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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申报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20-03-03 22:38: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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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申报审批程序

为了规范我县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及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审批条件:

1.申请办学的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申请办学的公民,必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办人的户籍证明。

3.申报者必须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和所必须具备的办学条件,包括经费、校舍、教育设施、校长和教师等。

二、申报资料:

1.申办报告,包括办学宗旨、基本情况、校舍设备、师资力量、招生对象;

2.申办者为个人或个人合伙者,应当提交举办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机构出具的户籍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其 1

中,属有职业的应当同时提交举办人所在单位同意其办学的

证明文件;属外地来我县办学者,应当同时提交户口所在地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办学记录的

证明文件和我市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户口证明。

3.申办者、拟任校长、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的资

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

普通话证,会计证等复印件(验原件)及聘用合同。

4.拟办教育机构不的低于二十万的注册资金及资产证

明文件,包括验资报告等。

5.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管理制度、教学计划及发展

规划;

6.拟办教育机构的办学场所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验原件),租赁期限要求4年以上;学校用地、校舍属自

有者,应当提交所有权证明文件;属租赁者,应当提交双方

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

7.所设的课程计划。

8.拟办教育机构场所消防合格证明。

三、审批程序:

1.申报者备齐材料后递县工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工

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在受理材料15天内派人到拟办地点进

行可行性调研;

2.艺术、体育、卫生、建筑等行业的教育机构,要由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送工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

批;

3.申报者递交齐材料15天后,由工农教育委员会办公

室答复申报者是否可以筹备;

4.申报者完成筹备工作后,申请正式办学,经工农教

育委员会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报教育局批准后颁发《社会力

量办学许可证》;

5.申办者凭办学许可证及批文,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申请办理单位代码登记,属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到县民

政局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

证,方可开展办学活动。

四、相关事宜

1、非学历教育机构名称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

省市名称等字样。个人举办教育机构的,须冠名为“吴起县

××培训学校”,除行业办学外,一般不得取名为“培训中

心”。短期培训一般不得称“学校”。

2、按属地管理原则提出申请,审查资料,实地考查,

发放办学许可证。凡经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在吴起县境内

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也应履行本审批程序,方可招生办

学。

3、非学历教育机构其招生广告、简章必须由审批机关

审检后方可刊发。

4教育机构成立后,主办者应当将办学经费提交教育机构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或撤出。

5、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未经审核的办学许可证,不得继续使用。举办机构每年必须接受审批机关年检。

五、审批期限:自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批复。

六、受理部门:吴起县工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911)7616883

吴起县教育局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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