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学协议书
甲方:长宁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心小学(以下简称乙方) 为建设和谐社会,更好地发展成人教育,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在乙方所在地——中心小学联合举办成人文化技术培训班,达成合作共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办班的专业及形式
根据市场需求,开设计算机培训、书法培训、篮球培训、乒乓球培训等多个专业的技术技能或劳动岗前的培训,主要以短期培训为主。
二、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教学计划,授课(集中培训)安排表,并组织实施教学指导,对教学质量及在教学点进行的教学环节负责,指导教学点的辅导教师、负责人的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选派和聘任各专业课程的授课教师到培训(教学)点实施培训(教学)工作,并审定乙方推荐聘任辅导教师的任职资格。
3、负责教材的订购,负责各门课程的考核。
4、每学年对所有教学点工作进行检查或评估,表彰工作成绩优异的教学点工作人员;对工作不负责或不胜任工作的人员,责令乙方予以批评教育或调整。
三、乙方的职责
1、协助甲方组织学员的授课安排工作。
2、提供教学场地,提供上机。实习实验的有关场地器材和相关设备设施。
3、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上课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生活和卫生条件。
4、向甲方推荐辅导教师,并协助甲方做好辅导教师的重审工作。
5、及时反映培训学员及授课教师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6、负责通知学员培训时间、地点,负责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解答学员学习期间有关问题。
7、负责培训一切经费。
四、合作时间: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0日,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约。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长宁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乙方:中心小学
2007年9月3日
《3、联合办学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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