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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05 08:36:43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理工作总结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市水利局呼水建发〔2009〕126号、呼水建发〔2009〕127号文件要求,针对从2009年8月以来全x各级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开展了x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

为认真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水利局文件要求,及时成立了x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

负责具体工作,使x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了组织保障。

二、结合我x实际确定工作重点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x实际情况,对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11个水利建设项目(其中,500--3000万元项目5个,即: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xxxxxxxx提防工程;100--500万元项目6个,即:xxxxxx饮水安全工程、xxxxx饮水安全工程、xxxxx饮水安全工程、xxx镇镇区饮水安全工程、xxxx小流域治理工程、xxx小流域治理工程)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内容:一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二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四是加强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预算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六是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七是加强监督发现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要及

时上报严肃查处。

三、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方面

1、项目决策程序方面

经排查,各项目不存在违反产业政策问题;不存在违反发展建设规划问题;不存在违反市场准入标准问题;不存在不按规定履行政府重大决策程序问题;不存在未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评估论证的重大工程建设问题;不存在由于失误导致重大损失的问题。

2、项目审批(核准)程序方面

经排查,各项目不存在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进行建设的问题;不存在越权审批或核准问题;不存在以备案代替核准问题;不存在未通过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问题。

3、项目建设方面

排查的11个项目都能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执行有关工程造价和建设标准的规定;都能严格执行《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加强项目概算管理。

4、环评和节能方面

按照《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审批、核准项目时进行了节能评估和环境 影响评价审批;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未进行和未通过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就开工建设的情况;未发现越权(或违法)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

5、信息公开方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向社会公开有关投资管理程序和审批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结果。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方面

xxx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管理,使我x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全程受行政

监督。

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将中标项目全部转让、分别转让,或者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层层分包,以及挂靠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并以其名义投标,或者从其他单位租借资质证书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未发现上述违法违纪问题。

(三)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及加强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方面

xxx认真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我x11个水利建设项目关于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方面进行了排查。

1、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实施管理

(1)规范项目法人组建

我x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对项目法人组建条件把关,在工程开工前都完成了项目法人组建,并认真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健全项目法人机构设置,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2)严把开工审批关

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申请开工,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工程方可开工建设;严格审12全文查看

推荐第2篇: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市水利局呼水建发〔2009〕126号、呼水建发〔2009〕127号文件要求,针对从2009年8月以来全x各级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开展了x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

为认真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水利局文件要求,及时成立了x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使x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了组织保障。

二、结合我x实际确定工作重点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x实际情况,对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11个水利建设项目(其中,500--3000万元项目5个,即: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xxxxxxxx提防工程;100--500万元项目6个,即:xxxxxx饮水安全工程、xxxxx饮水安全工程、xxxxx饮水安全工程、xxx镇镇区饮水安全工程、xxxx小流域治理工程、xxx小流域治理工程)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内容:一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二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四是加强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预算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六是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七是加强监督发现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严肃查处。

三、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方面

1、项目决策程序方面

经排查,各项目不存在违反产业政策问题;不存在违反发展建设规划问题;不存在违反市场准入标准问题;不存在不按规定履行政府重大决策程序问题;不存在未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评估论证的重大工程建设问题;不存在由于失误导致重大损失的问题。

2、项目审批(核准)程序方面

经排查,各项目不存在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进行建设的问题;不存在越权审批或核准问题;不存在以备案代替核准问题;不存在未通过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问题。

3、项目建设方面

排查的11个项目都能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执行有关工程造价和建设标准的规定;都能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加强项目概算管理。

4、环评和节能方面

按照《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审批、核准项目时进行了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未进行和未通过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就开工建设的情况;未发现越权(或违法)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

5、信息公开方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向社会公开有关投资管理程序和审批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开审批结果。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方面

xxx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管理,使我x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全程受行政监督。

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将中标项目全部转让、分别转让,或者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层层分包,以及挂靠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并以其名义投标,或者从其他单位租借资质证书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未发现上述违法违纪问题。

(三)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及加强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方面

xxx认真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我x11个水利建设项目关于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方面进行了排查。

1、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实施管理

(1)规范项目法人组建

我x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法人组建条件把关,在工程开工前都完成了项目法人组建,并认真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健全项目法人机构设置,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2)严把开工审批关

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申请开工,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工程方可开工建设;严格审

核项目开工条件,11个项目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弄虚作假骗取开工审批的情况。

(3)加强合同管理

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项目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建立合同备案制,建立健全合同订立和履约监管机制,督促水利工程参建各方依法严格做好合同签订和履约工作,严查在合同外另行签署违背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等违法违规

问题;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分包行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

(4)加强建设监理管理

认真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要求配备监理人员,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5)加强验收管理

验收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按照规定的权限组织验收,目前,验收的项目程序符合上述规定。

2、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1)落实质量责任制

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把原材料进口关,严把施工过程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排查的11个项目中都能按要求落实质量责任制。

(2)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各项目法人都建立并落实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项目法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不断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实际编制了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预案执行的保障措施,提高了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xxx水务局组织开展了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将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环节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开展了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的考核工作;不让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杜绝了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在排查过程中未发现安全事故。

(四)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预算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方面

xxx通过开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物资采购活动,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使用安全,并进一步加强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制度建设,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同时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严格工程概算、预算和决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五)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采取了以下措施:

1、坚决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权限。

2、对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梳理,制定了公开细则和标准,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建立了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

3、制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规范了工程项目审批、实施、验收各阶段的相关信息内容和格式,明确了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发布、检查等方面的程序要求。

4、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审批权限,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以水务局政务公开为统一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专栏,整合发布各地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对于征地公开等信息还在相关乡镇、村里公布。

xxx高度重视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加强领导。水利各相关科室工作到位,无论是组织领导、责任制落实、排查问题等方面都下了很大工夫,通过水利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在我x11个排查项目中没有发现水利工程建设违纪违法案件,同时积极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我x水利工程建设健康发展、顺利实施。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各种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建设管理,确保高水平完成各项水利建设任务。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推荐第3篇: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

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建[200947]号)和市委、市政府《嘉兴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水利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各县(市、区)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认真组织,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本次专项治理是在全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大背景下组织开展的,各县(市、区)及有关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收看国家、省、市等各级组织召开的专项治理视频会议,并将会议内容、精神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局也召开了局班子成员会议,就下一步的专项治理工作作了部署。

(二)精心安排,做好机构组建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嘉市水利[2009]151号),明确由徐关明局长任组长、陆佳荣副局长

1 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积极组织人员编制了《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各地。各县(市、区)也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编制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周密计划,做好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根据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和工作安排,目前,我局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组主要对全市2008 年以来扩大内需及省以上重点水利项目进行自查和调查摸底。

二、2008年以来开工建设的主要项目

(一)扩大内需项目

我局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部署和“快、重、准、实”的总体要求,结合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措施和安排,积极争取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及资金,200

8、2009年全市共申请中央资金的水利项目第

一、

二、三批共8个,项目总投资1860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975万元。

嘉兴市第一批中央投资项目为: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及嘉善县干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两个。

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总投资108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33万元;

2 嘉善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384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39万元,地方配套3305万元。干窑镇、天凝镇饮水安全项目分别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7月开工建设,合计建设管网573公里,工程发挥效益后实际新增供水能力4.04万吨/年,受益人口3.32万人。

嘉兴市第二批中央投资项目为: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嘉善县魏塘镇饮水安全工程及南湖区凤桥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三个。

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由其境内长山、澉浦、武原等三段海塘的加高加固工程组成,设计海塘级别为1级,设计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下达重大水利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09]191号),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加固海塘7.07公里,项目总投资为7263万元,2009年度下达加固标准海塘2.5公里,计划投资24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安排投资8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600万元;

魏塘镇(南片)饮水安全项目,解决枫南、网埭港、亭桥、马家桥、三里桥、长秀等6个村1.6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管网总长度DN150以上球墨管23公里,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60万元,地方配套1140万元;

3 南湖区凤桥镇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新建管网30公里,工程实施后凤桥镇全镇受益,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8万人,总投资为158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92万元,地方配套1290万元。

嘉兴市第三批中央投资项目为:平湖市当湖街道饮水安全项目、秀洲区王店镇饮用水工程及嘉善县大云镇饮用水工程等三个。项目总投资34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3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696万元,解决4.52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平湖市当湖街道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新建管网239.75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万人,总投资为11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4万元,地方配套866万元。

秀洲区王店镇饮用水工程计划新建管网16.5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1万人,总投资为11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5万元,地方配套875万元。

嘉善县大云镇计划新建管网234.36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1万人,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5万元,地方配套955万元。

(二)重点政府投资项目

一是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应急工程。该工程的建设目的是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和航运条件等综合功能。工程由独山排涝闸及其上游排涝干河等组

4 成。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独山排涝应急工程于2007年12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新开应急段2.9公里独山干河、净宽39米(3孔×13米)排涝闸一座、干河两侧7座节制闸及堤防护岸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3.86亿元,其中省补1.3亿元,其余由嘉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配套。

二是市区二环内河道综合整治第一期工程。工程主要建设目的是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使市区河道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第一期主要是太平桥港、真合里港、竹桥港、陆家桥港和明月河等5条河道,工程量包括房屋拆迁1.26万平方米、护岸建设1.28公里、河道清淤除障4.51万立方米、造绿美景2.3万平方米,以及墙面和围墙改造4100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491.48万元。

三、自查情况

根据《嘉兴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分解及目标要求,并结合实际,其中涉及我局的责任任务主要为:

一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规划审批方面。着重自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二是招标投标活动方面。着重自查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虚假合同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

5 三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着重自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环境评价、开工批复、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着重自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

五是查办案件力度方面。着重自查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规划审批等突出问题。

针对上述五方面专项治理重点,我局专项治理工作组对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对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了梳理,主要从这几方面着手检查:一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踏看现场,查阅台账,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三是分析问题存在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的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四是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 专项治理检查组分别于11月

26、27日及12月

16、

17、18日对上述项目进行检查。全市扩大内需第

一、

二、三批共8个项目,从项目前期准备、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招标投标、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等,总体情况较好。8个项目均按各自行业的具体要求进行了项目审批工作,并按规定进入政府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配套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到位,同时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工程质量管理及进度控制方面,除第三批平湖当湖街道农饮工程,由于前期工作不够扎实,进展缓慢,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外,其他项目都基本符合上级要求。

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应急工程是省级重点项目,检查情况总体较好。在项目建设依据方面,项目建设符合《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及《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项目立项、工可、初设、施工等完全按规定程序操作;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按规定要求实行了项目法人、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等“四制”管理。另外,市区二环内河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采用了项目代建制,项目建设程序履行较好。

推荐第4篇: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水利部、安徽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省水利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水利部、安徽省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水利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8月18日中央召开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也分别召开了全国水利系统和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纪冰厅长多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和水利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水利系统和厅直单位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要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央出台《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抓住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确保中央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和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统一行动,抓紧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保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为加强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厅党组决定成立安徽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纪冰担任,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方志宏和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长高玉宝任副组长,厅13个相关处室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和水利部、安徽省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研究部署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负责全省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厅基本建设处,厅监察室作为主要协调处室,共同协调组织日常工作。

(三)组织开展调研,明确工作原则。为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厅开展了专项调研工作,组织厅有关处室和厅直有关单位,对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初步调研,形成了专项调研报告,为下一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根据调研情况,结合水利行业的特点,明确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专项治理工作原则,省水利厅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负责厅直属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对市县加强指导和督查;市县水利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四)结合水利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突出水利特色,充分吸收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制定了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从工作内容上划分为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组织领导、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实施的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重点是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规范水利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行为。涉及水利规划、前期工作、项目审批、设计变更、调概、配套资金落实等内容。二是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涉及招投标服务中心建设、招标文件、招投标行为、招投标监督和举报投诉处理活动。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管。涉及四项制度、开工和验收管理、质量、安全、资金、征地移民等工作。四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涉及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市场准入、信用体系建设。五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审计、监察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涉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稽察、对项目的竣工审计、对项目的监督监察、对举报案件的查处等活动。 责任分工分别落实到十三个厅机关处室和相关单位,明确了牵头单位为责任主体,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协助,共同作好专项治理工作。

时间安排分为动员部署、深入排查、认真整改、巩固成果四个阶段。

二、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

(一)认真进行排查,找准突出问题。以政府投资的水利建设项目和新增投资项目为重点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

(二)加大督查力度,落实督查责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在建设程序、招标投标活动、规划制定和实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和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督查。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抽查。

推荐第5篇: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总结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理排查工作总结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力以赴,认真组织,迅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早、实、明、快”的工作作风,全面抓好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圆满完成了专项治理排查阶段任务。现就我局开展水利工程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部

署,以“早、实、明、快”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水利工程专项治理排查工作。

(一)、早,即抓早部署,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局在省、市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迅速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曾保友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要求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快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我市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二)、实,即注重实效,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为使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曾保友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明确二位分管副局长具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和有关单位组成,指定局建管科为牵头科室,并设置专门联络人,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县)水利局、局直属有关单位也按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同时专人负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做实、做好。

(三)、明,即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和分工,落实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做到目标、责任和分工明确,我局还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对开展

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决定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以来规模以上的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市场交易依法透明运行,并逐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章规定,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全面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时,根据省水利厅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粤水建管404号)、和《××

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汕治工发1号)的要求,我局及时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了《××市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汕市水建244号),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落(来源:***)实到各位领导、各科室及其具体人员。

各区(县)水利部门在认真学习贯彻市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的同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员,做到责任、措施、工作、管理、监督“五个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个落实”。此外,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逐级上报。

(四)、快,即严密组织,上下通力协作,专项治理工作行动较快。

一是加强指导帮助。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局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各区(县)水利局,指导他们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为更好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系统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市局统一购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法律政策指导》等指导性资料分发给各水利单位学习。目前,全市各级水利部门上下步调一致,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开展。

二是积极沟通协调。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涉及规划计划、行政审批、建设管理、质量监督、财务审计、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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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力以赴,认真组织,迅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早、实、明、快”的工作作风,全面抓好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圆满完成了专项治理排查阶段任务。现就我局开展水利工程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部

署,以“早、实、明、快”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水利工程专项治理排查工作。

(一)、早,即抓早部署,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局在省、市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迅速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曾保友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要求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快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我市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二)、实,即注重实效,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为使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曾保友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明确二位分管副局长具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和有关单位组成,指定局建管科为牵头科室,并设置专门联络人,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县)水利局、局直属有关单位也按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同时专人负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做实、做好。

(三)、明,即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和分工,落实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做到目标、责任和分工明确,我局还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对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决定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以来规模以上的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市场交易依法透明运行,并逐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章规定,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全面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时,根据省水利厅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粤水建管404号)、和《××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汕治工发1号)的要求,我局及时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了《××市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汕市水建244号),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落(来源:好范文http://www.daodoc.com/)实到各位领导、各科室及其具体人员。

各区(县)水利部门在认真学习贯彻市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的同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员,做到责任、措施、工作、管理、监督“五个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个落实”。此外,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逐级上报。

(四)、快,即严密组织,上下通力协作,专项治理工作行动较快。

一是加强指导帮助。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局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各区(县)水利局,指导他们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为更好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系统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市局统一购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法律政策指导》等指导性资料分发给各水利单位学习。目前,全市各级水利部门上下步调一致,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开展。

二是积极沟通协调。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涉及规划计划、行政审批、建设管理、质量监督、财务审计、

推荐第7篇: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工程建设环境,根据《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凤治工办发〔〕1号)和《临沧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水发〔〕64号)要求,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和“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资金和干部”三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保障。

阶段性目标是:全面治理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工作任务

依照全县及市局的总体部署,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立项、在建和竣工的规模以上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逐一进行排查治理,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进一步建立预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县水利局负责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负责所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总工办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规划、项目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勘测设计队牵头负责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病处管理局(总工办)牵头负责中小型(包括小

(一)型病险水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水土保持股牵头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站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干支渠防渗、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防办(抗旱防洪股)牵头负责河道治理和水电等工程;水政股牵头负责取水和排污许可管理等。

三、任务分解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如下4个方面22项内容: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着重解决或避免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和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1.加强水利规划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规划论证制度,提高规划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后评估;对依法批准的水利工程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严格水利项目审批。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主体和审批权限,完善配套制度和立项审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2号)等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水利项目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前置条件监管,严格实施规划同意书审批、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水行政许可事项,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项目分类、审批权限、报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衔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3.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推行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制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加强勘探测量工作,严格各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

推荐第8篇: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实

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用2年零4个月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湖南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治理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项目决策和审批时,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重大项目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相关部门或公众意见,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以及索贿受贿等行为。

2、完善水利行业发展规划体系,把发展建设规划作为项目审核批准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行业准入标准,研究出台地方水利投资指导目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国内建设标准,完善地方水利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

3、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前期工作经费正常保障机制,提高前期工作各环节的质量和水平。建立水利行业投资信息发布制度,引导社会投资,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严格执行政府水利投资管理规定,加强项目概算审查和调整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加强水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行业指导监管,提高服务水平,发挥项目决策的专业参谋作用。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规范招标活动。加大《标准施工招标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推行力度,在政府水利投资项目中推广使用标准文件,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综合评标专家库,做好水利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后续工作,完善水利专业分类,制定专家库配套管理制度。

2、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加强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监督管理。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招标投标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大违法行为记录披露力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

3、严格招标事项核准工作。依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防止规避招标,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4、加强建设实施过程监管,制定和执行建设程序制度,督促建设各方按规定订立合同和履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规定。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监管。

(三)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项目中标以后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项目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不足、私招滥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工程监理职责不到位;随意变更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擅自变更工程设计、质量检测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不公开透明,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暗箱操作、个人违规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等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使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主要措施:

1、加强执行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施工许可、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等法

定工程建设程序。

2、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监管。严格质量现场查验,重点监督检查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管理技术力量配备、持证、到岗、履职情况。制定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明确挂靠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具体认定情形及相应处置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

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3、加强水利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认定情形,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坚决杜绝项目业主单位与勘测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串通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

4、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执法。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执法机构及监督执法力量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督执法的职责、程序、履行要求和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办法,改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各种形式的行政“特区”、执行“禁区”、监管“盲区”。

5、建立健全水利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督促支持水利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积极开展对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评价。加入行业自律及行业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市场准入、请出、招标投标的依据之一。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目标,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安全许可证准入,细化安全措施,强化项目监理制度。

2、依法检查和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推进联合检查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管理力度。

3、严格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加大财政水利投资评审力度,做好财政投资工程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评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3、对重大建设项目和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追踪问效。

(六)推进建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3、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加大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查办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主要措施:

1、拓宽和畅通案源渠道。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为:0731-85483813。各级水利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2、认真排查线索。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排查,研究查办的重点。对已掌握的重要线索,要抓紧立案查处。对大案要案线索,要及时报同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中涉及省管干部的,要及时报告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查处和通报一批工水利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办案重点,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适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形成惩戒和震慑的氛围。

三、专项治理工作步骤

(一)抓好动员部署

1、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省厅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戴军勇任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詹晓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佩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建希任副组长,陈志江(副总工)、周柏林(副总工)、游建华(办公室主任)、唐少华(规划计划处处长)、郭炳奎(财务处处长)、郭世民(建管处处长)、尹仲春(水保处处长)、刘启华(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肖坤桃(防汛办副主任)、段炼中(洞工局副局长)、陈子年(工管局局长)、李雪辉(农电局局长)、朱健荣(重点办主任)、章建乔(建管总站站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郭世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更新、吴若飞同志为副主任,分别从厅办公室、规划计划处、建管处、建管总站抽调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都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在各市(州)水利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坚持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即专项治理监督检查与扩大内需新增水利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相结合、省厅检查与各市(州)自查自纠相结合、专项治理综合监督检查与各业务处室检查相结合(各业务处室不再单独组织检查),由厅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牵头,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抽调熟悉业务和财务的精干人员,组成7个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分组表,见附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原则上每年应组织两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近期拟安排在2009年9月~10月份开展第一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二)深入排查问题

1、开展自查摸底。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厅直各单位都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重点对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包括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水利投资项目3个100%(项目100%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100%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100%整改到位)考核目标落实情况;各部门检查(稽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过去遗留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等进行自查、摸清底子,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自查时间截止到2010年2月15日,2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省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突出3个环节。一是全面进行摸底造册。省厅由规划计划处会同财务处、建管处、洞工局、工管局负责。二是突出重点认真查找问题。重点对2008年以来各级各类所有竣工和在建的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查找。三是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症结,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措施。

3、重点监督检查。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要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监督检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监督检查。

(三)切实抓好整改

1、认真整改问题。各级水利部门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计划与措施,逐个项目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及时认真纠正,限期整改,并定期跟踪问效。

2、落实监管责任。各级水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监管总责,落实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

(四)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

各级水利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省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各地各单位巩固治理成果,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各市州水利部门要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2011年10月底前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任务分工。各级水利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处室特别是牵头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综合服务工作。各部门切实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规范项目决策行为,加大前期工作深度。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有关规划和国家政策规定,严禁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虚列工程项目、重复申报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立项审批(核准)必须充分论证,决策应科学、合理、合规,必要时要充分听证。项目前期工作安全评价、勘测设计等中介服务,应实事求是,严格按规程规范开展业务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工期,严禁附加夹带无关工程设计内容。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虚假投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做好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和决算工作,严格控制投资成本;注重落实安全鉴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多方案优化设计。建立健全工程勘测设计等中介机构技术服务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办事公开。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负责制,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项目清理,逐个问题解决,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每一个项目都要落实责任人,每一个项目都有一套工作方案,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准不放过,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公开制度,主要是推行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管理、设计变更、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结果、施工过程管理、质量检查结果、项目建设计划、合同履约情况和竣工验收结果的公开。各督查组每到一地,当地水利部门和被检单位应公开督查组到来的信息,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

(四)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要紧紧抓住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计划执行、资金安排使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等重点环节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水利部门实地抽检项目不少于新增项目总数的40%,省督查组实地抽检的项目不少于被检查地区项目总数的20%。对发现的问题,各督查组现场与被检单位沟通信息或会商情况、交换意见,或召开督查反馈会议,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在每一阶段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都应当向被检单位以明传电报、通报或整改意见函的方式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各督查组应当及时提交阶段督查小结和年度督查工作总结(附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及说明原因等)。

(五)严格执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各级水利部门应将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民主评议考核等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问责。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失误、影响项目推进的,因落实不力、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虚报套取和冒领国家资金的,要认真查处,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第9篇: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勘测设计工作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加强概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从规划布局、工程方案比选论证、建筑物用地控制标准等方面从严把关,优选工程占地少、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投资计划。 责任领导:何国伟 牵头单位:

勘测设计队;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4.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级《水利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1550号),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确需调整概算的中央投资水利项目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对未经审批的超概算、超计划的项目部下达预算,不支付资金。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财务统计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5.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督促检查地方落实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加强对水利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采取控制审批新上项目、调减投资计划安排,申请财政部门扣减预算、调整转移支付资金的方式进行处罚,促使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总工办。

6.强化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进一步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职责体系,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协调有序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并加强成果管理;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编制和修编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水能资源开发程序和开发方案;建立和完善农村水能资源公益开发与政府调控制度;配合各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四无”水电站,坚决遏制水能资源无序开发。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防办(抗旱防洪股)、水政监察大队。

(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

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7.规范招标活动。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8.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3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136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严格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严格审批非公开招标项目,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9.规范评标工作。评标标准和方法应科学合理,加强围标串标管理,有效控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三)加强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

着重解决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避免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总工办、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1.研究解决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工程实际,加强对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等重要环节的调查研究,规范建设管理;统筹建设管理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培育发展专业化的水利建设管理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项目代建制和委托制。 责任领导:范玉龙

牵头单位:工程管理站;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测设计对、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2.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做好水利建设市场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市场清出机制;参加单位必需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权限和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3.加强建设监理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等有关制度开展监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导则》、《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导则));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监理市场,着力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强化监理行为监管,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现场监理力量;加强监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能力。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4.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贯彻《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政办发〔) 164号),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等提高依法履约意识,提高合同履行水平,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逐步建立水利工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5.严把开工审批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64号)和《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 144号)的规定申请开工,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工。严格审核项目开工条件,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弄虚作假骗取开工审批的建设项目要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6.强化验收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7.加强质量管理。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 339号),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确保质量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安全事故查处督导力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安全办;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9.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加强项目账务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等;完善灌区、农村饮水安全及扩大内需水利工程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做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透明,市场推入和退出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程序,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20.公开项目建设信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信息。广泛梳理有关信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水利行业信息共建共享。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信息入库,并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信用记录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形成,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出台建设管理问责办法、咨询评审管理办法和勘测设计问责办法,对勘测设计、咨询评审和建设管理各环节逐步推行问责制。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工作步骤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如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排查问题(第三季度至2010年第一季度)。各乡镇、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自查自纠,严格做到全面普查,认真查找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并于今年底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对所管业务领域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指导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2月,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重点督查。 第二阶段:认真进行整改(2010年第二季度至2011年第二季度)。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及时总结并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适用的要及时废止,不健全的要尽快修订完善。

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果(2011年第三季度)。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各乡镇写出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于2011年8月底前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综合类总,并向市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保障措施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请各乡镇和项目管理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明确目标、进度和时间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好,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将工作责任和措施分解到项目,落实到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三)搞好协作配合 要发挥整体效应,系统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和有关工作建议,及时传达省、市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沟通协调、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合理安排,迅速落实,全力推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

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检查。督促检查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分散检查和集中组织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紧紧抓住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计划执行、资金安排使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等重点环节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召开督查反馈会议,及时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推荐第10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西北有色地质二里河铅锌矿

2011年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

自 查 报 告

总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我矿自2010年1月14日接到通知后,矿领导高度重视,于当日下午组织了班子成员学习,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现将我矿2011年治理工作和自查情况简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我矿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矿委会成立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华 副组长:王伦科

成 员:李宗利 周自军 马俊峰 许建民 杨来明

由矿长李建华同志总负责,王伦科同志具体负责,杨来明担任联络员,其他成员各司其职,并按照矿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展开了二里河铅锌矿专项治理的排查、自查工作。

二、排查、自查和项目概况

根据总队通知精神和各种管理制度,结合二里河铅锌矿实际,确立的自查项目为:金矿建设项目。并按总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四个方面的要求,对照检查,其项目建设情况为:

1、长沟尾矿库建设情况 招标:

第1页 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无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平等问题存在。

招标时间:2008年8月30日

招标委员会成员:周金明 曾小鹏 温深文 李宗利 许建民

周自军 席 雨 范顺义 许风山 刘海峰 马俊峰 李孝文

总队监标人员:杨 林

我矿监标人员:陈宗波 董永刚 张建勋

参加招标单位:中国第九冶金建设公司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2008年11月1日

施工单位: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陕西信远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宝鸡监理部 甲方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周金明 项目技术负责:马俊峰

项目现场管理:2008-2009年:幕广信 刘 鹏 王 晨 衡 波 王闯 2010-2011年:张建勋 王 晨 衡 波 王 闯 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1)初期坝工程

工程量包括:清基12067.3m³,机械堆石152499m³,无纺土工布3400m,水位观测孔3孔,位移观测点4个,观测基点4个、反虑层441m³,保护层

第2页 1176m³,干砌石4000m³,沟槽开挖378m³,沟槽浆砌石228m³,截渗墙31m3,合同合计造价6855579.66元,目前实际发生 元,差价原因

2)排洪系统

排洪隧洞掘进4319.9m³,砼支护490.26m³,钢筋工程42.44T,伸缩缝及止水188.74m,拱顶120灌浆54.61m³。合同合计造价2072503.1元,目前实际发生34442419.19元。差价原因:隧洞增加了长度,由于地质原因,隧洞支护方案有了大的调整,施工方案有了大的调整,从而增加了费用。

排洪涵洞土方开挖2944,5m³,土方回填1866,3m³,砼支护312.37m³,C15砼138,34m³,钢筋工程54.1T,伸缩缝及止水94.9m。合同合计造价696148.48元,目前实际发生899245.59元。差价原因:由于地质复杂,从而增加了基础开挖量、浆砌石回填量。

排洪支洞掘进1120.24m³,砼支护131.09m³,钢筋工程10.33T,伸缩缝及止水68.36m,全长拱顶120°19.56m³。合同合计造价544807.23元,实际发生费用0元,差价原因:设计更改,没有施工。

排洪支涵洞工程土方开挖640.04m³,土方回填366.17m³,砼支护160.01m³,C15砼18.78m³,钢筋工程14.63T,伸缩缝及止水33.2m。合同合计造价235154.11元。目前实际发生费用0元。差价原因:设计更改,没有施工。

排水井工程五座。合同合计造价674367.14元,目前实际发生费用726618.47元,差价原因:包括了补充协议中的基础开挖和浆砌石回填的实际发生量。

消力池及消能台工程土方开挖376m³,砼146m³,钢筋7.38T,消能台阶25m³,尾水渠浆砌石12.15m³。合同合计造价192695.25元。目前实际

第3页 发生费用 元。差价原因:

八字进水斜槽工程土方开挖12.6m³,砼10.7m³,钢筋0.16T。合同合计造价9335.54元,目前实际发生费用10223.31元。差价原因:地质原因导致费用增加。

3)拦洪坝工程

清基1050m³,堆积浆砌石坝3300m³,C15垫层砼178m³。合同合计造价678648元,目前实际发生费用为502368.11元,差价原因:拦洪坝位置上移,工程量减少。

合同总计造价:11959238.51元;由于施工设计的变更将排洪支洞和排洪支涵洞变更为排洪涵管,两项合计779961.34元;所以最后实际合同合计造价:11179277.17元。

4)追加工程项目

后来,因工程设计有所变动再加地形限制等因素,特与施工方于2008年12月20日签订补充协议书其内容包括排洪涵管开挖和支护、进库公路、排水井基础开挖和护底回填、重新补砌石料降低尾矿坝坡比、重新埋设涵洞和修筑沉淀池等一些零星工程,其结算方式为工程依据变更情况按实际计算工程量,工程结算单价依据预算单表内单价结算。

进库公路实际发生费用543281.11元。 排洪涵管实际发生费用2739236.73元。

重修坝脚及沟口工程实际发生费用282854.77元。 4#井重建工程实际发生费用59741.37元。

4#井旁滑坡体处理工程实际发生费用165564.50元。 其他零星工程实际发生费用74820元。

第4页 截止2011年11月,实际支付工程款 元。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所有数字透明化,工程验收依据《西北有色地质二里河铅锌矿工程管理制度》和《长沟尾矿库工程管理制度》,由矿工程验收小组成员、长沟尾矿库工程项目负责管理人员、监理和施工方管理人员共同验收,不存在徇私舞弊、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工程款结算及时,验收完毕马上组织审核签字并进行本月工程款结算。

工程管理

截止目前,长沟尾矿库工程已经完工,已于2010年三月进行工程验收。后续增加了一些零星工程,也已于2011年3月底完成验收。

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我矿特为此工程组成了工程组,各个管理人员各守其岗,各尽其职,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未出现过任何工程事故,保证了工程的质量。由于2009年二里河的雨季来得早,退的迟,阴雨连绵的天气持续过长,再加上长沟地形的限制和地质构造的复杂,客观上延长了工期。总体来说,长沟尾矿库工程作为我矿的重点工程,从开工到现在取得了十分令人满意的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我们作为管理人员也感到欣慰。

自检结果:工程招标依据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过程中无徇私舞弊现象,无偷工减料现象,无数字不明晰现象;以上提供数字经得起检验;本工程质量经得起检验。

2、丝毛岭、柴蚂黄金开发情况

(1)丝毛岭金矿建设项目由于工队更换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8年3月-2011年7月;第二阶段为2011年7月至今;

1)丝毛岭金矿建设项目自查情况(2008.3-2011.7)

第5页 招标

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无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平等问题存在。

招标时间:2008年3月16日

招标委员会成员:王伦科 周金明 曾小鹏 温深文 李宗利 席雨

许建民 周自军 许凤山 刘海锋 马俊锋

总队监标人员:杨 林

我矿监标人员:陈宗波 董永刚 张建勋

参加招标单位:温州建峰矿业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通业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苍南公司 徽县金地井巷有限责任公司

开工时间:2008年4月30日

施工单位:温州建设集团苍南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通业公司 甲方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温深文 李宗利 项目技术负责:王胜利 温深文

项目现场管理:陈文红 魏英利 刘建设 汪振群 冯明军 吕丹军 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1、1590米中段工程量包括:860米的开拓、探矿工程和900米的矿山建设工程。

2、1730米中段工程量包括:870米的开拓、探矿工程和900米的矿山建设工程。

3、1770米中段工程量包括:805米的开拓、探矿工程和300米的矿山

第6页 建设工程。

4、1810米中段工程量包括: 900米的矿山建设工程。

5、1550米中段工程量包括:1200米的开拓、探矿工程。

6、1630米中段工程量包括:750米的开拓、探矿工程。

7、1680米中段工程量包括:850米的开拓、探矿工程。截止2011年7月,按照合同实际支付工程款28352580.46元。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数字透明化,工程验收依据《西北有色地质二里河铅锌矿工程管理制度》,由矿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丝毛岭金矿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方管理人员共同验收,不存在徇私舞弊、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工程款结算及时,验收完毕马上组织审核签字并进行本月工程款结算。

工程管理

目前,该工队已撤离丝毛岭采区,工程由二十三冶工队接手。 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也由于现场管理人员的恪尽职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任何工程事故,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自检结果:工程招标依据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过程中无徇私舞弊现象,无偷工减料现象,无数字不明晰现象。

2)丝毛岭金矿建设项目自查情况(2011.7至今) 招标

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无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平等问题存在。

第7页 招标时间:2008年7月10日

招标委员会成员:李建华 王伦科 周金明 曾小鹏 温深文

李宗利 李孝文 范顺义 周自军 许凤山 马俊锋 许建民 周安军 王双彦

总队监标人员:杨 林

我矿监标人员:陈宗波 董永刚 张建勋

参加招标单位: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凤县凤祥井巷工程队 旬阳信业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宝鸡鑫龙建设有限公司 二十三冶矿业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2011年7月15日 施工单位:二十三冶矿业有限公司 甲方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周金明

项目技术负责:温深文 李宗利

项目现场管理:陈文红 姚明军 刘菊红 吕丹军 刘建设 汪振群冯明军 王 东 唐明斌 杜华东 张建强 王兴安

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1、1550m、1590m、1630m、1680m、1730m、1770m、1810m七个中段的探矿、采准、切割平巷(s=2.0m×2.0m)及天(溜)井(s=2.0m×2.0m)工程;

2、1550m、1590m、1630m、1680m、1730m、1770m、1810m七个中段的矿石浅孔或中深孔开采及铲、运、装;

3、破碎巷道及顶板的支护,坑口以内风、水、电、振动放矿机安装及

第8页 天井梯子平台架设;

4、主通风机的架设及风门的安装。

截止2011年11月底,按照合同实际支付工程款1359654.88元。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数字透明化,工程验收依据《西北有色地质二里河铅锌矿工程管理制度》,由矿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丝毛岭金矿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方管理人员共同验收,不存在徇私舞弊、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工程款结算及时,验收完毕马上组织审核签字并进行本月工程款结算。

工程管理

目前,所有工程仍在继续施工中。

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也由于现场管理人员的恪尽职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任何工程事故,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自检结果:工程招标依据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过程中无徇私舞弊现象,无偷工减料现象,无数字不明晰现象。

(2)柴蚂金矿建设项目由于工队更换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8年3月-2011年9月;第二阶段为2011年10月至今;

1)柴蚂金矿建设项目自查情况(2008.3-2011.9) 招标

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无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平等问题存在。

招标时间:2008年3月20日

第9页 招标委员会成员:王伦科 周金明 曾小鹏 温深文 李宗利

许建民 周自军 许凤山 刘海锋 马俊锋

总队监标人员:杨 林

我矿监标人员:陈宗波 董永刚 张建勋

参加招标单位:温州建峰矿业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通业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苍南公司 徽县金地井巷有限责任公司

开工时间:2008年4月30日 施工单位:温州建设集团苍南公司 甲方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王伦科 李宗利 项目技术负责:王胜利 温深文

项目现场管理:彭洛宏 胥斌 张铁军 杜华东 胡德海 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1、1376米中段工程量包括:1080米的开拓、探矿工程和1200米的矿山建设工程。

2、1410米中段工程量包括:689米的开拓、探矿工程和900米的矿山建设工程。

3、1450米中段工程量包括:762米的开拓、探矿工程和800米的矿山建设工程。

4、1490米中段工程量包括:700米的开拓、探矿工程和600米的矿山建设工程。

5、1530米中段工程量包括:500米的开拓、探矿工程和300米的矿山建设工程。

第10页 目前,该工队已撤离柴蚂采区,工程由徽县金地工队接手。 截止2011年9月,按照合同实际支付工程款21847647.94元。 2)柴蚂金矿建设项目自查情况(2008-至今) 招标

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无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平等问题存在。

招标时间:2008年3月20日

招标委员会成员:王伦科 周金明 曾小鹏 温深文 李宗利

许建民 周自军 许凤山 刘海锋 马俊锋

总队监标人员:杨林

我矿监标人员:陈宗波 董永刚 张建勋

参加招标单位:温州建峰矿业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通业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苍南公司 徽县金地井巷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2011年年底,按照合同实际支付工程款31169060.13元。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数字透明化,工程验收依据《西北有色地质二里河铅锌矿工程管理制度》,由矿工程验收小组成员、柴蚂金矿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方管理人员共同验收,不存在徇私舞弊、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工程款结算及时,验收完毕马上组织审核签字并进行本月工程款结算。

工程管理

目前,工程仍在继续施工。

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也由于现场管理人员的恪尽职守,

第11页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出现任何工程事故,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自检结果:工程招标依据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过程中无徇私舞弊现象,无偷工减料现象,无数字不明晰现象。

3、三里河金矿选厂建设情况 招标:

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无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平等问题存在。

招标时间: 招标委员会成员: 总队监标人员:杨 林

我矿监标人员:陈宗波 董永刚 张建勋

参加招标单位: 开工时间: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甲方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 项目技术负责:

项目现场管理: 工程量及工程造价 1) 工程

第12页 工程量包括: ,合同合计造价 元,目前实际发生 元,差价原因

2) 工程

工程量包括: ,合同合计造价 元,目前实际发生 元,差价原因

3) 工程

工程量包括: ,合同合计造价 元,目前实际发生 元,差价原因

4)追加工程项目

后来, 。 工程实际发生费用 元 工程实际发生费用 元。 截止2011年年底,实际支付工程款 元。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所有数字透明化,工程验收依据《西北有色地质二里河铅锌矿工程管理制度》和《华仁二里河金矿选厂工程管理制度》,由矿工程验收小组成员、金矿选厂工程项目负责管理人员、监理和施工方管理人员共同验收,不存在徇私舞弊、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工程款结算及时,验收完毕马上组织审核签字并进行本月工程款结算。

工程管理

截止目前,金矿选厂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已于2010年年底进行工程验收。后续增加了一些零星工程,正在施工中。

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我矿特为此工程组成了工程组,各个管理人员各守其岗,各尽其职,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未出现过任何工程

第13页 事故,保证了工程的质量。总体来说,金矿选厂工程作为我矿的重点工程,从开工到现在取得了十分令人满意的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我们作为管理人员也感到欣慰。

自检结果:工程招标依据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过程中无徇私舞弊现象,无偷工减料现象,无数字不明晰现象;以上提供数字经得起检验;本工程质量经得起检验。

2011年12月

第14页

第11篇: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情况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水务局

《宣城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意见》、《**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领导,我局在动员部署阶段和深入排查初期阶段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理工作。我局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行为,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为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领导,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兴松同志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主要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印发了《**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导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所水利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二、重点排查,严格管理

从2009年12月开始,我局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全县水利工程进行排查。我县水利工程排查项目共20项。通过排查,我县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合规,

未发现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等问题;规划许可规范、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变更规划等问题;工程招投标规范,由中央和省级投资为主的重点项目按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一律进入省水利工程招投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其他项目全部纳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不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对主要大宗材料、中间产品,施工企业必须进行检测,监理单位进行平行检测,项目法人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同时与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签订工程质量监督书,接受市水务局的行政监督。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透明,公开水利工程的投诉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都能做到及时受理和答复,但也排查出一些问题。

1、我县少数工程未履行开工许可程序;

2、个别工程存在转包现象;

3、少数工程的施工质量存在缺陷;

4、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够规范。

三、一如既往,规范操作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照《**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行为,把我县各项水利工程建设成群众满意、自己安心、领导放心的水利民生、民心工程,力争在工程建设领域上不出任何问题,让工程发挥更大、更突出的效益。

**县水务局

二O一O年元月十九日

第12篇: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鄯善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力以赴,认真组织,迅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早、实、明、快”的工作作风,全面抓好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圆满完成了专项治理排查阶段任务。现就我局开展水利工程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部署,以“早、实、明、快”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水利工程专项治理排查工作。

㈠、早,即抓早部署,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局在省、市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迅速召开了全县水利系统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各项相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局长汤红川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要求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进一步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快全县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我县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㈡、实,即注重实效,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为使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

作来抓,专门成立了以局长汤红川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明确两位分管副局长具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和有关单位组成,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做实、做好。

㈢明,即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和分工,落实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做到目标、责任和分工明确,我局还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对开展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决定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为重点,对2011年的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市场交易依法透明运行,并逐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章规定,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全面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㈣快,即严密组织,上下通力协作,专项治理工作行动较快。

一是加强指导帮助。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局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县下属各乡镇水利部门,指导他们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

二是积极沟通协调。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涉及规划计划、

行政审批、建设管理、质量监督、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多个部门,工作环节多,政策性、专业性、措施配套性强。只有多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作,才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领导及有关业务科室在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进展和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结合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落实整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把专项治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管理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

四是面向社会,接受群众监督。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我局通过“鄯善县人民政府水利局网”开展专项治理专栏、公布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面向社会,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确保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㈠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上级各领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严格检查不走过场。明确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严肃认真的排查和整改,按时填报排查工作统计表,并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㈡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按照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彻底清查,找准问题,要做到“五个查清”、“四个到位”。“五个查清”即:一是项目立项审批过程要查清;二是工程招标投标情况要查清;三是项目用地情况要查清;四是工程质量安全

情况要查清;五是资金使用情况要查清。“四个到位”即:一是项目的检查要到位;二是发现问题整改要到位;三是案件查处工作要到位;四是制度建设要到位。

㈢加强研究,完善制度。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要把排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要坚持边排查、边规范,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从政策层面的长效机制上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在排查工作总结中进行汇报。

㈣加强档案管理,完善有关上报资料。针对前阶段上报资料可能存在不全、不实的情况,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认真填报有关报表。

三、勤抓、勤管,按上级计划顺利完成全县水利工程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

㈠工程项目决策方面。各工程项目可研、立项等手续齐全;基本能按照发改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办理用地手续;未发现存在擅自改变规划或投资计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不按程序变更设计和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㈡招标投标活动方面。各工程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等能严格执行有关程序进行招投标;未发现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㈢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各工程项目未发现存在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质量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

㈣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方面。各工程项目的物资采

购和资金拨付程序合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财务管理和制度规范,未发现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物资采购监管薄弱,严重超概算,工程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

㈤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各工程项目建设信息能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并按照建筑交易市场有关规定,建立和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

由于我局一直坚持严格执行水利部、省水利厅制定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从项目决策、审批程序、项目法人组建、前期工作、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竣工验收、市场监管等关键环节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做出明确规定,规范项目管理。因此,在这次专项治理排查中,各宗工程基本都能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进行,在建工程能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质量监督制,尚未发现违规工程项目。

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是继续加强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督查力度。局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将继续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督查,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及工程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指导,巩固前期的自查自检和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督查的工作成果,确保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完成。

二是做好转入整改、健全制度阶段的准备工作。要求各单位充分利用此次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成果为契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薄弱环节,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出整改措施和办法,为下一步转入整改、健全制度阶段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紧推进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鄯善县水利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第13篇: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彻意见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彻意见

根据中央纪委《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中纪发〔2012〕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12〕5号)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贯彻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2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监察局、水利局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作用,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对民生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水利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提供有力保障。

二、着力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全面覆盖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所确定的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和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十项任务。2012年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抓好中央省市县部署的规定动作,又要结合水利实际创新水利行业的自选动作;既要做好对中央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的综合检查,又要做好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要在继续开展突出问题滚动排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对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海堤强化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稽察。深入查找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投标、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一)抓好中央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是今年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要配合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今年上半年组织的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实行落实水利投资政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主要控制指标等情况,重点骨干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情况,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责任,切实保障国家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检查。今年上半年,开展全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春季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3个小(1)型和 4 个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项目的建设管理、资金到位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和完工情况等,加快 6 座一般小(2)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三)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检查。按照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监察、水利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对2005年到2011年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13个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的验收工作,两项目已完成了项目建设。

(五)开展海堤强化加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进展等方面情况,并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重点抽查。

(六)开展防汛工作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对上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防汛工作预案、工作责任人落实情况,值守和物资储备、抢险抗灾队伍等情况。

三、着力加强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治理

针对近年来在大规模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按照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做好招标投标环节治理的同时,结合水利实际,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资金使用和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治理力度。

(一)进一步规范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前期工作周期和审查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成果达到技术标准要求深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规范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加强规划的民主决策和科学论证,加强对项目规划依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前置条件审核,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按规定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审批。根据水利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及时对前期工作成果进行质量评价,建立通报制度和奖惩机制,促进前期工作成果质量的提高。勘测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开展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深度达到技术标准要求深度,对提交的前期成果质量终生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建设实施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性质和类别的不同,规范项目法人组建模式。对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以县(市)为单元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集中建设管理。加强对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完善对项目法人的考核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水利建设市场准入条件,完善水利建设市场动态监管和清退机制,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强化对监理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和验收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强化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加强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管理,严格执行水利工程招标事项核准制,严格履行邀请招标、自行招标和不招标项目的报告批准程序,强化招标事项核准后的跟踪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规范健全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及时公布违法企业和个人行为记录。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标准文本的宣贯实施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要针对民生水利项目金额小项目多、相对分散的实际,积极推行“打捆”招标等有效措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招标投标电子化建设。加强标后履约监管,督促项目法人与参建各方按照标准文本签订合同,严禁在合同外另行签署违背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严禁签订虚假合同。项目主管部门建立合同备案制和合同履约检查机制,督促合同双方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加大查处水利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和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等行为的力度。

(四)进一步规范建设资金安排使用。提高投资计划安排合理性,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安排中央水利投资计划与各业主建设进展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挂钩;督促业主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对配套资金不落实的乡镇,采取申请财政部门扣减预算、调整转移支付资金等方式进行处罚;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加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采购代理机构行为,严查政府采购违规行为,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加强物资采购资金监控。

(五)进一步规范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对项目的质量管理负总责,加强建设过程监管;强化施工单位责任,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明确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和程序,推行适合小型水利工程特点的质量监督模式;积极推行工程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强制性检测,提高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和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

四、着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建设

(一)加快水利建设管理制度建设。根据修订后《财务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健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法规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起草建筑市

场管理制度、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制度等。

(二)抓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开展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骨干业务培训。。

(三)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交易市场进行交易。按照中央确定的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基本方向和原则,从水利建设的特点和实际出发,贯彻水利建设项目进场交易的指导意见,明确工作目标,推动水利建设项目按属地或授权原则进入交易市场进行交易。根据水利行业特点,依法发挥水利行业监督的作用,形成水利行业监管与市场综合管理相互协作、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四)构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成果推广,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实施风险等级管理,编制廉政风险防控表,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权力运行实施全过程监督制约。

(五)加强水利建设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基层队伍管理能力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培训、经验交流、对口帮扶等措施,提高水利建设管理人员自觉依法依规的意识和能力,整体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五、着力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

(一)深化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加强督促检查和政策指导,督促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托门户网站,全面设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加大对信息报送的督促力度,集中公开项目信息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初步实现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贯彻执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分类、编码及数据库建设标准》,推动水利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互认共享和成果运用机制。贯彻水利行业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运用制度,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监管、评优评奖等水利建设市场运行与监管的各个环节,对守信者给予激励,对失信者予以惩戒。

六、着力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从工程稽察、审计调查、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入手,深挖细查背后隐藏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执行纪律,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决策严重失误、滥用职权、工作失职、监管不力、不作为,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充分运用查办案件的成果,剖析大案要案,把握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从体制机制及管理方面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和完善预防腐败的具体措施,努力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

第14篇:张掖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水建管发[2009]500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9]82号)、省水利厅《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甘水发[2009]635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水发[2009]756号)精神,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具体实际,认真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2008年以来组织实施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63个水利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分析了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办法,并跟踪检查落实,完成了专项治理工作第

一、二阶段的任务,排查自查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止2月底,对2008年以来全市组织实施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黑河流域近期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农牧区节水增效示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中小河流域治理共8大类63个项目(共138个单项工程)进行了全面排查。所有项目总投资为70929.6万元(中央资金53916.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7013.2万元),其中,2008年度投资15872.2万元,2009年55057.4万元(详见附表1)。

二、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11月初至2月底,结合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检查工作,全市水务系统先后于2009年11月1~3日及25~27日、2010年元月7~9日组织抽调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会同各县区水务局组成检查组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重点对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及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落实三个100%等情况进行检查。

1、检查内容。主要从规划、可研、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批复,从投资计划下达、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及结算支付情况,从项目法人组建、招标申请和备案、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签订、质量监督书签订,开工审批和监理单位开工令,安全管理机构及方案措施,以及施工计划编制、建设进度、工程资料同步整编、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等方面,对项目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及各个环节进行了认真检查,尤其是对以往检查中发现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落实、达到了三个100%的要求作为检查重点内容之一。

2、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发现,水利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及时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基本落实,对以往检查中发现问题也进行了整改落实,基本达到了三个100%的要求,但总体上也还存在中央资金在财政部门滞留过多、个别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过低、工程财务结算慢、不按规定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个别项目肢解规避招标及建设管理资料不完整、整编不同步、不规范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分别即知即改、补充纠正、协调完善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措施进行了整改,整改意见现已全部落实。历次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大堵麻、洪水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09年8~9月,水利部水利建设稽察办公室派出的稽察组,对我市大堵麻、洪水河两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进行了稽察,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转发靖会、兴电、大堵麻、洪水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稽察整改意见的函》(甘水函发[2009]203号),我市认真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稽查整改意见,对发现的实施方案项目超出规划和可研范围、设计深度不够、法人组建不规范、监理工作不规范以及财务人员无证上岗、工程价款结算不规范和水管体制改革 “两费”不落实等问题了全面落实,及时上报了稽察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近期,又上报了稽察整改“回头看”自查工作报告。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8年以来,我市共有14座水库(其中中型2座)列入全国第三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批复总投资11052万元。目前,除翟寨子、鹦鸽嘴2座中型水库外,其余12座小(1)型水库均已完成建设任务,正在进行竣工资料整编、财务决算、财务审计、档案验收及竣工验收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工程建设期间,国家水利部、国家审计署、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等单位多次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根据2008年12月《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山丹县三十六道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稽察整改意见的通知》精神,对稽察中发现的部分项目存在设计缺陷,招标文件不完整,项目法人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未载明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签订不规范,设计任务已基本完成,项目法人尚未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监理和施工合同中,项目法人签字人均非法定代表人,也未见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且合同均未填写开户银行、账户等内容;市级配套资金未到位,施工单位未办理预付履约保函的情况下,办理了工程预付款,银行存款利息处理不当;政府质量监督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制订了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情况已及时上报省水利厅。二是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对张掖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甘水发〔2009〕378号)精神,对三十六道沟、寺沟2座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三十六道沟水库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在工程建设中,从受益区群众摊派收取资金50万元,投劳折资27万元,以替代地方配套资金。整改措施是:地方各级财政困难,无法筹措配套资金,我们通过与受益区群众协商,同意收取资金和投劳折资的方法完成了地方配套资金。寺沟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在工程建设中,从受益区群众摊派收取资金26万元,以替代地方配套资金。整改措施是:地方各级财政困难,无法配套自筹资金,我们通过与受益区群众协商,同意收取资金完成地方配套资金。整改情况已及时上报省水利厅。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2009年11月初,张掖市水务局成立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张市水发[2009]487号),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格经同志任组长,张谦、贾永勤、刘天成、栾利民四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区水务局局长和市水务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2010年3月初,因市水务局主要领导变动,市水务局又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做了相应调整,市水务局新任党组书记、局长脱兴福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工程建设科,张谦副局长负责具体工作。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明确了两名联络员。

2、召开会议,专题安排。为落实省水利厅《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水务局于2009年11月5日召开了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并下发了《全市水务系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张市水发[2009]487号),进一步强调了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

3、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原则上按照省水利厅制定下发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中的任务分解和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口开展工作,对所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其中:

(1)工程建设科牵头负责黑河流域近期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牧区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水电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及小水电代燃料共六类项目“三项制度”落实、招标监督、开工审批、进度管理、验收管理等方面工作。

(2)规划计划科牵头负责前期工作、规划管理、立项审批、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统计管理等方面工作。

(3)质量监督站牵头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4)财务审计科牵头负责项目资金落实、基建财务管理、工程建设审计等方面工作。

(5)抗旱防汛科牵头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域治理工程等方面工作。

(6)水资源办公室负责取水许可和地下水开采审批管理等方面工作。 (7)水保站牵头负责水土保持及水保方案落实等方面工作。

(8)办公室牵头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及宣传报道和综合材料等工作。

各县区水务局负责所在县区水利项目专项治理工作,项目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

4、设立专栏,注重宣传。张掖水务网设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栏,通过工作动态、文件通知、领导讲话、法规制度、经验交流等栏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报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市水务局和各县区水务局各确定一名宣传报道员,承担具体工作任务。

5、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市水务局人事教育科具体承担此项工作,并设立了举报电话(0936-6915515)、举报信箱和邮箱(zyswjgck@163.com)。

6、制定规章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为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结合加强扩大内需项目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健全水利工程建设法规体系的要求,制定下发了以下规定及办法:

①《张掖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张市水发【2008】194号)

②《张掖市水利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张市水发[2008] 175号)

③《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管理保护工作的意见》(张政办发[2008] 241号)

④《张掖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管件采购供应管理暂行规定》(张市水发[2008] 218号)

⑤市水务局、检察院、监察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重点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张市水发[2009]212号)

⑥《张掖市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手册》

⑦《张掖市黑河流域近期治理项目法规规定汇编》 ⑧《张掖市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投资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张市水发[2009]514号)

⑨《张掖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与评定指南》

7、认识提高,成效明显。自2009年10月底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市按照政府和行业两条线上的安排部署,成立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意见,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达到了认识提高,思想统一,制度健全,工作主动,要求严格,管理规范的良好效果。通过建立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台帐等环节工作,市、县区水务部门认识更加明确,行动步调一致,认真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的积极性明显增强,由过去“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专项治理工作初见成效。

从检查情况来看,农村饮水安全、黑河近期治理等项目建设管理比较规范,制度健全,管理严格,民乐、山丹县各类资料整理归档较好,内容完整,资料齐全,肃南县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明显提高。

四、问题及建议

1、注重沟通协调,保持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近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甘计投[2001] 2180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13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办农经[2005]80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甘发改投资[2009]776号转发)等各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是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的主要依据,其中个别章节及条款与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不尽一致,出现了所谓“神仙打架”现象,给基层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影响。例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对水利项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但各类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却没有明确规定,环保部门认为我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都应作而未作环评,而水利部门也有依据,部门之间存在分歧意见。

2、进一步探讨规范建设管理费管理使用的措施和办法。在开展抽查和自查活动时,发现各行业、各部门对建设管理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很不一致,有的要求不能在中央投资中支付,有的要求不得开支办公费用及餐费,有的要求在自筹资金全部到位后才能开支;财政和水利部门相关规定中建设管理费列支比例不一致。另外,税金比例也不相同。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各有各调,应该进行研究探讨。

3、建议降低或取消地方配套资金。从2008~2009年项目资金数量和来源看,总投资70929.6万元中,中央投资占了76%,省级配套3%,市、县区配套及群众自筹21%,其中市、县区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数额多达1.48亿元,这对于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张掖市来说,确实存在一定困难。正因为如此,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在历次检查和审计中也反复提出,要求整改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了全面完成批复建设任务,严格落实整改意见,不得不采取一些合情合理但不合规的非常手段,仔细深究就会发现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说是不严肃的,需要在政策方面加以明确和规范。

按照省水利厅《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6月底为整改阶段,我们将加大对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检查力度,完善制度,创新方法,围绕目标,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实现整改阶段的目标任务。

第15篇:乡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乡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我乡根据《××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彝治工发20092号文件后,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党政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对工程建设项目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召开了党政班子会议,成立了××乡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全乡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了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会议、标语、板报等形式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出良好的专项治理工作氛围。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办公大楼和司法所:项目建设规模1500 m2 ,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10万元,划拨 110 万元,支付110万元,项目立项和实施单位为××乡人民政府,项目承建单位是昭通民兵建筑有限公司,工期5个月,动工时间为2008年9月,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人民政府,主体工程完工未验收。

2、小溪村猪店等4个社饮水工程:管引24公里,资金来源为××县水利局拨款,项目资金45万元,划拨45万元,支付45万元,项目立项和实施单位为××乡人民政府,工期5个月,动工时间为2008年11月,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水利局,工程竣工已验收。

3、××乡卫生院田黄分院:项目建设规模300m2 ,资金来源为××县卫生局拨款,项目资金15万元,划拨 15 万元,支付 15 万元,项目立项和实施单位为××乡人民政府,项目承建单位是××昌达建筑有限公司,工期3个月,动工时间为2008年4月,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卫生局,工程竣工已验收。

4、田黄至小溪通达公路:项目建设规模4.3公里,资金来源为××县交通局拨款,项目资金43万元,划拨33万元,支付33万元,项目立项和实施单位为××乡人民政府,项目承建单位是巧家明华建筑有限公司,工期70天,动工时间为2008年10月,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交通局,工程竣工未验收。

5、铜厂大桥沟口至钟鸣乡山河村公路:项目建设规模3.4公里 ,资金来源为××县交通局拨款,项目资金34万元,划拨34万元,支付 34万元,项目立项和实施单位为××乡人民政府,项目承建单位是××昌达建筑有限公司,工期70天,动工时间为2008年10月,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交通局,工程竣工未验收。

6、计生服务所:项目建设规模400m2 ,资金来源为××县计生局拨款,项目资金45万元,划拨 45 万元,支付 45 万元,项目立项和实施单位为××乡人民政府,项目承建单位是××昌达建筑有限公司,工期3个月,动工时间为2009年6月,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计生局,主体工程完工未验收。

7、文化站:项目建设规模300m2 ,资金来源为××县文体局拨款,项目资金30万元,划拨30万元,支付30万元,项目立项和实施单位为××乡人民政府,项目承建单位是××昌达建筑有限公司,工期3个月,动工时间为2009年8月,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文体局,主体工程完工未验收。

8、田黄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规模313m2 ,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0万元,划拨10万元,支付10万元,项目立项和实施单位为××乡人民政府,项目承建单位是××昌达建筑有限公司,工期104天,动工时间为2009年11月,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委组织部,工程正在建设中。

9、小溪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规模313m2 ,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0万元,划拨 10万元,支付10万元,项目立项和实施单位为××乡政府,项目承建单位是××昌达建筑有限公司,工期121天,动工时间为2009年11月,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委组织部,工程正在建设中。

三、工程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2008年1月1日以来至今,工程项目共9件,项目决策、审批程序依法合规,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土地利用、征收合法、合规,补偿及时,未擅自调整工程建设计划和建设规模,承建单位证照齐全,工程质量合格,工程建设公开透明,无任何违规操作行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无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行为发生。

四、存在问题及打算

通过自查,我乡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够严谨,监管力度不够;二是由于受地势的影响,政府大楼修建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长;三是工程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分析原因,搞好整改,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提升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保障水平,努力实现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的形成。

第16篇: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根据《××县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我局从依法行政,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

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接到县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织工作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工程项目涉及单位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2008年至今实施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

二、精心组织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县相关方案,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我局水利工作的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共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环保标准,做到科学发展。

三、全面排查

按照县纪委要求,我局对水利各方面工作包括人饮工程、集雨工程、水库工程、绵河续建配套工程、水保工程、水资源监测等进行了全面自查。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方面,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制度、开工报告制度。未出现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2、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方面,认真执行发改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招投标法律法规,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未出现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

3、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工程监理行为,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未出现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4、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程建设重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未出现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搞“暗箱操作”,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信用缺失、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经过自查,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现有突出问题。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继续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跟踪监督检查验收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六项法定制度进行,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有力的贯彻来保证此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效。

第17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天祝县国土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深入排查到位。现将开展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省、市、县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和国土所各负其责,股室之间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土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了排查重点,对7个方面涉及土地和采矿权审批出让、出让金收支使用、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

三、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对20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事项全面进行自查清理。

矿业权管理方面。探矿权的审批权限在省国土厅,采矿权的审批方面我县仅负责砂石粘土资源的审批出让,20xx年以来共设置采矿权15宗,其中挂牌出让11宗、有偿延续4宗,收取出让金共计19万元。属上级部门审批的采矿权,我局在初审阶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初审意见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有越权审批采矿权、探矿权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每亩出让最低价为5.6万元,而县上需要以优惠的土地政策招商引资,过高的地价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二是建设用地报批周期过长,按规定程序报批至少需要4个多月时间,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先行提供建设用地则存在未批先占的违规现象,永古高速公路、西部原油管道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尤其突出。三是个别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求政府配套的资金因财政困难无法到位,致使无法完全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有一定影响。

第18篇:乡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乡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篇1: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市专项治理检查组各位领导:

区委、区政府对这次检查工作非常重视,银峰书记、海祥区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但银峰书记到中央党校参加学习,海祥区长到北京出差,因此,我受两个主要领导的委托,代表XX区委、区政府向检查组汇报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不当之处,请检查组批评指正。

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XX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41号)、XX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治工发〔20**〕3号)要求,我区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投标活动等七个重要环节,期间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对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以案件查处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1、突出问题排查情况

经统计,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我区共有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243个,其中投资规模500万元(含)至 1000万元的87个,投资规模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63个,投资规模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17个,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的76个;其他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有119个。合计项目总数362个。

经过排查发现,多数单位基本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做到程序规范、科学决策、严格招投标、强化质量和安全监管、工程建设手续和资料齐全。但是,多数项目或多或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经自查和抽查,发现问题788个。其表现形式:

(一)项目决策环节问题208个;

(二)环境影响评价问题104个;

(三)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和出让问题60个;

(四)规划管理问题79个;

(五)招标投标问题37个;

(六)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类问题263个;

(七)资金安排使用问题37个。目前各单位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狠抓问题整改工作,能够整改的问题已基本完善,其余问题也作了清理、说明和处置。

2、招投标活动监管情况

(1)招投标交易中心建设情况

按照中央、XX市及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在永川召开的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会议精神,正积极推动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的统一交易平台、综合监督平台及整合评标专家资源等 有关工作。目前,由区发改委和监察局提交的中心建设方案已经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定,我区拟建的工程建设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国有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及政府其他公共资源全部入场交易,力争7月份进行试运行。

(2)招投标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出台健全招投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为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对招投标核准、公告发布、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投标活动违规违纪的处理及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二是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推行了《标准文件》,进一步推进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三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我区每年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要求,切实制定工作方案,分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我区2008年、2009年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标率及招标率均达到90﹪以上。

(3)招投标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从2009年10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查处中介机构、投标单位违法问题4个,行政处罚12.8万元,没收投标保证金 25万元。一是对某咨询公司在代理我区珞璜工业园一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2009年11月,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建委联合进行调查,按照《XX市招标投标条例》之规定,要求代理公司和业主及时整改,并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二是对重庆某园林公司违反政府采购法,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行为,联合区财政局进行了查处,作出没收投标保证金15万元、处以成交金额280万元的1%罚金28000元、三年内禁止参加XX区政府的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并进行了通报。三是某建筑投标单位中标后无故拖延,不签订合同,没收其10万元投标保证金。四是某投标单位伪造资格证件,受到5万元行政处罚,对该企业相关人员也给予了经济处罚。

3、土地出让合同清理情况

(1)供地情况

2008年至2009年,我区共供应房地产用地11宗,面积30.8836公顷,收取土地综合价金29890.4118万元。全部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2)土地供应程序情况

坚持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制度。每年供地计划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会同规划、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编制完成,经区府审定后报XX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后执行。 2008年至2009年的房地产用地供应均无超计划用地和无计划指标用地现象。在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控制指标后,区国土房管局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本审计评估的通知》(渝府发〔2008〕122)号规定加强对经营性用地成本审计评估,参照XX市基准地价、征地成本、整治成本后测算土地出让起始价,并拟定出让方案,由原区地价委员会集体决策确定。土地公开出让公告在国土公告栏、拟出让地块现场、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区

电视台公告,最大限度的达到公开告知目标。竞买结束后,按相关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出让合同均符合XX市国土房管局规范文书格式标准。在合同签订十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XX市土地交易中心网上公布并通过建设用地备案系统上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土地出让价金收缴情况

我区均在竞得人完清土地综合价金后,才与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综合价金直接进入财政非税专户,并按规定解缴国库,管理和使用均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擅自减免和以各种名义向用地单位返还或“借出”资金的行为。

(4)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

供地后不存在擅自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和改变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使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现象。

4、违规调整容积率问题清理情况

经清理,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109个,其中,调整规划用地性质的项目1个,调整容积率的项目 11个,竣工验收时增加容积率的项目8个。调整规划用地性质的项目属局部调规,经区政府2006年第43次常务会审议同意局部调规,有调整用地性质批复。调整规划容积率的11个项目均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前,且主要集中在几江东部新城,调整行为以通过区政府审议或区规委会研究为许可依据,缺乏法定依据。《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后,为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区规划局对东部新城控规进行了整合,通过2009年第一次区规委会审查后,于2009年6月完善了相关报批程序。对竣工验收时增加容积率的8个项目,区规划局进行处理和罚款,共计34万元。15个项目现已符合规划。2007年至2009年3月31日,区国土房管局共收取土地出让金19948.4万元,其中,涉及超建筑面积补收的出让金80.56万元。

5、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情况

(1)严格实行管采分离。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落实管采分离的监督、操作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管理模式,即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实施全程监督,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设、采购预算管理、资金监督管理、确定采购方式、受理供应商投诉等工作;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审计部门对各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工作实施财务审计监督;区政府采购中心及部门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按各自职责具体组织实施采购。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依法做到应采尽采。我区从2003年执行《政府采购法》以来,采购量逐年上升,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2009年政府采购扩展到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和特色机构,目前已对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项目实施政府采购。2009年实施政府采购974批次,支付采购金额10929万元,节约资金1269万元,节约率为了10.4%。

(3)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执行政府采购申报、确定采购方式、专家参与标书的制作审查,全程参与政府采购监督,防止采购中的不廉洁行为。狠抓合同规范化管理,确保参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利益,维护公平、合理有序竞争的采购秩序。及时拨付政府采购资金,严格支付管理。建立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的监督教育并实行年度考核。

(4)采购方式灵活多样,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一是对“商品或服务通用性强、规格型号统

一、采购频繁、价格相对稳定”的标准项目实施定点采购,提高政府采购的时效性和效率,确保工作需要。二是对时间急、季节性强的重大项目报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批准,采用可行的招标方式招标,完善采购程序,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违纪案件查办情况

专项治理排查期间,区纪委监察局已经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2件,涉及14人,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1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人、村社干部11人,有3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另有涉及森林工程建设方面的案件2件,正在立案调查中。

一是对双福卫生院院长杨某、副院长陈某在该院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杨某被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区监察局进行了立案处理,于2009年12月对二人均作出了行政开除处分,同时区人力社保局作出了开除公职处分。

二是查处了慈云镇原人大主席胡某在江合(江津-合江)公路建设中伙同11名村社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案件,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区纪委对胡某进行了立案检查,2009年12月,报经区委研究决定,给予胡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慈云镇纪委对11名村干部进行立案检查,给予党纪处分,其中撤销党内职务9人。

上述案件查处后,我们向全区发出了通报,各单位纷纷将其作为加强廉政教育、规范行政行为的反面典型,增强了我区广大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意识。

三、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及建议

1、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统筹,统一认识。为进一步深化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区整合两项工作,充实检查组,选抽专人进入专项治理办公室,扎实做好排查工作,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顺利接受中央和重庆检查组的检查,3月5日,召开牵头部门负责人会,明确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人、联系人,规范了材料和信息统计报送工作。3月15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暨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再部署会议,通报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张庆凯、副组长蹇泽西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强调。会后各单位以更加扎 实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仔细排查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建立项目台帐,摸清了项目底数,并汇总形成自查报告。5月19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再次召开由牵头部门和检查组参加的工作推进汇报会,对迎检工作和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和强调。

二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排查问题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基础,排查工作开展得好坏,直接关系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我区结合实际,制发了《全区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关于填报建设项目数据库的通知》,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同时将其他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纳入排查范围。为全面掌握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的情况,将XX市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方案规定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投资额由500 万元以上降低为200万元以上,其他投资项目由3000万元以上降低为1000万元以上;并且将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其他投资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要求各镇街、区级部门和其他投资主体也要进行统计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好台帐,但不列入抽查范围。

各单位按照区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方案和3月15日区委区府召开的会议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人员,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规划许可及程序、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七个环节进行详细自查。部分项目较多的镇街和区级主管部门,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将区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方案转发到村居、所辖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确保排查工作上下联动、纵向到底。

三是部门审查,确保不漏。区专治办将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其他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362个项目清单发给专项治理牵头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对相应环节问题进行再次审查清理,确保问题一个不漏。我们将突出问题分期分批制发整改通知,规定整改牵头单位或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是重点抽查,强化监督。为全面掌握各单位排查工作情况,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区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区纪委监察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区级有关主管部门30余人,分三个组,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专项治理检查的项目同时进行,采取“听、查、看、核”的方式,其中抽查专项治理项目52个,包括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对江津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的项目,饮水安全、医疗卫生、学校教育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和群众比较关注的项目,发现问题123 个。我区还充分发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主观能动作用,建立多层次监督检查网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进行安排,全面参与该项工作。

五是注重协调,强化办案。案件查处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助推剂。为强化办案工作,4月20日,区专治办召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办案协调工作会,形成了办案协作机制。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都将专项治理方面的案件查处列为办案工作重中之重。同时,为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我们将专项治理举报内容和举报电话通过江津广播电视台、江津日报和江津新闻网站向社会公

篇2: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一、项目名称:岭东初中教师周转房

二、项目管理 该项目按原计划执行,除出现基础超深之外无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确保工程建设按原则逐步完成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工程资金的效益。目前项目已经竣工验收。

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

一是坚持“先设计,后施工”原则。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勘察和图纸设计。图纸设计除符合《公用建筑设计规范》外,对疏散楼梯设置、护拦高度、走廊宽度等的设计还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在抗震设防上符合我县抗震设计。设计使用年限在50年以上。

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在招投标上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在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的监督下,实行阳光操作。

(二)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制度,实行施工全过程监督。一是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现场监理;二是校安办组织项目学校培训甲方驻工地代表,使甲方驻工地代表能把握重点,做好进场材料的取样、检验,砼、沙浆配合比的监督与取样,施工过程的监督,并记好施工日志。三是由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重点部位、隐蔽工程进行检测验收,作好记录,签署意见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四是校安办工作人员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通过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施工。五是加强工程验收备案。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经项目学校签字、县质检站把关后,向县校安办报送申请验收报告,县校安办组织勘察、设计、监理、质检站、建设、消防、施工和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六是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基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相关档案资料移交有关部门保管。

四、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一是施工工地必须制作施工告示牌;二是设立隔离带做到施工区和教学区隔离;三是搭建脚手架、挂安全防护网;四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相关人员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五是施工安全员必须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六是现场监理发现有危险行为及时制止。由于措施得力,在整个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发生。

篇3:富宁县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富宁县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09〕27 号)文件精神,有效开展涉及我局职能的 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 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 全县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州建设局《文山州建设局关于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富宁县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富办发〔2009〕 17 号)及省、州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我局认真对 2008 年 以来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 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 号)、州建设局《文山州建设 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富 宁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富办发 〔2009〕17 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 项治理工作,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 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 大意义,深刻认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从主观认 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工 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要求,并督 促进行改正,增强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为此我 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 为成员的局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找准突出问题、

二、找准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1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从 2008 年以来实 施的各类项目在项目决策、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 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自查, 2008 年以来, 自 100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共 有 23 项。 (一) 2008 年建设项目 4 个:总建筑面积为 17875.5平方米, 总投资 2374.15 万元。

1、富宁县卫生局门诊部综合楼工程:公开招标,建筑面积 为 930.15平方米,总投资 5936.5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为 富宁县建筑公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鑫 城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8 年 1 月 4 日,项目竣工时间 为 2009

年 2 月 24 日,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富宁县教育局县一小教学综合楼工程:邀请招标,建筑 面积为 4650平方米,总投资 488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为 富宁县建筑公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富 宁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8 年 12 月 19 日,项目竣工时 间为 2009 年 8 月 30 日, 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富宁交警中队木央办公楼工程:公开招标,建筑面积为 850平方米,总投资 106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为云南马龙 建筑公司,设计单位为文山工业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富宁监 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8 年 11 月 24 日,项目竣工时间为 2009 年 3 月 4 日,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工 程竣工后经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富宁港客运大楼、综合办公楼工程:公开招标,建筑面 积为 6439平方米,总投资 850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为长 江航道局,设计单位为四川交通设计院,监理单位为黑龙江黑航 公司。 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竣工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 26 日,项目竣工时间为 2010 年 12 月 20 日,施工、监 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2(二) 2009 年建设项目 19 个: 总建筑面积为 197870平方米, 总投资 21930 万元。

1、富宁县教育局木央二中小学综合楼工程:公开招标,建 筑面积为 2380平方米,总投资 278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 为富宁永兴建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鑫 城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5 月 7 日,项目竣工时间 为 2009 年 11 月 9 日,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富宁县教育局二中宿舍、食堂、厕所工程:公开招标, 建筑面积为 4187平方米,总投资 538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 位为富宁县建筑公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 为富宁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4 月 1 日,项目竣工 时间为 2010 年 3 月 30 日,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 范要求建设。

3、富宁县教育局木央学生宿舍、教学楼工程:公开招标, 建筑面积为 4612平方米,总投资 470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 位为富宁县建筑公司,设计单位为文山州工业建筑设计所,监理 单位为鑫城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5 月 2 日,项目 竣工时间为 2009 年 11 月 2 日, 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

格标准。

4、富宁县教育局谷拉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公开招标,建 筑面积为 2034平方米,总投资 241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 为富宁倒建筑公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 鑫城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5 月 2 日,项目竣工时 间为 2009 年 10 月 8 日, 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富宁县教育局里达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公开招标,建 筑面积为 2378平方米,总投资 296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 为富宁永兴建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富 宁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5 月 7 日,项目竣工时间3为 2009 年 11 月 9 日,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6、富宁县教育局县一中宿舍楼工程:邀请招标,建筑面积 为 3658平方米,总投资 438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为富宁 县建筑公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鑫城监 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6 月 30 日,项目竣工时间为 2009 年 11 月 31 日,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7、富宁县田蓬货运站工程:公开招标,建筑面积为 3312平方米,总投资 122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为文山鸿程建筑公 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富宁监理公司。 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4 月 13 日,正在施工中。

8、富宁县那能乡市政道路工程: 公开招标, 建设面积为 14000平方米,总投资 382 万元,上级拨款和乡政府自筹。施工单位为 文山巨进建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鑫城 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1 月 16 日,项目竣工时间为 2009 年 11 月 31 日,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 求建设。

9、富宁县教育局花甲中心校食堂、宿舍楼工程:公开招标, 建筑面积为 2188平方米,总投资 241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 位为四川天兴建筑公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 位为富宁监理公司。

10、木央镇政府保障性住房工程: 公开招标, 建筑面积为 2050平方米,总投资 250 万元,上级拨款和镇政府自筹。施工单位为 广东电白三建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富 宁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1 日,项目竣工时间 为 2010 年 2 月 5 日,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 求建设,现已完成主体。

11、剥隘镇政府保障性住房工程: 公开招标, 建筑面积为 3709平方米,总投资 413 万

元,上级拨款和镇政府自筹。施工单位为 湖南醴陵三建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富4宁监理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30 日,施工、监理严格 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

12、田蓬镇政府保障性住房工程: 公开招标, 建筑面积为 2189平方米,总投资 260 万元,上级拨款和镇政府自筹。施工单位为 广东电白三建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富 宁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7 月 28 日,施工、监理严 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现已完成主体。

13、里达镇政府保障性住房工程: 公开招标, 建筑面积为 2765平方米,总投资 290 万元,上级拨款和镇政府自筹。施工单位为 砚山县三建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富宁 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25 日,施工、监理严格 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

14、富宁县教育局者桑中心学校宿舍楼工程:公开招标,建 筑面积为 3290平方米,总投资 383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 为云南富祥建司,设计单位为文山州工业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 为鑫城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7 月 16 日,项目竣工 时间为 2010 年 2 月 15 日,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 范要求建设。

15、富宁县卫生局县医院住院楼工程:公开招标,建筑面积 为 9497平方米,总投资 1932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为富宁 县建筑公司,设计单位为云南理工大设计院,监理单位为鑫城监 理公司。 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9 月 8 日, 项目竣工时间为 2010 年 12 月,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

16、县城旭阳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邀请招标,建筑面积为 5000平方米,总投资 500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为文山交 通建司,设计单位为上海东萌设计院杭州分公司,监理单位为富 宁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7 月 20 日,施工、监理严 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现已完成主体。

17、县城那平片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邀请招标,建筑面积为 42840平方米,总投资 5658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为四川 飞龙建司,设计单位为富宁县建筑设计所,监理单位为富宁监理5公司。 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23 日, 项目竣工时间为 2010 年 6 月 30 日,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

18、富宁垃圾处理场工程:公开招标,建筑面积为 85000平方米,总投资 2012 万元,上级拨款。施工单位为四川泸县五建 司, 设计单位为北京市政设计院, 监理单位为云南国开监理公司。 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6 月 30

日,项目竣工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25 日,项目竣工时间为 2010 年 8 月 24 日,施工、监理严格 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

19、富宁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公开招标,总投资 6734 万 元, 上级拨款。 施工单位为昆明市建安公司、江苏亚太泵阀公司、昆明今水建安公司、云南茂田贸易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国城市建 设研究院,监理单位为云南大彻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施工时间为 2009 年 9 月 24 日,项目竣工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23 日,施工、监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份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计划晚,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仓 促。 (二)由于工期紧, 时间短, 监理单位均未能进行公开招投标。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 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严格合同订立和 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控制建设成本,禁止转包 和违法分包。 (三)加强监督管理,突出监管重点,促进工程建设实施健康 发展,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富宁县建设局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6

第19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自查报告

马尔环„2010‟ 号

签发人:戴述辉

关于对马尔康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马尔康县纪委: 根据《阿坝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阿州治工发„2010‟12号文件精神,就重点对2008年以来的扩大内需项目、灾后重建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等项目,我局深入开展2008年以来环境影响影响评价进行全面清理,现就专项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川府函„2007‟259号和自200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我局共收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扩大内需项目、灾后重建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立项备案项目6个。共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6个其中包括易地育人改扩建项目、大骨节病综合治理易地搬迁工程项目。2009年我局审批环境影响申报表51建设项目。其中;扩大内需项目2个(其中:2009年马尔康县综合防治大骨节病易地搬迁工程和2009年度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中央投资(预算)项目9个;灾后重建项目6个(主要是维修加固学校、城镇居民住房、办公楼维修加固);藏区专项资金2个(其中:松岗镇、沙尔宗职工办公、住宿周转房);国债资金14个(县公安局各乡设立的派出所)。州局审批有2个(阿坝州藏医院、藏医药研究所和三家寨石厂东100KV输变电工程)。2010年截止5月,收到川、州、县发改委立项批复10个,共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12个。向州局提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请示1个。2008年截止2010年5月,我局共审批69个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形式均为《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识淡薄,主动意识差。2.部分建设单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不规范。

3、环境影响评价宣传力度不够。

5.部分建设单位认为维修项目对环境影响不大而忽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三、整改情况

1、大力宣传《环境影响评价法》,使建设单位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

2、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2010年5月9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

专项治理

自查

报告 送:县纪委

马尔康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0年5月9日

(共印3份)

第20篇: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

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根据《××县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我局从依法行政,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接到县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织工作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工程项目涉及单位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20xx年至今实施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

二、精心组织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县相关方案,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我局水利工作的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共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环保标准,做到科学发展。

三、全面排查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方面,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标准,认真落实施工许可制度、开工报告制度。未出现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2、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方面,认真执行发改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招投标法律法规,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未出现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

3、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工程监理行为,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未出现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4、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程建设重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未出现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搞“暗箱操作”,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信用缺失、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经过自查,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现有突出问题。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继续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跟踪监督检查验收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六项法定制度进行,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有力的贯彻来保证此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效。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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