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代发告知书
各位农民工朋友们:
据了解,你们曾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跟随泰州市恒盛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临沂华润中心项目务工,但泰州市恒盛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了你们部分工资至今未结清。为了确保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华润建筑有限公司秉承央企责任,决定对泰州市恒盛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你们的工资进行先行代付,后期再由华润建筑有限公司依法向泰州市恒盛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索回。
为了确保整个工人工资代付过程合法、合规,现作如下告知:
1、各位在进入临沂华润中心项目务工前均己和泰州市恒盛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须明确泰州市恒盛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是向各位发放工资的责任单位;
2、华润建筑有限公司己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向泰州市恒盛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但泰州市恒盛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恶意拖欠你们的工资;
3、各位在领款之前,务必确认本次所领款项为本人在临沂华润中心项目施工过程中真实工资欠款,工人跟随包工头在其他工地所欠工资与本次代付款项无关,发现弄虚作假或冒领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诈骗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各位在领款时,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配合华润建筑有限公司核验身份证原件,签署收款确认。
5、所有工资必须本人亲自领款,若本人确实无法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提交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现场要求班组组长等人员(两人以上)签字见证;
6、各位在本次领取所欠工资后必须确保与华润建筑有限公司及临沂华润中心项目部的工资钱款全部结清,今后若出现本人劳务纠纷、经济纠纷及恶意讨薪等相关事件,公安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7、若泰州市恒盛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后续对于各位本次领取的工资不予承认,各位工友有义务要出面作证。
华润建筑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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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知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