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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报告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15 06:03:5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评审资格

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关于法医技术人员靠用卫生技术职务系列的请示》的批复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司法部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三条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司法鉴定研究和司法鉴定应用两种类型。 司法鉴定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副研究员、研究员。

司法鉴定应用类包括法医技术和物证鉴定技术。法医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副主任法医师、主任法医师;物证鉴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工程师。

第五条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范围:

(一)在司法鉴定科研机构或者教学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技术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在司法鉴定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者在司法鉴定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第二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七条应当掌握一门外语,并通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第八条应当通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司法鉴定研究类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任助理研究员5年以上;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任助理研究员2年以上;

(二)有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任助理研究员期间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完成l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限前二位)参与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

(四)任助理研究员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000字以上)3篇以上。

第十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司法鉴定研究类研究员任职资格:

(一)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学位,任副研究员5年以上;

(二)有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任副研究员期间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并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研究课题;或一项国家级课题。

(四)任副研究员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000字以上)4篇以上,其中1篇须在国际著名刊物上发表;主编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5万字以上)1部以上。第十一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司法鉴定应用类法医技术副主任法医师任职资格:

(一)相关专业大学普通班(1970~1976年间)或者大专毕业,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满l0

年,任主检法医师7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本科或者硕士研究生学历,任主检法医师5年以上;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任主检法医师2年以上;

(二)有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任主检法医师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000字以上)2篇以上,其中1篇须在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

第十二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司法鉴定应用类法医技术主任法医师任职资格:

(一)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主任法医师5年以上;

(二)有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任副主任法医师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000字以上)3篇以上,其中2篇须在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

(四)任副主任法医师期间主编本专业学术专著(15万字以上)1部以上或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以上。

第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司法鉴定应用类物证鉴定技术高级工程师职务资格:

(一)相关专业大学普通班(1970~1976年间)或者大专毕业,任工程师7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本科或者硕士研究生学历,任工程师5年以上;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任工程师2年以上。

(二)有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任工程师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000字以上)2篇以上,其中l篇须在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

第十四条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适当降低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破格申报评审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三位)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二)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并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并在国际著名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三)其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取得重大专业成就的鉴定人员。

第十五条具备其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司法鉴定应用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具备相应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司法鉴定工作5年以上;

(二)申报评审法医、物证鉴定技术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作为第一鉴定人,承担过不少于100例案件的鉴定业务;申报评审法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作为第一鉴定人,承担过不少于200例案件的鉴定业务;

(三)参加全国司法鉴定人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关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行政处分或者行业处罚,处分或处罚期未满的;

(三)被认定为重大技术事故的责任者且时间未满3年的;

(四)被认定为重大技术差错的责任者且时间未满1年的。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十七条申报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由省级人事(职改)部门或者其主管厅(局)审核后,向高评

委出具委托评审函。

第十八条申报评审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原件);

(二)《推荐评审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表》(须加盖公章)一式25份(原件);

(三)反映申请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自传一式25份(须经审核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任现职期间所完成的,能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和鉴定能力的10件案件的司法鉴定文书各1份(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符合第九条至第十四条规定的评审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学术论文、著作等(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专业技术成果及奖励证书、承担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接受继续教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各1份(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由所在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评审申请材料,并由呈报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材料一式3份。第十九条具有其他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司法鉴定应用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除提交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交以第一鉴定人身份承担并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20份(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每年的第四季度进行。申报评审材料应当于当年的6月30日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章评审

第二十一条高评委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专业技能,公道正派,群众公认,并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评委不少于25人。高评委召开评审会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评委参加。

第二十二条高评委按照专业下设学科组,负责审核相应专业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并对其工作业绩、水平等进行评估,初步确认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向高评委评审会提出评审意见。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材料初审。高评委办事机构对受理的申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做好评审准备工作;

(二)学术评估。高评委各专业学科组组织同行专家对送审的论著和司法鉴定文书等评审材料进行量化分析和评价,组织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答辩。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鉴定能力作出评估,向高评委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提前分送各评委进行审阅。

(三)评审。高评委召开评审会,听取各学科组评估和推荐意见,在对申报人进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出席评审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为通过评审。申报破格评审的人员在投票表决前应当进行答辩。

(四)审批。评审结果经司法部职改办审核批准并正式通知推荐单位,颁发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自高评委评审会通过评审之日起算。

第二十五条对评审不准确,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由推荐单位提出,经司法部职改办同意后提交高评委评审会复议。

第二十六条申报人及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评审中发现伪造、提供虚假证书、证明,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者取消其已经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司法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2篇:资格评审

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评助理工程师不用考试,年限到了后,填一张申报表,随同毕业证、身份证、照片由单位报人事部门直接审批就行.

工程师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评中高级职称时这些是硬件分,下来就是软件分,包括,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各种表彰、荣誉等等,等级不一样,分数也不一样,第一第二作者分数也不一样,详细情况看你们那里的规定。软、硬件分都够了,职称英语、计算机都过了,就可以填职称申报表,交到人事部门评审,最后考专业,很好考,通过后就能评下来了。

也可以破格评审。

从业资格制度

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

编辑本段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二)报考中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初级水平证书,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

(三)申报高级水平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造价员资格四年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业绩。

(2)资格证书的颁发。

2009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及培训

第一部分 关于考试/报名

一、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份。2010年考试时间等待通知。

二、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

6、7月份。

三、考试科目:•建设工程造价必备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鬃工程)两个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四个专业。报名时可选报其一。

四、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五、考试管理:必须同时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两科成绩同时合格方能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六、报名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2、学历原件(审核后退回);

3、一寸红底照片六张;

4、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5、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证明两份。造价工程师考试虽然是全国统考,但是在报名的时候各个地方的具体要求又不一样,比如湖南省要求报考造价师必须有造价员证书,其他地区就鲜有此项规定。所以你一定要看好当地的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以免出错。下面给你看看造价工程师考试具体介绍:

造价工程师考试详细介绍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建设工程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四个科目。具体是: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任选其一,下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3个半小时。考试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注册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编辑本段从业

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造价员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持调出手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机构或专业委员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编辑本段资格证书的管理

(1)证书的检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3年检验一次。

(2)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资格证书和专用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1)无工作业绩的;

2)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3)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5)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6)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7)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编辑本段继续教育

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编辑本段自律管理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行业自律工作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指导和监督。

编辑本段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

一、造价员资格考试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两个科目。其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分若干个专业,由各地方、各行业管理机构自行编制考试大纲,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备案。

二、造价员资格考试的两个科目应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试题实行100分制,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各地方、各行业有关管理机构自行确定,试题类型建议为工程造价文件编制的应用实例。

三、考试大纲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掌握即要求应考人员具备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熟悉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具有深刻的理解;了解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有正确的认知。第一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一、工程造价相关法规与制度

(一)了解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

(二)了解造价员管理制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三)了解工程造价咨询及其管理制度。

二、建设项目管理

(一)了解项目管理的概念;

(二)了解建设项目管理的概念、内容与程序;

(三)熟悉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念与划分;

(四)了解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内容、控制理论与方法,了解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了解合同法的有关内容;

(二)了解建设工程管理涉及的相关合同,熟悉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合同;

(三) 熟悉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及其选择方法;

(四)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相关条款;

(五)熟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的订立、履行与变更的基本原则;

(六)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四、工程造价的构成

(一)熟悉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的概念和构成;

(二)熟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概念和构成;

(三)掌握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概念和构成;

(四)熟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概念、构成;

(五)了解预备费的概念和构成;

(六)了解建设期利息的概念。

五、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依据

(一)熟悉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特点;

(二)熟悉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分类、作用与特点;

(三)了解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四)熟悉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定额消耗量的确定方法及其单价的组成和编制方法;

(五)掌握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单价的编制方法;

(六)熟悉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构成;

(七)了解工程造价资料积累的内容、方法及应用。

六、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一)了解决策和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二)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和作用;

(三)掌握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

(四)掌握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

(五)掌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六)了解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的基本方法。

七、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熟悉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

(二)熟悉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三)掌握建设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

(四)掌握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

(五)熟悉评标定标方法和合同价款的确定;

(六)熟悉工程分包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

八、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调整

(一)熟悉工程变更的处理,掌握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二)了解合同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法;

(三)了解工程索赔的概念、处理原则与依据;

(四)掌握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查。

九、竣工决算的编制与保修费用的处理

(一)了解竣工验收报告的组成;

(二)熟悉竣工决算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三)了解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四)熟悉保修费用的处理方法。

附录:

1.工程造价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工程造价相关综合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有关文件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相关法规与规章

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条件: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编辑本段其他相关

考试用书:

土建造价员岗位人员实务知识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教材-土建造价员岗位人员实务知识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教材-土建专业岗位人员基础知识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教材-安装造价员岗位实务知识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考试方式及考试题型: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培训和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工程造价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条件: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课程设置:

1、•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与装饰装修、建筑安装(分管道专业、电气专业、通风空调专业)、市政、装饰与装修六个专业.3、国际建筑协会要求的辅修课程:•建筑材料‣、•建筑识图‣、•建筑房屋构造‣

考试方式:

1、•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各专业统一试题,从中国造价协会统一编制的试题库中抽题组卷(按规定可调整20%,调整部分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试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20题×1分/题=20分

单项选择题:40题×1分/题=40分

多面选择题:20题×2分/题=40分

考试形式为闭卷,全部答题卡填涂。考试时间共2小时。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按不同专业分类编制试题,各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

(1)专业基础知识部分: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共30分,闭卷,答题卡填涂,考试时间为半小时。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部分:根据图纸,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算量、价。共70分,考试时间为2.5小时。

推荐第3篇:经济师评审资格

关于印发《湖北省经济系列经济贸易、劳动工资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鄂职改办〔2000〕173号 (二○○○年十一月八日)

各市、州、省直管市、县(市),林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

现将《湖北省经济系列经济贸易、劳动工资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经济系列经济贸易、劳动工资专业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经济贸易、劳动工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经济贸易、劳动工资、农业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 经济贸易、劳动工资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经济师。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四条 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经济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八年以上,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十年以上,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经济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2.直接制定或主持实施重点课题的研究、市州级以上大型的经济方案、经营活动,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作用,或在对高新技术、科学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并经市(厅)或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

3.正式出版过本专业的论著或译著,或在省级以上(含业务主管部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4.任期内主持过两个以上大中型项目;或工作中有创新、突破,取得显著效益,并经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者。

凡破格申报晋升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经济贸易、劳动工资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破格申报人员,近两个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优秀。

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1.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2.掌握计算机技能,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水平,对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有较深的研究,并有独到的见解,熟悉与经济有联系的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与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能为本部门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3.熟悉并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并能运用国内外新知识、新理论,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关键问题。

二、工作能力

1.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实际工作阅历和经验;

2.具有组织、指导较大范围业务活动的能力;

3.善于运用先进科研成果、技术手段分析和解决经济活动中较为复杂的问题;

4.组织协调能力强,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善于调查研究,有较高的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并有指导经济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工作的能力。

三、工作业绩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重点经济情况与问题的调研工作,提出的建议或方案,对加强和改善生产、经营管理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

2.负责推广、应用高新技术(管理技术)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3.结合本岗位工作,撰写过多篇具备应用价值的理论文章、专著、学术论文或经济论证方案等,在省内外、本地区、本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并对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4.主持制定的经济政策、法规或审批的重点经济发展规划和项目,对本地区、本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5.直接主持、承担或指导过经济领域内一项以上大型项目的经济活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第三章 附 则

一、凡在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二、本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4篇:资格评审申请书

资格评审申请书

致: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招标有限公司

按照采购招标要求,我司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司审查我们参加“中国xxxxxxx项目”的设计服务投标资格。此申请是由我司“xxxxxxx有限公司”以 xxx 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所有三个标包的竞投。

我们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人:广东省xxxxxx有限公司

申请人代表:binka1980

职位:项目主管

申请日期:2013-6-15

推荐第5篇: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一,评审范围

本市所属的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在台省属企事业单位经有关部门委托,也可以申报.二,评审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二)专业条件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2.研究,设计部门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4)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三)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工程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工程技术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对1970年前大学专科毕业,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能力和水平达到《试行条例》规定任职条件的,可参照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申报条件执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能够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并取得科研成果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四)考核要求

任期或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五)破格晋升条件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的;具备下列条件的3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1.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2.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副省级城市一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3.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4.获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5.主持大中型企业(或建设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或省部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省,部一等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二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管理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要研究设计者或技术决策并实施者).6.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5年以上.(六)外语要求

1.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B级考试合格成绩,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2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于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年满50周岁;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3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6)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7)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8)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9)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10)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1)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2)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3)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4.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Q.804206363 (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博士学位获得者; (2)留学回国人员; (3)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7)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8)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9)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0)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附件QQ.804206363: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一,县(市,区),市直单位需报送材料: 1.县(市,区),市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开具的评审委托书1份(企事业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归口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由人事代理机构受理开具评审报告或委托书).2.《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按Excel电子报表版本打印,同时附送电子文档.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评审人员材料清单1份(见附件),并且每只资料袋面上贴一张袋内资料清单.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3.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用A3纸)打印件一式55份(一叠35份,一叠20份),并加盖单位公章.4.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置于信封内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上;或附电子文档照片(扫描成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做文件名,高宽比约为3:2,分辨率按每英寸200像素设置;其它方式采集的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50K以内).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不装订).6.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7.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8.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或符合外语不作为必要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免试(或不作为必要条件)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单位和县(市,区,委,局)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各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9.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1份,并加盖公章.10.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11.任期考核材料(至少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材料)1套.12.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需确定一篇代表作,并提供代表作原件1份.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13.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县(市,区),市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及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三,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规定不装订和不便装订的书,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第一册: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复印件,技术工作经历,任期考核,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 第二册: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等业绩材料; 第三册: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顺序装订成第三册.装订时用A4纸规格.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分装为第二册(一),第二册(二).材料均装入档案袋内.证书原件均装入专门的资料袋内,外贴清单.四,填写注意事项: 《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和《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必须严格按规定填写,清楚,详细.表内填不下,可加附页附后(在左上角用胶水粘连).1.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 2.工作单位要完整准确填写全称,与单位图章一致; 3.单位性质:统一按栏目所列类别填写; 4.主管部门填写\"×××县(市,区)×××局\";或\"×××委局\".5.从事专业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完整准确填写,字数一般填4个字,最多不超过8个字.6.学历是指工程技术专业学历,如果最高学历填了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需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7.花名册上\"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填写格式统一填××××年×月,如2009年6月.8.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9.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填合格,省线合格;符合免试的填年龄免试,译著免试,专业毕业,乡企人员…;符合不作为必备条件人员的填野外采矿,建筑施工….

10.单位考核情况填写任期内至少最近三年的考核资料,在\"综合表\",\"花名册\"需填明逐年考核结果.11.《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和《综合表》的\"符合破格条件\"栏不能简单地填符合那几条,必须填写符合各条的理由和依据,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花名册》上\"符合破格条件情况\"栏填明符合那几条QQ.804206363.

推荐第6篇:农艺师评审资格条件

江苏省高级农艺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因地制宜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发展规划、重大科研、推广项目、工作方案并指导或组织实施;能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技术,独立解决生产或科研中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产业化经营,推进依法治农中取得良好效益;发表、出版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学术、技术报告;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农艺师工作的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作物、园艺、蚕桑、食用菌等的良种选育、引进、繁殖、栽培、耕作改制、生长调节剂、土壤调查、土壤管理与应用、土壤改良、肥料利用及新型肥料研制与开发、土地利用规划、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植物检疫、农药质量及残留量检测、农药与植保机械的开发与应用、农业环保、蚕种保护、蚕茧收烘、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技术研究与推广和科技管理与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法制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农艺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农艺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取得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取得农艺师资格后,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农艺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熟悉《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江苏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栽培和育种、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市(厅)级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2.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或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4项以上者。

4.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育成当地1种以上作物优良品种,或引进推广应用2个以上优质、高产新品种。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当地2种以上主要作物或1种主要作物2项以上的优质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或参加当地1种以上主要作物规范化、模式化、集约化配套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

6.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当地耕作改制、优化布局、调整种植结构或进行多种形式间套混

2 作或立体农业栽培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

7.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研制、生产1种以上新产品,或在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环节中引进或改进2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

8.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当地2种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或参加1种以上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示范和推广。

9.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1种以上作物较大面积优质商品基地或无公害生产基地产业化生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

10.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2种以上作物生长调节剂的研制、应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 11.从事农业及其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管理、教育培训、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执法等工作的业务技术骨干。

1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运用信息技术在农业范围内进行数据信息综合处理、分析预测等。

(二)从事土地利用与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科技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市(厅)级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2.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或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4项以上者。

4.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本地区土壤资源、地力普查及普查资料的分析、整理、总结工作。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制定本地区土地利用、农田保护区、农田基本建设及耕地修复、土壤改良、中低产田改造规划和规程,提出利用建议、改良土壤肥力意见和措施,并指导实施。

6.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县以上土壤肥料中心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土壤肥力动态监测、土壤理化现状化验分析与肥料质量检测。

7.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2种以上主要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并提出2种以上复混(合)肥料的配方方案。

8.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当地复混(合)肥、精致有机肥、微量元素肥、微生物肥或其他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应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三)从事植保、植检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市(厅)级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2.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或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4项以上。

3 4.本地区(县以上)主要作物病、虫、草、鼠及其他有害生物或天敌种类或植物检疫对象普查的规划、实施与材料分析总结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当地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及迁飞性害虫和气流传播病害的监测与预测预报。

6.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1种以上主要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以上作物无农药残留的病虫草害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以上植物检疫对象的综合治理扑灭配套技术。

7.主持当地植物检疫工作,开展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及对国外弓1种材料进行疫情监测,或主持本地区无检疫对象种苗基地规划设计、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工作。

8.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推广2种以上防治新技术的应用,或对病虫测报技术或工具进行2项以上的改进。

9.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研究开发1种以上农药新品种、新剂型的配方和应用技术,或2种以上新农药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或对植保机械应用技术提出2种以上改进方法。

10.主持当地2种以上主要病虫草抗药性的监测工作,并进行抗药性病虫草治理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11.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市级以上农药质量监测或农作物农药残留量检测工作。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市(厅)级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2.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或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范围内蚕桑(蚕种)生产、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规划4项以上者。

4.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本部门大规模的蚕种或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选育桑、蚕新品种或引进2个以上桑、蚕优良品种的推广工作。 6.主持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或负责组织较大规模的蚕茧收烘处理、技术管理和产业化经营工作。

7.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负责规划、实施蚕茧或桑苗生产基地建设。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栽培和育种、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参加人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1项以上或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

4.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制定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内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选育的1个以上优良新品种或引进的2个以上新品种经省以上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得到推广应用,并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研制的1个以上新产品,获得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评审认定的优质、名牌产品证书。

6.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2种主要作物的制种基地或良繁基地生产,或园艺作物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种(籽)、苗木批量生产,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并通过省主管部门的验收。

7.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规划、设计、管理的优质商品基地、无公害生产基地或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其产品的产量不低于当地应用品种,品质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增长10%以上,或取得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证书。

8.开发、推广的优质、高产、高效配套栽培技术,或省工节本、增加产品附加值的贮藏加工技术应用面,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本人服务范围内适用该项技术的40%、50%、60%、70%以上。

9.主持市以上的种子、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获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表彰;或至少对1种以上主要分析方法提出改进,并被上级业务部门认可或采用推广。

10.在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的农业综合服务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兴办科技企业,加强科技成果或科技档案管理、技术培训、农业教育与管理及农业执法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11.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运用计算机进行的信息综合分析处理或预测结果等,在指导生产、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通过省内同行专家的鉴定。

(二)从事土地利用与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开发的肥料新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主持制定的肥料生产、土肥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内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主持县以上土壤资源、地力普查的结果,经省级鉴定通过,并对当地制定生产规划、指导农业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制定的本地区土壤改良、中低产田改造、耕地修复、农田保护区等规划,所提出的利用建设、改良、修复措施等建议被同级政府采纳实施,实施后土壤肥力等级较

5 改良前提高0.5~1个等级,产量较改造前提高10%以上或农产品质量有明显改善。

6.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的土壤肥力测试、肥料质量检测、土壤肥力动态监测或土壤、农产品有害物质检测工作,获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表彰;或对检测、分析方法提出1种以上的改进,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7.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研究开发的复混(合)肥料、精致有机肥、有机无机肥、微量元素肥、微生物肥或其他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有1种以上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登记证,允许进入流通市场,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或研制的2种以上配方肥料,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30%、40%、50%、60%以上。

8.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的2种以上主要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研究,经省内同行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应用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30%、40%、50%、60%以上。

(三)从事植保、植检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主持制定的植保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内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主持发布本地区主要作物病虫鼠害的短、中、长期预报,准确及时,短、中、长期发生量、发生期预报准确率有3年以上,分别稳定在90%、80%、70%以上。改进的测报技术、办法、工具可提高准确率5%以上,提前预报期3天以上,或提高工效20%以上。

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的病虫草鼠或植物检疫对象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防治新技术,新农药的控害效果、经济效益比原有技术提高10%以上,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40%、50%、60%、70%以上,或在一个县范围内扑灭检疫性病虫的发生。

6.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农作物病虫草鼠及有害生物种类、发生程度、为害等级的普查结果,或植物检疫对象、分布范围、面积的普查结果,对制定规划、划定疫区、控制扩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7.主持进行的农药质量、病虫草抗药性、农药残留量及植物检疫对象监测工作,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或对至少1种主要的分析检测方法进行改进,并被上级技术部门认可或采用。

8.主持研究制定的1种以上作物无农药残留病虫草害综合防治配套技术,应用后其产品经法定农药残留量测定单位抽查,农药残留量在国家允许范围以内,并经省内同行专家鉴定通过。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

6 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主持制定的蚕桑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和省内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参与负责规划、实施3000亩以上蚕茧生产基地、10万张以上规模制种基地或500万株以上规模桑苗生产基地,并达到规划设计标准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主持生产一代杂交种累计40万张以上,蚕种质量、公斤茧制种量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参与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年产茧规模达1500吨以上。

6.主持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累计冷藏、浸酸等保护处理150万张以上,无责任事故,品质优良,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7.负责组织年经营蚕茧收烘规模在1500吨以上,蚕茧质量水平达省内先进。

8.在县以上范围内或5000亩以上生产基地负责桑、蚕病虫害测报防治、新品种、新技术、新蚕药、新蚕具及先进检测方法推广、综合开发等工作,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9.在推动乡镇蚕业产业化过程中,从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使桑田面积、蚕茧产量年增10%以上,蚕农增收15%以上。

10.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总结2项以上蚕桑生产先进经验,进行理论分析与概括,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农艺师资格后,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第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撰写地市级以上本专业较高水平的技术培训教材、讲义5万字以上(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

(五)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或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已取得预期效果的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按江苏省人事厅“苏人发〔2004〕24号”和“苏人通〔2007〕76号”文件规定,对农业系列各专业人员不作外语要求。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

7 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农艺师资格应提交第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8 江苏省农艺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发展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专业的生产计划、规划,提出科研、推广项目、工作方案并参加实施;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解决生产或科研中本专业有一定难度的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并取得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产业化经营,推进依法治农中取得较好效益;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性文章、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蚕桑、食用菌等的良种选育、弓I进、繁殖、栽培、耕作改制、生长调节剂、土壤调查、土壤肥料测试、土壤改良与利用、肥料利用及新型肥料研制与开发、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土壤环保、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植物检疫、农药质量及残留量检测、农药与植保机械的开发与应用、农业环境质量检测、管理与保护、蚕茧收烘、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技术研究与推广和科技管理与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法制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农艺师资格:

1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农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农艺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了解《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江苏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选育当地1种以上作物优良品种,或参加1个以上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的引进、转化与推广工作。

5.参加当地1种以上作物的优质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

6.参加当地耕作改制、优化布局、调整种植结构或进行多种形式间套混作或立体农业栽培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

7.参加当地优化农业生态体系内资源合理利用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模式)的开发、研究与推广。

2 8.参加研制、生产1种以上新产品,或在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环节中引进或改进1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

9.参加1种作物较大面积的优质农产品基地产业化生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

10.参加县以上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业环境检测站、种子质量检测站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承担农业环境质量、农产品及种子质量检测。

11.参加2种作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

12.从事农业及其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管理、教育培训、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执法等业务技术工作。

13.参与运用信息技术在农业范围内进行数据信息综合处理、分析预测等。

(二)从事土地利用和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土壤资源、地力普查及普查资料的分析整理总结工作。

5.参加县以上土壤肥料中心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土壤肥力动态监测、土壤理化现状化验分析与肥料质量检测。

6.主持1种主要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并提出1项有价值的复混(合、)肥料的配力建议。

7.参加当地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应用技术的研制开发与推广。

(三)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主要作物病、虫、草、鼠及其他有害生物或天敌种类或植物检疫对象普查的规划、实施与材料分析总结。

5.参加当地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及迁飞性害虫和气流传播病害的监测与预测预报。 6.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1种以上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无害化病虫草鼠害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以上植物检疫对象的综合治理扑灭配套技术。

7.参加当地植物检疫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对国外引种材料进行疫情监测,或参加本地区无检疫对象种苗基地规划设计、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工作。

3 8.参加推广2种以上防治病、虫、草、鼠害新技术的应用,或参加对病虫测报技术或工具进行1项以上的改进。

9.参加研究开发1种以上农药新品种、新剂型的配方和应用技术,或2种以上新农药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或对植保机械应用技术提出2种以上改进方法。

10.参加当地2种以上主要病虫草抗药性的监测工作,并进行抗药性病虫草的防治。 11.参加农药质量监测或农药生物测定或作物、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技术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蚕桑(蚕种)生产、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规划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或本部门大规模的蚕种或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 5.参加选育桑、蚕新品种或引进1个以上桑、蚕优良品种的推广工作。

6.参加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或参与较大规模的蚕茧收烘处理、技术管理和产业化经营工作。 7.参与规划、实施蚕茧或桑苗生产基地建设。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参加者起草市级以上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撰写国家、行业、地方企业产品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

4.参与制定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并经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5.参加选育1个以上优良新品种或参与引进的1个以上新品种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审定通过或登记,得到推广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参与研制的1个以上新产品,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评审认定为优质或名牌产品。

6.参加2种以上主要作物的制种基地或良种(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种(籽)、苗木批量生产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标准或合同指标,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

7.参与规划、设计、管理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产品品质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增长10%以上。

4 8.参与开发、推广的优质、高产、高效配套栽培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或省工节本、增加产品附加值的贮藏、保鲜、加工技术应用面,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本人服务范围内适用该项技术的10%、20%、30%、40%以上。

9.承担的种子、农产品质量、农业环境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责任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参与农业综合服务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兴办服务体系、转化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档案、加强技术培训和农业教育与管理及农业执法等方面作出较大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11.参加运用计算机进行的信息综合分析处理或预测结果等,在指导生产、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通过市级以上同行专家的鉴定认可。

(二)从事土地利用与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开发的肥料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肥料生产、土肥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4.参加县以上土壤资源、地力普查的结果,经省级鉴定通过,其承担的工作对当地.制定生产规划、指导农业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5.参加制定的本地区土壤改良、中低产田改造、耕地修复、农田保护区等规划,所提出的建议被同级政府采纳后,土壤肥力等级较改良前提高0.5~1个等级,农作物产量或农产品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6.承担的土壤肥力测试、肥料质量检测、土壤、农产品有害物质检测、土壤肥力动态监测的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检测、分析方法提出改进,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7.参加研究开发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1种以上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登记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或参与开发的2种以上配方肥料,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8.参加的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研究,经市内同行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应用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三)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植保、植检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5 4.承担的主要作物病虫鼠害的短、中、长期预报,准确及时,无错报、漏报事故,准确率在市内平均水平以上;改进的测报技术、办法、工具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认证通过,并在应用中发挥作用。

5.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的病虫草鼠或植物检疫对象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新技术,新农药的控害效果、经济效益比原有技术提高10%以上,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或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扑灭检疫性病虫的发生。

6.承担的农作物病虫草鼠及有害生物种类、发生程度、为害等级的普查结果,或植物检疫对象、分布范围、面积的普查结果,对制定规划、划定疫区、控制扩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7.承担的农药质量、病虫草抗药性、农药残留量及植物检疫对象监测工作,未出现质量事故,监测误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分析检测方法进行改进,并被上级技术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8.参加制定1种作物无害化病虫草害综合防治配套技术,应用后产品的农药残留量,经法定农药残留量测定单位抽查,在国家允许范围以内,并经同行专家鉴定通过。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蚕桑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承担规划、实施600亩以上蚕茧生产基地、2万张以上规模制种基地或10万株模桑苗生产基地,并达到规划设计标准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承担生产一代杂交种累计8万张以上,蚕种质量、公斤茧制种量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参与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年产茧规模达300吨以上。

6.参与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累计冷藏、浸酸等保护处理30万张以上,无责任事故,品质优良,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7.负责组织年经营蚕茧收烘规模在300吨以上,蚕茧质量水平达省内先进。

8.在乡(镇)以上范围内或1000亩以上生产基地负责桑、蚕病虫害测报防治、新品种、新技术、新蚕药、新蚕具及先进检测方法推广、综合开发等工作,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9.在推动乡镇蚕业产业化过程中,从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使蚕田面积、蚕茧产量有较大增长,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10.参加总结1项以上蚕桑生产先进经验,并组织推广应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上;或作为作者之一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在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第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撰写的有关本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或手册、讲义2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五)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较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按江苏省人事厅“苏人发〔2004〕24号”和“苏人通〔2007〕76号”文件规定,对农业技术各专业人员不作外语要求。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三条 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市级以上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先进工作者。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完成市级以上下达的科研或推广项目,成绩显著者。

(五)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中,为推动某一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有突出贡献者(产品开发研制者、工艺设计者、标准制定者),产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证书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质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六)在新品种培育或专业技术的发明开发、改造推广及牵头创办、经营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取得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申报农艺师资格应提交第

三、四(或十

二、十三)、

五、

六、

七、

八、

九、

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五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8 江苏省农业技术、林业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1.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

2.“江苏省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对照第二条,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处。

4.对照第三条,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空栏处。 5.对照第四条,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资格证书、任职的聘书复印件。

6.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并经同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7.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8.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9.对照第八条,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

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三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

10.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专业文章。论文、著作、专业文章或实例材料原则上要提交原件。

11.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符合“资格条件”规定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12.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符合“资格条件”规定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或提交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

13.对照第十二条,提交个人破格申请报告及单位的审核意见、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优秀和获单位表彰的有关证明材料。

1 14.对照第十三条,参照上述第

9、10条要求提交规定的材料。

15.凡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申报时须同时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提交材料必须按高(中)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重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深的。 2.疑难:暂不分明,难以确定。

3.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 4.精通:理解透彻,应用娴熟。 5.系统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6.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7.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8.了解:知其大意。

9.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对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新品种或新技术推广应用、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项目。

10.实例材料:指将本人在任现职期间解决专业技术问题的心得体会,以论文的形式总结出来。文中必须有自己的观点,并附以任现职期间的具体实例处理分析。

11.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10万字以上。

12.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13.专业文章: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经验总结、短篇报道或实例报道等文章。全文字数一般在800字以上。期刊必须有ISSN或CN刊号。

14.宣读论文: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大会上宣读或在学科分组会议上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或摘要)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 凡宣读或交流论文必须提交论文宣读证书、论文汇编、会议通知及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摘要发表者需同时提交全文原稿。

15.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各级专业学会、各部门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以及各部所属院校主办的学报。期刊必须注有统一刊号。

16.省级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刊物,并已取得ISSN或CN刊号。 17.市级期刊:指由市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刊物,并已取得ISSN或CN刊号。

18.国家(际)性学术会议:指由国家一级专业学会、国际学术组织或国际学术组织委托我国相应的学术机构组织召集的会议。

19.省级学术会议:指由国家二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 20.市级学术会议:指由国家三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

21.主要作者、主编或副主编:指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的具体组织者,对该著作的学术、技术问题起把关作用。其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必须在3万字以上。

22.主要编(译)著者:指专业著作的主编或副主编以外的编者或一般作者,其参与编著的字数一般应在1万字以上。

23.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部丰收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农业技术推广奖等奖励项目。

24.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指在该奖项等级额定获奖人数内取得个人奖励证书者。 25.项目(课题):包括国家、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研或技术开发任务。有科学研究、技术管理、开发及推广应用等类型,按来源可分为国家下达项目、国内外合作项目、合同项目及外商投资项目等。

26.主要完成(参加)人: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人员。其确定程序为:项目负责人出具证明,然后由单位组织3名以上的专家评估,并逐一写出评估意见。

27.课题负责人:指课题第一申报者。

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本条件中凡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年限、数量(目)、等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2.本条件规定的著作、论著、专业性文章、宣读论文、技术分析报告、技术培训教材讲义等,不论出于何专业学术期刊、何出版社、何学术会议,其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

3 公平、全面地评定。

3.本条件所提的推广面积、增产效益、土壤改良提高等级、预报准确率等均须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及地级市,不含县级市。

5.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后续学历获得者,可从申报者人事档案记载开始的员级资格起计,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其员级资格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认可。

6.任职资历计算方法: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之日(以批准公布时间为准)起计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7.凡提交的获奖成果均须同时附上相应公开发表的专题论文。 8.本条件所指水平,一般由高评委专家评定。

9.本条件所指推广新技术、新项目,须经市(当地)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通过的程序参照科技成果鉴定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推广新技术、新项目应用水平考核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

(2)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3)由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5名以上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并将专家评议具体意见结果填入“鉴定表”。

(4)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议意见,作出综合评价结论并填入“鉴定表”。

推荐第7篇: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推荐报告

关于同志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报告

开封市评委:

同志,年月毕业于在尉氏县自来水公司工作。

该同志任现职以来,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工作兢兢业业。聘任期间,考核连续5年以上合格,根据《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任职资格申请评审条件》的要求,该同志符合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现将条件叙述如下:

一、该同志参加尉氏县大西门滨河路移动营业楼工程。2006年获开封市建筑工程“菊花杯”奖。该项目符合豫人职【2006】13号文件《河南省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报条件》的通知中级评审条件(3)业绩与成果第一条之规定。

二、该同志参加开封市金明工业园区排水工程,2005年被评为“河南省市政公用优良工程”创经济效益58万元,该项目符合豫人职【2006】13号文件《河南省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报条件》的通知中级评审条件(3)业绩与成果第二条之规定。

三、该同志参加尉氏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厂外污水管网Ⅱ标段2007年被评为“河南省市政公用优良工程”, 又参加尉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渗漏液处理工程,2009年被评为“河南省市政公用优良工程”。以上两项符合豫【2006】13号文件《河南省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中级评审条件(3)业绩与成果第六条之规定。

四、该同志参加的审计局综合楼工程,2008年荣获开封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该项目符合豫【2006】13号文件《河南省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中级评审条件(3)业绩与成果第八条之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同志成果显著,业绩突出。根据评审条件,他符合工程中级破格评审工程师的资格。

特发报告。

年月日

推荐第8篇: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附件三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评审范围

在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电教、基本建设、后勤、设备维修等部门从事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

获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不含双学士),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有一年工作经历的2年,本科毕业后直接读研究生的3年);大学本科及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三、外语及计算机条件

全国外语统一考试B级。计算机模块3个。

四、业务条件

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学校纯收入在5万元以上。

推荐第9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

一、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级。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级。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员”级;取得“员”级职称并从事员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可评定“助”级。

4、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助”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中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以上。

5、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助”级条件的人员。

注: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按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材料及费用: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评审费按物价局及相关部门规定收取。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高级评审

一、申报条件:

(一)中级专业职务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评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评定“中级”职称。

3、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级资格四年以上。

4、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

5、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中”级条件的人员。

(二)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4、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七年以上。

5、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高”级条件的人员。

(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1、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副高级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2、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正高”级条件的人员

注: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按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

2、职称外语成绩单、职称计算机成绩单(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任现职评审表;

4、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年一份);

5、现有职称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各种奖励证书;

7、论文、论著;

8、业务工作总结。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师资格考证:

①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②大学生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③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④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⑤对后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需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但同时需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满四年,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2、报考级别:初级、中级

3、考试科目:《经济基础》、《专业知识》

注:《专业知识》 01.工商管理 02.农业 03.商业 07.财政税收 09.金融 10.保险 11.水路 12.公路 13.铁路 14.民航 15.人力资源 16.邮电 17.房地产 19.旅游 21.建筑

4、文件依据:人职发[1993]1号、3号、冀职改办字[2000]36号、人办发[2002]18号

5、报名、考试时间:报名时间为每年的4月,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古汉语)等级统一考试

一、参考对象: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是申报中级、高级(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已取得全国统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拟参加全国统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试行条例》中对外语或古汉语无要求的除外)。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免试(即可以不参加考试)范围。

①获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②获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任职资格;③取得外语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申报(考试)中级任职资格;④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⑤县乡两级农业(包括种植业、农机、畜牧、农垦、水产)机构从事农业技术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⑥由非专业技术岗位到能参评专业技术岗位,首次申报任职资格;⑦从国外或省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跨世纪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特殊技艺人才),首次在我省申报技术资格;⑧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的归国人员,首次申报任职资格;⑨军队转业干部,首次在我省参加申报任职资格;⑩转评人员,转评前已通过外语(古汉语)考试。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参考(即必须参加考试,成绩要达到一定水平,但不要求必须合格)范围。

①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②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电影放映、文学创作、艺术类有外语要求的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③技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④体育教练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⑤地质勘察从事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⑥县以下(含县)水利、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

(3)除上述(1)(2)项所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内规定标准。

二、考试类别与等级:

(1)英语分为英语综合、英语理工、英语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三个级别。

(2)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划分为A、B、C三个级别。

(3)古代汉语(含医古文),级别包括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

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分A、B、C三个等级

A级适用人员:①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申报高级或其它系列申报正高级;②高级国际商务师。

B级适用人员:①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属(含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申报高级;②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申报中级;③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限第二外语);④高级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或其它系列申报副高级。

C级适用人员:①翻译系列申报中级(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第二外语);②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属(含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申报中级或其他系列申报中级。

三、合格证有效期限:(据冀职改办字[2005]80号文)

(1)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成绩通知书,晋升相应专业相应档次任职资格时有效,该档次晋升结束后,其证件(成绩通知单)自然失效,再晋升再考试;

(2)取得省定标准合格证的,当年有效;

(3)凡外语(古汉语)成绩作为参考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外语(古汉语)成绩三年内(当年算起)有效,逾期自然失效。

推荐第10篇: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1、个人述职报告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3、荣誉证书

4、教学论文

5、汇报课教案

6、汇报课教案评议表

7、2008-2009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8、2008-2009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9、2008-2009年度班主任工作计划

10、2008-2009年度班主任工作总结

11、公开课教案及课题研究材料

第11篇:1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附件1

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3项: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3篇以上(其中1篇应为第1作者,在“增刊”上发表的,不予认可)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3万字以上)。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星火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浙江省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者。

3.获设区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科技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者;省级以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建设领域的单项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4.主持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项目完成后,通过主管部门评审(或验收),有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5.主持大中型企业(或复杂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国家优质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两项以上省优秀设计二等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两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QC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国家、行业、地方

标准的主要编写者;国家、省标准设计图集的主要设计者;国家级工法的主要编写者;国家、省级建设工程定额的主要编制者;部“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或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的主持者。

6.具有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中专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5年以上。

三、外语要求

1.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除符合免试条件外,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B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2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于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年满50周岁;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3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6)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7)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8)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9)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10)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援青、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1)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2)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3)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但须在野外工地工作一年以上,并提供项目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竣工备案表等)。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博士学位获得者;

(2)留学回国人员;

(3)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第12篇:馆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馆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的中外文书刊采编、分编、借阅、参考咨询、文献开发、图书馆学研究与辅导、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工作的图书资料专业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助理馆员资格2年以上;或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助理馆员资格3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助理馆员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1、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文献采访、编目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藏书和出版发行情况,参与制定、修订文献资料采访工作规章。

2、了解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各种工具及其方法,熟悉分编工作全过程,在文献形态描述和内容标引方面起骨干作用。

(二)从事读者服务专业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借阅服务工作,胜任一般性参考咨询。

2、熟练运用主要中外文工具书及文献书目检索方法,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读者服务工作。

(三)从事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参与文献信息开发选题、内容分析和实际开发,在一些重要专题开发中发挥骨干作用。

2、参与文献信息编辑工作,撰写提要、文摘、题录和一般性文献信息专题综述。

3、熟悉信息产品营销,积极推广传播文献信息。

(四)从事技术开发与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了解缩微、音像、计算机、多媒体等技术,并熟练运用其中一种技能。

2、能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承担程序设计和系统维护等。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县(处)级科研成果

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参与完成本单位组织的科研项目或文献信息开发课题二项。

3、独立编写本单位的业务制度、技术规章、工作细则,或提出业务建设的可行性建议二项,并被采纳应用。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合作撰写学术著作1部;

2、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独立撰写专题调查报告2篇以上。

第13篇:广播电视—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

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

1.专业理论知识

(1)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学科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水平。

①从事科学研究和新产品开发人员,除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外,对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体系结构与设计、全数字式高清晰度电视、可擦除视唱磁光盘、家用电脑与软件、电子设计自动化、计算机辅助软件工程、多媒体技术等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 ②从事生产技术的人员,除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外,对零部件柔性加工系统、集散控制系统、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印制电路板CAD/CAM系统、大生产中的自动检测技术、SMT工艺技术等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

(2)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结合工作进行跟踪分析,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3)熟练地应用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定、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4)掌握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质量标准,熟悉电子产品质量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5)有一定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掌握国内外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的市场需求及生产技术、经济规模和经营分析。

(6)较全面地掌握本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及技术发展方向,熟悉所用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和国内外同类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具有比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曾主持或全过程参加并完成过省(部)级或大、中型项目,或系统规模大、产品技术难度高的新技术项目,解决过较重大的、复杂的技术问题。有领导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经历。

①从事视频设备与系统方面的人员,具有主持视频设备与系统的总体设计、体系结构设计等工作全过程的经历,曾完成或主持完成关键技术(如:图像编码压缩技术、多制式转换技术、计算机动画系统等)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

②从事音频设备与系统方面的人员,具有主持音频设备与系统的总体设计、体系结构设计等工作全过程的经历,曾完成或主持完成关键技术(如:数字滤波技术、锁相技术、数字音频信号处理技术、数字调谐技术、压缩/扩展技术等)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

③从事家用电子技术产品方面的人员,具有主持大型家用电子技术产品研究、设计、开发全过程的经历;

④从事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设备生产方面的人员,具有主持完成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设备自动化生产全过程的经历。 (2)能熟练地运用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的通用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定等开发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电子产品。

(3)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判断和综合能力,主持过项目的立项调查、方案论证等工作,曾为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或为某个专题收集整理国内外最新消息,组织编写专题报告,为企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决策性建议。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有组织协调大、中型专业技术项目的经历。

(5)曾组织并指导工程师的技术培训和技术工作。 (6)掌握工业工程(IE)的知识和方法。

(7)曾主持或作为其中的负责人,组织完成技术审查、技术鉴定等工作。

(8)曾担任过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或大项目参加人完成过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项目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等工作,解决项目中的较为重大的疑难技术问题,至少具备下列一项: ①完成过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②完成过三项以上不同类别、难度较高的项目。如技术复杂的大型研究、设计项目,引进、消化、吸收的生产项目,技术密集的开发项目等;

③完成过一项以上的大型项目或二项以上的中型系统工程或成套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工作。 3.业绩与成果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完成的项目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①完成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②在完成复杂的、技术密集的研究、设计项目中,有二项以上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独特的创造性或新颖性,并具有推广价值;

③在完成的成套工程项目中,有大型项目一项以上,或中型项目二项以上,经实践检验,并经专家鉴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④在完成的项目中,有二项以上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有三项以上获得过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新产品奖等。

⑤提出的科技建议中,有一项以上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用,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对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2)论文、著作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撰写人,撰写本人承担的省(部)级重点项目的技术报告二篇以上,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学术观点,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②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公开发行)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论文经同行专家评鉴,具有国内先进学术水平; ③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五万字以上)或译著(十万字以上);

④参加公开出版的教材或技术手册等的编写工作,直接编写重要的篇章五万字以上。

第14篇:评审报告

项目概况

黄连溪水电站坝址位于吉首市河溪镇黄连溪村,沅江一级支流武水上,为径流式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562km2,水库总库容795万m3;设计最大引水流量110.35m3/s,设计水头7.0m。电站正常蓄水位149.5m,厂房安装3台2X2500KW+1600KW水轮发电机,装机容量6600KW,年平均发电量2458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724小时;电站保证出力1131KW,工程静态总投资5728.18万元。

取水口、退水口位于湖南省吉首市河溪镇黄莲溪村、沅江一级支流武水的河床上。用水的目的是实现水的能量转换,其使用过程中不消耗水,水能取用后尾水又回归河道。退水与用水过程相互一致。不会产生污水、废水,对水质没有影响。

论证等级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分类分级指标,黄连溪水电站装机容量为6600KW,小于50MW,确定本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三级。

水资源论证

流域内设有凤凰、吉首、河溪三个水文站,黄莲溪水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562km2,与河溪站相差甚小,且位于河溪水文站下游2.37km,距离很近,因此本工程水文资料可直接移用河溪水文站资料。

河溪水文站1957年建站,设站以来有水位、流量资料记录,

其中1957年至2010年54年平均流量64.1m3/s,相应径流总量20.2亿m3,能满足黄莲溪水电站最大单机引用流量41.76m3/s的用水要求。

根据《湖南省吉首市黄莲溪电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黄连溪水电站的最小下泄流量是 18.4m/s。经分析计算,黄连溪坝址河段最小生态流量6.41m3/s。黄连溪水电站的最小下泄流量(18.4m3/s)大于所在河段的最小生态流量(6.41 m3/s),能满足河道生态系统维持健康所必需的水量,最小下泄流量是合理的。 3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 取用水的合理性

黄莲溪水电站的用水主要是水力发电,由于发电用水只是将水资源的时程分配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不消耗河道水资源,不影响下游各用水户及全社会的用水要求。

(2) 取水水源的可靠性

坝址以上流域多年平均流量为64.1m3/s,多年平均径流量20.2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149.5m,相应库容265万m3,水库总库容795万m3,只占多年平均径流量的0.39%。黄莲溪水电站为上游有调蓄水库的年径流电站水电站,来水相对较大,水库无调节性能。

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发电,坝址多年平均流量64.1m3/s,能满足黄莲溪水电站单机引用流量41.76m3/s的用水要求。

在2010年和2020年水平年条件下,将在吉首城市上游兴建小龙洞、牛角河、雷公洞等防洪工程,将增加7721万m调节库容,黄莲溪水电站水平年用水将比现状年用水保证程度更高,对电站提高保证出力、增加年发电量将起到很大作用。

(3) 取退水的影响与补偿措施建议

黄莲溪水电站的用水主要是水力发电,取水和退水都在武水河床上,只是将水资源的时程分配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不消耗河道水资源,不产生废水污水,不影响下游各用水户及全社会的用水要求。

黄莲溪水电站初设正常蓄水位149.50m比河溪电站尾水位149.20m高0.3m,对河溪电站的出力的有一定的影响。

黄莲溪水电站建设后,在正常蓄水位淹没河溪水文站测验断面5.11m,严重影响河溪水文站正常水文测报工作,需上迁及测验设施设备改造更新。另外,受黄连溪电站建设影响,河溪水文站迁建新站后,测验难度及测验任务增大,资料整编复杂,造成人员编制增多,原正常业务经费投入无法确保新设站水文测站工作正常运行,自河溪站迁建年份起,每年需向迁建站补偿水文测验运行费,建议建设方尽快与河溪水文站协商解决迁站补偿,及迁站后运行费补偿方案。

电站建设后,正常蓄水位淹没部分山区居民低岸房屋700m2,

3需要高靠搬迁。黄连溪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中,对山区居民房屋搬迁补偿费预算为24.5万元。

(4) 水资源保护措施

在电站下游适当位置设立水量测报设施。不发电时,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为6.41m/s

施工期临时生活区、电站运行期职工生活基地、施工废水等须经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武水。

为掌握工程对下游河道的水质影响,从工程开工后一直到运行期应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水库水质动态,对出现的水质及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消除或减轻措施。

(5) 取水和退水方案

坝址建在武水河床上,是径流式电站,无调节性能,取水口在武水河床上,武水经由进水闸进入主厂房,电站取水发电后,退水仍然排入武水。

(6) 取水的可行性

坝址多年平均流量64.1m3/s,能满足黄莲溪水电站最大单机引用流量41.76m3/s的用水要求。

在2010年和2020年水平年条件下,将在吉首城市上游兴建小龙洞、牛角河、雷公洞等防洪工程,将增加7721万m3调节库容,黄莲溪水电站水平年用水将比现状年用水保证程度更高,对电站提高保证出力、增加年发电量将起到很大作用。

黄莲溪水电站处现有水质现状符合国家《地表水水环境质量

3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电站建成后对水质无特殊要求,水质现状能保证电站用水要求。

因此,取水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办理取水许可证,工程施工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依法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

2、工程建设施工期,不得向河道倾倒土石方等废弃物;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清理围堰及废弃物,并做好库区及坝址处的环境保护工作;

3、在黄连溪电站上、下游设立入库站及出库站。对水量水质进行测报;

4、河溪水文站属国家级重要水文站,开工前应落实好对河溪水文站水文测报功能影响的补偿相关工作。

5、落实与库区居民的房屋淹没补偿问题。

6、施工中,按水土保持设计报告书的要求,组织施工,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请各位专家指正

谢谢

第15篇:评审报告

导语:开题报告评审意见的范文包含哪些内容呢?欢迎阅读小编整理的开题报告评审意见的范文

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意见怎么写

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意见怎么写指导教师审核意见:指导教师审核意见要能反映以下几点:1.学生开题报告中对选题来源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情况;2.学生开题报告中研究的基本内容、研究的主要问题、研究的方向是否明确;3....

指导教师审核意见:

指导教师审核意见要能反映以下几点:

1.学生开题报告中对选题来源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情况;

2.学生开题报告中研究的基本内容、研究的主要问题、研究的方向是否明确;

3.学生开题报告中研究的方法及措施是否可行;

4.学生开题报告中研究工作的步骤、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特别要注意学生开题报告中的时间安排与本人下发的任务书规定的时间安排要相呼应;

5.是否同意开题;

注:以上审核意见及签名均要求指导老师手写,不能电脑打印!

(指导教师签名)年 月 日

范例参考:

该生对于所开课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市场调研,参考了许多文献,最后确定的课题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本课题是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延续,符合学生专业发展方向,对于提高学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对于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有益。研究方法和研究计划基本合理,难度合适,学生能够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该课题的设计。

同意该课题开题。

(指导教师签名)年 月 日

开题报告的结构与写法

开题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课题名称

(二)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就是本课题有没有人研究,研究达到什么水平, 存在什么不足以及正在向什么方向发展等。开题报告写这些内容一方面可以论证本课题 研究的地位和价值, 另一方面也说明课题研究人员对本课题研究是否有较好的把握。我们进行任何科学研究,必须对该问题的研究现状有清醒的了解,这在第一部分已经谈到。

(四)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我们现在进行的课题基本上都是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这就要求我们的研究必须有一些基本的理论依据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比如: 我们要进行活动课实验研究,我们就必须以课程理论、学习心理理论、教育心理学理论为研究试验的理论依据。我们进行教学模式创新实验,就必须以教学理论、教育实验理论等为理论依据。

(五)课题主要研究内容、方法

(六)研究工作的步骤

(七)课题参加人员的组成和专长。主要看参加人员的整体素质与水平,尤其是课题负责人的水平怎么样。如果参加人员和负责人既没有理论又没有实践经验, 这个课题就无法很 好地完成,也就无法批准立项。

(八)现有基础。主要是人员基础和物质基础。很多课题对人员和设备方面要求是比较高的,如果基本的研究条件都没有,这个课题同样不能立项。

(九)经费估算。就是课题在哪些方面要用钱,用多少钱,怎么管理等。

如何撰写教育科研课题的开题报告

一、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就是课题方向确定之后, 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主研人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报请上级批准的选题、研究计划。它主要说明这个课题应该进行研究,自己有条件进行研究,准备如何开展研究等问题,是对课题的再论证和再设计。

二、开题报告的作用。进一步明确研究思路,完善实施方案,明晰研究技术线路,再次论证研究课题重要一步。

三、开题报告论证的主要内容

1、审定课题名称。一是看名称表述是否准确、规范。准确就是课题的名称要把课题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规范就是所用的词语、句型要规范、科学,似是而非的词不能用,口号式、结论式的句型不要用。二要看名称是否简洁,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如:“应用信息技术构建高中地理教学中学生自主学习的实践研究”、“网络环境下高中英语听读教学对学生文化素养提高和学习策略形成之影响”、“借助信息技术,变革学习方式”、“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师生幸福成长”。

2、寻找研究依据。政策依据、理论依据、实践依据,充分、贴切、准确,不要贴标签,拉大旗,喊口号。

3、分析研究背景——现实背景、历史背景要清楚,符合实际。

4、查清研究现状——单位的研究现状及问题点评;国内的研究现状;国外的研究现状。用书检和网检的方法。

5、论证研究价值——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应用价值;科学价值;改革价值。

6、阐述研究意义——有现实意义;有历史意义;有实践意义;有方法论意义。

7、界定核心概念。就是对关键词、关联词的概念、意义、本质、联系进行阐述。

8、完善研究设计。确定研究程序;提出研究假设;确定研究目标;提出研究措施;落实研究内容;提供研究方法;划分研究阶段;落实研究人员;预测研究成果效应;建立研究组织;规划研究管理;分析规划研究的保障。

四、开题论证的方法以综合评价为主:一是课题单位的自我论证评价;二是同行的论证评价;三是科研管理部门的论证评价。由预审、初审、学术评审、综合评审四个阶段组成。预审与初审可在开题前后的时间里进行。 重点侧重在课题选择和课题计划的制订上。学术评审与综合评审要贯穿于课题研究的全过程,重点放在计划实施与成果的预期鉴定上。

五、开题报告的写作

(一)开题报告的组成。三个主要部分:前言、正文和结语;三个次要部分:标题、署名、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

(二)开题报告的结构与写法。

1、课题名称。题目必须与内容一致。确切、中肯、具体、鲜明、简练、醒目。开题报告一般不使用副标题。

2、署名。在题目的下面,必须签署课题研究单位,一般不写撰写者姓名。署名的目的是表示对开题报告负责。

3、开题报告可以不写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4、前言。前言是开题报告的序言。前言部分一般都应说清楚课题选题、立项、批准的过程,以及开题前的准备、开题缘由、开题意义,开题前所进行的调查情况所做的工作等。要力求简明扼要,直截了当,并实事求是,要开门见山、直入主题。不要面面俱到,不着边际,文不对题;或一步登天,言尽意止,不留余地。

5、正文。开题报告的正文部分占报告的主要篇幅,它是报告的主体。正文部分必须对再次论证的内容进行全面的阐述和论证,包括研究前的观察、测试、调查、分析、学习,材料形成的观点和理论。如调查的问题、现状和实质,产生问题的原因及其发展趋势。正文部分是开题报告的关键部分, 它体现了课题组的水平, 同时也可以看出今后课题研究的状态和水平。撰写开题报告的正文部分,同样要掌握充分占有材料, 要认真对材料进行分析、综合、整理,经过概念、判断、推理的逻辑组织,最后得出正确的观点。可采用图表来集中反映数据,要注意少而精,数据必须准确无误。正文部分要层次清楚,观点鲜明,逻辑性强,大标题涵盖小标题,小标题服务于到标题,标题统帅内容,内容说明标题。

(1)课题、问题的提出? A、提出和研究的背景:现实背景、历史背景。 B、提出和研究的依据:政策依据;理论依据;实践依据。 C、问题的研究现状:国内的、国外的,省市县内外的研究的,单位研究现状及问题点评,已取得了哪些成果?已进行了那些研究? D、问题研究的价值: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应用价值;科学价值;改革价值。对解决教育实际问题(包括对本校、本地区的教育工作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回答教育理论问题有什么意义?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什么贡献? E、问题研究的意义:现实意义;历史意义;实践意义;方法论意义。以上几点要求做到:少而精;针对问题;能指导操作;表述简明、准确,有具体贯彻要点,涵盖子课题,能理解把握。

(2)课题的界定:对课题题目的界定;对条件词、关键词的界定,包括内涵与外延。

(3)改革的主张、研究设计。 A、研究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可以是哲学的、政治理论的,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 B、研究的具体目标。总目标、分目标,目标要实在,要可行。和内容。课题研究的目标也就是课题最后要达到的具体目的,要解决哪些具体问题,也就是本课题研究要达到的预定目标:即本课题研究的目标定位,确定目标时要紧扣课题,用词要准确、精练、明了。相对于 目的和指导思想而言,研究目标是比较具体的,不能笼统地讲,必须清楚地写出来。只有目标明确而具体,才能知道工作的具体方向是什么,才知道研究的重点是什么,思路就不会被各种因素所干扰。 C、研究的具体内容。内容要紧扣课题的目标来分解。 D、研究的方法、原则与策略:方法、原则与策略的理论支撑;方法、原则与策略的可操作性;方法、原则与策略的活动性。课题研究的方法:有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经验总结法、个案法、比较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等。确定研究方法时要叙述清楚“做些什么” 和“怎样做” 。 E、课题研究的步骤。课题研究的步骤,也就是课题研究在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研究的步骤要充分考虑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一般情况下,都是从基础问题开始,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从什么时间开始,至什么时间结束都要有规定。课题研究的主要步骤和时间安排包括:整个研究拟分为哪几个阶段;各阶段的起止时间;各阶段要完成的研究目标、任务;各阶段的主要研究步骤;本学期研究工作的日程安排等。 F、预测课题研究的成果及形式:本课题研究拟取得什么形式的阶段研究成果和终结研究成果。如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论文、经验总结、调查量表、测试量表、微机软件、教学设计、录像带等。其中调查报告、研究报告、论文是课题研究成果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G、有效的组织保障:课题研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在方案中,要写出课题组长、副组长、课题组成员以及分工。课题组组长就是本课题的负责人。一个课题组应该包括三方面的人,一是有权之士,二是有识之士,三是有志之士。有权了课题就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持,有识了课题质量、水平就会更高,有志了可以不怕辛苦,踏踏实实踏实实去干。课题组的分工必须是要分得明确合理,争取让每个人了解自己工作和责任,不能吃大锅饭。但是在分工的基础上,也要注意全体人员的合作,大家共同研究,共同商讨,克服研究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H、其他保障:如课题组活动时间;学习什么有关理论和知识,如何学习,要进行或参加哪些培训;如何保证研究工作的正常进行;课题经费的来源和筹集;如何争取有关领导的支持和专家的指导;如何与校外同行交流等。

6、简短的结语。开题报告的结语要简洁,可以对课题管理部门提希望,给研究人员提要求,可以表示课题组的态度和决心。

7、可以写上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撰写开题报告时引用了他人的材料、数据、论点、文章要按要求注明出处。反映出课题组严肃的科学态度,体现出开题报告的科学依据,同时也是尊重他人劳动的体现。可以是页末注(脚注,在本页文章的下端)、文末注(段落后或篇后 注)、文内注(行内夹注)和书后注四种。 开题报告也可以有“致谢” 。对于曾经指导、参加过选题、论证,或对此工作提供建议或便利条件,而又没有在课题组的同志,可用简短的文字表示感谢。开题会上,有关专家必须详细审查开题报告,向研究者提问质疑。但开题会不同于成果鉴定 会,更主要的应该是完善方案。在确定研究有明显价值的前提下, 论证双方应全力讨论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补充方案。专家审查的内容包括:

1、选题是否当,是否符合立项条件;

2、课题论证是否充分;

3、负责人的素质或水平是否能承担此课题;

4、课题组力量如 何或分工是否得当;

5、资料准备如何;

6、最终成果预测如何;

7、是否具备完成本课题所 需的其他条件;

8、经过比较,本课题是否有更合适的承担人;

9、其他原因(加以说明)

第16篇:评审报告

中达建设高兴花园九街坊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内部评审报告

主 持 人:史久培

间:2003年8月16日 参加人员:项目副经理 林后斐

项目工程师 吕康举 项目安全员 虞开村 项目技术员 周

项目施工员 钱

斌、吴建培、泮孝存 项目综治办 虞志明 项目材料员 邵林海

一、评审内容

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落实情况; 安监站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本工程安保计划的内容是否完整、可行并切合实际。

二、评审的主要结论

1、3.1管理职责(项目经理)

(1) 项目经理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是切实可行的,并已通过会议的形式,把安全管理目标传达到项目各级管理人员。

(2) 项目部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3.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员)

(1) 确定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控制才检查手段,制定了安全检查制度。 (2) 确定了整个施工中应执行的文件、规范,列出了文件清单。 (3) 确定了重点、危险部位和过程,制定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 制定了施工各阶段的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并在作业前作出了具体要求,做好相应的书面交底。

3、3.3采购(项目材料员、项目副经理)

(1) 对采购过程进行了控制,使所采购的物品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2) 项目副经理组织对供应进行评价和选择。

(3) 采购实行审批控制,由材料员填写申请表,项目副经理负责采购文件的审核和审批。

(4) 对所采购的物品都组织了有关人员进行了验收,对于检查出的不合格品,已进场的予以封存、标识并及时进行退货;未进场的一律拒收。

4、3.4分包方的控制(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员)

(1) 项目副经理组织了对分包方的评论和选择,所选择的分包方是符合项目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2) 项目副经理在与分包方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考核奖罚条款,同时还签订了如: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协议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使对分包方的管理更加方便、有利。

(3) 项目安全员对分包合同、协议的的履行实施了全过程控制,并做了相应的记录。

(4) 分包队伍在施工前,项目副经理依据施工技术交底,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向进场的分包责任人员进行了详细的书面交底,双方责任人均签字认可。

5、3.5施工现场安全控制(项目安全员、项目施工员)

(1) 项目安全员负责检查了各级管理人员各操作工的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2) 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项目副经理组织安全员、施工员进行了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3) 施工用电是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中的要求进行。并落实了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 大型机械的装拆(井架)严格按照起重机械设备装拆设计方案进行,司机、指挥及装拆人员都持有有效证件上岗,并设专人监护。

(5) 中、小型机械做到定机、定人、定岗位;固定机械设备和手持移动电具实施二级漏电保护;搅拌机机座及四周硬地坪,两侧围护;动力工长负责做好平时的检查、保养及维修工作,并做好运转保养记录。 (6) 脚手架的搭设严格按照搭设方案进行,搭设时有专人负责监护。 (7) 确定了重点防火部位,并设专人监管;动火实行审批制度,节假日动火审批升级。动火时有专人监护,并备有灭火器材。

6、3.6检查、检验的控制(项目安全员)

(1) 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复查,并做好记录。

(2) 对各种设施、设备、安全用品、临边洞口、防火措施、特种人员上岗证等都按有关要求进行了检查验收。

7、3.7事故隐患的控制(项目安全员、项目施工员)

(1)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均制定了相应的纠正措施,以确定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2) 对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由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验证,做好记录,并能按照3.8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关要求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3) 对上级或政府行为主管部门提出的事故隐患通知,项目安全员都能及时报告分公司质安科,同时制定措施、实施整改,自查合格报分公司质安科复查后,再报有关部门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8、3.8纠正和预防措施(项目安全员、项目技术员) (1) 对系统的普通的或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事故隐患,项目工程师负责制定了纠正和预防措施安全员负责监控纠正措施的落实,记录实施过程,并验证其有效性。

(2) 安全员制定了各种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并负责预防措施的执行、控制、验证、总结,确保措施的实施和措施的有效性、可行性验证的落实。

(3) 对将采取的预防有关信息项目安全员都以及时准确的反馈给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

9、3.9教育和培训(项目综治办)

(1) 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者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劳资员实施了进场安全教育及平时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建立了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 (3) 在特定情况下劳资员均做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如: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加班加点、工作对象改变、工种变换、新设备施工等,并做好记录。

10、3.10安全记录(项目安全员、项目经理)

(1) 组织有关人员建立了能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的安全记录,包括相关的台帐、报表、原始记录;对安全记录进行了收集、整理并进行了标识、编目和立卷。

(2) 安全记录及时完整,项目副经理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11、3.11内部安全体系审核

会议决定报请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进行内部审核,以进一步确定和完善安保计划的有效性、适应性。

三、经过此次会议的讨论研究,项目经理和各级管理人员一致认为: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是符合(DBJ08-9.3-98)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要求的;其内容基本完整、可行,职责基本明确,对关键与危险部位的确定比较合理,切合现场实际,控制手段和措施合理、可行、有效。

高兴花园九街坊商品住宅工程项目部

2003年8月16日

第17篇:博士论文匿名评审资格审查流程

附件1

博士论文匿名评审资格审查流程

第一步:送审前,博士研究生应确定已完成以下工作:

1、本人已在学院注册。

2、课程已修完并已经打印答辩专用成绩单。

3、网上开题报告已登陆,且开题报告和查新报告纸制本已交到学位办。

4、已在研究生信息系统里登记发表文章情况和获奖等信息。

5、论文送审已征得导师同意。第二步:本人申请:

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学位管理]->[匿名送审查询]模块下:

1、执行[送审申请]功能,填写送审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提供《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和《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汇总表》下载,研究生需完整填写其内容,打印后由导师、学院签字、盖章。

2、执行[上传PDF格式论文全文]功能,将学位论文的WORD电子档转换为PDF格式文件,需隐去本人及导师姓名、学号、项目名称、个人简介、致谢等内容。上传完成,研究生可自行测试文件地址的正确性。PDF格式论文应小于10M,最多不超过20M。 第三步:学院初审:

将在学期间所有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交到研究生秘书处审核。包括学术论文、专著、科研奖励、专利等,所有学术成果均应为在学期间取得,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符合中地大研字[2010]33号和中地大研字[2013]54号文件要求。

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重要期刊等刊物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 第四步:学位办审核:

博士生携带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申请送审:

1、纸质材料:

①学院审核合格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已经刊出的刊物,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文章正文的复印件; 检索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文章正文的复印件;

待刊的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原件、版面费发票原件、文章正文复印件,且录用证明要明确写明文章刊出的具体时间;

专著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

科技奖励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②《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 ③《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汇总表》。

2、电子材料:

①学位论文中文摘要PDF格式,隐去本人及导师姓名。 ②《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汇总表》word档。

同等学力博士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须同时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原件、科技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硕士学位是国内获得的,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办理要求及程序详见学位网:http://www.daodoc.com/rz/);如硕士学位是在国(境)外获得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办理要求及程序详见中国留学网:http://www.daodoc.com/publish/portal0/tab179/)。原件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退还本人。

第五步:学位办审核具备送审资格后,05级以前(包含05级)博士生由学位办开具“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匿名评审费通知单”,由学生本人自行到财务处缴费,将缴费回执单返回学位办。06级(包含06级)以后博士研究生无需自行交纳评审费,该部分支出将有财务处从博士生第三年的业务费中划拨。

第六步:所有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学位办统一安排委托送审事宜。匿名评审意见返回周期为40-50天。博士生可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适时查阅并自行下载送审返回意见。

第七步:送审意见全部返回后,研究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研究生院主页—资源下载—学位—学生专用答辩材料-全日制学术博士(同等学力博士)”中下载),提交到学位办,审核通过后领取答辩材料袋和选票。

为确保外审意见及时返回,博士生有足够的时间修改论文,请严格按照外审截止时间办理论文送审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学位办只受理当前学期申请学位人员的外审申请,外审成绩也只对当前学期有效。逾期未答辩者需重新办理外审相关手续。

第18篇: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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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教师职称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历标准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动手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联系 QQ:246 284 9993(钟编辑)咨询电话:185 3085 0197(V信同号)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破格标准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对外语、计算机的要求和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第五条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联系 QQ:246 284 9993(钟编辑)咨询电话:185 3085 0197(V信同号)

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继续教育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鄂教师[1998]024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就的学分(具体学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四、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市(城)级交流或推广。

(二)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

3.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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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想要参加资格评审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下列相关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

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除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外,还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通过上述基本条件才可以参加评审,评审通过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

文章来源:103网校

第20篇:政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流程

政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流程

第一类、申报政工员或助理政工师

符合政工工龄要求的,每年8月查阅评审通知,在9月底前填好评审表格(可下载)连同评审费送至职评办。12月底公布评审结果后到职评办领取资格证书。

第二类、申报政工师

符合政工工龄或晋升年限要求的,4月查阅外语考试通知(免考除外),填好外语考试报名表(可下载)连同考务费送至职评办,5月领取考试辅导材料,6月考试。计算机考试到人事局报考(免考除外)。发表1篇文章,自行安排。每年8月查阅评审通知,在9月底前填好评审表格(可下载)连同评审费送至职评办。12月底公布评审结果后到职评办领取资格证书。

第三类、申报高级政工师

符合政工工龄或晋升年限要求的,4月查阅外语考试通知(免考除外),填好外语考试报名表(可下载)连同考务费送至职评办,5月领取考试辅导材料,6月考试。计算机考试到人事局报考(免考除外)。7月参加省职评办组织的培训班。发表2篇文章,自行安排。每年8月查阅评审通知,在9月底前填好评审表格(可下载)连同评审费送至职评办。12月底公布评审结果后到职评办领取资格证书。

市政工职评办联系地址: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623室,电话:88313369。

资格评审报告范文
《资格评审报告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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