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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7:38: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篇1: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市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教科研工作考核,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考核对象 1.考核对象为市直学校在职在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特级教师、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名教师、市名校长等教育专家和在规定培养周期内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

2.学年度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人员不列入考核。

3.市教育局直属其他教育机构中在职在岗的优秀教育人才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优秀教育人才在职业道德、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实绩、教研科研工作、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职业道德:主要考核优秀教育人才当学年度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执行《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规定等方面情况。

(二)学校管理:主要考核名校长当学年度学校规范管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以及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等方面情况。

(三)教育教学实绩:主要考核优秀教育人才当学年度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和所取得的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以及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等方面情况。

(四)教研科研工作:主要考核优秀教育人才当学年度参加本校

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发挥骨干作用;参与教育科研活动以及撰写教育论文或专著等方面情况。

(五)示范辐射作用:主要考核优秀教育人才当学年度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开设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和学科讲座,参加教师交流活动以及为本市学科基地(网站)服务、为本市教学资源库提供优质资源、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相关活动等方面情况。

三、考核分值

(一) 职业道德根据《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进行定性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实绩、教研科研工作、示范辐射作用等进行定量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量化分值为:

1.国家、省、市教育专家考核,教育教学实绩占30分,教研科研工作占30分,示范辐射作用占40分。 2.校长考核,学校管理占20分,教育教学实绩占25分,教研科研工作占20分,示范辐射作用占35分。 3.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市直)学科带头人考核,教育教学实绩占40分,教研科研工作占30分,示范辐射作用占30分。

4.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考核,教育教学实绩占60分,教研科研工作占30分,示范辐射作用占10分。

(三)设立特色加分项目,分值最高为10分。

四、考核等次

考核以定性与定量考核的综合成绩为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

格三个等次。

优秀:职业道德考核优秀,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实绩、教研科研工作、示范辐射作用等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

合格: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实绩、教研科研工作、示范辐射作用等考核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1.职业道德考核为不合格;

2.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实绩、教研科研工作、示范辐射作用等考核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

3.年度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低于应承担教学工作量70%的(校长以及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人员,教学工作量要求适当降低);

4.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及以上教育专家、市级学科带头人当学年度无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无市级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或无市级以上发表(获奖)论文的;

5.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当学年度无校级公开课,或无发表(获奖)论文的;

6.参加市直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未获优良等次的;

7.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名校长。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考核对象认真总结本人当学年度工作情况,对照考核评分细则,收集整理相关材料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及以上的考核对象认真填写相关考核登记表,报送学校审核。

(二)学校审核。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考核小组,负责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对考核对象填写的各类考核登记表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教师对考核对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测评,组织学生或家长对考核对象进行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的不进行学生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根据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综合考核打分。

(三)市教育局考核。市教育局成立市直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直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奖励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学校审核合格的申报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初步考核意见,提交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四)公布考核结果。市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拟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对象在泰州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六、考核要求

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是落实我市教育转型升级“163”行动计划,推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优秀教育人才自身发展,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管理。

严格把关。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紧紧围绕考核要点,严把审核关,坚持对照标准认真评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并查

实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申报考核资格,并暂停两年参加考核,情节严重的按管理权限建议或取消当事人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按时完成。考核按学年度进行,每年6月份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细化目标要求,明确责任措施,确保按时完成考核工作各项任务。 篇2:2013年度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

2013年度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1.师教通[2012]14号文件《关于认定师宗县2009年度认定的骨干教师考核结果的通知》所认定的62位骨干教师

2.师教通〔2012〕17号文件《师宗县教育局关于认定刘志斌等69人为2011年度县级骨干教师的通知》所认定的师宗县2011年度县级骨干教师。

3.师教通[2011]52号文件《师宗县教育局关于2010-2011学年小学数学骨干教师培训考核认定的通知》所认定的22名骨干教师。

二、考核要求 1.所有参加考核的骨干教师必须提供考核所需的原始记录和相关证明材料。

2.截至2013年12月底,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骨干教师不列入本次考核。去年参加考核的兼职教研员今年不参加骨干教师考核。 3.原属骨干教师但现在未上课的学校领导,若本人自愿参加考核的,其教学成绩以学校20

12、2013年的教学成绩为准,与同级同类学校比较在前1/3的方得分;不在前1/3的不得分。

4.借调到其它学校的骨干教师,在现任教学校参加考核。若其有一年的成绩在借出学校由原学校提供。

三、考核说明

1、师德师风:以学校考核记录为准。

2、教学质量:以20

12、2013学年末考试成绩为准。小学查中心学校登分记录;初、高中统测学科查同级同类学校成绩登记册;初、高中未统测学科以学校同科成绩的前1/3为准;职校、进校、幼儿园由学校提供。

3、每学期至少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每次2分。

4、读书笔记:要提供原始笔记本,并清查是否符合要求。

5、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要有培养计划、活动记录、总结,或者指导青年教师竞赛获相应指导奖。

6、听评课:查听课本,并有听课时间、地点及评课记录。

7、课题研究:指取得各级课题资格,在研或结题证书均可给分。

8、科研成果:以奖状或证书原件为准。

9、论文获奖:以2012年和2013年获奖证书原件为准。

10、论文发表:以2012年和2013年发表原件为准。

11、专题讲座或教师培训:教师个人提供讲稿或培训材料,学校提供教研组或学校活动记录,并要求一一对应。每学期至少完成一次校级以上专题讲座,每次1分,全部完成得5分。

12、送教下乡(校际交流):送教下乡指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其它学校讲课,校际交流指学校间互请到其它学校讲课。

13、各种先进:以各级表彰原件为准。

14、出版著作:以提供的著作为准。

15、竞赛获奖:以提供的奖状、证书原件为准。

16、命题:校级命题由学校提供证明材料,市、县级命题以教科所证明为准(以2013年12月31日前为准)。

17、突出贡献:以有关文件、通知、证书原件为准。

四、考核结果与使用

1.考评意见须用文字表述,写明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

2.考评结束后,各考评组要认真填写《师宗县县级骨干教师任期履职情况登记表》和《师宗县县级骨干教师、兼职教研员履职考核表》交教科所存档。

3.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由教育局发文继续注册为下任期骨干教师,并享受骨干教师待遇。因年龄到限未参加考核和不参加考核的骨干教师其骨干教师称号自行终止。

师宗县教育局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篇3: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中坚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省市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能使我校教师队伍在现有基础上有一个更大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3、本办法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4、国家、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管理,履行职责。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校级由学校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

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要相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学科教学水平和教学成绩保持领先水平;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能够独立完成或组织完成学科的现代化课件的制作和应用,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5、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主持或参加一项省、市(区)、校级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2)、承担学校教学研究工作或带头参与某学科研究,并富有成效。

(3)、每年至少撰写教学论文一篇。

(4)、每学年承担一次市、区(校)级示范课,并参与师资培训工作。

(5)、积极配合教务处承担教师继续教育教学任务。

(6)、专业学科的带头人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比赛。

(7)、培养指导1名青年教师并取得成果。

(8)、承担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联系指导一个班的教育管理,班级管理或指导工作成效显著。

(二)骨干教师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一项省、市(区)级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2)、参与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

(3)、每年撰写教学论文一篇。

(4)、每学年承担一次区级公开课或一次校内示范课,并参与师资培训工作。

(5)、专业学科骨干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

(6)培养指导1名青年教师并取得成果。

(7)、承担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联系指导一个班的教育管理,班级管理或指导工作成效显著。

6、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待遇

校级骨干教师享受下列待遇:

(1)、每月(寒暑假除外)享受岗位津贴50元。

(2)、具有申报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资格。

(3)、优先参加有关学科提高培训。

(4)、学校优先安排申报的教学研究课题以及课题的结题研究经费。

三、推荐与选报

8、符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者自愿申报参评,经学校、市区教育局考核,确定人选。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培养和选拔。

9、我校将成立学校骨干教师推荐考核小组,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照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办法,择优推荐人选参评。

10、校级骨干教师每年进行一次评选,教师自愿申报参评,学校骨干教师推荐考核小组对照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办法进行评定。

四、管理与考核

11、学校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管理与考核,实行学年度考核,由个人书面述职与考核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注重过程与工作实效。具体考核程序:

(1)、被考核的骨干教师对本学年度的示范课教学、继续教育、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教育科研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教育教学工作成绩进行书面总结,提交相关材料。

(2)、考核小组对骨干教师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的考核,并作出考核结论。

12、学年度考核分为称职与不称职两种,对学年度考核称职的教师将兑现待遇,不称职的教师不兑现待遇,并提出整改提高方面的建议。

13、考核内容主要是骨干教师的德、能、勤、绩。德:在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方面是否符合教师职业道德和国家所规定的教师职业素质要求;能: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学、科研水平和能力。勤:是否能积极承担并努力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学科研任务。绩:主要考核教学科研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不称职等次。

(1)、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学年内不能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相关职责。

(3)、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15、考核组织管理:设立学校考核领导组和考核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该工作的考核。校长任考核领导组长,具体考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16、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停发岗位津贴。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经教育规劝不改的。

(2)、学年度骨干教师考核不称职的。 (3)、病假、事假或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累计半年或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五、附则

17、本办法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办法保持一致,有矛盾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18、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自评选之日起任期5年,5年后自动终止。

19、本办法由校长室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篇4:lt小学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雷台小学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照《永宁县骨干教师考核》标准,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学校骨干教师名单:张志武 闵宏 李卫东

二、考核办法

1、个人申请,评选领导组对照条件,根据个人自评后量化打分。

2、有考核小组按照考评指标及量化分值进行 ,由学区领导监督实施,每年考核2次 。

3、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须是原始有效的。(个人自评表和本年度工作总结)

三、评选考核小组

组长: 余志清

副组长:邹永丰 王英伟

成员:张微 朱梦瑶 任丽娟

四、一票否决

1、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2、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不满工作量(有特殊原因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6、未经学校允许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五、考评指标及量化分值

(一)、师德师风(8分):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敬业乐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 合格4分,良好6分,优秀8分

(二)理论学习(6分):

读一本书,写心得体会4分;参加理论学习,有笔记2分

(三)教学实践:(60分)

1、教学成绩:(17分)

(1)在学校的学生评价中,每学期成绩得分在学区、学校排名前三名的为2分,在4-5名得1分(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学效果进步很大15分;教学效果进步较小10分;无进步8分。

2、教案:教案完整规范为2分; 无教案扣2分

3、优质课:(6分) 校、区、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别为2分、4分、6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4、常规课(10分)

(1)组织教学2分 (2)课堂引导2分 (3)课堂效益2分

(4)作业批改2分 (5)课后辅导2分

5、教育活动(6分)

(1)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3分

(2)完成一份教育案例分析3分

6、教学常规(4分)

(1)不迟到2分(2)病事假不超过3天。(3)使用普通话1分(4)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7、帮带工作:(15分)

(1)培养的特岗教师成效显著。2分

(2)辅导的青年(特岗)教师获奖。1分

(3)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2分 (4)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10分

(四)教改科研(26分)

1、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研究和课程创新。按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及以上5分。

2、论文: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县级1分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4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教学论文、案例等评比获奖。按县级1分区级2分、市级及

以上4分。

3、集体教研:

(1)积极参加校、区教研活动(3分)

(2)组织校本教研专题讲座,校内1次2分、区级1次3分,累计不超过5分

(3)教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校内1次1分、市区级1次2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五)特殊贡献奖(实行加分)

1、送课:为区内学校或对口支援学校送教(带教)。5分

2、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或荣获区市颁发的特别奖励。(10分) 骨干教师考核方式为教师述职自评、学校教研组测评、考核小组查看相关资料和学校考核评价等。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的为合格,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对于基本合格学校要求立即整改,对于不合格者上报学区,并取消骨干教师津贴。

雷台小学考核领导小组

20

14、9 雷台小学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2014年9月

篇5:中学各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xxx市xx中学各级骨干教师考核奖励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xxx市各级骨干教师奖励办法》(x教体发

【2013】128号),进一步加强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落实骨干教师奖励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一支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骨干教师奖励条件

1.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履行骨干教师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定年度行动计划,接受上级部门,学校的考核评价。

3.坚持教学一线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校级正职深入课堂开展听课、评课各30节以上,指导教师改进教育教学;校级副职完成所教学科规定工作量的50%以上;中层干部完成所教学科规定工作量的60%以上;学科教师完成所教学科规定工作量以上;教育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高。

4.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将所学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

在达到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对各级骨干教师进行分类考核,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奖励。

二、骨干教师奖励程序

在个人自评,学校考核的基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经市骨干教师专家评审小组审核,骨干教师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依据考核结果,由市教育体育局按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考核

骨干教师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按学年度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考核分值确定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分值在85分及以上的为称职,65分至85分(含65分)的为基本称职,65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1.个人自评

被考核对象根据骨干教师的职责任务及学校考核办法、细则,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总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小组,根据骨干教师的职责任务及《xxx市xxx中学各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对各级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⑴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⑵专家评审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相关处室负责人及以下人员负责协助专家评审组工作: 3.审批

由学校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报市级主管单位审核、审批。

(二)公示

各级骨干教师考核结果在学校和市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奖金发放

由市教育体育局依据考核公示结果,对任职期内在教育教学一线岗位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骨干教师称职的按标准一次性发放奖金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考核基本称职的发放相应奖金的50%;考核不称职的,不予发放奖金;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等次者,由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相应骨干教师资格。

xxx市xx中学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xxx市xx中学各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xxx市xx中学各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一、国家级骨干教师

1.工作作风(10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工作量(15分):完成本学科(认定骨干教师时的学科)教学规定的工作量;学校校长经常性的深入课堂参加听课、评课活动,完成学年规定的听课任务,积极指导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副校长或中层干部要按规定承担学科教学任务, 达到规定的工作量。

3.教育教学效果(50分):教学方法独特,有自己的教学风格,轻负高效,对本地区学科教学能够起到引领作用,所教学科成绩在本校同学科中名列前茅;教育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所带班级无违法学生,有教育学生的典型案例,形成的教育教学方法得到学校认可并推广。依据《xxx市xxx中学教学常规量化考核方案》,此项考核分值进一步分解为:备课(10分);上课及课堂管理(10分);作业(10分);综合评价(15分);教育学生的典型案例(5分)。

4.专业发展(10分):制订专业发展规划和当年专业发展计划,确定自我发展的具体目标、内容和实施措施。实现当年专业计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并得到本地区同行认可。每年读教育专著不少于3本,完成读书笔记不少于1,5000字。

5.教育科研(10分)。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改进课堂教学,引领本学科开展针对性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必须承担3次校级及以上讲座或公开课,指导性听课不少于30节(6分)。积极撰写教科研论文,每年至少有一篇在自治区级及以上教育类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次,或获得自治区级二

等奖及以上奖次。积极承担或参与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研究;或根据教育教学实践需要开展小专题研究。

6.指导教师(5分):参与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制定有切实可行的青年教师指导培养计划,指导对象及任务明确,每学期至少指导3名青年教师各上1节汇报课或评优课,听被指导者的课不少于5节,被指导者听指导者的课不少于5节。所指导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有明显提高,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比赛及教科研成果评比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次。

二、自治区级骨干教师

1.工作作风(10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工作量(15分):完成本学科(认定骨干教师时的学科)教学规定的工作量;学校校长经常性的深入课堂参加听课、评课活动,完成学年规定的听课任务,积极指导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副校长或中层干部要按规定承担学科教学任务, 达到规定的工作量。

4.专业发展(10分):制订专业发展规划和当年专业发展计划,确定自我发展的具体目标、内容和实施措施。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lt小学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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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骨干教师考核情况

骨干教师考核总结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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