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会给单位带来哪些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不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3、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4、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劳动者就可以随时走人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这对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5、劳动者泄露企业秘密而不承担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都对企业带来的损失就失去了赔偿的法律依据。
公司辞退他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则应当另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2、公司辞退员工应当按一年工龄给一个月的工资为经济补偿,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如果公司是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员工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按经济补偿的标准给予二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