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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高工评审文件

发布时间:2020-03-03 02:47: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修改摘要

一、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1、总则中加入“五商中交”和“11711”。

2、对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加以说明。

3、资历要求中对获得硕士学位后的一个界定。

4、外语考试获证后及时报备人力资源部门。

5、外语免试条件对WSK考试成绩要求的一个更新。

6、外语免试条件添加连续派驻国外2年以上和野外施工三年以上。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获证后及时报备人力资源部门。

8、申报条件加入论文整体要求,删除评审细则论文要求。

9、论文要求新增主笔起草二级企业及以上单位行业技术标准、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工法、技术手册、技术指南等三项及以上。

10、破格条件拓宽到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

11、材料审查增加二级单位的预审、公示等。

12、对跨系列转评中考评结合的专业要求必须先取得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13、高级评委会参加人数的要求。

14、增加副主任委员人数要求。

15、投票表决通过的人数要求,和未参加人数不能投票的要求。

二、高工评审细则

1、删除对论文的要求。

2、破格条件拓宽到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交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施“五商中交”发展战略和 “11711”人才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交建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评审工作有关政策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行评审、委托评审、审批工作;指导各单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中国交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日常事务管理。

第三条 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行评审、委托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经中国交建授权批准,可成立本单位相应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会需要调整的,报中国交建备案。

第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通过认定、评审、考试三种方式获得。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其中级及以下,须通过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达到中国交建中级任职资格同等要求,并经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

— 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及以上,需经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审通过方可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第一节 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七条 学历要求

(一)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有申报系列专业或相近专业要求的学历证明。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育证明,也可申请专业破格。如何掌握是否属于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从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出发,可参照最新版GB/T 13745-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该标准共设5个门类、58个一级学科、573个二级学科、近6000个三级学科。同一一级学科内的专业可认为是相近专业。

(二)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参加省部级以上党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习,学

— 制在两年以上,取得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者,可以按照相应学历申报本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八条 资历要求

(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取得硕士学位(含在国外取得的相应学位。经我国教育部门认可,下同),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含硕士在学时间);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含硕士、博士在学时间)。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不受资历的限制。

(四)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专毕业,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从事本专

— 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受资历的限制。

(五)对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限内,经严格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认定其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1.中专毕业,参加工作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员级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员级职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可认定为助理级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助理级职务。

4.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即可直接认定为助理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后,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务(需参加社会化考试的除外)。

5.博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即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务。

(六)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如取得学历前已有专业技术职务,当晋升时,其取得规定学历(计算到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前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如初次申报,其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从取得学历后开始计算,以前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满3年,可折合为1年,满5年及以上,可折合为2年,与取得规定学历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第九条 外语要求

(一)外语考试要求

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任现职期内应参加相应级别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中:申报中国交建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理工类A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理工类B级考试;申报中国交建其他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综合类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综合类C级考试。申报委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委托评审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外语考试合格证书限申报一个级别使用,期限以证书签发的有效期为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取得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后,应在当年内报备人力资源部门。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申报人员近5年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单独发表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近的译文,其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累计达5万汉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累计达2万汉字。

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近5年出版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近的外文专著、译著或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其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3.申报人员近3年参加TOEFL考试,其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考分达到100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考分达到61分。

— 4.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近3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选拔出国留学人员WSK考试,成绩达到出国标准线,即英语(PETS)、日语(NNS)、俄语(TпPя)和法语(TNF)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德语(NTD)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的。

5.申报人员近3年通过由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考试,其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取得高(A)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取得中(I)级合格证书的。

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或出国进修(不含临时出国和驻外人员)一年以上者。

7.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者(仅指第二学历)。 8.获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获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9.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计算到参评当年12月31日)。

10.连续派驻国外2年及以上,从事工程、会计(审计)、经济等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评审时仍在国外,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单位需出具相关证明)。

11.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在野外从事水利、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连续三年以上,评审时仍在野外施工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放宽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

1.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满45周岁申报中级职务

— 者,成绩放宽到40分。

2.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满50周岁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成绩放宽到40分。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个模块合格证书后,应在当年内报备人力资源部门。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获得国家承认的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取得初级程序员以上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3.从事计算机专业(含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申报副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4.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

5.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6.中国交建派驻在国外工作一年以上且申报时仍在国外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 7.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计算到参评当年12月31日)。

第十一条 论文要求

(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提交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论著(2-3篇、册,限第

一、第二作者),其中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国际、国内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中国交建论文集、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中国交建二级企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论文需在摘要里写明论文的写作时间和在工作中担任职务情况(制度执行之前发表的论文不受此项限制)。论文内容须和从事的工作相关,论文字数不少2500字。

(二)主笔起草编写中国交建二级企业及以上单位行业技术标准、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工法、技术手册、技术指南等三项及以上,颁布实施,可视为在中国交建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一篇论文。

第十二条 考核要求

(一)考核时间跨度为任现职期内的情况;

(二)考核标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

(三)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年度不计算为任职时间。

(四)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应为优秀。 第十三条 任职要求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高级会(审)计师、高级经济

— 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要遵循上述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符合中国交建《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高级会计(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以下统称《评审细则》)规定的要求。

(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要求,由中国交建授权的二级单位依据本办法自行制定,但不能突破中国交建关于评审范围及任职要求的规定。

(三)破格条件

对不符合规定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要求,但成绩显著,业绩突出,在业绩考核优秀的基础上,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的限制,破格申报,并按以下原则掌握:

1.破格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中国交建《评审细则》的规定掌握。

2.破格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在全国学术会议上或省部级以上的专业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限第

一、二作者)。

(2)属于省、部级或中国交建获奖项目的主持人或前四名完成人。

(3)出版过2万字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或4万字以上的译著(限第

一、二作者)。

(4)主持管理过中型以上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或解决过本专业重要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 3.破格申报的人员,需三名以上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推荐,并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意见表》应内容具体,推荐意见明确。

(四)对可同时纳入两个以上系列评审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近二年因犯错误而受到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

(二)连续休事假、病假半年以上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禁止申报,并予以通报。

(四)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

(五)当年度评审会议召开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二节 申报程序

第十五条 具备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申报。

第十六条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认申报人符合申报系列的相关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并由各单位专办员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全面审核本单位申报人的技术水平、素质能力和工作业绩。需要提交上一级评审的,由本单位统一出具推荐报告,向上级申报。本单位应

— 在上报前对推荐人进行公示,其公示情况需在申报中注明。

第三节 申报材料

第十八条 个人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名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本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限2000-4000字)。 3.《申报人情况简表》(按通知要求呈报份数)。 4.高中毕业后历次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不含高中)。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单位聘任(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文件或聘书的复印件。

6.外语及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

7.需要专家推荐的,提供《专家推荐意见表》原件,明确推荐意见。

8.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论著(2-3篇、册,限第

一、第二作者)。

9.如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应提供有关证书的复印件(获集体奖的排名或担任职务等相关证明)。

10.对于申报高级会计(审计)师职务者,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11.其他必要的支持性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 呈报材料要真实、完整,表格中的各项内容要填写清楚,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要求,视同放弃。申报材料均应为打印件,业务总结、论文须由本人签名。各种打印件、复印件等申报材料均须由申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盖章确认。申报人主要负责的工程项目如果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不能作为申报内容参与评审。

第十九条 单位推荐材料

(一)申报单位综合推荐报告一份,写明单位意见、公示情况、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等情况。

(二)《中国交建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份(EXCEL表格,并附电子版)。

(三)申请破格评审者,单位出具破格评审推荐报告一份,注明破格符合的条款(破格的获奖奖项、等级要注明,明确完成人在奖项中的排名),明确对申报人破格情况的综合评定意见。

(四)申报单位对免试外语、计算机人员应出具免试证明材料,证明文件中应注明根据文件的名称(含文号)、对应条款原文、免试结论等,并附支持性材料。

(五)申报人从业年限少于规定年限,而担任现有职称时间又符合申报职称资历任职时限的,申请单位须为申报人提供原有职称破格的专项证明,并附支持性材料。

第四节 评审流程

第二十条 材料的审查

(一)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本单位送报的申报材料应

— 进行初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证明材料不全不实的,不得上报。

(二)提交由中国交建评审的副高级及以上的材料,各二级单位需组织一次预审,在上报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其单位专办员应在预审材料上签字负责。

(三)在中国交建组织召开的评审会之前,由中国交建人力资源部成立初审小组,负责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以确保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二十一条 委托评审

(一)中国交建设立的各级评审机构原则上负责中国交建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为中国交建服务的外聘人员的评审、外借人员的委托评审,在本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申报级别所要求时间的三分之二。

(二)中国交建船舶、翻译、档案、新闻、港航公安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要委托系统外单位评审的,由中国交建统一出具委托函报送;申报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组织和初审,并按具体通知要求报送中国交建人力资源部。

(三)单位之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委托评审由各单位自行委托。

第二十二条 跨系列申报和转评

跨系列申报和转评,除应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跨系列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其中从事申报系列专业或相近专业技

— 术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二)跨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其中从事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转,应根据岗位需要,其从事申报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1年。其中拟转评会计(审计)的人员,需参加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三章 评委会设臵及工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各系列评委会的设臵

中国交建设臵工程、经济、会计(审计)三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体系,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一)高级评委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设立评委(专家)库,每年根据申报情况从评委(专家)库中确定参加当年会议的评委。各系列高级评委会由25人(含)以上组成。

(二)中级评委会由20人(含)以上组成。

(三)出席评审会的委员不得少于当年评委会应到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

(四)各系列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

(五)每届评委会任期2—3年。期满后,对不在相关专业工作的委员进行调整,调整人数应大于三分之一,少于

— 三分之二。

(六)各层级评委,由系统内按规定条件推荐,按管理权限审批。

第二十四条 评审机构职责

评委会是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中国交建评审规定的要求,科学公正地评价申报人的任职资格。

第二十五条 评委任职条件

评委选定要体现专业、行业特点,以保证评审机构权威性。委员应为在职人员,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职务,且专业技术上有较高权威,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第二十六条 评委会专业组的设臵

(一)工程系列高级评委会下设五个专业组:港航与土建施工组、港航与土建设计组、路桥施工组、路桥设计组和机械(机电)组,负责工程系列各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会计(审计)系列高级评委会负责会计、审计系列各专业高级会(审)计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经济系列高级评委会负责经济系列各专业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三)中级评委会专业组的划分,由各评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臵。

第二十七条 评审工作内容和程序

— 各系列评委会按专业对申报人进行条件符合性评议,重点评议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对其是否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投票表决。

(一)评委会工作内容和程序

1.学习有关职称评审的政策、规定,掌握评审条件。 2.听取初审情况、专业组的综合汇报。 3.对申报材料中的重点问题进行详细讨论。 4.全体评委集中以无记名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赞成票达到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为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委员不得投票或补投票)

5.评委会推选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进行计票工作。 6.评委会主任宣布评审结果并签字。 7.评委会按以下格式对评审结果进行表述: 评委会实有×人,到会×人,赞成×人,不赞成×人。经评审,××符合(不符合)××任职条件。

(二)专业组工作内容和程序

1.评委审阅材料,写出审阅意见提交专业组评议。 2.逐一详细介绍申报人的职称申报材料,对照相关的评审条件进行讨论。

3.全体评委集中以无记名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赞成票达到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为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委员不得投票或补投票)

4.专业组推选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进行计票工作。 5.专业组组长签署评议意见。

— 第二十八条 评审职能

各评委会只能受理本系列、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申报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跨系列、跨学科(专业)申报材料的评审结果无效。

第二十九条 评审纪律

评委工作应做到客观、公正。评委及参会人员应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外传评审过程,同时实行回避制度,原则上评委不得审阅本单位的申报材料。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交建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中交股人字„2011‟427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国交建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以下简称高工)的技术业务水平,加强工程系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中国交建高工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具备高工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条 评审范围:从事港口、航道(疏浚)、公路、桥梁、铁路、隧道、水利水电、民航机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机电安装等工程专业及与之配套的工程机械、工程船舶专业及装备制造、计算机应用、安全生产等专业的施工、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科研、工贸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四条 高工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从事生产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1)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主持承担本专业、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或专项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或有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改造、工艺技术质

— 量改进项目全过程的经历。

(2)熟悉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解决本企业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不少于二项。

(3)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判断的综合能力,曾为改进本企业施工生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咨询或建议,能协调各部门间的技术工作。

(4)能组织本企业的专业技术会议,起草有关技术文件或系统的专题技术总结报告,对提交的本专业各项报表能够进行统计分析并归纳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

(5)能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技术审查、技术鉴定或工程验收等工作。

(6)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完成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一项大型项目施工或两项中型工程项目施工,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主持过大中型项目的合同报价、施工预算的编制和索赔,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2)主持或负责本企业的主要技术计划或重大生产技术措施项目的制定,组织协调重大生产技术问题的实施,处理复杂的施工生产技术难题,并取得明显的效益。

(3)作为中国交建二级企业及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不少于两项及以上,均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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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主持或主要参加(名单成员)本企业主要生产部门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重大生产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经中国交建二级企业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5)参加过省、部级和中国交建组织的规章、规范、细则、规则、技术标准等的修改编写工作。其中主笔起草某一章节,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其编写的规范、规程、标准等技术文件得到应用。

(6)主持或负责过重大生产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实施、处理,并排除了重大事故(应有中国交建业务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7)作为主要参加者,在中国交建二级企业主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两项及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为省部级或中国交建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二)从事勘察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1)有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大型或重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经历;或主持过中型工程项目本专业规划、设计的全过程经历。

(2)熟悉或掌握本专业规划、设计的程序和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解决过规划、设计项目中的关键难题,有协调各专业间技术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判断的综合能力,能承担或主持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编写设计说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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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

(4)有参加并指导过野外勘察或现场调查、勘察施工的经历。

(5)掌握计算机技术,能运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并完整、准确、合理地用于设计生产。

(6)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工作、学习和完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能力。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编制本专业全国性或大区域性的发展规划,或大型项目中本专业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全过程,并圆满完成任务。

(2)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本专业规划或设计工作,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中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或主持编制大、中型项目标书文件。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二项中型及以上项目规划或设计项目的论证、审查、鉴定,且有可考证的主要技术性建议被采纳。

(4)经验收合格的省部级、中国交建重点工程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或有突出贡献者,或中国交建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项目主持人(主要参加者需二项及以上)。

(5)在中国交建二级企业主持推广和应用(主要参加者需二项及以上)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和新工艺,并取得显著成效,为省部级、中国交建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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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行业标准、规范或暂规、规章、规程等技术文件,或编写过中国交建二级企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二项及以上。

(三)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1)有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省部级、中国交建下达的科研课题或主持中国交建二级企业(或地、市级)重点攻关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能完成课题的总体方案论证、技术路线确定、部件安装调试、数据采集处理、技术报告撰写等项目主要技术工作。

(2)能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和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与能力。

(3)掌握科研方法和科研程序,能熟练地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测试实验和工程测量技术以及模型实验相似理论进行科研工作。

(4)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判断的综合能力,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项目的立项调研、方案论证等工作,曾为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或为某个专题收集整理国内外最新信息、组织编写专题或专集报告,为企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决策性建议,实施后取得较好的效益。

(5)掌握计算机技术,运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能将科研数据整理、分析、计算、归纳绘制成图表,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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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确、合理地用于科研。

(6)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完成科研工作的能力。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国家攻关课题或重点研究项目,并在其中主持过一个以上子课题的论证、方案设计、实施、总结的全过程。

(2)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专项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一个省部级、中国交建科研项目的试验研究,提出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并通过鉴定,或作为技术负责人组织过省部级、中国交建重点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

(3)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二项中国交建二级企业(或地、市级)下达的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

(4)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中国交建科研项目的论证、审查或鉴定二次以上,并具有对科研成果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的水平的评估能力。

(5)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行业的标准、规章、规程等技术文件二项以上,或以本人为主组织编写过省部级、中国交建本专业的技术发展规划。

(6)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在中国交建二级企业主持推广二项以上科研成果,并取得经济效益,或在引进国外先进经验、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工作中,解决过关键技术问题(均需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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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

(四)从事工程机械及机械制造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1)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主持或承担本专业、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或专项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或有主持•(主要参加)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产品工艺编制、产品质量改进等项目全过程的经历。

(2)熟悉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掌握产品与工艺的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

(3)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曾为本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或工艺方案、产品质量改进提出建议和决策依据,并付诸实施。

(4)组织过本企业的专业技术会议或担任技术、产品项目负责人;或起草过主要产品技术项目的技术文件或系统的专题技术报告。

(5)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查或项目的技术鉴定工作。

(6)具有指导工程师完成技术工作或生产管理工作的能力。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省部级、中国交建重点工程项目的产品制造;或中国交建二级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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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技术改造、新工艺研制项目两项及以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2)主持(主要参加)本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或重大工艺方案的制定并实施。

(3)作为中国交建二级企业及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不少于二项及以上,并均取得成果。

(4)主持(主要参加)本企业主要生产、技术部门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重大生产技术措施的制定,并付诸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参加过省部级、中国交建组织的规章、规范、细则、规则、技术条件、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的修改或编写工作,是主要起草人或主笔起草了某一章节,编写的技术文件被主管部门颁布执行。

(6)主持(主要参加)二项及以上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五)从事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1)具有从事工程系列所学或相近专业5年以上基层技术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主持承担或主要参加中国交建二级企业或大型项目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主持或主要参加过中国交建二级企业重大改革方案、规划、规章、定额、工法、办法、ISO9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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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ISO9002)标准的编写、QC成果管理等政策法规制定的全过程经历。

(2)熟悉或掌握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程序和方法。正确履行本岗位质量职责和岗位职责。解决过本企业或本系统重大业务管理难题,有协调各专业间业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3)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判断的综合能力,并能撰写专题报告,为企业制定改革方案、规划提供决策性建议,实施后取得较好的效益。

(4)能组织本企业大型专业管理会议,起草有关业务管理文件或系统的专题技术总结报告;对提出的本专业各项报表进行统计、分析、归纳,并提出较高水平的统计分析报告或主持组织专题调研工作,提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能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方案、规划、规章、定额、工法及管理办法的修改、审定等工作。

(5)有主持或主要参加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6)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完成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的能力。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中国交建二项及以上企业管理重大改革方案、发展规划的制定(主笔编写了其中某一章节),或主要参加三项及以上中国交建二级企业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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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改革方案或发展规划的制定,使本企业的企业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取得明显效益。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中国交建二级企业贯彻、推广国家、省部级、中国交建颁发的新标准、新方法、新规定三项及以上,达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验收合格。或主持制定了中国交建二级企业新标准、新办法、新规定三项及以上,经中国交建二级企业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取得明显效益。

(3)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省部级、中国交建组织的规章、规范、细则、定额、工法、办法的修改、编写工作,主笔编写了二个以上章节或文件;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中国交建所属单位组织的规范、规程、标准、定额、办法的修改、编写工作,主笔编写或修改、审定三项及以上,被中国交建二级企业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采纳颁行,并取得明显效益;或主笔编写过二项国家二级及以上工法的完成者。

(4)作为主要参加者,组织过中国交建二级企业大型专业管理会议三次以上,并每次会议主笔起草专业管理有关文件或主要领导行政工作报告或会议纪要二个以上。

(5)正式出版过专门著作或译著;或主笔撰写部颁《规范》、《标准》、《技术手册》、《定额》及ISO9000体系质量认证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累计不少于3万字的章节。

(6)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中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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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二级企业主持推广(主要参加者须二项及以上)并取得明显成效,为省部级、中国交建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主持解决本企业本系统重大业务管理难题二项及以上,效益显著。

(六)从事经营投(招)标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1)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主持承担本专业、本企业大型或重点工程项目经营投(招)标工作或经营投(招)标工作中专项技术工作的经历。

(2)熟悉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解决过本企业经营投(招)标工作中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

(3)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追踪、分析和判断的综合能力,曾为本企业经营投(招)标承揽工程提供决策依据、咨询或建议,能协调各部门间的技术工作。

(4)能组织本企业经营工作的专业技术会议;起草有关技术文件或系统的专题技术总结报告,能够对提供的本专业经营工作各项报表进行统计分析,归纳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

(5)能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经营投(招)标工作中各专项技术工作的技术审查、技术鉴定、指导、协调等工作,报价编制无差错。

(6)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完成经营投(招)标工作的能力。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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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作为技术骨干,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经营投标工作。其中,中标:2亿元以上大型工程项目1项;1亿元以上大型工程项目2项;5000万元以上中型工程项目3项;5000万元以下中小型工程项目累计1.5亿元以上。

(2)主持经营投标工作中信息收集、追踪、资审文件编制等专项技术工作,有效追踪大中型建设项目,单位标段1亿元以上,且中标累计1.5亿元以上。

(3)主持经营投标工作中报价编制、施组编制、标前答辩等专项技术工作,指导、协调、审查、解决编标中重大疑难问题,中标2亿元以上大型工程项目1项;1亿元以上大型工程项目2项或累计1.5亿元以上。

(4)在招标工作中,主持起草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组织标前答辩、公正评标议标。主持(主要参加)招标特大型、大型工程项目2项以上。

(5)主持(主要参加)本企业主要生产技术部门的生产经营发展规划、重大生产经营技术措施、重要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经中国交建二级企业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6)参加过中国交建组织的规章、规范、细则、规则、技术条件等的修改编写工作,主笔起草某一章节,或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写的规范、规程、标准、办法等技术文件被中国交建二级企业业务主管部门采纳颁行。

(7)在中国交建二级企业主持推广和应用(主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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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须2项以上)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并取得显著成效,为中国交建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七)从事安全质量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1)具有从事安全质量管理或相关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主持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参与了本企业大型项目重大施工安全、质量专项方案、应急预案、规章制度的编写等经历。

(2)熟悉并掌握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正确履行岗位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具有组织或参与安全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的能力和经历。

(3)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判断的综合能力,能协调各部门间有关的安全质量工作。

(4)具有组织本企业安全质量专业会议,起草有关业务文件或系统的专题技术总结报告的能力。

(5)具有主持或主要参与安全质量管理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6)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完成安全质量业务管理工作的能力。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安全质量专职人员,主持或参加过一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处臵;或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企业安全质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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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人2年及以上或具有主持过一项大型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经历。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中国交建二级企业贯彻、推广国家、省部级、中国交建颁发的新标准、新规范两项及以上,达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

(3)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省部级、中国交建组织的规范、标准、指南的编写工作,主笔编写了一个及以上章节或修改、审定二个及以上章节。

(4)作为主要参加者,组织过中国交建二级企业大型安全质量专业管理会议二次以上,并主笔起草专业管理文件或会议主要文件二个及以上。

(5)正式出版过专门著作或译著;或主笔撰写部颁《安规》、《标准》、《指南》及ISO9000体系质量认证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ISO14001环境管理标准体系宣贯等累计不少于1万字的章节。

第三章 破格评审

第六条 对不符合规定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要求,但成绩显著,业绩突出,在业绩考核优秀的基础上,经三名以上工程技术专家(高工以上)推荐,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的限制,破格申报,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可申报高工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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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获得国家级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及其他国家级奖励的获奖人;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或获得中国交建二级企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属从事科研工作的,其科技进步奖获奖等级须提高一个档次或获奖数量增加一项。

2.获得两次及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含原中港集团和原路桥集团)获奖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完成人。

3.国家优秀设计二等奖、省部级优秀设计一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总体或主要专业负责人);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本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可申报高工专业技术职务

1.出版过5万字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或10万字以上的译著(限前3名作者);在国际、国家学术会议上或全国性专业刊物上发表或获中国交建优秀论文3篇及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限第

一、二作者);在中国交建二级企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主笔撰写中国交建级以上《规范》、《标准》、《技术手册》等累计不少于3万字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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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持管理省部级以上大型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或在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有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三名同行专家鉴定其业绩和水平者。

3.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实现科研成果转化,提高产品质量(产量)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经三名同行专家鉴定其业绩和水平者。

4.少数(小于单位当年申报高工总数的3%)长期在生产、设计、科研第一线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持经营投标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所在单位公认的技术骨干(经所在单位公示,并附公示报告)。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细则中所提及的特大、大、中、小型工程项目等级,参照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八条 正式出版的专业著作,未署名作者的,须附著作主编或副主编及业务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九条 经评审通过取得高工任职资格的人员,其资格证书由中国交建统一印制和用印。

第十条 本细则由中国交建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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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高工评审文件

高工评审要求

高工评审条件

个人思想工作总结高工评审

教授级高工评审条件

高工职称评审条件

评审高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高工及工程师评审条件

高工评审材料总结[全文]

集团教授高工评审条件

中交高工评审文件
《中交高工评审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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