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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生态保护项目(县实施意见文件)

发布时间:2020-03-03 05:31: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陇西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

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进草原保护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84号精神及《定 西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重要意义

(一)落实补奖政策是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举措。我县属国扶贫困县,为全省18个干旱贫困县之一,全县拥有天然草原62.86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57.81万亩。这些草原不仅是全县面积最大的土地类型,而且是阻挡风沙、沙尘、保护人居环境的重要生态屏障。落实补奖政策对于促进草原保护建设,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维护全县乃至全省的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落实补奖政策是促进农牧民增收、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草原是畜牧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半农半牧区农牧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草食畜牧业是我县重点培育的战略性主导产业。落实补奖政策既可以直接增加农牧民收入,又可以加强饲草基地建设,推进农牧互补,提高草畜业效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以保护草原生态、促进牧民增收为目的,以落实草原经营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为保障,以加强草原动态监测和技术推广为支撑,充分发挥牧民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补奖政策,促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草原畜牧业生产水平,增强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稳定提高农牧民收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正确处理草原牧区人、畜、草的关系和农牧民生产、生活、生态的关系,既要保护好草原生态,又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促进牧民收入增长,改善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构建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共赢局面,实现草原牧区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切实做好政策研究、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重要工作,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尊重农牧民意愿,发挥牧民主体作用,明确农牧民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农牧民在政策落实中直接受益。

3、强化基础,健全制度。切实做好基本草原划定、草原规范承包、基础数据核实等各项基础工作,为补奖政策落实创造条件。制定落实补奖政策的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加大落实和执法监督力度,构建补奖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4、封顶保底,注重公平。充分发挥补奖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注重各区域间的合理公平,根据各地草原的面积、经济和生态功能等情况,在与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政策合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符合我县实际的补奖标准。参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对每户的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发放总额度实行封顶保底,既要避免补贴过高“垒大户”,又要防止补贴太低影响农民生产生活。封顶保底的标准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

5、明确责任,稳步推进。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分级落实,积极实施,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政策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三、政策目标和措施

(一)政策目标。通过落实补奖政策,进一步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推动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减轻草原放牧压力,遏制草原退化趋势,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调整牧草种植结构,扩大优良牧草种植基地建设,为减轻草场压力、发展草业提供物质基础;改良畜牧品种,开展舍饲养殖和异地育肥,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

方式,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拓宽牧民增收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切实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

(二)政策措施。

1.实行禁牧补助。对退化严重、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用中央财政下达的禁牧补助资金对实施禁牧的牧户给予补助。5年为1个禁牧补助周期,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根据各地的草原载畜能力、生态贡献、收入构成、草原面积、人口数量等因素,通过测算,我县的禁牧面积为57.81万亩,年补助标准确定为2.95元/亩。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牧户,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将禁牧补助资金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2.实行牧草良种补贴。按照《陇西县落实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县牧草良种补贴资金以给农户直补和统筹项目管理两种方式实施。对约占65%的种植多年生优质豆科牧草并处在旺长期的种草面积,各乡镇要将面积确认落实到村、户,依据实际种草面积,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将牧草良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统筹使用部分牧草良种补贴资金,对其余35%的当年生牧草、品种混杂落后及需要更新的苜蓿面积,采取项目管理形式,按照合理布局、调整结构的要求,有计划、分区域、有重点地更新现有留床牧草,推广优良牧草品种,扩大优良牧草种植面积,建设优良牧草生产基地和防灾保畜基地,增强牧草补充供给能力。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户种植优良牧草,增强饲草料供给能力,并用中央财政下达的牧草良种补贴资金,按每年每亩10元的标准给农户兑现补贴资金。省上统筹部分资金,开展退化牧草地更新、牧草品种换优、优良牧草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项目具体由省上管理、市上审核、县(区)组织实施。具体的实施方案另行编制报批。

3.实行畜牧良种补贴。按照国家对山羊进行良种补贴的规定和《甘肃省畜牧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省上集中统筹使用补贴资金。采取项目管理形式,通过招标采购和养殖户选育调配,引进种公山羊,对山羊进行品种改良。项目具体由省上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加强工作协调和技术服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

4.实行绩效考核奖励。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奖励资金,依据补奖政策落实的绩效考核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资金奖励,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同时我县对各乡镇落实补奖政策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双考核”机制,确保补奖政策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全面完成。对完成补奖政策落实工作任务的乡镇,安排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对个别补奖项目任务没有完成的,扣减补励资金;对没有完成补奖政策落实工作任务的,不安排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

各乡(镇)既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实施补奖政策的要点和精髓,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深刻分析,找准落实补奖政策的主攻方向和着力重点,着力破解执行中的各种难题。

(一)落实补奖政策,核实农户和承包草原是基础。农民是实施补奖机制的主体,享受补奖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准确核定农户和草原承包面积是发放禁牧补助、牧草良种补贴的基础。要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农业部“草原禁牧补助按照已承包到户(联户)的草原面积发放”的要求,各乡(镇)要借鉴林改的成功经验,做好基本草原划定工作,逐户进行统计核查。统计核查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做好相关协调解释工作,避免引起群众不满,造成新的矛盾。农户和草原面积核定及统计数据要在当地公示、村民大会通报、群众认可后确定。

(二)落实补奖政策,抓好统计核查是当务之急。摸清家底,及时开展基础数据统计核查工作是当务之急,掌握准确、详实的基本情况是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前提和依据。为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顺利实施。各乡(镇)要迅速组织统计核查工作组,按照“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科学勘定”的原则,以村、组为基本单元,划定 4

基本草原,明确四至界限。要对农户数量、草原承包面积、禁牧面积、基本草原划定面积、人工草地面积等进行逐户核定。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按时完成统计核查任务。

(三)落实补奖政策,严格禁牧是重点。推行封山禁牧是落实补奖政策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禁牧管理,确保禁牧效果,加快我县草原生态恢复。要按照“谁禁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把禁牧管理责任落实到村、组、户,层层签订禁牧责任书。严格禁牧制度,制定村规民约,规范禁牧行为,落实管护责任,实行强制性禁牧管理,依法处理在禁牧范围内擅自放牧、偷牧行为。要加强禁牧监管,以村、组为单位,建立健全村、组管护责任制,实行村、组管护、县乡巡查抽查、业务部门监理监测的联运机制。

四、工作进度

11月10日-15日:宣传补奖政策,组建工作机构,开展前期调研,核定基本数据,编制实施方案。

11月16日-12月15日:全面开展基本禁牧草原划定工作,禁牧草原划定工作完成后,由县(区)人民政府发布禁牧令,禁牧令内容包括:禁牧草原规章、范围、类型、界限、面积等。设立保护标示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禁牧区域的主要出入口、围栏区域、人畜活动区域设立草原保护标志和界桩、护栏、标牌等设施。标示牌不应小于6平方米,采用钢架或混凝土结构。规范草原承包经营,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合同,核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

12月16日-12月30日:自查、检查补奖政策落实工作,完成核查登记、上榜公示后向农户兑付补奖资金。完成资料建档汇总和数据录入,对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申请市政府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和组织管理

(一)保障措施。

1.加强草原监测和技术服务。草原监测和技术服务是落实补奖政策的基础。要切实加强草原监测体系建设,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合理确定和建设监测点,加强监测人员培训,改进监测手段,创新监测方法,完善监测指标,

全面开展监测工作。定点适时地完成监测任务,及时编制监测报告,发布监测信息,客观反映草原植被恢复情况,为科学评估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实施效果提供科学依据。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县、乡两级草原技术服务体系,合理设置机构,加强技术力量,改进工作手段,保证工作经费,改善服务条件。各级草原技术服务部门要按照落实补奖政策的要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加强技术服务,开展优良牧草品种筛选、退化草原治理、划区轮牧模式等研究工作,推广草原鼠虫害防控、草原补播改良、优良牧草丰产栽培等先进技术,为补奖政策落实提供技术支撑。

2.加强草原监测监理,强化草原技术支撑。加强草原监测体系建设,合理确定和建设固定监测点,加强监测人员培训,改进监测手段,创新监测方法,完善监测指标,全面开展监测工作,定点适时地完成监测任务,及时编制监测报告,发布监测信息,客观反映草原植被恢复情况,每年为科学评估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实施效果提供科学依据。紧紧围绕补奖政策落实工作的关键环节,结合我县实际,加快形成县级有草原监理机构专职行使草原监管职责,乡有分管领导、专(兼)职干部负责草原工作,村级有干部负责、村级草原管护员管护草原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对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为补奖政策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开展优良牧草品种筛选、退化草原治理、划区轮牧模式等研究工作,推广草原鼠虫害防控、草原补播改良、优良牧草丰产栽培等先进技术,为补奖政策落实提供技术支撑。

3.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工作。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落实政策的重点和难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同时,按照国家落实补奖政策的要求,确定专人,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牧户基本情况,草原承包、禁牧和人工种草面积,草原载畜能力、牲畜饲养数量等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实现电子化管理,为落实补奖政策打好基础。

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加大补奖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板报、宣传车、培训班、现场会等宣传媒介和有

效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实际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补奖政策的各项内容和要求,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上对补奖政策落实的部署安排上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落实补奖政策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是落实补奖政策的责任主体,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成立补奖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制定、方案审批、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重大问题研究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财政、农牧、国土、民政、环保、统计、审计、监察、林业、公安和金融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按照职能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二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补奖政策落实的日常工作。三是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草原承包界线、边界纠纷等问题,加强政策落实中各项工作措施的风险评估,确保政策落实工作平稳到位。

2、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措施。紧紧围绕补奖政策落实工作的关键环节,注意克服重安排部署、轻督促检查的倾向,采取定期检查、适时抽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政策落实方案、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的制定,以及各项政策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科学制定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从落实补奖政策的基础工作到位、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草畜监测工作到位、补奖资金管理使用、后续产业培育、财政对业务和工作经费预算保障的落实等方面,对各乡镇落实补奖政策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确保补奖政策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全面完成。在此基础上,接受上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县落实补奖政策工作的绩效考核,积极争取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对没有完成补奖政策落实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3、严格资金管理,落实工作经费。要认真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 7

补奖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奖资金的使用管理,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及冒领,确保补奖资金足额兑现给农民。财政部门要会同畜牧部门认真编制补奖资金分配方案,设立补奖资金专账,下设分项资金明细账户,分项核算,专款专用。补奖资金的发放实行登记造册、上榜公示、签名盖章,做到手续完备,确保中央下达的草原补奖政策资金不出任何问题。科学测算落实补奖政策的业务费用,主要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宣传培训、资料证件印刷、购图制图、设备购置、检查验收、资金审计、执法检查、科技支撑等业务费用,以及基本草原划定、草原规范承包、草原监测、草原监理等工作经费,积极落实各项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财政部门要将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给予保障。村级聘用的农民监督管护员,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管护补助,以调动牧民参与监管的积极性。

草原保护治理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项目责任书

某某县草原生态保护报告

8.4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1号文件实施意见

我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情况概述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自查报告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实施方案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总方案

三无县实施意见

草原生态保护项目(县实施意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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