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队教师目标责任书
为明确职责,确保在今年的初中中招考试工作中不出安全问题,根据县教体局与生源学校校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精神要求,现与各带队教干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
1、考试期间,带队教师是具体的、全面的负责人,带队教师是直接的责任人。其中,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负责,女教师要对相应的女生负责。带队教干教师在考试期间,要对本人和所有参加毕业考试学生的安全负总责。
2、带队教干要切实把握各项考试政策,坚决贯彻学校和上级的要求,率先垂范,领导带队教师完成各项工作。带队教师要忠于职守,为人师表,服从领导,服务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应考和身心健康。
3、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所负责的学生无违纪舞弊现象发生。
4、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按照学校安排跟车带领学生乘车去回,组织学生有序上下车、安全乘车;服从考点作息安排;负责安排好学生生活,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严禁学生到流动摊点购买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负责联系考点学校,周密安排学生住宿,教育学生正常两休并负责查好两休人数,夜间学生休息期间,带队教师轮流值班,保证安全。
5、要加强对学生的考试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科学指导学生应考,防止学生产生不良思想和心理造成对应考的影响或由
此产生其他不良事件。
6、熟悉各项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职责,严密注意安全隐患和不良事件的苗头,发现问题及时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沉着应对。
7、全体带队教干教师手机保证全时开机,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
8、凡不履行以上目标职责而造成的意外事故由责任人承担。
9、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带队教干教师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XX初中(校长签字):
带队教师(签字):
《带队教师目标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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