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迁移户口流程
1、在迁入地提出《申请》,基层(农业户--村委会,非农户—居委会)签字同意接受。
2、由迁入地派出所签字盖章同意迁入。
3、在迁出地,用上述申请到派出所提取户口信息—《户籍证明》。
4、在迁入地,基层(农业户--村委会,非农户—居委会)开具《接收证》,录入居民信息。
5、迁入地派出所根据接收证、户口信息向县市级公安局申报准入信息《户籍证明》。
6、到迁入地县市级办证大厅--公安局办公地—户政办理《准入证》
7、到迁出地办理《迁移证》。
8、到迁入地落户。
《异地迁移户口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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