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建党92周年红歌大赛评分标准
一、评分标准
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艺术效果三部分对各参赛合唱队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队形整齐、服装统
一、仪态大方、精神饱满。10分
2、指挥姿势正确、动作大方协调,与乐曲情绪相符。1 0分
3、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整体编排新颖。10分
4、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做到快静齐。10分
5、合唱人员、指挥、伴奏等配合默契、表演准确、恰当。20分
6、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具有良好感染力。音乐处理得体,音色优美、声音洪亮、吐字清晰、声部均衡和谐,层次清晰,强弱快慢对比鲜明,有感染力、表现力。20分
7、演唱形式多样新颖,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音准节奏掌握良好。音乐表现完整,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20分
二、计分规则
采取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合计平均得分。
三、初赛要求
本次初赛按得分取前六名进入明天决赛。决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大合唱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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