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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合同范本(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11 09:09:1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合作经营合同

因产业经营发展需要,本着相互信任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 经营权交由乙方负责全权代理经营管理。

2,经营方式:甲方全额垫资 乙方代理经营管理

3,费用结算方式:月结,在甲方与校方结算完赢利后,从整体赢利中按照比例分配。

4.甲方经营场所工作人员三名[待遇由乙方全额支付],甲方全权负责货物验收,发货,帐目管理,经营管理 人事协调 品种开发等。

5.乙方全权负责档口的整体经营 管理 策划 外包 人事裁减 。

6.乙方负责经营的档口为[武汉江夏职业技术学院食堂a区一号档口]

7.乙方经营状况 人事改制 裁减 经营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不承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8.交通, 通讯,相关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9.工作人员及工作人员食宿由甲方承担。

二. 合约期限:

甲乙双方合约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为期 年。

三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责任及 义务维护整个饮食价位协调工作。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食品安全 质检 储备 等进行监督协调。

3. 甲方负责乙方的工作协调及员工工资发放工作

4. 甲方有责任保障帐目的真实性 透明度 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5. 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的管理及帐目结算工作。

6. 甲方有责任及义务向乙方出示有效证件及证明文件及真实资料,乙方如发现有不实之处,有权利向甲方提出申诉,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并不承担因资料不实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 甲方有权在合约期满后解除合约,经友好协商可将协议延长并重新签约。

8. 甲方有责任及义务维护乙方的食品保存 安全 卫生 防护措施进行抽查,检验。

9. 甲方在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权监督乙方档口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及其他不合理的操作程序。

10. 甲方有责任及义务为乙方提供住宿 安全 工作,人事调整等相关便利。

11. 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的员工在工作中因个人工作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并要求赔偿相关经济。

12.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不合逻辑的工作提出质疑。

13. 甲方有权利参观 检查 乙方各类工作程序及流程。

14. 甲方有权利享受乙方各类采购,发货,备份,供应商等相关帐目,单据的知情权

15. 甲方自愿遵守以上条款,及相关法律责任。

四 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有责任及义务做好员工工作协调 审核 货物保存 原料[食物]保鲜及储存工作。

2. 乙方有责任及义务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损失,浪费。

3. 乙方有责任及义务保证经营食品不高与同等档口的市场价位。

4. 乙方有责任及义务向甲方提出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而出现的问题,有责任及 义务维护整个饮食价位审核及审批,协调工作。

5. 乙方在操作及管理的过程中,有责任及 义务协调 控制整个饮食价位调查,审核及审批工作。

6. 乙方有义务做好食品保管,货物验收 价位对照 收货及库存.

7. 乙方有责任及义务向甲方出示有效证件及证明文件及真实资料,甲方如发现资料,单据有不实之处,有权利向乙方提出申诉,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并不承担因资料,单据不实而造成相关的法律责任。

8. 乙方有责任保障帐目的真实性 透明度以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9. 乙方有责任做好食品卫生。 安全。 防护 。保存 工作

10.乙方在操作的过程中因个人因素或工作事物造成的过失损失由甲方承担。

11.乙方在管理及操作的过程中如发现甲方有弄虚作假行为有权提出置疑,并追究其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

12.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管理及协调工作。

13.乙方有责任及义务保证整个食堂出品流畅,食品安全,分量准确,价位合理,服务质量。

14。乙方有责任及义务保证各类食品供货时间 数量 出品质量 无水份, 无欺诈现象 。

15.乙方有责任及义务保证经营食品保质期 无水货 发霉 烂货 变质 等现象,一旦发现 ,甲方有权提出置疑

16.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型会议,研讨,参观等活动

17.乙方有权利及义务对甲方所不合情理的工作方式及做法提出置疑。

18.乙方有权利享受各类采购,发货,备份,供应商等相关明细帐目,单据的知情权。

19.乙方自愿遵守以上各项条款。及相关法律责任。

五 争议解决:

本合同书订立 ,效力 , 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双方均应遵守协议规定全部条款,如果因解释或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交由当地地区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六 违约条款:

1. 如果其中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条款,则视为违约行为,此时,受害方有权终止合约,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2. 在协议期间内,双方共同履行各自的权利,责任及义务,任何一方因自己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3. 在协议期间内,作为合作方,若甲乙双方未按照本合同履行其责任及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的名誉 经济等相关损失的,受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并要求过错方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及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4. 由于自然灾害, 战争,政府干预,等单方面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及延迟履行的因素,双方不承担后果。

七 合同生效及解除: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有效。

3. 本协议到期,协议自动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可以续约,协议内容另行协商。

4.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约。

5. 出现协议无法履行的其他事由,协议自动解除。

6. 本协议注解,标题,附件,补充条款均为协议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本协议标题各项条款均是为检索方便拟订,不应用来解释协议含义。

8. 本协议为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现住址 现住址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合作各方: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在中国_________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英文名称为:_________),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地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注:

1、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_________方;

2、境外合作方是自然人公民的,要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和常住住所、电话。

第二条 以上各方同意建立的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市(县、区)_________路(乡)_________号(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公司是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四条 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均属于合作公司的资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第三章 合作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五条 合作各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

_________。(注:填报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其规模,要明确具体、用词严谨规范,并与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生产场地、主要设备等相适应。应以项目立项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 合作公司年生产规模

_________。(注:含年产量、年产值、产品品种等,按投产后设计能力及以后分期发展写)

合作公司厂址选择及生产经营过程的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须经_________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与合作条件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折合____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注:

1、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要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要求;

2、外方不得以人民币直接出资,除非能证明是在我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合法税后利润;

3、如果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约定为人民币的话,而外方出资不便确定外币币种和金额时,则在境外合作方出资额后必须注明以相当于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出资,按缴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汇率折算。境内合作方出资的人民币现金,如需折合外币,亦按缴资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

4、中外各方可商定一种货币,但必须是国家许可的可兑换外币。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其中由甲方从境内筹措_________元;由乙方从境内筹措_________元及从境外筹措_________元;由丙方_________。(注:主要由合作外方从境外筹措解决。)

第九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现汇_________元;机械设备(台、套)折_________元;厂房(平方米)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平方米)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注明具体内容);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美元;机械设备(台、套)_________美元;工业产权_________美元;其它_________美元(注明具体内容);共_________美元。

(注:出资的货币按缴款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或约定的外币。合作各方提供合作条件,应明确提供的内容、方式及日期。如一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合作各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另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资金和合作条件分期缴付或提供

_________。(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应将资本全部缴清的期限为: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下的为一年内;注册资本51-100万美元的为一年半内;注册资本为101一300万美元的为二年内;注册资本301-1000万美元的为三年内;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外商投资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其中首期应在合作企业注册登记后三个月内投入,并应投入注册资本的15%以上;如一次缴清注册资本,应在六个月内缴清。)

第十一条 合作期内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回注册资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条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者的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二合作公司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五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合作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1、办理申请设立合作公司、登记注册等事宜;

2、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或租用厂房及建筑设施的手续;

3、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注:应尽量优先聘请国内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和施工。)

4、按第九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

5、协助办理合作公司生产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

6、协助合作公司在国内外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7、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生产经营条件;

8、协助合作公司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员;

9、协助合作公司办理有关暂住证、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10、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九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并负责将作为乙方出资的机器设备等实物运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2、协助合作公司办理在国际市场选购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协助合作公司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提供试生产所需的技术人员;

4、负责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两方责任:_________。

第六章 技术、设备、原材料

第十四条 合作公司所采用的技术为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时,_________方为合作公司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 ,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_________,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如有技术转让时,按_________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所需设备等,可在国内外市场自行购买;合作公司在国际市场选购设备时,应有各方人员到场共同确定有关事宜,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合作公司从国际市场购买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材料从购买,价格由董事会审定。

第七章 收益分配和风险亏损承担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_________。(注:

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经营亏损

_________。(注:根据情况具体约定。)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公司规章制度;

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可作出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调整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资产;

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

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_________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

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_________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和临时会议。

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八条 前条所述之督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签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议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九条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与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经营管理、劳动管理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其法定地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聘请,董事会成员可兼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定可以随时解聘。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录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_________的有关法律、法规,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与合作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_________劳动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作公司应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章 筹备与建设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设主任一名,由方推荐,副主任名,由方推荐,并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七条 筹建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施工合同,组织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总进度和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管理办法,负责施工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八条 合作各方协商指派名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四十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注:若不需要基建或筹备时间不长,可删略此章。)

第十一章 税务、财务、审计、统计和环保

第四十一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的有关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作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以及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须报财政、税务部门备案,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合作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对合作公司帐簿进行审计。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二章 外汇收支管理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合作公司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第五十条 境外合作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完税后可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第五十一条 合作公司的外籍职工和台、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纳税后,减去在中国境内的开支,其剩余部分,可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部汇出。

第十三章 合同的期限

第五十二条 合作公司期限为年,从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作一方提议,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可在距合作期满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四章 合作公司合同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第五十三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的财产归属和债权、债务分担按下列方式进行。

第十五章 保险

第五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作公司转产、扩大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调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合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

第五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合同。

第五十八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终止合作合同。

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还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合作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 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条件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作公司。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作公司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担违约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条件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作公司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六十条 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数提供合作条件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计算,每逾月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给守约方。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作公司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二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或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其他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响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六十四条 合作各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调解无效,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注:也可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两种文字如有解释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注:若只用中文写成,则可省略)。

第六十六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上附属文件如果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注:没有的附件请删除)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报经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注:如附件不能一同报批,条款中则不应列入有关附件内容。)

第六十八条 合作各方如用电报、电传发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书面通知合作各方。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签字,则(授权代表)要删掉。否则,以下各签字人的身份要分别区分列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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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合同

订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可续订合作合同。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经各合作人协商,盈余分配按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作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等),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他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出;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事业的事由。

退出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出人按退出时的合作事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

以退出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合作事业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7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合作事业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银行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各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合作事业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作人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第九条 合作人分工

一、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开支;

5、。

二、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1、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4、监督财务开支;

5、。

第十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合作事业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六、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事业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作负责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作经营:

1、合作事业有赢余;

2、合作事业有转机;

3、合作人要求延续;

4、合作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作事业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作事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经营。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事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或委托第三方担任。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全体合作人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存一份。

全体合作人(签名和按手印):

20年月日

推荐第4篇:项目合作经营合同

项目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

1.2 合作本项目内容为:1.3 本项目的经营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2.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以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出资的方式包括:现金、劳务、客户资金、设备、技术等);

出资方式采用一次性支付,或采用如下出资方式。

第一次,年月日前,甲方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第二次,年月日前,甲方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年月日所有项目资金到位。

2.2双方以设备、技术作为出资时,必须经甲方确认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价,方可作为出资。(评估工作在正式签订协议之前完成)。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3.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责任,不需以自

己的其他财产(项目投资以外的资产)为对方的投入该项目的利润或亏损承担责任。

3.2甲、乙双方的出资及其孳生物为投资项目的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3.3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三方想加入该项目,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同意。

3.4项目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的甲方%、乙方 %的比例分配。项目债务按照甲、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未按期限清偿对方垫付的出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向垫付方承担违约责任。

3.5每年项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四条事务执行

4.1甲、乙双方就项目的事务达成以下协议。

(1)由

(2)由乙方办理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及日常事务的管理。

(3) 由

(4)由 乙方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

其他:

4.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于本项目的资产,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本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承担。

4.4.甲、乙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双方约定而造成对方或项目损失时,应从自己的其他资产(投入项目以外的资产)应承担赔偿责任;

4.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双方同意:

(1) 转让共同投资中的自己的投资份额;

(2) 以本项目的资金对外出担保;

(3) 更换事务执行人。

(4)新投资人的加入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5.1双方任何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对

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进行转让,转让无效。双方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2项目终止后,由甲方指定的评估机构首先进行评估,所有的资产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后,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主张分配所得资产的形式应以投入时的形式进行返还。

5.3项目开始运营起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转让其持有的份额,除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转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在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人民币万元的保证金。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应履行乙方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按时、足额投入其资金或货物,否则,保证金没收不予退还。协议签订生效后,若乙方在月内未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保证金没收不予退化并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3禁止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与本项目外的第三人从事与本项目相竞争的业务,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6.4甲、乙双方须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公开或泄漏予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个人或单位知悉。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5项目运行过程,除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要求撤回自己的投资,因擅自撤回自己的投资给本项目及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撤资方承担,撤资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作为违约责任。撤资方赔偿损失并承担了违约责任,并等于项目的终止,项目仍应继续。

6.6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投资的一方再将其所持有的技术投入第三方,被另一方发现时,应当立即停止该行为。如果因为上述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了损失,违约方应在守约方通知期限内赔偿守约方的直接损失。

6.7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因为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过失导致该项目的不能进行,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作为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7.1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项目无法经营,或者由于项目在营运期间持续亏损无

力继续经营,经甲、乙双方一致通过,可以终止本项目。

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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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合作经营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

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

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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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合作经营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发包人):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甲方为法人时填写):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314500

鉴于甲方愿意将上述合同项下商铺与乙方合作经营;乙方愿意在合作经营上述合同项下

商铺出租租金全额支付给甲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对甲方拥有所有权的商铺进行合

作经营管理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商铺地址:,

商铺号:;面积:。

第二条 合作经营内容

甲方将上述合同项下商铺与乙方合作经营,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和法律与甲方业主委

员会相关人员(以下简称:业委会代表)协商,依法为甲方服务。并且依约按时、足额支付

甲方租金。

在合作经营期内,乙方与业委会代表协商出租或其他方式对上述合同项下商铺合作经

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业委会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就上述合同项下商铺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包括并不限于租赁、承包、委托经营在内的任何合同。

第三条合作经营期限

合作经营期限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至2016年 6 月 30日止。

合作经营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作经营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定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年支付商铺租金金额为:元(大写:)。

第二、第三年的承包费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25%。第二年租金为:元

(大写:);第三年租金为:元(大

写:)。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

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租金交付时间为每年的月日。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元( 大写:),作为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照楼层实际平均租金高于上述租金时,则按照楼层实际平均租金支付甲方,乙方

合作经营商铺出租租金低于上述租金的,乙方仍按上述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

上述租金由乙方付入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开户名,

开户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按本合同填写确定。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银行账户变更,应在变更后十五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更正。甲方在十五天内通知乙方,乙方未按新的银行账号支付款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变更银行账号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引起的租金无法及时支付的责任归于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支付包括市场保安、保洁、行政管理人员、水电费、房屋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和宽带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招商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合作经营期间一切对外招商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业委会代表有权参与乙方的对外招商活动和市场业态定位相关事宜。

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向甲方足额支付租金。

在合作期间,乙方和业委会代表均对市场有相对独立管理的权利,有权对商铺统一招商、统一规划、统一经营,乙方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对经营方式、业态和商品类别范围及建筑内部格局作出调整及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合作经营期内,乙方负责该商铺的招商活动,努力为商户维持正常经营活动,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甲方权利的行为,也不得进行整体转租。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确需变更和解除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第七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 两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在合作经营期内, 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合同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原则

本合同合作期限届满,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乙方应当将商铺交还甲方。合同中止或终止后,原有装修及布局应归甲方所有,安装的设施和设备不得拆除搬离。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乙方应负责拆除的相应费用。乙方如强行拆除搬离,损害商铺建筑物的结构和安全以及相邻商铺的利益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和复原。

在合作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须在10日内来乙方处接收商铺,逾期交还的,商铺内物品视为商户已经丢弃,甲方有权按废弃物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并直接自行收回商铺。 合作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基于经济、便利原则考虑,经营期内因经营需要对商铺结构、布局进行的调整、改造、装饰、装修等,由乙方自行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数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条送达方式和地址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15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以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送达地址按本合同的填写确定。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的通信地址、电话发生变更,均有义务在变更后十五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合同内容项下的通知无法及时传达的责任归于变更方,由变更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视为通知方的所有通知事项均已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乙方主体的工商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工商变更后的主体继承。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商铺产权资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卡复印件

甲方(名称或名字):乙方(名称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签署】:

委托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于:签于:

推荐第7篇:山地合作经营合同

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XXX身份证号码:

乙方:XXX身份证号码:

丙方:XXX身份证号码:

经三方研究决定,甲乙丙三方合作将丙方所有的山地进行种植丰产林、杉树。通过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作经营范围:

1、清新县丙方所占有的山地,约十亩。

2、清新县由丙方所共同占有的山地,约亩。

3、清新县禾云镇由丙方所共同占有的山地,约亩。

二、合作期限:

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止,共十年。以十年为一期,十年以后再续订。

三、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造林所需的苗种、农药、肥料、聘请临时工的工资等资金的不足部分及技术指导、山林收成的销路。

2、乙方提供造林所需的劳务及管理。

3、丙方提供所占有的山地。

四、三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负责为合作经营项目及时提供为山林所需的农药、种苗、肥料及器械。

2、甲方应为山林的生长提供给必要的技术指导。

3、甲方应及时为合作经营项目提供不足的资金。

4、甲方协助乙方、丙方处理合作经营项目的日常相关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随时为合作经营项目提供劳务。山林的施肥、除草、喷药、护理,乙方必须随时响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劳动。

2、乙方负责协助清理合作经营项目山林中的杂树,把砍下的树木清理。

3、乙方负责维护合作经营项目山林的完整,严防他人对山林边界及林木的破坏。

4、乙方管理合作经营项目的经费支出及收入账目。杂树卖出的收入管理及聘请临时工人协助施肥、除草、喷药等的人工支出的管理。

5、乙方负责管理合作经营项目所存放的的杂树、肥料、农药及器械。

(三)丙方的的责任:

1、丙方负责合作经营项目的山地边界的核实,协调山地边界有关的纠纷事宜。

2、协助乙方管理合作经营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及相关事宜。

五、收成前收入及支出处理方案:

1、收成前的收入主要指在清理原始山林时卖树木的收入。

2、支出主要指在造林过程中发生的临时聘请人员所发生的人工支出、购买肥料、农药、器械及运费的支出。

3、收成前的收入主要用作支付聘请临时人员的工资支出,租大山磅、大督冲非丙方所有的山地的租金及费用。

六、三方的劳务及资金支出的支付办法:

1、甲乙丙三方发生的劳务支出由乙方记账,按当时的公允工价计算应付工资,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收成时按所欠工资金额及每季度利息的百分之十(10%)计付给劳务支出方作支出。

2、资金垫付方的资金按出资金额及每季度利息的百分之十(10%)返还。

七、利润的计算方法:

净利润=总收入-甲乙丙三方的劳务支出及利息-资金垫付方出资金额及利息-收成时所发生的各项人工运费支出

八、利润分成方法:

甲、乙方各占收成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0%),丙方占收成的净利润的百分之四十(40%)。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丙方签名: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

推荐第8篇:酒店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搞活**大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将甲方原有的**大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75万元整体拆股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清单),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股合作经营。

二、新合作经营的**大酒店共计资金100万元,甲方占总股份49%,乙方占总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时,移交所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新合作人经营。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日内将**大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核算,并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如因债权债务不清影响新的合作人经营,要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好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业的招聘录用。

4、在合同同意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的财产不受到毁损和破坏,以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业经营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51万元注入**大酒店账务(其中26万元归甲方独有,25万元为**大酒店按股共有)。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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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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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经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进行合作经营出租车,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产权股份明细

1、甲方占 50% 股份,乙方占 50% 股份。

2、在合作经营中如有折旧费的,甲乙双方各得 50% 。

二、合作经营事项和方式

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车辆XXXXX出租车。

2、甲乙双方各自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经营时间按股份分配。

三、费用缴纳

1、甲乙双方缴纳车辆XXXXX各项规费(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为准)按股份承担。

2、车辆正常维修按股份承担,非正常损坏,以谁损坏谁赔偿。

四、经营管理约定

1、甲乙双方在经营中,严禁酒后驾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聘请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合作经营期间,在一方当班经营聘请或承包营运中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以及管理部门的罚款由当时股份经营方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如一方造成车辆XXXXX被抵押、拍卖和无法继续经营,应按市场价赔偿给另一方。

五、其它约定

合作经营期间,一方将合作经营车辆自己的产权进行转让,必须经另一方同意,—管理部门要求变更的按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XXXXX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 (捺印)之后,乙方XXXXX一次性付清余款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合同

合作经营协议书

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广东省番禺区XXXXXX(地址) XXXXXXXXXXXXXXX,广东省番禺区XXXXXX

XXXXXXXXXXXXXXX,广东省番禺区XXXXXX

XXXXXXXXXXXXXXX,广东省番禺区XXXXXX

XXXXXXXXXXXXXXX,广东省番禺区XXXXXX

经甲、乙、丙、丁、戊五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由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经营祈福集团祈福食街1号、2号的管理决策,共同受益,共担风险。

二、经营场地为祈福集团祈福食街1号、2号。

三、经营方式:甲、乙、丙、丁、戊五方现有两个店面,各68平方米,合成一间店面136平方米。甲、乙、丙、丁、戊五方每人必须提供资金25万投资。

四、财务管理,五方决策选择一名担任管理人员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共同核算,健全财务手续即所有经营都以五方共同确认为基础进行核算。

五、合作期为伍年,期间如有变化合同终止。

六、利润分担与风险负担:

利润为担任管理人员一方28%,其他各方18%。

亏损及债务承担为各方均为20%。

七、五方的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丙、丁、戊五方所有的债务均有各自方自行承担,与本协议无关。

2、甲、乙、丙、丁、戊五方应保证资金到位,不得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同时守约方可单方要求终止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丁、戊五方各一份,如有未尽事宜,五方协商解决。自五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丁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戊方:

年月日

第11篇:中外农副产品合作经营合同

目录

1)总则

2)合作各方

3)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4)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5)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6)合作各方的责任

7)董事会的组成

8)经营管理机构

9)筹备和建设

10)劳动管理、工会

11)生产与销售

12)财务、会计、审计

13)税收、利润和亏损

14)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15)合同的修改

16)保险

17)商标

18)适用法律

19)争议的解决

20)其他

21)附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这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条 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_注册国家:_____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注册地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洋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_____吨,成鳗__________吨,以及其他水产品。

第五章 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 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 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 甲方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担负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他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和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_____港或_____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购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银行的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 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_____年。董事长由乙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其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他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策任期年限。正副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 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全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责部门制定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他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他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各项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 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 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 合作企业在每年度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 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合作企业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后,根据年度出口计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 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 内销产品按中国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家市场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他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 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款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申请。

第四十六条 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 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时,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 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报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 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同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单。

第五十五条 公司解散或终止后,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 商标

第五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 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论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 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诉讼,对构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 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他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 公司地址:_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电话:

专用电讯: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同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章 附件

附件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买__________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下列条件:

1.__________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必须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国际先进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术和设备陈旧、落后,造成的损失应由__________方负责赔偿;

2.上述设备应有__________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或达不到生产效率,由__________方负责调换和维修;

3.__________方必须提供设备需配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

4.__________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公司指导安装、试车并达到正常生产的要求;

5.在收到__________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__________个月内,__________方必须将全部设备发运到__________港;

6.安装和试车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

7.设备发运时,__________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

8._______方派遣到_________的技术人员工资,往返费用和________的食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负责,以总额不超过____元为限。

附件二

根据合同第三十一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暂定每人人民币_____元。视以后公司发展结合国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职工逐年适当增加工资。

2.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按劳报酬、多劳多得的原则,视其生产效益和实际表现,由公司总经理平衡。

3.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职员工资由董事会协商。

4.生产过程中,可以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的项目应予承包,由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根据生产发展情况,应每年调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据合同第三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自销价为国际市场实际销售价,并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浮动。

2.出口产品每三个月交货付款,其交付款办法另订协议规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营业执照批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将__________美元一次性汇给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

第12篇: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1条合同的本质

双方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下称“双方”)同意共同形成一个合作创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法律”和“实施条例”和其他适用法律和法规。目的是引进专利和从事生产合作提供的技术诀窍的专利。甲方应提供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的生产,乙方提供的技术专利。当事人双方出资遵守附件中载明的项目合同。合营公司应交由甲方自行承担,而乙方使用的全过程的技术专利,以保证出厂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技术专利由乙方赔偿的版税。

2条定义

术语定义在合同附件中所附被纳入本参考如果此处全。除了这些术语,以下术语应具有以下规定的含义:

2.1经营的产品”是指合同附件所列。

2.2专利”是指注册专利权,注册实用新型申请及合同附件所列。

2.3“技术”是指所有技术数据,配方,制造

2.4商标的商标”是指合同附件所列。

2.5“技术援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须向合作企业的生产设施技术专家,在产品的研制、开发一个时期同意由公司和乙方在本合同每年。工资和工资等专家和他们的旅行费用的正规就业地点和公司制造设施应由乙方的成本和他们

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而在合营公司应支付公司。在要求,乙方将派出技术专家在合理的时间内被同意后,由当事人提供进一步的技术援助,技术方面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产品。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差旅费用之间的定期举行的就业和公司的生产设施的成本和他们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而在公司。

2.6。”技术信息交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通知技术改进有关的技术。合营公司应通知乙方应共同作出任何改进的技术在其使用的技术术语。改进技术的专有权利属于该党作出改进,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保密规定。

2.7。乙方保证:技术信息提供应准确,完整和清晰,并把最新的技术利用乙方在其家中设施和技术的提供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时间表;的情况下,公司的正确适用技术符合要求乙方使公司能够制造产品的国际标准。

3条利用专利和商标

3.1。公司不得使用专利,商标或技术,除制造,使用和销售的产品的规定,除非另有约定由乙方。

3.2。公司不得作任何修改,它生产的产品没有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制造公司的产品,同样的质量标准是由乙方。乙方有权采取什么步骤,它认为有必要确保产品制造的质量。

3.3。乙方资助,一段等于长期的合同,有权使用技术的制造和销售的产品和制造该产品销售由乙方在________市场按照合同条款。

3.4。合营公司应,应乙方要求,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登记乙方姓名的_________,专利和其他任何专利的权利,乙方以下方面取得的技术乙方提供的,当这种登记成为可能。

3.5。公司可以使用商标有关的产品销售依照批示许可乙方。

3.6。名称和指定用于销售的产品全部技术列在附件。有人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采取其他商号,公司所销售的产品在国内市场________技术。

第4第三方counterfeitng侵权

合营公司应立即通知乙方任何假冒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合营公司应意识到。但乙方有权专门介绍和追求一个或几个诉讼或其他行动对造假者或侵害或任何类型的人错误地使用产品,专利或商标,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些公司的建议。要做到这一点,乙方可以使用名称中作为原告或共同原告,单独或配合乙方主体,然而,在具体的书面批准,不得无理拒绝。

第5的版税

5.1。合营公司应赔偿乙方在本合同期限为技术援助提供乙方公司。

5.2。关于产品在附件中列出在这个合同的有效期内______天,应支付版税等于

以下______ %的总净销售此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公司。使用费的计算应根据净销售价格等产品。

5.3。提成率表示在合同附件适用于______年日期之后收到的技术,之后,他们将减少%年息百分比率。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和准确的记录,从该款项,乙方可确定,其中记录可能是检查乙方委托会计师乙方委派的_______开始,_______,和销售报告应向乙方在______天结束的日历季度每个日历季度每年在本合同期限。每个销售报告应表明数量和净每个产品的价格在销售前,应当附有日历季度付款根据报告。销售报告应由首席财务官的。

5.5。该付款以涤棉乙方根据本合同应以美元信用的乙方乙方指定银行随时书面根据合同附件。

6条技术培训

6.1。根据公司的合同,乙方将提供一定的技术人员培训。

6.2。乙方同意提供培训,员工在某些选定的以下技术领域:开发,制造,销售和使用的____ ____型;生产及相关工厂实践方面的________处理;和所有其他相关领域可能商定公司和乙方。

6.3。乙方将不需要提供培训方面的任何事情没有直接相关的生产厂家,销售的产品或服务或与任何物质方面的,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三分之一方。

6.4。一些与会者在训练和内容,地点,时间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培训,将讨论和商定公司和乙方。

6.5。在事件的技术要求乙方派遣教师,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工作的人员,合营公司应支付所有费用的旅行之间的定期工作场所和有关设施的成本和他们的住宿,膳食生活费而在公司。

6.6。任何员工的成功谁参加了培训计划,由乙方根据本合同不得从公司辞职后一年内完成最新的培训项目,员工参与。

第7条优惠

7.1。应优先考虑产品在制造________在购买和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的技术要求的围手术期,如果这种产品的竞争在质量,交货,时间和价格。

7.2。应优先考虑在签订服务合同与相关机构________各种所需的服务公司在运作期间,如果这种组织竞争方面的成本,时间和质量的服务。7.3。合营公司应优先采购货物和服务方面的工作合同直接由甲方和乙方只要他们竞争方面的成本,时间和质量。

8条保密

8.1。公司承认并同意技术将收到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应当保持秘密,机密。

8.2。公司同意,它和它的员工和技术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目的而需在该接触,不得透露任何方式任何技术给任何第三方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应保持这种保密在本合同的条款和今后一个时期对______年后终止本合同。

9.2。与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的,依照本法实施条例的期限,合营公司应继续连续________年期,除非六(6)个月结束之前,在当前的双方同意终止技术。

9.3。所有的技术和其他权利授予专利和商标应退还乙方,甲方有技术也没有任何权利或特权的使用进一步的专利,商标或相关技术合作企业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方式没有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与任何这样的未来使用。

10条仲裁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深圳根据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申请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材料

10.2。尽管没有提及仲裁,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除非另有约定。

11条不可抗力

11.1。任何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当事人应被视为不可抗力事件应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风暴,食品,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防疫检疫限制。如果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时间延迟所造成的不可抗力。

11.2。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发生任何不可抗力的电话和传真,应向其他方的挂号信,在十五(15)天内,一份由政府有关部门或部门确认的原因发生不可抗力。该延迟所造成的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六十(60)天,双方应解决问题的进一步履行本合同经友好协商。

12条合同语言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已写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所有重要文件中应当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同意使用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如有不符的中文文本和英文,中文为准。

第13杂

13.1。本合同包含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应影响的含义或解释。

13.2。中文文本与英文本合同都被处决的原件。每一方应将______副本每个文

本。

13.3。所有信件在甲方和乙方,合营公司应在英文或中文语言。

13.4。通知或其他通信的任何一方本合同应是书面的,均应视为有效 日注册以上航空。

甲方(盖章):乙方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

授权签名:授权签名:

签署______对______签署_______对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

标题: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第13篇:合作经营转让合同 文档

合作经营转让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就合作经营维多利购物中心一楼伯爵士专柜转让一事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下:

一、甲方就维多利购物中心一楼合作经营伯爵士专柜转让乙方。

(1)甲方转让乙方专柜总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元)

(2)乙方于2014年3月支付甲方:伍万元整。(50000元)

(3)乙方需在2014年9月1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在2014年11月1日前支付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80000元)全清。

二、甲方在乙方付清全款后,与乙方所经营的伯爵士专柜没有任何关系。乙方如若没有按时付清全款,甲方有权继续经营。

三、本协议经双方共同协定,双方不得反悔。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发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公证人: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第14篇:电商合作经营合同

电商合作经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电商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发展规划

投资预算:估算总投资 元。 效益分析: 元。

项目进展:产业发展整体规划祥见战略部署。 合作方式:股份制,独资、合资或合作。 第二条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本项目前期启动资金 万元。

网站建设 万(含结算系统,国际商城,远程视频系统)等。 办公厂地 万 (含办公设备,租赁)等。 团队建设 万 (人才,教育培训)等。 项目资金将逐步投入使用,具体投入情况见表。 第三条合作投资期限股权

甲方简称: 出资金额 万 ,占股权%。

乙方简称:众筹发起人 出资金额 万占股权%。 本合同生效签字日期一周内股东入股金额打入公司财务账户、一周内未打入公司财务账户本合同自动取消,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期限。

第四条合作方式

1.甲方以现金、出资额为该企业实际投资。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 第五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利润为实体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第六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①需承认本合同;合伙期届满;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第七条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1.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谢万成

委托代理人: 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15篇:酒店合作经营合同(材料)

酒店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搞活 大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 大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 大酒店共计

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

资金 万元,甲方占总股份 大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核算,并承担所有的债权债

万元整体拆股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

元注入 %,乙方占总股份

大酒店账务。

%,

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将甲方原有的清单),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股合作经营。

二、新合作经营的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时,移交所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新合作人经营。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内将务。如因债权债务不清影响新的合作人经营,要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好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业的招聘录用。

4、在合同同意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的财产不受到毁损和破坏,以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业经营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3、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第16篇:营运客车合作经营合同

营运客车合作经营承包合同

编 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为加强企业管理和规范运输行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前提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经营承包车辆

1、车辆湘KY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提供至客运线路牌给乙方使用,

2、汽车牌证及其它营运手续齐全,符合车辆行驶、运营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壹年。

第三条合作经营承包方式

1、乙方必须以甲方名义购车上户和办理营运手续,由乙方承包、甲方所经营管理的公路旅客运输,但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省、市交管部门核发的客运线路从事公路旅客运输,(必要时甲方可根据经营状况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客运线路作出调整)。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公路客运的全过程中,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承包期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单车费用

1、每月向甲方交纳企业管理费200元。

2、每月交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税费、规费、保险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实收 取,代收代缴。

3、有关费用的其他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5000元整(大写:伍千元),合同终止三个月后,在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前提下,无息退还乙方。

(2)各种费用的计算期以该车上户日或转入日算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止,期间不间断。因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提高收费标准和新增收费项目,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费用则作相应调整。

(3)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保险机构对承包车辆进行及时足额的办理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值不低于 20万元整,承运人责任险保值不低于50万元整,其保费由乙方承担。重大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后,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未及时按甲方规定续保,乙方必须停止车辆运行,否则,乙方要承担事故全部费用及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经营权。

(4)交纳费用的时间为每月的26至28日,所交费用为次月的费用。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甲方为办理承包车辆的交通肇事、治安、违章、临时性事务等所需支出及有关部门应收取的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享有对合作经营车辆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合同终止,车辆户籍权及经营证照归甲方所有。

(2)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各项费用,并按国家规定上交各种费用。

(3)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对本合同有关约定进行调整和修改;有权监督乙方及其聘用人员遵章守纪,依法经营;有权对乙方及其聘用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规定,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提出整改并按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经济制裁等处罚。因乙方的行为,损害甲方利益或信誉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因交通肇事、违章扣车(证)、脱班、治安处罚等造成车辆停运、罚款、经济赔偿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对外承担责任后,有

权向乙方追偿,并加收5%的信誉赔偿金。

(5)承包期间如政策或经营需要,由甲方按需添臵车辆附属设施,乙方必须支付添臵的设施费用和安装费用,乙方不得自行添臵。

2.甲方的义务:

(1)传达贯彻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精神,组织评先创优活动。

(2)组织交通法规、安全技术学习。

(3)建立驾驶员、车辆的安全技术档案。

(4)协助乙方调处交通事故和营运纠纷。

(5)安排车辆、驾驶员年度检审。

(6)组织办理合同期内客运车辆的营运手续。

(7)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规定,选择有利于营运车辆利益的险种,统一办理车辆的保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合同取得其合法经营收入。

(2)自觉遵守营运线路和各站点、所在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信誉,做到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依法经营。

(3)乙方须确保车辆行车安全,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持车况良好,妥善保管各类营运证件(牌、照),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相关损失费及罚款由乙方承担。

(4)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外,乙方无违约行为,不得终止本合同或转让承包经营车辆。

(5)甲方应提供车辆经营、调度、安全管理、站点协调、营收结算等多方位服务,协助乙方作好车辆年检、证照年审、车辆保险、事故处理等工作。

2、乙方的义务

(1)驾驶人必须参加从业资格培训学习,获得《从业资格证》方能上岗。

(2)在承包期内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政府对营运车辆管理的规定,严格履行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依法经营、热情服务,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社会的监督,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每月向甲方交清各项费用,并承担其它相关费用。

(4)必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维护甲 方和乘客的利益。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承包经营车辆转让、租赁、抵押或设定他项权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另行发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特殊情况需要转包的,乙方应写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交纳2000元的安全服务转包费,办理有关手续之后,方可转包。

(6)乙方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不得擅自在车身上乱贴异物。

第六条:车辆事故营运的处理

1、发生事故或营运纠纷,由乙方负责垫付医疗费、维修费等所需预支的费用以及处理事故所需的全部费用。

2、发生事故或营运纠纷,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甲方应积极主动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做好协助处理工作。

3、如因事故或营运纠纷酿成诉讼,致甲方应诉时,乙方需负担甲方的诉讼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并对法院的判决、裁定履行全部义务。如因上诉原因法院或仲裁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甲方承担责任时,甲方有权依此向乙方追偿相应的损失。

4、乙方不得因事故、营运纠纷或交通管制而少缴、缓缴应上缴的所有费用。

5.发生交通事故后,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由甲方负责与保险公司联系。乙方应及时把索赔材料交甲方,由甲方统一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不及时交索赔材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拖欠应交甲方费用,如逾期未缴纳,甲方按拖欠额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

3、不论何种理由和原因,罢运、停运、聚众上访等均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如因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严重违规经营行为,造成甲方线路牌被行业主管部门注销的后果,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车辆残值归甲方所有。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出租车转包给他人经营,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收回车辆和牌证。未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 责。

6、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请人代营,第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第二次支付违约金400元,第三次支付违约金800元,第四次则解除合 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和牌证。乙方所请代营人所发生的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7、乙方将承包车辆私自用于抵押、质押、变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和牌证,造成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元给甲方。

8、乙方不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每缺席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9、乙方擅自改变车身颜色、车身标识、车身广告,应立即改正,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和牌证。

10、乙方不按时交纳合同中规定的费用或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时,甲方立即收回车辆,每次收取500元扣车费。停运期间和各项费用不减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1、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在关经济责任可依法处理,但当事人必须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未尽力的要对放大的损失负责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乙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车辆牌照和营运证件,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因违法或其他原因被吊扣驾驶证执照一个月以上;

2、因违法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处罚的;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

4、经催缴连续三个月未缴清当月费用;

5、累计欠费金额达到当月应缴纳的费用;

6、经查证确实给甲方信誉造成重大损害,如中央、省级有关新闻单位点名批评一次或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点名批评二次以上(含二次);

7、不通过正当渠道反映意见和要求,煽动、组织、聚众闹事或集结上访停运;

8、不服从甲方管理,采取谩骂、欧打、威胁、恐吓甲方管理人员;

9、私自调整票价,违反物价规定擅自提价的;

10、乙方不如实提供其身份证明等真实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九条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届满;

2、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提前终止;

3、承包车辆报废(或不符合营运条件)、灭失,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

2、若国家税金、规费增加,其增加部分应由乙方承担并如数缴纳。

3、合同期满,甲、乙的权利和义务均完全履行完毕后,乙方须在合同到期日的次日将车辆及其附属设施与营运牌证上交甲方。到期车辆由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处臵,处臵所需费用从车辆残值中支付,剩余部分归乙方。如果乙方不按政府和甲方的规定处理到期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4、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调不果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经营指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17篇:海鲜合作经营合同1

老兵驿站清真餐饮中心

海鲜合作经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秉承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就八一广场清真餐饮中心所需的活海鲜供应与合作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范围:乙方为甲方酒店提供所需的活海鲜。

二、合作经营期限:年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决定所有海鲜菜品的品名、菜式、份量。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决定所有海鲜类菜品的销售单价和优惠折扣。

3、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新建海鲜养殖场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专人负责鲜活海鲜产品的饲养及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辅助配合工作,乙方须承担饲养鲜活海鲜的饲料及人员工资等费用。

4、本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鲜活海鲜饲养所需的水电费,但鲜活海鲜饲养的海水由乙方提供。

5、甲方负责活海鲜产品的销售,并负责收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在甲方酒店中餐厨房内修建海鲜池,购置养护海鲜的设备设施,并承担其建设费用和养护海鲜的设备设施费用。

2、本合同期内乙方所提供的鲜活海鲜不少于 20 种。

3、本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经营需要和要求及标准,自行组织进货、供货。

4、本合同期内乙方自行负责招聘活海鲜饲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服装、补帖、奖金、食宿等费用,且其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严格执行甲方酒店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认真维护甲方酒店的良好形象。

5、本合同期内乙方须根据甲方酒店经营需要,在前一日收市后及时接收甲方采购部第二天的采购报单;乙方受单人员须认真核对确认以确保按甲方第二天的采购报单进行供货配送,不得延误。除非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所需的活海鲜品种、数量、质量,则乙方自愿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6、本合同期内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对货源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如出现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本合同期内乙方每月10 日凭经甲乙双方责任人,仓库保管员和海鲜产品使用部门签字确定的收货详单、销售详单,方可到甲方财务结算。

8、本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向甲方收取海鲜出品销售款项的权利。

9、本合同期内乙方供应给甲方的海鲜必须是鲜活的和符合食用标准要求的产品。

六、合作利益及结算方式:

活海鲜按销售价格五五分成,即甲方占实际销售收入的50%,乙方占实际销售收入的50%。餐厅工作人员活海鲜的销售提成按照甲乙双方各承担50%比例支付费用。

七、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继续合作,权力、义务不变,也可自行终止。

八、附则:

1、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2万元,合同终止后退还。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年月日

第18篇:合作经营合同(视讯服务系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规定,就合作经营杭州×××大酒店视讯服务系统,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项目

1.双方同意在甲方安装乙方提供的视讯服务系统。

2.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年 月 日(正常开通日)至年月日。

3.双方收益:

(1)乙方的利益:乙方负责甲方视讯服务系统设备的投资,设备视频播放系统,

在开通正常运行后年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 万元系统服务费用。

(2)甲方的利益,视讯服务系统设备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档次,稳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强酒店的竞争力。

4.结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额每月付款给乙方,每月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项,乙方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滞纳行为,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五年内,乙方对该系统的设备拥有所有权。第六年开始该系统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2.负责提供全套安装设备及配套设施,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质量等均符合约定(具体见附件)。

负责合同规定期限内该系统的运营和维护保养。该系统的设备划归甲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该系统能正常运营,并定期进行保养。(具体的承诺书见附件,包括如何及时维修,补救措施)

3.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承担由于产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保证视频服务系统的音像质量。(质量的标准如何确定?)

5.保证片源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并保证每个频道每星期更换一部影片(共设轮播个频道)。(影片是否有要求?如何避免重复?)

6.系统归属甲方后,乙方应保证提供有效及时的片源,直至该系统不再使用为止。(提早 日提供片源清单。)

7.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安装在甲方处的设备做抵押或提供担保。

乙方对甲方的有线电视线路进行必要的改造,必须保证有线电视收看的效果(等同于以往的收看效果),并无偿提供 台 寸数源彩色电视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统服务费,因视频系统设备原因导致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系统服务费。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系统的所有权属乙方,但甲方拥有使用权,甲方不得自行转让、迁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担保。

3.合同签订后派专人协助乙方在工程勘测和安装期间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乙方人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物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有义务对本合作项目的技术、方案、协议内容保密,为系统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因甲方故意造成的设备损毁,甲方需对乙方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5.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甲方无偿提供设备操作间和一部工作电话,并无偿为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和系统维护期间提供住宿。

四、其他事项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单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2.违约责任: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责任。

3.双方发生争议时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9篇:商场租赁合作经营合同 (4500字)

成都 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合作经营合同

甲 方: 有限公司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宗旨,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在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经营场地内开展经营合作一事,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式、经营范围

经营场地:甲方同意将成都伊藤洋华堂的部分经营场地租用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选择下列类型的店铺(类型区分详见附件四)在甲方商场经营(在所选项□划勾): i类型:一般店铺(非制作、加工类,用电3kw以内、简单给排水)□ ii类型:特殊店铺(制作、加工类,用电3kw以上,给排水、抽排、用气)□ iii类型:ff店铺(统一风格、面积小于35㎡)□

经营场地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一《合同条件书》以及附件三《经营场地平面图》中红线圈定部分为准。

乙方根据需要租用(使用)甲方其它场地或设施的情况详见附件一《合同条件书》。 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场经营营销、管理支持,提供商场物业服务。

乙方自行办理在上述经营场地内营业所需的工商登记执照,以及合法经营所必须办理的其它证照,并将所有证照向甲方提供复制件一份,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证照进行审查,认为不具备合法开业条件的,有权要求在开业前完善。不能完善的,甲方有权不准开业经营,且合同期限仍按本合同约定起租日开始计算,超出一个月不具备合法开业条件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甲方同意乙方将上述场地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用于附件一《合同条件书》中所确定的品牌及项目。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只能按上述用途使用上述场地,若乙方需要增加经营项目或转换经营品牌,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进行。

本合同附件一《合同条件书》所载明的乙方经营的商品(服务)品牌或商标,是甲方接受乙方合作的条件,除非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另行签订合同,当乙方因被解除特许经营权、加盟经营权或者依法被撤消商标权等任何原因丧失上述品牌或商标,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赁经营场地的交付

1、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地]的租赁期限以附件一《合同条件书》中所约定的经营期限为准,自本合同约定经营期限的起始日(以下简称“起租日”)起算。

2、根据乙方经营要求,乙方对经营场地的用电设备、给排水、天然气、空调、排风系统以及消防系统等基础设施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四中:[根据乙方要求甲方统一施工部分])应当在签订合同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与详细设计;由甲方委托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建设。乙方没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将依据甲方商场的规范标准(详见附件四中:[ 甲方完成的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基础设施施工建设完成交付条件。

乙方对上述基础设施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甲方完成基础设施施工建设,满足交付条件后,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书,乙方收到进场通知书后应于24小时内进场。

3、乙方进场后,需以自己的费用对[经营场地]按照预先向甲方提供并经甲方同意的装饰、装修及设备设施安装位置图纸(或方案,详见附件五)进行装修和设备的安装。乙方可以在双方商定的位置设置 商标招牌和标志(位置、面积和形状详见附件

五),并自行、自费取得招牌和标志等广告设置的有关政府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许可发布等)。 乙方应于收到进场通知书后次日起 日内(免租期)完成装饰装修及设备设施的安装工程并通过消防安全的检查及开业法定条件审查等活动,满足开业条件。

乙方未能在免租期完成装修或者任何原因不能如期开业,租赁期限仍然自起租日开始计算,超过七日,自租赁期限第八日起,仍然未能开业的,按照延误时间按每日租金双倍承担违约金;超过30日仍未开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月租金的3倍承担违约金。第三条 利益分配、财务结算及费用负担

1、乙方每月定额向甲方交付合作经营固定收益(固定租金),具体金额以附件一《合同条件书》中所约定的金额为准,支付时间为每月日前支付本月固定租金。

若本合同续租延期,自双方首次签订合同第 年起,乙方应当附件一《合同条件书》约定的递增比例向甲方增加缴交的合作经营固定收益(固定租金)。续租时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每月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甲方交付合作经营浮动收益(浮动租金)的计算比例在附件一《合同条件书》中约定。浮动租金支付时间为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场营运管理及服务的费用(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根据乙方商品、服务类型详见附件一《合同条件书》中约定)。

4、乙方承担商场物业公共费用(公用部分电费、水费、空调费等),各项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并按乙方租赁面积分摊的金额为准,支付时间为每月日前支付上月费用。

5、乙方自行承担经营场地内经营所发生的水、电、气、通讯、光纤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部分所产生的水、电、气费按以下原则处理:

乙方每月按实际用量向甲方交纳乙方自用设备所产生的水、电、气费。

甲方可为乙方营业场所安装水表、电表、气表,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安装水表、电表、气表,则每月电、水、气费由双方商定,定额收取。

乙方每月交费电、水、气价为当月甲方向国家供电、供水、供气部门缴费时适用的电、水、气价。通讯、光纤等费用根据乙方实际使用结算。

每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上月电、水、气、通讯、光纤等费用。甲方于实际收款后向乙方出具收费凭证。

6、乙方向甲方缴交的上述各项费用其支付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 ① 乙方向甲方缴交的上述费用由甲方在每月结返销售款给乙方时一并扣付; ② 乙方向甲方缴交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每月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

7、乙方销售款的收取按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① 乙方自行安排收银人员,自行收取销售款;

② 乙方销售款统一由甲方收款员收取,甲方按时返还销售款。

8、如双方商定乙方销售款的收取以甲方统一收银方式进行,则销售款的返还按下列方式进行:

帐目核对:甲乙双方每日核对前一日销售款项,如有差异,双方共同查找原因。甲

方于每月 日和每月日发行两次付款通知书,作为甲方付款

依据。

支付时间:甲方每月两次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返还销售款,支付时间为每月

日和每月 日,若遇节假日,支付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第一日。

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二《合作双方明细书》中载明的乙方开户银行、账户名称

和账号以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因故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账号,应

以签订合同的相同印鉴签发通知,告知甲方,并重新签订本合同附件《合

作双方明细书》。如因乙方逾期未通知或者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或者造

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乙方应于每次结算前 日,按甲方要求提交请款手续。如乙方不能按时提交齐全的请款手续,甲方将处理为下月(次)支付,乙方不能以此要求追究甲方延迟支付的责任。

每次结算时,甲方将乙方本期实际销售额,扣除本期甲方应收取的合作经营收益及其它各项费用后的净额,返还给乙方。甲方在返还乙方的销售额时,可以依据双方在本合同或者其他合同、协议中的约定,扣除应当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费用。如当月不足抵扣,可顺延下一个月补扣,如果仍然不足补扣,乙方必须以现金或转帐方式补交。

9、如乙方销售款统一由甲方收款员收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私自赊销或收取销售款。

10、甲乙双方各自按国家税收法规独立纳税,各自负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金及附加费。乙方的销售额由乙方自行向顾客出具发票,乙方不得拒绝为顾客出具发票。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须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附件一《合同条件书》中所约定的金额为准。

2、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在乙方拒绝或者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时,冲抵应当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各项费用以及违约金。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将履约保证金交纳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冲抵扣减履约保证金后,乙方应于 日内以现金或转帐方式补足履约保证金或者书面同意在营业款中抵扣,营业款不足或者未予补足的,甲方有权按未补足金额的三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4、经营期满不再续签合同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甲方在相关终止解除事宜处理完毕后两个月后通过转帐方式向乙方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该月15日前,凭交纳履约保证金时甲方开具的收据原件申请办理退款手续,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申请的次月25日无息退款(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 装修

1、甲方有偿提供[经营场地]所在商场范围内的公共装修,包括室外装修和室内的天花、灯具、消防系统、电梯、供电供水系统以及地面公共走道、墙面、柱面、观赏大厅的装修,一次性向乙方收取部分公共设施配套费。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支付该笔费用,费用金额以附件一《合同条件书》中所约定的金额为准。(此项费用按面积计算,在每次签订合同时缴纳)

2、若因甲方违约,以致合作期限未届满,(因情势变更、不可抗力造成终止合同外)甲方则扣除乙方已实际执行的合作期应分摊的公共设施配套费,按照本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乙方返还合同未履行期间的费用;若因乙方违约,或自动不经营,以致合作期限不足本合同约定期限,甲方则不退还乙方公共设施配套费。

3、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对[经营场地]进行装修、改建和设置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以及在合同期限的进行重新改装改建(造),乙方应事先书面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但装修方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 必须符合房屋的安全要求,不得损害房屋结构;

⑵ 装修施工以及装配的设备设施的负载必须在甲方商场电力、供排水、天然气、垃圾处理等总体负荷及分配给乙方使用的承载范围之内;⑶ 装修施工、大型设备材料的搬运、噪音设备的使用必须依据甲方指定的时间与方式下进行,不得妨碍其他商户的经营,影响顾客消费;特殊情况下根据甲方要求避开电力、供水高峰期;

⑷ 文明施工,及时处理障碍物、垃圾。施工人员不得与顾客或者其他商户发生冲突,不得妨碍顾客消费活动,不得妨碍其他商户的经营,对甲方管理人员的制止与要求必须遵守;

⑸ 装修施工以及设备运转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⑹ 除乙方商品或服务所必须的商标、标志以及与该商品与服务密切相关的装修风格、装饰物等,乙方的装修应当保持与甲方商场整体风格的协调,对于过于简陋、低劣的装修甲方有权要求改进,对装修装饰长期不予维护发生破败,可能影响商场声誉的,甲方有权要求改善或者重新装修;

⑺ 不得设置可能占用公共区域或者其他商户的地面与空间的广告位、装饰物、商品架构等物件或设施,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⑻ 装修装饰不得包含与乙方商品或服务无关的文化内容,不得有对自己的商品进行低俗、色情或者其他有违社会风尚的文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乙方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或者根据甲方意见改进装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应当视为符合上述条件,但是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的除外。

乙方装修方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在缴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开始装修。

4、装修保证金为装修中可能给甲方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的担保。装修保证金金额在本合同附件一《合同条件书中》确定,在每次装修或者改装前缴纳。装修改装工程完成后满二个月,没有发生因装修改装的赔付事宜,甲方通过转帐方式向乙方退还剩余的装修保证金,乙方应在该月15日前,凭交纳装修保证金时甲方开具的收据原件申请办理退款手续,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申请的次月25日无息退款(如遇节假日顺延)。

5、乙方应按照[经营场地]的物业功能合理使用,对于租赁经营场地的物业正常使用的维护维修按照谁安装装修谁维护的原则区分维护维修界面。

因为乙方的装修或设备运转的过度不当使用,造成公用设施的损害,乙方应当赔偿,包括不限于维修恢复以及给甲方或者其他商户造成的损失。

6、对于甲方安装装修的物业部分因正常使用出现故障,乙方应当向房屋所有权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报修,也可以向甲方报修。甲方接到报修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修复。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故障,甲方修复后,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物管公司未及时处理维修事宜,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物管公司交涉或者配合索赔事宜。

第六条 场地管理、保安服务

1、正常情况下,甲方必须提供良好的[经营场地],完整的供电照明和中央空调系统,并由甲方负责保养和维修。

2、乙方营业的[经营场地]范围内天花板上的内藏照明灯具或广告灯箱以及乙方自用设备的更换、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没有及时更换、维修的,甲方有权限定时间更换及维修。甲方代为更换、维修的,乙方负责承担维修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及人工费)。

3、在[经营场地]内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严禁存放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品,危险品,一旦发现承担违约金五万元,若有违法或造成严重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在[经营场地]内存放私人物品、与经营活动无关物品、证件。

4、乙方不得随意改装[经营场地]内的电源线,插座及照明设备以及甲方配备的其他设施,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许可的除外),一旦发现承担违约金二万元,并立即恢复原状,若有违法或造成严重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5、乙方除非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由乙方承担费用,不得占用商场公共区域或者商场配套公共区域的场地、通道、楼道,一经发现经制止要求改善不予纠正的,承担违约金一万元,超过一天,每日承担违约金三万元,因商品、人员进出发生的通行除外。

6、商品的布局及摆设须与甲方总体布局和规划一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隔断销售场地,不得搞独立体系,一经发现并立即撤除或由甲方强行撤除,给甲方或者其他商户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乙方须接受甲方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并无条件为甲方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方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甲方提供24小时保安服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条例,遵守甲方有关开店时间、闭店时间、进场纪律、离场纪律和轮换班的规定。

第七条 商品营销、促销广告活动

1、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场营业促销的咨询服务,乙方配合甲方整体营销活动及整体促销措施,相关促销合作的约定详见双方《商场营业促销咨询服务合同》。

2、乙方独立经营的营销活动及促销措施,必须报经甲方营销部门审批,在不影响甲方总体形象、管理动作及财务结算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3、乙方在商场制作广告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发布的广告内容与甲方有关,广告必须通过甲方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乙方广告费用自行负担。

4、乙方不得在[经营场地]内私自制造和挂贴广告、宣传品及其他展示物品。如确需要,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在规划的范围内统一布置安排后,方可布置销售场地广告及展示物品。

乙方使用dm单、pop及媒体物应当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承担费用,由甲方统一安排与制作。

5、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内部及外墙广告位,有偿使用。乙方无权将甲方租借给其使用的广告位转让或变相转让。

第八条 营业人员的聘用、管理及报酬

1、营业人员由乙方派遣,人数不得低于附件一《合同条件书》中所约定的人数。乙方须自行承担派出营业员的工资,乙方营业员工资标准和奖励办法由乙方自行制定并支付。乙方须按成都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用工标准及有关规定招聘并签订聘用合同。乙方按有关规定为派出营业人员办理医疗、养老、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

2、乙方自行招聘营业员,并对营业员进行与自己经营项目有关的商品、服务专业培训。营业人员在甲方商场礼仪、服务等培训与纪律法制教育统一由甲方在上岗前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取得甲方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培训费用(详见附件一《合同条件书》)由乙方负担。

3、营业人员的工作服由乙方自行订制大方美观的规范制服,营业员不得穿着便装上岗,也可以约定由伊藤洋华堂商场的要求统一订制,费用由乙方支付。

4、在双方合作经营的场地内,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规定的服务规范,督促营业人员遵守甲方服务规范,做到态度亲切、诚恳;服务规范、周到。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违反服务规范的行为予以批评指正,并限令改正。

5、乙方营业人员的解聘权,原则上归乙方;如果营业人员违反甲方制订的员工管理规定达到解聘程度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对该员工进行解聘或调离甲方营业场所,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并坚决执行。解聘时,乙方必须按《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6、甲、乙双方在用工中都必须遵守《劳动法》的各项规定,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7、乙方员工管理的相关事项,除本合同已经约定的外,由双方订立《供应商员工管理及劳动保护协议书》,详细约定,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商品采购、商品质量和零售价格

1、商品采购以乙方自己的名义进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购销合同及购进商品,甲方不承担货源风险。

2、为保证伊藤洋华堂商场的形象及商业信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商品在购、销、存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查,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质量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如检查中发现商品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有问题商品,并尽快将有问题商品撤出经营场地。

3、乙方保证在经营场地内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按国家有关法规向甲方提供商品的质检证书及完备手续;进口商品须有国家商检、卫生检验、海关检验证明及合法手续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上架。按国家规定对有关商品实行“三包”,并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或消费者的损失,同时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4、除经甲方认可的特殊商品外,其余所有商品一律采用人民币标价。乙方必须明码实价,除时令商品换季或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时可以在商品标明“折价比例”、“特价商品”外,严禁议价零售或私自收取货款(依约自行收银的除外),否则每一次按卖出货品原标价罚款二倍。

5、商品零售价格原则上由乙方根据市场行情自行制定。其确定价格应严格遵守《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不得搞价格欺诈、暴利等行为,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市同类商场同种商品的同期价格水平。

6、甲方有权随时对商品价格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所标的商品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订价原则,乙方必须立即进行调整。

第十条 消费者及员工投诉

1、乙方在[经营场地]经营时发生的与顾客及内部员工的消费投诉或争议,应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乙方与甲方商场内的其他经营者的争议,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

2、由于乙方或第三人的原因,牵涉甲方参与乙方与他人争议的解决,甲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人或者有关部门要求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应当由乙方承担最终责任;甲方先予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代赔偿预备金,金额以附件一《合同条件书》中所约定的金额为准。当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处置有关争议或者因任何理由不能及时处理有关争议,或者因为消费者坚持要求甲方商场承担责任参与处理,可能危及甲方商场信誉或者经济利益时,甲方有权以代赔偿预备金先行赔付有关费用。

甲方支付代赔偿预备金后,乙方应当及时补足;不予补足的,甲方有权自乙方当月销售款中扣除。

经营期满不再续签合同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甲方在相关终止解除事宜处理完毕后两个月后通过转帐方式向乙方退还剩余的代赔偿预备金,乙方应在该月15日前,凭交纳代赔偿预备金时甲方开具的收据原件申请办理退款手续,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申请的次月25日无息退款(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违约处理外,一方有违约行为应当按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提供经营场地,须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3、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合同所列各项费用,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4、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购销合同及购进商品,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5、乙方对商品不明码标价,擅自讲价,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6、乙方不得超出核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违法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否

则,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7、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8、双方约定乙方销售款统一由甲方收款员收取的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以

任何形式或借口私自赊销或收取销售款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9、顾客按消费金额索要发票时,乙方以任何理由拒绝向顾客出具发票,甲方有权

按顾客消费金额扣减履约保证金。

10、乙方擅自停业或被政府责令停业的,按日租金的三倍承担违约金。

第十二条 租赁合同相关纳税义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所需承担的纳税义务,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各自独立办理及

履行。

第十三条 续租 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在至租赁期五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愿意继续出

租的,续租手续需在至租赁期满三个月前重新办理。

至租赁期满五个月前,乙方未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意向的,甲方可以自行寻

找其他承租人。

至租赁期满三个月前,甲方向乙方书面通报其他承租人的承租条件,乙方在同等条

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愿意承租的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报后24小时内答复甲方愿

意承租意向,未答复或逾期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以带领将来(可能的)承租人进入乙方租用场地内观

看。

合同到期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任何一方不再同意延续合同的,本

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应按终止条款执行。

在合同终止后乙方未搬出(仍在营业或停业)并且双方签署了新的租赁合同,乙方

应按本合同终止时的日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该期间租金,直到乙方完全搬离或者双方新的合同成立之日止。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双方经协商一致。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中关于缴纳各项费用的约定,未按时交纳合作经营收益

及其它应交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经营期限内,乙方停止营业或被政府责令停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乙方两次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经甲方指出仍不纠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本合同约定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7、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难以继续经营,乙方必

须提前__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放弃履约保证金及装修费的所有权。

因为上述第

1、

3、

4、

5、6项而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

(二)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解除。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处理:

1、本合同解除或终止,除应按本合同规定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双方应

在解除日或终止日起三天内办理交接手续。出租场地的固定装修(包括乙方装修部分)、

拆除可能损坏房屋结构的附作物及属于甲方所有的货架、物品乙方不得拆走和故意损

坏;其余乙方的商品及自行添置的可拆除设备、货架等自行拆走,库存商品自行处理;

对于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由乙方安排调离或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乙方以拆除、搬离后的实际现状在保持租赁物干净、整洁的将租赁物移交给甲方。

乙方拆卸设施、设备时不得发生对建筑物和原装修造成人为损坏的情形 ,否则乙方应

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如遇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交接手续,拒不交付出租

场地,继续营业或者超过五天仍未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关闭乙方营业场地。

乙方未停止营业期间,每日应当按照合同解除时日租金额双倍向甲方支付租金。

→乙方停止营业的,甲方有权自行收回场地,双方按照本条1项的约定撤离原则对场

地内的乙方留存物品登记造册,由乙方签名确认搬至仓库代为保管,期间一切损失由乙 方承担,如乙方拒绝在场确认的,即视为乙方放弃上述物品(丧失赔偿请求权),甲方

在两名无利害关系人在场签名作证的条件下对乙方留存物品登记造册,搬至仓库代为保

管。乙方提取甲方保管的物品时须交纳保管费。如超过45天乙方仍不予提取,甲方有

权自行处置。

3、双方一致理解,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者任何原因解除后,非经签订书面合同,本

合同不得自行延续。即使因经营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双方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仍然在

继续合作经营,甲方仍以“租金”或者其他名义收取乙方场地使用费,也不得推定合同

延续,且任何一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这种合作,而无需因此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补充

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与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

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除非附件有明确规定,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2、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和商场管理的需要制定的甲方商场管理规范,除与本合同

相抵触的内容外,是本合同之有效附件,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对各项管理规定的修改无需

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当遵守。

3、甲、乙双方须填写本合同附件一《合同条件书》,附件二《合作双方明细书》作

为合同的附件。

4、根据双方经营合作的特殊要求以及乙方商品或服务特点,双方依据本合同签订有

关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依照其约定执行.双方任何对本合同修订

或者补充须经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4日内在甲方所在地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二《合作双方明细书》

1、双方的住址、电话、传真以及履行合同的银行帐号等内容应当载于本合同附件

二《合作双方明细书》。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信件、传真、邮件等),

按上述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2、作为除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以外的指(派)定人员,乙方所有可能派往甲

方处理业务的人员均应载入该附件联系人栏目中,非乙方在该附件中指定的业务联系

人,不得派往甲方履行合同。

3、本合同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该附件项目,但更改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末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2、本合同以中文做成,双方各持一份。

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条目,仅为醒目和条文提示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文字意

义和解释。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行

政公章后,方能生效。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向对方提交有效的委托书。

2、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冲突的有关文件,即告作废。

3、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

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的合同中任何条款应予以

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4、本合同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条款和相关违约责任条款独立有效,即使在本合同

终止、协议解除或者人民法院对双方有关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乙方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 侵犯消费者权益或者不履行有关对消费者的义务,甲方仍有权依照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

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签约说明:本合同由甲方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制作。甲方在此提示乙方认真审察本合同各条款之约定,并向其解释和说明有关条款。乙方接受甲方的提示和说明,对本合同选项条款在与甲方充分协商后进行了慎重的选择,并对本合同中关于质量责任和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表示理解。除双方另有补充协议的外,乙方完全接受本合同各条的约定。

甲方:成都伊藤洋华堂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月 日

:签订日期: 年(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20篇:关于合作经营服装加工的合同

关于合作经营服装加工的合同

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合作开办T恤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服装加工厂经营方式

1、双方合作场所定在:北白象租用老人协会的厂房1100㎡,租金每平方9.5元/月,每月计租金:元,年租金为125400元,每年结算一次。

2、实际投资以实际固定资产评估重臵价确定,金额:38万元;流动资金:12万元;合计50万元;

3、出资比例:甲方出资:25.5万,占比例:51%;乙方出资:24.5万,占比例49%;

4、乙方投资人参与管理,甲方每月支付其工资,每月工资随员工一起发放,如不参与管理则不享受每月工资待遇;

二、服装加工厂的经营项目及运营

1、加工厂经营项目为T恤、衬衫加工;

2、加工业务来源:优先及日常级业务:浙江迪撒服饰有限公司委托加工业务;在满足浙江迪撒服饰有限公司生产需求外,服装加工车间可以承接外协加工订单;

3、加工费确认以市场价(原则上以甲方计件工价的1.8倍计算)方式计算,甲方月结确定;

三、合作经营管理时间范围:期限为:2014年9 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止。

四、利润分配

每年按实际公历1月1日-12月31日做为一个会计期,第二年1月-2月根据上年的会计报表上确定的利润,结算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通过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利润分配比列为59%:41%。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期限内所有经营管理事项均由乙方处理,除非危及甲方公司利益及加工厂利益否则甲方不予干涉。

2)甲方配合乙方基于履行的需要而提出的合理的需求;

3)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向乙方分配利润。

4)甲方原给予乙方的工资待遇仍继续支付,乙方工资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5)监督乙方经营使用加工生产厂资产的情况;

6)不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2、乙方责任:

1)全面负责加工厂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生产管理、食堂、宿舍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承担员工工资、水电费、资产维修费、更新费用等与经营管理厂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以及除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之外的所有费。

3)除非乙方过错原因导致,否则乙方不承担加工厂的亏损后果。承担亏损比列??(需双方自行协商)

4)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辖区街道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支持辖区派出所的工作,不得违规经营生产。严格做到安全生产,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定期对锅炉等特种设备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维护保养,对食堂健康卫生经营进行监

管负责,对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进行监管负责;

5)乙方将生产用电用水,按电表数据抄报付款;

6)制定具体制度,施行合理措施,保证生产加工的安全;

7)合理使用加工厂资产,保护加工厂资产不受损害;

8)不得将甲方的货源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生产,另接外单前必须保障甲方的产品货期和质量不受影响;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9)应当在每月的日,依约将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交付给甲方。(货物的质量标准参照有关法律和该行业的相关规定);

10)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限内,如果乙方单方面想提前终止合作协议,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同意清算退款(乙方投资)方可撤资,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将不得在合同期内撤资(乙方投资),但可参与年度分红,投资款到合同期满清算后再退还;如出现亏损,以实际亏损比例折算乙方应得金额结算,甲方不负责补全乙方起始金额,责任由乙方自负。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该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20%违约金;

4、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经营期间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利益损失或名誉损失

的,乙方必须予以全额赔偿。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意中止合同造成乙方利益损失的,也应当予以赔偿。

七、合同解除、续签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解除合同时,按双方协商内容处理。

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方式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另行签订合同。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和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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