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人才公寓申请表
张江园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篇2:201411(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 关于第二期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
根据《诸暨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市委办
[2010]12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已经完成装修的第二期人才公寓进行租赁。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公寓基本情况
第二期人才公寓坐落于安平小区。该住宅区位于暨阳街道,东邻规划建材市场,南至规划用地,西至祥安路。建设用地面积29995平方米,绿化率30%,共203套,公寓面积40m--130 m不等,每间公寓均配备基本厨卫设备、板床、衣柜等。 22
二、人才公寓入租条件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期协议的下列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诸暨市外生源到诸暨企业工作,现具诸暨市常住户口,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等)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才、技师; 2.经批准认可的其他人才;
3.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具有博士学历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人才优先考虑。
三、人才公寓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1.房屋租金:基准价由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同地段商品房市场租金确定(前四年分别按基准价的35%、50%、65%、85%收取,第五年起按市场价收取)。2.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另行收取。
3.入住押金:每间1000元。
4.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实行定期预交的办法,由申报单位每半年向人才公寓物业管理单位预交;入住押金应在入住登记时交清,在退租时返还(不计息)。
四、人才公寓租赁受理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请在用人单位登记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申请表可由单位集中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领取;也可在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etype/zoom/694a70066529647d272852c8?pn=4&x=0&y=0&raww=642&rawh=750&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560.747663551402&md5sum=9eb52637eda11831d84949a671994332&sign=25f5657ad4&zoom=&png=0-&jpg=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2、应届生附户口簿、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及 复印件、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
3、其他各类人才附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住房或租 房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篇3:临港主城区人才公寓申请承诺书 临港主城区人才公寓企业推荐承诺书
本公司就申请临港主城区人才公寓相关事宜,特承诺以下事项:
1、本公司推荐的员工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和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
2、该员工为实名租赁、实人居住,今后不借租、转租或改变人才公寓居住用途;
3、该员工承诺不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通讯、有线电视、公共事业等相关费用;
4、协调该员工遵守物业管理及社会治安相关条例,避免发生邻里纠纷;
5、该员工如不在本单位就职,应提前告知临港软件园企业服务部;
6、爱护房间设施,未经物业同意,不在墙面、地面敲钉打洞等擅自装修;
7、该员工需遵守《临港主城区人才公寓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退出机制;
8、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私刻相关单位公章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以及违反上述条款的,本公司承诺放弃临港主城区人才公寓申请资格。 申请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