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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实验室等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9:24: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DB51/T 1592—2013

功能室规章制度上墙

1.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员主要职责 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2: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3.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还制度 中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4.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5.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则 6:中小学仪器室管理规则

7.成都市中小学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规定(暂行) 8.成都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保管制度

9.成都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的领取及使用制度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规范(原版)

1,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 实验室管理规则

3,实验仪器设备器材药品管理制度 4,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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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员主要职责

一、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掌握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的性能、构造、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做好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的存放、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

二、配合任课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按时做好实验课开设情况记录,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点、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自制教具工作,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课教师联系,开放实验室,为任课教师开展课外科技实践活动创造的条件。

四、做好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的验收、入库、登帐及编号等工作。定期清点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年终做好盘存工作,使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根据需求及时编制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添置计划。

五、保持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整洁,做好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范工作,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事故隐患,制定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

六、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全面管理工作。调进或调出实验室,要办好交接手续以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

DB51/T 1592—2013 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一、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和执行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生实验守则。

二、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协助教研组拟订实验目录、编制实验仪器的购置计划、做好实验登记。实验技术人员应协助实验教师上好实验课、作好统计,引导学生自制教具,开展科技活动。

三、对分管的仪器设备和药品,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按科分室、依类定柜、柜内定点,件件有标签,柜有目录卡。危险药品有专室或专柜保管,账物清楚。

四、实验前认真准备,密切配合,上好实验课。实验完毕,检查清点仪器,填好实验记录存档。

五、遵守操作规程,定期保养仪器设备。严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

六、保持实验室、保管室内外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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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教学科研的专用场所,学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实验室,按编定位置就座,并保持肃静。

二、凡进入实验室,必须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按教师要求和实验步骤与规程进行实验。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搬动室内的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

三、学生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熟悉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原则,了解仪器设备、药品的性能,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实验前先清点实验需要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如有短缺或不合规定的,及时报告教师补齐或调整。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细心观察实验现象,真实记录实验数据,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实验数据和记录。

四、爱惜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增强环保意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倒入下水道。违法规定造成事故以及损坏、拿走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按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赔偿。

五、实验完毕,学生应整理、清洗仪器设备,由组长向任课教师交点清楚,经任课教师验收通过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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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要有如下档案,并按下列方式进行分类保存。各种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丢失、销毁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档案管理人员更替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一、实验室建设:建设规划,图纸(改、扩建),水、电、暖配置图,防火、防盗、通风和排污设施设计资料等。

二、仪器设备:帐簿,验收单,说明书,维修记录,报废单等。

三、实验室管理:各种规章制度,实验通知单,实验报告单,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使用记录,实验室开放记录,教科研活动记录等。

四、安全工作:环境档案、危险品使用记录,废渣、废液处理记录,防火防盗工作记录,突发事故处理记录等。

五、综合档案:相关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请示报告和批复,各种统计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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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还制度

一、仪器室的教学仪器(包括药品、耗材)移出仪器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二、任课教师需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和进度表以便安排购置实验用品。实验前一星期,任课教师需提交实验通知单。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实验通知单准备教学仪器(包括药品、耗材),并进行实验检验以确保其性能良好。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对每组仪器逐一检查后,由实验室管理员复查,并在实验通知单上填写检查结果。

三、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教学仪器(包括药品、耗材),需教师本人到仪器室办理借领手续,在借领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本人将所借领的物品送还仪器室,由实验室管理员检查验收完好后,注销借领手续。

四、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领时,需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领手续。同时实验室管理员要向借用人介绍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借用人确认后,签字领用。非教育单位一般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经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领手续。未进行验收的、不宜搬动的、较精密的仪器设备和危险品等,实验室管理员有权拒绝借领。

五、教学仪器(包括药品、耗材)原则上不对学生借领,因课外科技实践活动需要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领并负责按时归还。

六、所有的领借不能超过规定期限,每学期末必须将全部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收回仪器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如有损坏,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DB51/T 1592—2013 中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学生在实验中由教学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即可做合理消耗处理。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因不遵守纪律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照价赔偿。

二、任课教师正常教学造成损耗,填写登记表即可做合理消耗处理。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应提出批评并对其进行培训。未经批准动用教学仪器进行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失的,应提出批评并照价赔偿。

三、实验室管理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的损失要给予处分并照价赔偿。违反借领制度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室管理员和使用人共同负责赔偿。

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借领批准人和借领单位共同负责赔偿。

四、因防盗设施不齐造成仪器丢失的,由单位负责人负全部责任,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五、仪器室应有专用的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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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实验室有毒、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等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危险化学药品在储存、管理和使用中的安全。

二、化学药品要有工作责任心强、办事认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常识、专业技能和应急救援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药品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危险药品必须分类专柜存放,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监督使用。中学要建立危险化学药品室。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分别存放于具有防火、防盗性能的专用柜内;有强腐蚀性的危险化学药品要分类存放于具防盗、防腐蚀功能的专用柜内。

三、危险化学药品使用时要精确计算其用量,认真填写危险化学药品使用记录簿,使用时管理员要特别强调药品性能及使用方法,二人以上同时在场开锁领取。使用后,应将实验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剩余药品要送回原处保存。

四、学校要经常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环境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剧毒药品名称、数量除学校主要领导和实验室管理员掌握外,对其它人员一律保密。要设立专门档案详细记录剧毒药品的数量、来源、使用和消耗等情况。长期闲置不用的危险化学药品,要主动和公安、环保部门联系,在他们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销毁。若发现遗失或被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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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则

一、实验室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对安全工作负全责。

二、要经常进行安全工作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牢记预防为主的观念,对易于发生事故的部位要重点监管。

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等危险化学药品要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监督使用。

四、实验室要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实验室管理员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

五、实验室用电必须专设,布线要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乱接电器,各用电器要有接地保护,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低压、高压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六、实验室管理员不得把钥匙借与他人,未经实验室管理员同意其他人不得动用任何器材,室内各种安全器材不得随意挪用或拆除,不得存放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有安全隐患的物品。要保持通风、干燥、整洁,节假日期间没有工作任务时应当封门并上交钥匙。

七、实验室管理员下班前做安全检查,断水断电,关闭门窗,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八、学生进入实验室要整队按序就座,课后依次退场。遇有突发事件,任课教师协助和实验室管理员组织学生有序、快速撤离。

九、学校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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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仪器室管理规则

一、仪器室是专门存放教学仪器(包括药品、耗材)的专用场所,要按有关规定指派专职人员负责仪器室管理工作,不得从事与实验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以国家统一编号为依据,分科、分类顺序入柜定位存放,标准基本原则下重(大)上轻(小),前低(小)后高(大)。形体特殊的仪器设备和自制教具专柜存放,贵重仪器设备及危险品应设专柜保管。注意防潮、防压、防冻、防晒、防磁、防霉、防震。要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仪器设备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对不再使用和损坏已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剔除,另柜存放。

三、仪器室要有严格的帐目管理制度。按要求记好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总帐、明细帐和消耗品帐。每学期末清点一次,做到明细帐、消耗品帐与物品相符。每学年结束与仪器总帐核对一次,做到总帐与明细帐相符。自制教具要单独建帐。领用、借用、损坏、丢失、报废要按规定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所属情况登记单及时处理。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四、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对新进仪器(包括药品、耗材)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仪器室。

五、任课教师实验前一个星期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实验通知单准备实验仪器设备、药品和实验耗材,并做好实验情况记录。实验通知单要按学期分年级装订保存。

六、实验室管理员上岗要穿工作服。要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施是否完好。室内无人时,要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

DB51/T 1592—2013 成都市中小学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规定(暂行)

一、化学药品管理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局制定的《成都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细则》的有关条款严格执行。

二、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和急救设施。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化学药品保管室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药品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药品要密封;长期不用的药品应密封;装碱性药品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互相易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品应隔开存放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密封保护,短时间内装药品的容器可不密封。

五、演示实验化学药品必须由教师领取,用后立即归还并记录。

六、危险化学药品必须严格管理:必须存放在危险化学药品专用柜或仓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领取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实验需要由使用老师和两位保管员共同核实数量,登记、签字才能发放,使用后应立即交还保管室登记核实数量后,放回危险化学药品专用柜(毒品柜)或仓库。

七、学校对于变质失效的药品要及时清理及销毁。

八、学校应成立专门安全检查小组,定期(每学期开学及期末)进行安全检查,核对帐物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特别是对危险化学药品要逐项清点。

附:以下危险化学药品应存放在危险化学药品专用柜(毒品柜)或仓库。

1、易燃、易爆化学药品:

苯、甲苯、1,2-二氯乙烷、二甲苯、红(赤)磷、黄(白)磷、钾、钠

2、氧化剂、有毒、有害化学药品:

硝酸汞、硝酸银、二氧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铅、溴乙烷

3、腐蚀性化学药品: 溴、苯酚、甲醛

以上未列出的其他危险化学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DB51/T 1592—2013 成都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保管制度

一、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按有毒有害药品、腐蚀药品和易燃易爆药品分类保管和使用,严禁混合存放。

二、强酸、强碱、强氧化想药品应单独存放,专人保管和使用。

三、易燃易爆药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开保管,注意防火、防电。

四、有毒有害药品应加强保管,防止中毒伤人,学生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管室。

五、有毒有害药品应加强保管制度,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次取用或存放有毒有害药品必须由使用人员和保管人员共同签字登记方能有效。

六、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开学、期中及期末)

DB51/T 1592—2013

成都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的领取及使用制度

一、领取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根据教材要求,由实验人员提出申请(品种、数量),教务处审批,由两位保管人员共同核实实验的实际用量,再根据所需实验用量严格领取并签字登记,严禁多领、冒领。

二、领取时间只能当天领取当天使用,若当天因故未能使用,必须及时交还保管室,不得随意放置实验室或办公室。

三、危险化学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交还保管室,或按规定进行销毁。

四、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实验要求进行操作,严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污染、燃烧、爆炸、腐蚀、中毒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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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中小学实验技术管理人员是教学或教学辅助人员,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通用技术)、实验研究和课外科学探究活动的重要业务岗位。

具备中级职称的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应能培训和指导初级职称的实验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具备高级职称的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在具备中级职称的基础上,还应具备扎实的实验教学理论研究、课题研究、创新制作的能力和成果。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均需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证书。

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在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的领导下,负责拟定本学科、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将本学期各年级实验目录张贴上墙,参与、配合并监督学科教师完成本学期实验目录及工作计划。总结反思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努力保证各个学科实验教学开齐、开足、开好(简称实验“三开”)。

掌握各年级、班级的教学进度,按实验计划和《实验通知单》拟定本周实验教学课表和任务项目,准备实验仪器设备、配置药品和耗材,填写实验室教学日志。熟悉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熟悉本学科所有实验的目的、原理、步骤和操作规范。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应直接从事实验课教学,参与实验教学课题研究,应参与并协助学科教师完成实验。组织学生参加实验操作考试、考查活动。

配合学科教师指导学生遵守实验室规则,及时处理实验室应急情况,确保仪器设备和学生人身安全。组织学生轮流打扫实验室清洁卫生。

负责实验仪器设备器材药品的账务管理、实物管理、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以及申购补充,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应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卡物相符。

熟悉本学科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功能、使用方法、技术标准、商家产地、一般质量检测方法和性价比。收集整理仪器设备及实验教学档案资料。

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保养、防护、维修,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对教学仪器进行常规保养,按不同性能与要求做好储存工作,以保持教学仪器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对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复,以延长使用处限。并做好“三废”、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满足实验教学正常开展需要。参与并组织改革创新自制教具,改进、创新实验装置。

有计划地开放实验室。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探究性实验和科学研究活动。有计划地举办实验教学竞赛和成果展示活动。

加强实验教学业务进修,经常访问实验教学网站,阅读实验教学期刊,掌握实验教学最新发展动态,学习掌握数字化实验技术,学习掌握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融合的能力,参加有关实验教学学术活动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学术能力,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

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应定期对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按制度要求实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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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规则

中小学实验室是开展(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科学)实验教学、综合实践、科学探究的重用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应按照《中小学实验室规程》、JY/T 0385-2006加强建设、规范管理,师生共同遵守管理规则,充分发挥技术环境的育人效益。

实验室应营造科学的环境和学习的氛围,应张贴科学家画像、实验挂图等,体现其学科特点。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

学科教师应在演示实验前三日、分组实验前一周,向实验室提交《实验通知单》。实验室应张贴本学期相关班级实验目录,师生共同监督完成情况。教师应提前预做实验,研究实验中的个性问题,以指导学生实验。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应协助、督促学科教师完成实验,并填写《实验室教学日志》备查。

师生实验前应仔细阅读教材,详细了解实验目的、原理及步骤,清点实验仪器、熟悉实验装置,做好实验准备。

学生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按指定的位置就座,严禁喧哗打闹,不得带入手机。 学生在教师组织指导下,严格按照实验步骤和操作规范进行实验。

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应勇于动手、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作好实验记录,准确收集实验数据,据实填写实验报告,注重养成诚信、科学态度。

师生在实验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操作要求,实验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应在通风环境下进行,避免腐蚀、中毒、燃烧或爆炸等伤害事故发生。防止触电,防止尖锐物品伤害。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学生应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药品和材料,如有损坏,立即报告。实验完毕,按要求拆卸实验装置,整理、洗涤实验用品,处理好废弃物质。做好清洁卫生,关好水电门窗。

实验室应有计划地对学生课外开放,鼓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探究性实验和科学研究活动。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对社区开放,服务当地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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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仪器设备器材药品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统一颁布的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编号顺序,分科、分类、分室、分柜存放。仪器柜应规范张贴序号标签,每件仪器设备、每瓶药品应粘贴物品标签。仪器、药品应分室贮存,化学药品试剂应分类存放。精密贵重仪器应设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仪器室、药品室应有通风、遮光设施,保持合适的温、湿度,并根据各学科教学仪器设备器材特点,做到“十防”(防尘、防潮、防锈、防毒、防光、防压、防震、防雷电、防霉变、防辐射)。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在通风环境下进行,戴防护手套和防护镜。禁止带电作业。禁止吸烟。回收的“三废”和电子垃圾应妥善处置。准备室应有工作台和常用工具,及时保养、防护及维修教学仪器设备,并作好维修记录。学校应为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和相关学科教师配置实验室专用工作服和常用洁具等劳动防护用品。

设置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账、明细账,设置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应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卡物相符。

学校应按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处置仪器设备器材,定期申购补充新仪器设备器材,及时补充消耗用品。新进仪器设备器材,须进行质量检测,合格产品方能入库、入账,投入使用。

学校仪器设备器材外借,应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具备借用手续,并按时收回。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按本标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执行。精密贵重仪器应填写使用记录卡。

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若规范操作、正常使用,致仪器设备器材损坏,应酌情赔偿。师生丢失仪器设备器材,应酌情赔偿。教师失职、学生故意致使仪器设备器材(尤其是精密贵重仪器)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值赔偿或加倍赔偿,直至追究责任。

实验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安全管理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有应急处理预案。

仪器室应收集整理并归档保存教学仪器设备器材药品说明书、技术标准、合同文本、相关文件、工作记录、书籍杂志等文书档案资料。

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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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危险化学品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应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规范管理、责任落实”的原则,校长负总责,学校分管校长和相关人员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的责任。

危险化学品应设专库(专柜)存放,应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分类存放,做到“双人、双锁”管理,实行用量登记。

专管人员应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培训,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贮存、防护及发生意外和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设置危险化学品明细账,并实行信息化管理。专管人员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物相符,卡物相符,并定期向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负责人书面报告。

危险化学品室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和专管人员应定期检查、记录,应把危险化学品室列为节假日值班重点防范区。 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操作要求,实验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教师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经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负责人批准后,由专人领取。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应立即送还,登记并妥善保管。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实验产生或残存的废气、废液、废渣,应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内存留、释放,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安全问题或事故,应迅速采取妥当措施排除,并及时向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负责人、校长报告直至向当地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不得隐瞒

中小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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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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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规章制度

中小学实验室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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