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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4 00:39: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苏科计〔2012〕13号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 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及各县(市)科技局:

围绕《江苏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推进科技创新工程行动计划,面向苏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需求,大力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特派员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帮扶示范,加快苏北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提档升级,为实现苏北地区跨越式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将2012年度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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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点

2012年度苏北科技发展计划包括以下三类项目:

(一)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此类项目支持重点、申报要求等内容详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中面向苏北科技特色产业类项目的相关内容。

(二)科技富民强县项目

围绕苏北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促进产业转型增效为目标,支持现代农业创新创业载体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示范,加快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为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重点培育科技富民强县省级重点县,配套支持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

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科技园、农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等载体实施的农业特色产业项目;优先支持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高效现代农业开展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项目;支持特色明显、带动当地农民致富作用强的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

(三)科技帮扶项目

以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等应用与示范推广为重点,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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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创业与技术服务,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科技支撑。

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与经济薄弱村共同组织实施技术实用性强、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科技帮扶示范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依托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农业科技型企业、现代农业科技园、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的创业与服务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度良好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2、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企事业单位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服务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重点县的申报单位须是县(市、区)政府。

3、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由省“送科技下乡 促农民增收”活动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或协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申报;科技帮扶项目的申报单位必须是省委脱贫攻坚工程重点县的经济薄弱村。

4、国家和省级涉农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报项目,须由联盟理事长单位牵头协调相关企业、科教单位联合申报。

三、组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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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采取集中组织预申报、省市县会商、正式申报的项目组织方式。

2、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项目,原则上围绕我厅确认的苏北科技特色产业进行组织,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科技规划,拟定本年度特色产业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切实找准科技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的切入点,参加省市县会商。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项目均采取集成组织的方式,包括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和科技服务超市项目,各市、县(市)集中组织1-2项;申报科技富民强县重点县,须编制科技富民强县重点县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县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任务、重点项目等(参照国家科技富民强县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3、科技帮扶项目由省委脱贫攻坚工程重点县的经济薄弱村与科技特派员共同申报,由经济薄弱村所在地的科技局负责组织;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由省“送科技下乡 促农民增收”活动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所在地的科技局负责组织。

四、申报要求

1、各省辖市科技局统一协调市辖区及各县(市)项目的申报及会商工作,各县(市、区)认真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和正式申报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自筹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优先支持近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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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3、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10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外,有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4、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消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计划项目。对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其它事项

1、经省市会商确定的项目,由各市、县(市)科技局通知相关单位申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省科技厅网址:www.daodoc.com。本通知及相关表格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www.daodoc.com),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3、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预筛选审查,汇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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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

3、2012年3月10日前完成省市会商,具体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市、县科技局认真做好会商准备工作。申报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勤 联系电话:025-85485928 85485921 省科技厅农村处

谢宗华

联系电话:025-83611856 57712970

E-mail:xiezh@jstd.gov.cn

附件:1.2012年度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简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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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苏北 科技 富民强县△ 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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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0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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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南通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吉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兰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延边州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苏北计划通知

苏北计划通知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

苏北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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