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环„2010‟ 号
签发人:戴述辉
关于对马尔康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马尔康县纪委: 根据《阿坝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阿州治工发„2010‟12号文件精神,就重点对2008年以来的扩大内需项目、灾后重建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等项目,我局深入开展2008年以来环境影响影响评价进行全面清理,现就专项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川府函„2007‟259号和自200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我局共收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扩大内需项目、灾后重建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立项备案项目6个。共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6个其中包括易地育人改扩建项目、大骨节病综合治理易地搬迁工程项目。2009年我局审批环境影响申报表51建设项目。其中;扩大内需项目2个(其中:2009年马尔康县综合防治大骨节病易地搬迁工程和2009年度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中央投资(预算)项目9个;灾后重建项目6个(主要是维修加固学校、城镇居民住房、办公楼维修加固);藏区专项资金2个(其中:松岗镇、沙尔宗职工办公、住宿周转房);国债资金14个(县公安局各乡设立的派出所)。州局审批有2个(阿坝州藏医院、藏医药研究所和三家寨石厂东100KV输变电工程)。2010年截止5月,收到川、州、县发改委立项批复10个,共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12个。向州局提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请示1个。2008年截止2010年5月,我局共审批69个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形式均为《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识淡薄,主动意识差。 2.部分建设单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不规范。
3、环境影响评价宣传力度不够。
5.部分建设单位认为维修项目对环境影响不大而忽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三、整改情况
1、大力宣传《环境影响评价法》,使建设单位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
2、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2010年5月9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
专项治理
自查
报告 送:县纪委
马尔康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年5月9日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