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办事流程
一、事项名称: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二、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建施通【2007】278号);
三、需提交的资料:
1、安全文明生产使用计划;
2、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拨付表;
3、实际投入安全文明费用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4、影像图片资料。
四、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在项目报建时领取《钟山经济开发区(红桥新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审批表》;
2、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支取规定,填写《钟山经济开发区(红桥新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审批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3、开发区住建局及其安全监督部门(开发区建设局市场科)审核签字、盖章;
五、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即到即办。
《安措费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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