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算 协 议
发包人(甲方):成都市成华区东郊企业生活区危旧房改造惠民工程指
挥部办公室
承包人(乙方):
甲方于2011年7月15日委托乙方对锦绣东方5栋电梯电缆,公共部分应急灯,室内强弱电面板,配电箱开关,室内洁具,进行更换并安装。现工程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按照审计单位——四川信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查定案表》(附件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签订本结算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锦绣东方一期5栋维修。
1.2工程地点:锦绣东方。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价款及支付
2.1按照甲方、乙方及审计单位认定的《工程结算审查定案表》,本工程结算价为元,大写:。
2.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支付乙方本协议价款的97%,即元,余款元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三、工程质量保修
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1年,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本次电缆维修所提供的材料的及其施工的免费维修。
四、其他
4.1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4.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4.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5本合同附件为:工程结算审查定案表。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工程结算审查定案表》。
《结算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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