附件5:

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支撑计划(新兴产业培育)项目指南

一、计划目的

以温家宝总理打造高科技产业城的指示为强大动力,深入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年”和“千人计划促进年”活动,开展对传感网、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环保、先进制造、生物医药、制造业信息化等领域的重大目标产品和关键技术进行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加强对530企业产化化项目的支持,做强做大 “530”企业,着力培育一批技术领先并能够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的科技项目,突破一批重大技术难题,获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战略产品,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进“530”企业产业化进程,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端攀升,把我市建设成为高科技产业城。

二、支持重点

(一)传感网

以创建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为契机,重点对传感网络节点(传感器)、网络构架和信息处理系统三大领域进行攻关,为我市传感网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1.1机械类、磁学类、热学类、化学类、生物学类等新型传感器的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指南代码1.1,以下类推)

1.2传感网核心芯片和传感节点片上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1.3基于传感网的信息处理系统硬件和软件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二)集成电路

跟踪集成电路的前沿技术,开展集成电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以新兴应用领域为重点,加强高端芯片、专用芯片的研发,重点突破极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关键工艺、三维及高密度封装和配套材料的关键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产品和核心技术,推进我市电子信息产业的自主创新,提升我市集成电路产业整体竞争力。

2.1面向网络、数字电视、多媒体终端、汽车电子等新兴领域的芯片设计、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2.2集成电路设计、制造、新型封装、测试等环节的关键工艺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2.3基于微纳集成制造技术的新型MEMS器件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应用及产业化

2.4高压大功率半导体电力电子器件的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三)新能源

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与产业化,促进新能源领域的跨越发展,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加快我市太阳能、风能、新型动力和燃料电池等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研究和产业化。

3.1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低成本制造技术、光伏并网发电技术及装置,太阳能电池生产的关键材料及其装备的研究开发应用和产业化

3.2高效清洁的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及系统的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3.3MW级风力发电机用变流器等关键部件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四)新材料

着力推进我市新材料产业链向高端攀升,在新材料的功能设计、成型控制、复合技术等方面,面向应用产品进行攻关,引领企业在纳米材料、磁性材料、稀土材料、陶瓷材料等新材料前沿领域开展研发及应用,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推进我市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创新。

4.1光电子关键材料制备技术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4.2高速电力机车电器设备用高性能材料的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4.3基于纳米技术制备低碳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五)新型节能环保

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积极研发低碳技术,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在高效节能节电、工业废水处理、烟气控制治理等领域通过加强节能减排共性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显著提升节能减排科技支撑的成效和水平。

5.1高效节能设备的关键部件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5.2高效生物水处理、烟气脱硝的关键技术和工艺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六)先进制造

着力提升我市先进制造能力,利用绿色制造、快速制造、微纳米制造等先进制造技术、工艺及设备,在重大装备、关键核心部件等领域进行自主开发,在工业设计、大型飞机、轨道交通、深海装备等领域加强前瞻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形成一批在行业有影响力的创新产品,提升我市制造业在高端环节方面的创新能力。

6.1工业设计领域先进成型技术及设备的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6.2轨道交通所需关键部件及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6.3面向大飞机等航空航天领域的关键部件及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6.4海洋工程关键技术及配套设备的研究开发应用与产业化

(七)制造业信息化软件专项

围绕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面向先进制造业,重点支持企业数字化综合集成技术应用等方面软件,获得软件著作权,能够进入市场并形成一定规模的销售,具有推广应用价值(指南代码7.0)。

(八)生物技术和新医药

以大力发展生物技术新药为重点,加快突破一批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医药及生物技术产品,推动我市医药及生物技术产业成为增长速度快、运行质态好、带动作用强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8.1取得临床批件或新药证书新药的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8.2生物技术新药临床前的基础研究

8.3生物诊断试剂的研发与产业化

8.4新型医疗器械的研发

8.5新型功能性生物医用材料的研发

8.6关键工业酶制剂的研发及产业化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第一承担单位必须是企业,鼓励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申报。

2.申报企业为无锡市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盈利企业。

3.企业申报此类项目时已拥有或已申报相关知识产权成果,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拥有或申报专利3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项以上;

(2)已拥有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

(3)已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3项以上。

4.项目完成时要求新增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或产品3个以上(指取得授权或拿到证书),其中一个为发明专利,成果具有较高水平和影响力。单个项目产品销售超过千万元以上,新增利税200万元以上(临床前的基础研究除外),“530”企业可适当降低条件。

四、申报材料

除符合《关于发布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外,还需以下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法人章。

3.企业近三年内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若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需附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证明企业资质的材料(新认定的高企证书、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省自主创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各类省级以上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近三年内企业实施过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的发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科技局高新处 吴 琪

科技局高新处 吉 林(制造业信息化软件专项)

联系电话:82749600

联系人:科技局农社处 王学会 庞锋华(生物技术和新医药)

联系电话:82713677

附件6:

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

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以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发展农业产学研联盟,加强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以推进我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为抓手,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技术支撑。

一、支持重点(不含政府性项目)

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开展农业科技攻关,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引领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农民培训课堂, 带动农民致富。

(一)农业科技创新

1.1生物技术在病虫害防治中的研究与应用(指南代码1.1,以下类推);

1.2生物技术在农林新品种的引种、引繁中的研究与应用;

1.3疫苗在新型人兽共患疾病中的应用研究;

1.4生物饲料及添加剂的开发与应用;

1.5无锡本地特色农产品资源保护技术研究;

1.6农药减用与残留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1.7生物肥料的开发与应用;

(二)农村科技服务专项

2.1果品、蔬菜、水产、茶叶、菌类产品等科技型专业合作社;

2.2农民培训课堂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市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应符合以下条件:

1.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农民致富并取得明显成效;

2.已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有完整的成员名册并向成员发放统一的成员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社务决策上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基本要求;

4.有完善的章程并按照章程规范化运作,实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组织活动正常;

5.入社成员50户以上,带动农户500户以上;

6.合作社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入社农民农产品销售收入比其他农民户均增加20%以上;

7.项目完成时申请专利1项以上。

(二)申报农民培训课堂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培训教室不少于150平方米;

2.有专业的培训师资;

3.年培训农民不少于500人次。

联系人:科技局农社处 王学会

联系电话:82713677

附件7:

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遵循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围绕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领域,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开展科技攻关,加强技术集成,组织示范工程,打造民生科技,让科技创新成果更多地惠及普通百姓的生活。

一、支持重点(不含政府性项目)

(一)科技示范工程

1.1餐厨垃圾等深度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工程(指南代码1.1,以下类推);

1.2江南水乡环境综合整治科技示范工程;

1.3传感技术在社会事业领域中的应用与示范工程;

1.4卫生科技等进社区科技示范工程;

1.5蠡湖深度治理相关技术研究及示范工程;

1.6城市污水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工程;

1.7藻泥、淤泥、污泥等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工程;

1.8太湖水治理的工程装备开发与应用;

1.9湿地生态修复技术及示范工程;

1.10科技强警示范工程。

(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人口与健康 以我市医疗卫生行业实施的名医名科名院战略为重点,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保障人民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开展疾病防治研究。

2.1心脑血管疾病的研究;

2.2肿瘤防治的研究;

2.3现代诊断设备与技术的应用研究;

2.4传统中医诊治技术的挖掘、保护研究;

2.5妇女儿童保健与优生优育技术的研究;

2.6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技术应用研究;

2.7其它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指导性计划)。

二、申报要求和组织方式

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完成时要求在国内核心医学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临床应用安全有效。

本年度此类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限报10项,三级甲等专科医院限报8项,其它单位限报3项。

联系人:科技局农社处 季永权

联系电话:82713677

附件8:

2010年度无锡市政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无锡产业的高端发展,引导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更深层次、更高层面的联合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和国际科技合作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无锡市政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及经费管理办法》,切实组织好2010年度无锡市政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特制定2010年有关项目指南。

一、重大创新载体

重点围绕传感网和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软件、生物和医药、现代海洋装备与制造等战略性新兴技术和产业领域,在我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及科技园区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出资,建设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支撑的研究院等重大创新载体。

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应注册在我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及科技园区内;

2.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专业特色,能为合作院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以及我市重点支柱产业的集聚发展、产业升级和新兴高科技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项目完成时要求能承担各级各类项目2项以上、实现服务性收入200万元以上,申请专利5项以上,为开发区集聚一定规模的相关高新技术产业。

二、院士工作站

重点围绕我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及科技园区、科技型重点企事业单位创新需求,引导和引进“两院”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向我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及科技园区、科技型重点企事业单位集聚,通过开展长期科技合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规模,建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完善的院士团队工作条件、服务规范和专职助手;

2.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实质性的合作研发任务。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应根据《无锡市政产学研和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及本指南要求,按相关要求上报《无锡市政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科技局成果处 王爱芬

戴晓斌

联系电话:82719155 82705809

附件9:

2010年度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指南

2010年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将重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需求,以推进世界先进技术向无锡转移为目标,抢抓当前国际科技资源加速流动的机遇,积极主动地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推动科技经济的发展。现将指南发布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我市产业化导向,在传感技术、新型生物医药、现代制造技术、现代农业、新材料、环保技术及新能源技术等领域,与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以色列以及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开展技术引进、合作研究与开发。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我市企业在技术研发或产业化过程中难以解决技术瓶颈,在国内尚未突破技术难点问题,需要通过国际合作,与国外著名研发机构、单位或高等院校,以及国外专家团队等合作,开展技术引进或合作研发。技术合作项目要求在两年内执行完成。

1.通过合作解决我市企业的技术难点、瓶颈问题,合作项目的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2.我市企业具有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合作项目能实现较大规模产业化;

3.合作项目或技术能形成我市企业独立的或共有的知识产权。

4.通过该类计划项目的实施,企业的创新能力得到提升,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合作后能产生500万元以上的新增销售,完成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2项以上。

二、申报材料

1.《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

2.单位与单位合作的须提供双方签字的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单位与外方专家团队或个人合作的须提供能证明外方专家身份(如学历、职称、工作机构等)的佐证材料,与中方单位签订的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外方专家在中方单位的股份协议书;

3.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

联系人:科技局国际合作处 李 雯

联系电话:82705831

附件10:

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指南

根据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2010年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将以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中心,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高端人才团队集聚、“三创”载体功能建设三大重点任务,强化资源整合与运行管理,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建若干科技基础设施,择优滚动支持服务成效显著的已建科技基础设施,大力鼓励和扶持骨干企业新建研发机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分为重大研发机构、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基础设施运行补贴等六类计划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

1.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机电、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领域,新建一批能够支撑新兴产业形成先发优势、支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科技基础设施。

在以下方向优先支持:

(1)传感网产业测试与认证、信息安全、制造工艺研究与服务;

(2)能源环保产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低碳或节能减排研究开发与服务;

(3)生物医药领域新药和生物诊断试剂测试评价服务、工程文献服务;

(4)无锡市生物农业创新中心。

2.以支撑“530”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重点,支持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在“530”企业相对集中的产业领域建设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3.以提升“三创”载体的孵化育成功能、特色产业基地的产业创新能力为重点,支持省级及以上孵化器、省级及以上园区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需求的专业共性技术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

4.以推动产业技术创新为重点,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70%以上大中型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目标。

5.在同等条件下,对有先期建设与服务成果、自筹资金充足、实施产学研合作共建的申报单位,优先支持。

6.六类计划项目各有侧重:重大研发机构要引领行业发展,重点实验室应支撑产业前沿关键技术及应用基础研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要满足中小科技企业共性服务需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技术成果工程化验证为重点,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以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农业创新创业人才的集聚为重点,科技基础设施后补助择优滚动支持服务成效显著的已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除符合《关于发布2010年度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重大研发机构(指南代码01)

(1)在国内同行中占据领先地位,具备支撑重大研发机构建设的筹资能力;

(2)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本领域的专利不少于10项,具备开展战略性、基础性技术研究的基础条件,在设计创新课题、组织联合攻关、提供技术服务、实施成果转化、开展人员培训、传播科技信息方面已有良好的业绩,能有力带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3)与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合作关系,能有效集聚创新资源。

2.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指南代码02)

(1)申报单位应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5亿元以上,在我市相关领域具有明显技术优势,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研究开发队伍;

(2)近几年承担过省级以上相关科技项目,拥有本领域的专利不少于10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

(3)具有相对独立的科研场所和较先进的仪器设备,项目建成后,实验室总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4)原则上要求新增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

(5)优先支持积极引进国内外领军人才加盟建设。

3.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指南代码03)

(1)申请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科技资源优势和良好的公共服务业绩,拥有一支较高水平、专门从事公共服务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2)必须具有独立的公共服务场所和相应的仪器设备等设施条件;

(3)原则上要求项目新增投入在500万元以上(不含转移资产);

(4)鼓励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实行良好的自我运营和发展机制。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指南代码04)

(1)申请单位应在我市相关产业领域中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特色业务,拥有一支较高水平专门从事技术开发或工程化研究的队伍,近几年承担过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拥有相关领域的专有技术或专利不少于3项;

(2)申请主体单位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经充实完善后,能够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开放服务;

(3)鼓励项目主管部门先期培育支持建设;

(4)本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分上半年(截止日期5月31日)、下半年(截止日期10月31日)申报。

5.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指南代码05)

根据“无锡市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锡科农〔2009〕12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定向组织申报。通过组织专家论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6.科技基础设施后补助

已建市级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根据业务能力和服务业绩,另行进行绩效考核后择优支持。

联系人:科技局科技事业与条件处 叶利群 阚 雳

联系电话:82702859

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联系人:科技局农社处 王学会

联系电话:82713677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科技项目指南

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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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项目申报
《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及项目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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