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十不准”
一、不准经营日用品、生活用品、农用电器、健身器材等;
二、不准刷卡销售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
三、不准销售假冒、伪劣、过期药品;
四、不准出现刷卡购药价格高于现金购药价格的现象;
五、不准在医保刷卡购药中串换药品;
六、不准持卡大额异常购药,持异常卡购药;
七、不准划卡时变相提醒取现金或虚开发票;
八、不准故障计算机带病工作;
九、不准为非定点药品提供刷卡结算;
十、不准将定点药店承包、出租、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
《靖江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十不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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