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驿站清真餐饮中心
海鲜合作经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秉承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就八一广场清真餐饮中心所需的活海鲜供应与合作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范围:乙方为甲方酒店提供所需的活海鲜。
二、合作经营期限:年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决定所有海鲜菜品的品名、菜式、份量。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决定所有海鲜类菜品的销售单价和优惠折扣。
3、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新建海鲜养殖场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专人负责鲜活海鲜产品的饲养及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辅助配合工作,乙方须承担饲养鲜活海鲜的饲料及人员工资等费用。
4、本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鲜活海鲜饲养所需的水电费,但鲜活海鲜饲养的海水由乙方提供。
5、甲方负责活海鲜产品的销售,并负责收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在甲方酒店中餐厨房内修建海鲜池,购置养护海鲜的设备设施,并承担其建设费用和养护海鲜的设备设施费用。
2、本合同期内乙方所提供的鲜活海鲜不少于 20 种。
3、本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经营需要和要求及标准,自行组织进货、供货。
4、本合同期内乙方自行负责招聘活海鲜饲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服装、补帖、奖金、食宿等费用,且其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严格执行甲方酒店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认真维护甲方酒店的良好形象。
5、本合同期内乙方须根据甲方酒店经营需要,在前一日收市后及时接收甲方采购部第二天的采购报单;乙方受单人员须认真核对确认以确保按甲方第二天的采购报单进行供货配送,不得延误。除非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所需的活海鲜品种、数量、质量,则乙方自愿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6、本合同期内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对货源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如出现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本合同期内乙方每月10 日凭经甲乙双方责任人,仓库保管员和海鲜产品使用部门签字确定的收货详单、销售详单,方可到甲方财务结算。
8、本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向甲方收取海鲜出品销售款项的权利。
9、本合同期内乙方供应给甲方的海鲜必须是鲜活的和符合食用标准要求的产品。
六、合作利益及结算方式:
活海鲜按销售价格五五分成,即甲方占实际销售收入的50%,乙方占实际销售收入的50%。餐厅工作人员活海鲜的销售提成按照甲乙双方各承担50%比例支付费用。
七、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继续合作,权力、义务不变,也可自行终止。
八、附则:
1、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2万元,合同终止后退还。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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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