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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闻价值判断的认识

发布时间:2020-03-01 17:41: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对新闻价值判断的认识

福建广电集团电视综合频道

强 北 林

2007.11.6

新闻价值的规范定义:选择和衡量新闻事实的客观标准。 关于新闻价值的定义,学术界曾有不同主张。素质论者认为,新闻价值的定义:构成新闻的事实和材料本身所具有的能够满足社会对新闻需要的素质。功能论者认为,新闻价值的定义:新闻机构发布的新闻,在群众中受到重视的程度。笔者以为:无论那种主张,都不应否认“非常”或者“反常”才是新闻价值所在。

正确认识社会上的“非常现象”与“反常现象”,是每一位新闻工作者的基本功之一。

在新闻工作者的视野中,哪些社会现象应该被视作是正常现象?笔者以为:普遍存在着的、常见的社会现象,均属于正常现象,不具备新闻价值。例如:在反映时代主流的积极因素中,属于一般意义上的绝大多数积极因素,应被新闻工作者客观地视为“正常现象”。再如:多数群众还不觉悟、缺乏正确认识的情况下,其保守的言行,以及由此产生的一些消极因素,也应被新闻工作者客观地视为“正常现象”。

首先从概念上谈谈个人的两点思考。

一、非常,是正常基础上的提炼与升华。

事物的一般规律告诉我们,非常现象总代表着正常现象的未

1 来发展,它的存在价值、典型意义,都需要人们努力提高认识。

例如:一批批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其中有少数人又重新犯罪被收监,这一事实就属于正常现象。正像病人旧病复发一样,司空见惯,没有新闻价值。假如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不仅重新做人,还见义勇为,制止他人犯罪,那就是一种非常现象,它以生动、鲜活的事实向全社会证明,悔过自新的人群中,也能涌现出时代的先锋战士,极具新闻价值。

又如:新时代,全社会同情、帮助弱势群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好人好事蔚然成风,其中捐钱、捐物者不计其数,一般说来,这些事实均属于正常现象。因为社会风气正,弱者得到四面八方的救助,是常见的事,没有多少新闻价值。而弱势群体帮助弱势群体的事实,或者变帮助“输血”为帮助“造血”的事实等,就属于一种非常现象。前者知难而进,非常难得;后者变治表为治本,非常好,都极具新闻价值。

再如:国家政策法令保护的野生动物被收养、被放归大自然等行为,本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正常的很。可人们的财产遭野生动物侵害后,仍然自觉执行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政策法令的行为,就非常值得宣扬。“央视”新闻频道《社区新闻》栏目2006年3月初有这样一则报道:一只猫头鹰侵入了鸽子饲养房,还安了家,数十天后才被人发现。见30多只鸽子成了猫头鹰的美餐,邻里们心疼地劝鸽子主人也吃了猫头鹰。养殖户主没有听从邻里们同情的建议而计较个人经济损失。他主动放飞了猫头鹰,把个人损

2 失全当缴了养殖鸽子的学费,使鸽房不再接待“不速之客”。故事主人爱护国家野生动物的举止,非常值得称赞,具有明显的社会新闻价值。

二、反常,是多数人习以为常的对立面。

1、与时代主流相对立的少量消极因素,属于“反常现象”,凸显被披露、批评的新闻价值。比如: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义法制秩序,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别地方的少数单位和人群,非但有法不依,还采取种种方式拖延贯彻执行,甚至抵触。这些落后典型、反常现象,就极具被披露、批评的新闻价值。

“央视”《朝闻天下》读报小栏目2006年7月20日上午7点,介绍了一条来自山西某城市的社会新闻——“违章不罚款令司机吃惊”。消息指出:交警纠风初见成效,虽是正常现象,可对轻度违规后被罚款了之早就习以为常的司机而言,突遇劝说教育就放行的事实,的确感到反常。司机们感觉反常的心态值得思考,它说明:“执法经济”的社会现象,在人们心中已打下了不光彩的烙印。从社会文明进步的总趋势出发,从举一反三的舆论导向出发,该消息具有鲜明的新闻价值。

“央视”新闻频道《社区新闻》栏目2006年3月初还有一则类似报道:公共汽车上,一位朴实的农民工为抱小孩的妇女让了座。可这位妇女却对怀里的小孩说:“他是外地小傻瓜”。笔者以为:此事虽小,却极具新闻价值。

3 第一,社会风气好转后,人们乘坐公共汽车为老弱病残让座,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细细想来,在恶语伤人的妇女面前,农民工的举止已被衬托成高尚的道德行为。

第二,做好事还被恶语所伤,实为反常。由于农民工被妇女称之为“小傻瓜”,旁人对道德行为的注意力,从暗自赞赏礼让者,立即转向了非但不道谢还恶语伤人的妇女身上。她成了整个事件的焦点人物。围绕这位妇女的道德素质,人们开始重新思考这一事件。善美总是伴随丑恶而存在,只不过有时丑恶来的太突然、太出乎人们的预料。及时揭露反常社会现象,引导人们以小见大,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正是这一《社区新闻》的价值所在。

2、社会客观存在中的反常现象,并非只是些与时代主流相对立的消极因素,还包含着一些暂不被多数人理解、有争议、值得探讨研究的潜在的积极因素。此类积极因素往往“反常”在,它暂处于被少数人支持的地位,短期内还不能被多数人正确认识,极具正确引导的新闻价值。它的常见形态就是 —— 新闻事实的因果关系中,好的动机,却暂不能收到如意效果。

例如:国家提倡节能环保产品,尤其批准诸多企业生产或进口电动自行车,此举深得广大消费者拥护。可由于各地政府在交通管理上的种种困难、矛盾,用户手中的一大批电动自行车还暂不能申办牌照,社会反响较大。2005年,福建省福州市的一些商家与消费者,甚至因此而状告基层政府。这种反常现象,揭示

4 了一个“好事该如何下大气力办好”的社会问题,因此极具讨论、研究、正确引导的新闻价值。暂不能全部解决的问题,并不等于解决不了,关键在于怎样给人以正确认识问题的理念,解决问题的信念。

又如:“超市”在做好事,却没有多少好评。对于此种“反常现象”,需要新闻媒体分析客观原由、引导受众正确认识。

“央视”新闻频道《社区新闻》栏目2006年3月初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一家大超市,允许收银员在无零钱可找的情况下,不收顾客一元以下的零钱。他们的口号是:“有零找零,无零让零”,并以此为风格。不过,这种以人为本,周到服务的企业现象,没被同行们理解,成为争议的问题,反常的很。

对此持“正常现象”观点,觉得无新闻价值的人认为:当今企业之间竞争形式多种多样,“有零找零,无零让零”不外乎一种让利销售的方式,不新鲜。对此持“反常现象”观点的人则认为:“有零找零,无零让零”的做法,表面上为消费者着想,却暴露出企业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度不严,极有可能使收银员队伍孳生经济问题。笔者以为,新闻媒体关注的价值点应在于 —— 好事只有在相应制度的保障下,才能办的更好。为消费者着想、为民办实事,是宗旨。可离开了规范管理中的科学运作程序,好事也会变成坏事。

其次,笔者以为有比较才有鉴别。新闻工作者只有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展开积极正确的分析对比,才有可能作出新闻价值

5 的评判。对此,我们必须澄清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非常现象对比正常现象,量少、质高,新闻价值明显。这类事实本身具有能够满足社会对新闻需要的素质,也倍受群众关注和重视。例如:为数不多,能够反映时代进步趋势,更代表社会未来主流的典型积极因素,它们本质上虽与绝大多数社会积极因素同类,却是“领军”角色。在分辨新闻价值的方式方法中,这些典型从同类事物中被区分开来,归属为“非常现象”,凸显具有宣传导向的新闻价值。

第二:一般情况下,与时代主流相对立的消极因素,无可辩驳的被人们视为“反常现象”,凸显被揭露、被批评,并告诫社会,启示防范的新闻价值。

1996年间,福建电视台播出的由笔者为主采制的专题报道《船该沉,人不该亡》,正是一部对反常现象进行述评的电视作品。它围绕渔民海上生产作业的事故隐患,尤其是人员伤亡事故,深刻揭示了“以人为本,发展农村经济”的大主题。作品揭露了船沉人亡恶性事件中,无动于衷的农村相关管理部门及其一些干部群众的错误言行,指出:福建省连江县部分干部群众,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科学观念与当地近海连年出现的废旧生产船舶沉没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混为一谈,是一种典型的反常现象,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不负责任的是非、原则问题。

政治路线确定后,人是第一因素。农村相关管理部门及其一些干部群众把一切服从于经济发展,做为人员伤亡事故的客观原

6 因,每每敷衍了事的做法,必须予以揭露,坚决制止。作品特别引导人们正确认识这种反常现象的社会背景,坚持正面分析问题,寻找从根本上减少、杜绝海上渔业生产恶性事故的科学方法,特别强调 —— 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必须首当其冲,从源头上严把购置船舶设备等生产工具的质量关。

第三:新闻价值判断所指的反常现象并不都属于被揭露、被批评的范畴。正如前面所述,对社会进步有着积极意义的个别新事物刚刚脱颖而出,还暂不被多数人所接受时,不可避免的受排斥、有争议,成为被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一种反常。对于这类表象反常,趋向正常的新闻事件,任何简单、轻率的宣传报道,都无法揭示其内涵的新闻价值,还可能引起误解,加剧社会矛盾。笔者认为:对这类有争议的新闻事件,新闻工作者在作出“反常现象”判断的同时,尤其应该遵循时代主流发展的规律,通过正面、深度的分析报道,揭示其新闻价值所在,引导人们客观、正确的认识目前的问题。

第四:同类事物的异常表现,它也具有新闻价值。 笔者以为:“正常”与“反常”相对而存在,两者关系的内涵中,除了正确与错误的对立外,还包括社会自然现象中的相同、异同这两个方面,其新闻价值就存在于异同中。

例如: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新闻事实的审美标准也逐步提高,传统概念上的美,被填充了时代意义的内涵。

比方说:无论过去、现在,社会都提倡“讲真话”的优良品

7 行,对此许多人习惯成自然,这是相同的一面;异同的是 —— 当今信息时代,讲不讲真话已不仅仅是个一般道德意义上的诚实与不诚实的问题,它更成为人们在学习、工作、生活各个方面平等交流的一种手段。

今天人们有个共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社会,公民除了法律赋予讲真话的各项义务外,在道德范畴内讲真话,有前提,看场合,论对象,不再是一概而论,因为经济贸易往来中,并不都是真言换真言。“信息均等”已成为社会人际交流中的一条重要道德原则。“信息均等原则”与传统意义上的“凡事讲真话原则”并不矛盾,它们毕竟都是人们经济活动中互信、互盈、互利的先决条件。但“信息均等原则”有个最最重要的前提,这就是“以真言换真言”,对比传统意义上的“凡事讲真话原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道德现象。从低层次向高层次飞跃,正是异同所在,类似的社会现象,普遍具有新闻价值。

第五:为引导舆论,“第一需要”也是价值。

新闻媒体将曾经报道过的内容择机再行重播,虽已不具备时效性,但仍然具备服从政治需要的时机导向性新闻价值。

2006年3月16日,“央视”《新闻联播》[知荣明耻]小栏目重播了这么一条消息:“2005年9月23日,东北某地,行进中的列车经过栾平站附近时,一乘客不慎将社会捐助孩子治病的两万元巨款,落失车外。当地铁路干警全体出动寻找,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让巨款失而复得。”此时社会的政治背景是:全国政协

8 十届四次全会刚闭幕,举国上下开始宣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知荣明耻”的八点要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以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铁路干警将人民群众利益置于第一位,竭尽全力排忧解难的事迹,尤其值得此时反复宣扬。

第六:新闻价值的判断,涉及道德范畴与法规范畴,既有着自身的变化规律,又是个不断实践中的问题。

新闻价值的判断,以社会道德伦理、社会意识形态的准则为依据,又随社会道德伦理观念的变化、社会意识形态的变化而变化,并非一成不变。

例如:中共中央作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后,《公务员法》等近百部适应新时期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各级政府、各级执法机关、各团体组织的一言一行,越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全国各族百姓更加坚定了以人为本的道德意识,社会风气大为好转。这种可喜变化,使新闻媒体判断党群、干群关系的价值观,也随之发生变化。

从“三贴近”这一社会现象的变化中,我们不难看出新闻价

9 值的变化。歪风邪气盛行时期,“三贴近”现象属于并不多见的非常现象,有大树特树之新闻价值。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社会风气有了根本好转,“三贴近”已成为普遍、正常的社会现象。对此,人们原先的新闻价值判断,随之变化。原先的“非常”,转变为“正常”了。然而,新的正常现象还会脱颖而出新的非常现象,它使得媒体判断新闻价值的客观标准更高、更严格了。

综上所述,司空见惯的事,也是人们并不需要怎样努力发现,就能接触到的现象,它并不稀罕,很正常。反之,少有的、少见的,要么出类拔萃,非常值得人们认识、仿效;要么一反常态,尤其值得人们辨认、识别,加以警惕,汲取教训,变被动为主动。

总之,司空见惯的事,正常;出类拔萃的事,非常;与时代主流对立的典型消极因素和暂不被多数人理解又受排斥的好事,反常。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清醒的认识到:新闻价值的判断有着自身的规律,但它以时代背景为基础,其判断标准随之而变,我们必须从实践的角度进行科学思考,遵循其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切莫将正常视为非常,更不应该将正常看作反常,把反常当成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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