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职工之家考评工作方案
2013年12月
根据《关于做好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复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泉工办〔2013〕59号)和《关于开展创建“合格职工之家(小家)”活动的通知》(泉直工〔2013〕9号)精神,市直机关工会定于12月3日起,组织2个考评组对7个“模范职工之家”、20个“合格职工之家”进行复查验收,对5个新申报“合格职工之家”单位进行考评,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评时间
1.11月30日前,组成考评组;各考评组与被考评单位联系,确定各单位考评具体时间。
2.12月3日下午,召开考评组工作会议。
3.12月5日-11日,各考评组组织考评,完成考评工作。 4.12月16日前,各考评组进行综合评议,提出综合考评意见,并列出成绩排序,以书面形式送交市直机关工会。
5.12月25日前,市直机关工会汇总各组考评情况,提出综合考评意见和考评情况报告,上报市直机关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
二、考评内容 “模范职工之家”考评以泉工办〔2013〕59号文为依据,“合格职工之家” 考评以泉直工〔2013〕9号文为依据,对各申报参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评方法
考评以查阅创建资料为主,结合随机察看单位环境秩序和创建氛围,按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评分,并进行点评反馈。具体步骤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材料审核、点评反馈、综合评议等步骤进行。
1.听取汇报。听取参评单位领导汇报创建工作情况。 2.实地考察。考评组实地察看参评单位创建氛围和环境秩序,特别是阵地设施建设情况。
3.材料审核。考评组查阅参评单位有关创建职工之家3年来活动档案,依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评分。
4.点评反馈。考评组对参评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点评,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努力方向。
5.综合评议。考评组对参评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综合考评意见,并列出成绩排序。
四、考评分组
考评工作在市直机关工会的领导下,组成2个考评小组,分别由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带队。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
长:郑天文(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调研员) 成
员:陈振裕(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
黄海波(市直机关党校副校长)
许
静(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
联络员:许
静(电话:13788821711)
第一组负责考评市档案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大、市直机关工委、市科技局等7个申报复查“模范职工之家”的单位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协、市老干活动中心、市老干局,金山干休所、残联、妇联等9个申报复查“合格职工之家”的单位。
第二组
组
长:陈炯仁(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市直机关工会主席)
成
员:潘向前(市直机关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桂红(市妇联办公室科员) 康民栋(市水利局党办科员)
联络员:康民栋(电话:13905971507)
第二组负责考评市中级法院、市农工办、西湖公园、市委方志委、市委党史委等5个新申报 “合格职工之家” 的单位。负责考评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地震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气象局、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国电、粮食局、图书馆、发改委、农业局等11个申报复查的“合格职工之家”的单位和王景贤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
五、其他事项
1.各考评组应认真做好考评汇总工作,按时提交《考评报告》和被考评单位的成绩排序名单,以及各单位的《评分表》,考评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考评工作的基本情况;②被考评单位创建工作的整体情况和主要成效;③创建工作和初评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④今后的意见和建议。
2.考评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考评组应科学安排,统筹推进,按时完成。要坚持评选标准,对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做到实事求是,科学评判。考评中,对有“特色创建”的情况的,要在初评报告上予以指出,便于今后总结经验和推进工作。
3.所有参加考评工作的同志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确保考评工作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