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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3 07:22: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长宁县竹都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我司交通运输稳定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增强和提高我司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和损失,保障我司稳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宜府办[2008]280号《关于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宾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关于贯彻的通知》,以及“长运管[2008]131号《关于印发〈长宁县道路运输行业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辖区内发生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集体上访、游行示威、堵路罢运、重大群体性械斗、聚众打砸抢烧、聚众冲击党政机关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以预防为主,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1.4.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严格按照预案规定,对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1.4.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1.4.4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要加强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讲清法规政策,吸收合理化建议;

1.4.5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1.4.6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现场处理工作。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长宁县竹都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公司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任指挥长,副经理(安全第二责任人)任副指挥长,安全科、行政办公室、综合经营科、财务统计科科长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由安全科科长(安全第三责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1.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决定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决定现场处置指挥小组人员的组成和分工,授权指挥小组进行现场处置;决定其他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1.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发挥当我司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上级报送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应急管理专题会议,督促落实上级有关决定事项和领导指示精神;组织起草修订《长宁县竹都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协调我司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理、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收集、掌握动态信息,平息、化解矛盾。

2.2组织体系框架

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组、现场治安组、后勤保障组。 2.2.1综合组

综合组由公司办公室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应急协调事务;负责向各组传达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的指令;负责与有关方面联系,督促有关方面工作;报告各组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应急处理工作,根据需要公布事件及应急处理信息,必要时向上级报告;负责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承办应急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现场治安组

现场治安组由安全科和综合经营科全体人员组成,安全科长(安全第三责任人)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的分析处理,内容包括事件特性、危害程度和事件波及范围;负责控制源头,防止事件扩大;负责事件现场照像、摄像;负责搜集与事件有关的物证、证人证言和资料;负责查明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维护事发现场和区域治安交通秩序;协助相关部门疏散事件区域内的无关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处理与事件有关的其他治安问题;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财务统计科全体人员组成,财务统计科长任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度应急处理所需的器材、车辆等应急物资,承办应急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警机制 3.1应急准备与预防

3.1.1落实工作责任制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维稳责任。稳定工作公司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分管副经理(安全第二责任人)是直接责任人。建立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确保政令畅通、行动迅速,按照指令要求全力投入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各尽其职,整体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3.1.2、落实排查防范制度。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把维稳工作重点前移,积极主动做好防范工作,坚持排查在前、疏导在前、稳控在前。要认真查找本公司的不稳定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企业内部出现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和苗头,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坚决把所有不稳定苗头解决在本公司、本部门,消灭在萌芽中。

3.1.3、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建立维稳工作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要加强监控,关注稳定工作动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及时报告。一旦发现群体事件及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第一责任人,公司第一责任人向运管所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稳定因素。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或扩大损失者,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上级处理。

3.1.4、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要严格落实值班,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及时。在节庆、两会及敏感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公布联系电话,配备专用车辆,保证通讯、交通工具畅通。同时,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提高及时处理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启动维稳应急预案期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辖区,并且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凡因值班人员不到位、脱岗、延误事件处理或接报后,不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的,将追究带班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2事件分级

根据各种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不稳定事件从影响面上分为三个级别:Ⅰ级事件、Ⅱ级事件、Ⅲ级事件

3.2.1Ⅰ级事件

3.2.1.1特别严重的不稳定事件,事件影响力或事发人员突破全市范围,到省乃至进京进行各种不稳定活动; 3.2.1.2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3.2.2Ⅱ级事件

3.2.2.1在我县辖区、各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严重不稳定事件,在全市范围内产生较为广泛的影响;

3.2.2.2跨区县的不稳定事件;

3.2.2.3视情况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2.3 Ⅲ级事件

3.2.3.1在我司内部发生的不稳定事件,范围控制在我县辖区、本公司内部;

3.2.3.2视情况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应急处置 4.1预案启动条件

当发生我司客运车辆群体性突发事件时,并由指挥长启动我司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2信息报告

当发生我司客运车辆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现场相关人员立即向公司报告,由公司应急指挥部确定,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3先期处置

4.3.1一旦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的情况,指挥部和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疏解和劝导,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4.3.2一旦出现部分客运车辆罢运的情况,指挥部全体人员应及时进行阻止和规劝,并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必要时,应迅速调集客其他线路的客运车辆疏散旅客。

4.3.3一旦出现阻塞交通、聚众闹事、冲击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等情况,应积极配合公安、交警、行业管理部门迅速进行现场控制,疏通道路、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4.3.4一旦出现个别人的过激行为指挥部人员应迅速封锁现场,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4.4分级响应 4.4.1Ⅰ级事件

指挥部责任人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在迅速组织处置工作的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和援助。必要时报告公安、司法机关对当事双方领头人员实行强制性措施。

4.4.2Ⅱ级事件

我司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事件发生现场,同时迅速向运管所和县交通主管部门上报,要紧紧依靠运管所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现场的协调解决工作。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协助有关部门疏导、疏散现场人员。同时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帮助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化解矛盾。

4.4.3Ⅲ级事件

公司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事件发生现场,同时迅速向县运管所和县交通主管部门上报,按照行业政策和法规做好解释工作,化解矛盾,运用各种措施、方法、手段防止事态扩大化,使社会负面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疏导、疏散现场人员。同时积极协调、帮助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化解矛盾。

4.5我司参加现场处理的人员必须按照我司应急指挥部处理方案,同时配合主管部门应急预案,实施治理,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

4.6应急结束

现场处理结束后,由指挥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急结束。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公司对突发事件参与者要实行跟踪教育,对为首的骨干分子要密切监控,掌握动态,确保一旦再发生问题,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

5.2调查评估

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对其危害性进行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

6.应急保障

6.1如发生维稳事件,川Q4549

1、川Q22

319、川Q22328为应急车辆,立即作好随时出发准备。

6.2公司应急电话0831-5561316 5561315 6.3维稳事件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手机24小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7.监督管理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7.1.1演练时间:每年6月份进行。

7.1.2演练方案编制:每次演练要编制演练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预定演练过程、预期目的等。

7.1.3演练参加人员:演练人员、观摩人员和评价人员。 7.2宣传教育培训

7.2.1公司通过会议、展版等形势,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员工法律意识,主动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和谐发展。

7.2.2让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在事件发生时间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

7.3演练评价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组织情况和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制订纠正措施予以完善。

7.4责任与奖惩

7.4.1对于在事件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7.4.2对于瞒报或迟报事件,造成事态加重或扩大的以及在维稳工作中玩忽职守的,将根据情况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8.附则 8.1预案修订

由长宁县竹都运业有限责任公司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并负责解释。

8.2预案实施

本预案于二○一一年六月修订执行。

长宁县竹都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二○一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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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维稳工作处置突发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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