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业绩条件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
1、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业绩一: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县、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业绩二: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业绩三: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业绩四: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业绩五: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
1、2条中必须具备1条以上:
业绩一: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2次以上乡、镇中心学校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观摩课、示范课。
业绩二: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县二等奖以上);或获县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业绩三: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业绩四: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业绩五: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工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业绩条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