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郑州市文物局:
我公司建设的郑州一棉职工住宅1号楼位于桐柏路西建设路北,1号楼是郑州市政府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属于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安置楼,有拆迁户36户,经过公司一年来反复做拆迁户思想工作,目前36户拆迁户同意拆迁安置,但需要我公司出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签订拆迁协议。根据市政府以及贵局相关规定,文物勘探完成后方可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手续,结合我公司1号楼建设情况,鉴于以上所述,我公司请贵局提前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取证前所有文物相关手续,使我司1号楼项目可以及时推进,待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后 ,我公司积极配合贵局尽快完成文物勘探工作。 我司承诺:
一、在郑州市文物局未对1号楼地块进行文物勘探前, 不进行任何施工行为,如有违规,我司承担一切后果以及法律责任;
二、如因1号楼文物未勘提前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引起 的上访等问题,我司一并承担任何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郑州一棉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7月14日
关于郑州一棉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危楼
提前办理文物勘探相关手续的函
郑州市文物局:
经郑州市政府批准同意我集团下属郑州一棉有限责任公司对职工住宅棚户区进行改造,现有一栋棚户区改造危楼需拆迁,由于拆迁户需郑州一棉有限责任公司出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签订拆迁协议。因此,目前棚户区改造工作难以推进。根据市政府以及贵局规定,文物勘探完成后方可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请贵局帮助解决以上问题。如因提前办理文物勘探手续引起的施工、上访等问题,由郑州一棉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函达,务希协助办理。
河南嵩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7月14日
《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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