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提交的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清单;
二、处理时限
1、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仲裁庭审理案件,于开庭五日前将书面通知送达双方当事人;
3、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文件批准可以延期,但延长的期限不超过十五日(报经批准的仲裁处理时效中止的除外)。
5、证据材料。
三、办理部门
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 杭州市中河中路240号,电话0571-87232133
四、坐车:
1、嘉兴到杭州,到嘉兴汽车北站(新安医院23路),坐到杭州九堡客运中心站的汽车
2、从杭州九堡客运中心站出来,坐111路公共汽车,到“联桥路”下,走100米就到了,也可打的去。
《劳动者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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