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元县纪委文件 庆纪〔2009〕43号
关于开展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专项执法效能监察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是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为保证政令畅通,促使各有关单位积极、高效地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目标如期完成。根据《关于2009年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庆委办〔2009〕11号)精神,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开展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专项执法效能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的范围和内容
(一)监察的范围
《庆元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中明确的责任成员单位及20个乡镇。
(二)监察的内容
1、贯彻执行县有关会议精神情况以及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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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危旧房改造进度、质量和安全施工情况。
3、各相关部门在农村危旧房改造中的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4、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5、监察组认为需要延伸检查的与农村危旧房改造有关的内容。
二、监察方法
1、参加有关会议,掌握面上工作动态,对职责范围内有关事项积极组织协调。
2、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了解被监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督促其认真改进工作。
3、跟踪检查责任单位的目标进度和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在问题的单位发出监察建议,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深入一线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分析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协助责任单位完善工作措施。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务求工作抓出实效。
2、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紧密配合,有效联动,相互协作,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执法效能监察组要严格实行专项执法效能监察工作责任制,对监察中发现的工作态度
消极、推诿扯皮、配合不够积极主动等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行为,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涉及县直机关中层干部的,在中层干部评议结果中予以运用。
3、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要把专项执法效能监察的重点放在跟踪问效上,注重整改,强化监管。特别是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全程的跟踪监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把监察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寓监察于服务之中,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步伐。
中共庆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庆元县监察局
2009年8月14日
主题词:农村 危旧房改造 专项监察 通知
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
中共庆元县纪委办公室2009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