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师德师风考评细则(讨论稿)
江陵县教育局 (2011年3月9日)
为全面落实《中共江陵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认真搞好教育局部署的“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切实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纪委严明、素质全面、业务精湛、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老师队伍,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评细则。
一、师德师风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共六大项,总分为100分。每个大项的扣分下不保底。总分低于 60分的,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坚持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完成6000字以上的政治学习笔记,坚持写心得体会,撰写心得体会2篇以上。
(二)爱岗敬业
1、认真执行教育局和学校制定的考勤制度。
2、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按时上课。
3、严禁从事第二职业。
4、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参与炒股。
(三)关爱学生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
2、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
3、不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后进生,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准随意赶走学生。
4、教师不得侮辱学生和猥亵女生。
5、教师每周应定期深入学生宿舍督导学生,帮助寄宿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
6、严禁酒后上课或找学生谈话。
(四)教书育人
1、积极转化后进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每位教师都要和1-2位学生结对帮扶并有转化后进生的有关记录。
2、教师应定期家访,并经常与家长联系,做好家访记录。未达到家访规定要求或无记录的,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为人师表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做到仪表端庄,穿着服饰应符合教师要求。
3、教师应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做到心胸坦荡,积极促进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的建立。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不搞阴谋诡计;对领导、同志和对工作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当的渠道提出。
4、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尊重,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
5、服从工作分配,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
6、严禁在教学区内或其他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
7、严禁参与有偿招生或违规向招生机构推荐生源。
8、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
9、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或各类用品。
10、严禁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
11、严禁教师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吃请,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或礼金,托家长办私事。
(六)终身学习
1、每位教师必须订有2份以上的业务学习报刊杂志。
2、教师必须参加县、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
3、每位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教师职业规划中所列学习内容。
二、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以年度为时间段考核。各校应加强日常管理,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谨、有序。平时检查、集中检查的结果和考评结果要及时公示。
1、根据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进行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
2、各校应根据校情,做出具体的细化补充,制定实施细则,各校的实施细则要报县教育局师训科备案。
3、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并确定其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⑴参与赌博或邪教组织的; ⑵违法违规诉求,影响恶劣的; 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⑷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损失,影响较大的; ⑸道德品质败坏,造成较大影响的; ⑹严重妨碍稳定团结,造成极坏影响的; ⑺本人参与或发动他人停课、罢课的;
⑻不珍惜三尺讲台,采用侵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过激方式发泄不满,后果严重的; ⑼与学生谈恋爱的;
⑽违反廉洁从教有关规定,私自向学生乱收费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⑾不服从工作分配,影响较坏的。
三、师德师风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评: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按本方案及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评。
2、凡违反各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并造成极坏影响,确定为师德师风不合格。
3、师德师风考核连续2年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应用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与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教师职务评聘、绩效工资等各项师德师风要求相挂钩。对于“一票否决”、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等,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处理。
五、校(园)职工(员)的职业道德考核
各校(园)职工(员)的职业道德考核参照本方案执行,各校(园)应作补充和细化。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局务会或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江陵县教师师德师风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