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
的一片约有1500棵幼杉木林地卖给乙方,双方经实地勘查,自愿买卖此处山林,为保证买卖双方土地收益、处置等权利事宜,防止日后发生争执,特定立本合同:
一、双方协议此处山林总价为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元(¥13800元整),双方签字之日一次性付清。
二、山林四至界线:东至水圳,南齐大杉树直上,西齐大坑,北在大杉树上。
三、购买期限从2018年9月18日至2028年12月30日止,共10年。
四、在乙方拥有林权期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人如征用此处山林,青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地皮补偿归甲方所有。
五、如合同期末满,乙方已经主伐此山林木材完毕之后,甲方可提前收回该土地使用。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山林买卖合同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